法律和道德
超越感觉:观点一: 法律产生于道德,法律就是道德底线。而且还说道德不是个人的,而是有客观的对错评判标准的,对此存在质疑,于是上网查了下能见到的观点。摘录下面几种比较合理的(源自知乎)
1. 道德是一种自我行为约束和准则,也就是说道德是用来约束自己的而不是指责别人的。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价值观、道德取向,生活环境不同,时代不同,经历不同,道德标准、意识就不会相同。因此任何形式的指责他人不道德都是道德绑架。 (这里发言者想说的是私德)
对于世界上普遍人都会认可的道德观准叫做普世价值,具体到行为上可以视为一种自然的社会行为规范,属于俗成规则范畴,多数人叫它为“公德”,因为带了个德字,所以经常被人混淆为公德也是道德,所以在这里不用这个词。国人经常将道德和规则搞混,认为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是不道德的,其实应该叫做不守规矩。 规则可以产生于基本的普世价值,但不等于不守规则就一定是不道德,也不等于道德一定就高于规则,二者其实是并行关系。 国人总将道德和规则混到一起来说,这其实无助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还是应当社会建立并履行规则,自我修炼并升华道德
备注:这里提到了一个新的观点,我们常常给任何事情都套上道德的衣服,不去说理。这里点明了最应该和道德区分开来的一个概念。普世道德标准也叫公德,更准确一些是必须共同遵守的社会规则,也就是这本书里面作者所说的个人义务。但是,不受规则是要被谴责的,但是自己违背了自己的道德标准,对别人并未构成伤害,这并不是错误的。
2。 法律乃是我们道德生活的见证和外部积淀。」按康德式理论,「法律调整人们的外部关系,而道德则支配人们的内心生活和动机」,道德和法律自史相伴而行,量你中美。 「道德价值」分成两类:(1)社会有序化的基本要求(即道德底线);(2)极有助于提高生活质量和增进人与人之间的紧密关系的原则(如慷慨、仁慈等)。 前者被视为是社会交往的基本而必要的道德正当原则,故须具有必要的强制性,其约束力的加强通过转化为法律规则得以实现。
3。 法律有更多的量化标准,而道德追求的是普适观念。道德涵盖的范围大于法律,而法律对于其针对的行为有更详细的定义。 我眼中的道德底线,是主导社会舆论者操纵民众行为的工具。其随时可以逾越法律所规定的的底线去侵害他人的权益。当然从这个角度来说,法律亦是如此,只不过操纵舆论远比操纵法律简单
4。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很复杂,相关的法理学著作和论文多如牛毛,莫衷一是。简单说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法律禁止的行为也是道德规范否定的行为,比如杀人、抢劫等犯罪行为。
(2)法律允许的行为也是道德规范肯定的行为,比如帮助他人,民法中有“无因管理”。
(3)法律禁止的行为但被道德规范肯定,比如为亲人报仇而杀人。
(4)法律允许的行为但被道德规范否定,比如利用合同漏洞获得商业利益。
(5)还有大量法律的规定是纯技术性的,和道德没有太多关系。
说“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在一些情况下是成立的:当法律和道德的要求基本一致时,由于法治原则要求法律条文必须具体、可操作,并被社会大多数成员所接受,即“不能强人所难”,那么相对更抽象、更宽泛、要求更高的道德来说,法律看起来就是底线。但如果法律和道德如前述的情况发生明显冲突时,“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就不再成立。需要说明的是,道德也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进化的,但和法律变化的速度不一定同步,所以相对法律既会有滞后也会有超前的情况。
前面的几种观点都是从法律的角度,摘录一种从道德角度来解释道德本身的。
1。前习俗阶段,行为取决于是否会被惩罚
2 互惠性道德阶段, 行为取决于对象是否对自己仁慈
3 习俗阶段,行为取决于是否得到表扬
4 权威阶段 ,行为只根据法律,如果违法就是错的
5 后习俗阶段,规范是为了集体的利益,如果得不到保障,说明规范有漏洞,法律不完善
6 道德是普遍的伦理原则,平等,尊严,自由,根据个人原则而成为一个体系,辩证的看待,不是一定要有一个看起来有说服力的斩钉截铁的结论的。
"道德"这个词有两种用法:
1.描述性的用法------指由某个社会或组织(如宗教组织)或个人所接受或提出的一套行为准则
2.规范性的用法-------指在假定的特定情况下,所有理性者都会提出或接受的一套行为准则
现在绝大多数人,都认为道德应该拿来律己,而不应该拿来律人。我认为这种想法是错的。别,别急着反对。请看下去 现在绝大多数人,都认为道德应该拿来律己,而不应该拿来律人。我认为这种想法是错的。别,别急着反对。如果法律不健全,而道德约束作用失效,那么对社会的伤害是很严重的,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动荡。社会生存风险变小了是的个人的自由相对增加,个人自由是科技进步的后果。但是社会在进步,相应的道德准则也应该是变化的。每个人要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充分讨论,这样才能推进。用来约束自己的是修养,而来约束别人的是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