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歌
今天听了《送别》。
艺术的意义似乎一直是宽泛而笼统的,各执一词而又难以自圆其说。对我而言,艺术的意义是记载人类的情感,从而唤起共鸣。再一想,唤起共鸣或许从来不是创造之初的意图,创作者或许只是想记录自己的感受,而共鸣,不过是恰到好处地戳中观者的软肋罢了。
《送别》于我,总能恰到好处地戳中我的软肋,让那些没来由的情绪蔓延。所以它是不能轻易听的。有的歌曲,像速食的快餐,披着华丽光鲜的外壳,讲的是情也好,爱也好,不过是一些无病呻吟,听了便是听了,听个响罢了。而有的,则是看起来平平无奇,却能留在人心底好久。譬如《送别》,再简单不过的歌词,再简单不过的旋律,可每每前奏响起,便令人陷入其意境之中,真让人不由得眼中带泪。
我初听《送别》,大抵是小学毕业之时,小学生哪懂什么离愁别绪,满心是将临的暑假。可这样一首歌,却让喜气洋洋的我,没来的难过,脸上还是挂着笑的,还在跟同学商讨去哪里玩,日头还是炽热的,树荫还是斑驳,教室刚打扫过,水汽被午后的太阳熏蒸而上,潮闷得难受,学校的人走得差不多了,我慢慢地走,回家的路从来没有那样长过,眼睛似乎是湿润的,又好像不是。
后来上了初中,看了《城南旧事》,后来又看了同名电影,电影的开头是一句苏轼的诗,仍记得的: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而后便是伴着这首歌,把镜头拉进了那时的北平城。那时看书时比现在专心得多,记得我偷偷拿妈妈的手机上网看这本书,又哭又笑的。看电影时,一听到前奏,便不由得涌上眼泪,那时似乎是懂得了些什么的。当时的我还小,不明白那种心里堵堵得感受是什么。而今懂了,却不知从何说起。现在想起,这本书讲的,不就是离别,“我”生命中出现的那些人,在我长大的过程中出现而又消失,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永远得离“我”而去,离别是那样重的一件事,作者用很轻很轻的语气讲出来,却在几十年后今天,击中无数人的软肋。
关于送别,就像龙应台所言,是一方向我们远去,而用背影告诉我们:不用送。那是关于父母与子女的送别;而更多的,是那些在我们生命中,出现过的,留下痕迹的人,我们从未想过离别,而离别到来之时,我们只能风轻云淡地说再见,哪怕我们深知,有些人,自此一别,便是天涯海角,此生不复相见。
从前以为动人的是痛心疾首的悲鸣,而今,平淡的浅吟低唱,已让人泣不成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