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2017年度读书报告
总结了一下自己2017年看过的书,十本左右。真的悲哀,以为自己天天泡图书馆,枕边常有一本书就是个读书的人。看过的电影电视剧随随便便一个月都比我一年读的书多。天真可笑幼稚,不过读书真的改变了我不少。好多书从图书馆借来硬是没读下去给还了。写下了自己最近看过的书,分享给你,希望你我都能成为一个爱读书的人。
1.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
众所周知,这部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让马尔克斯获得了8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经典就是经典。我也是个爱屋及乌的人,小波和三毛都推荐过马尔克斯我就去看了。 马尔克斯只用了这么短的篇幅就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思路清晰(虽然我没有读懂),文笔流畅,实为大师级别。
失眠症,黄蝴蝶,幽灵,下了四年十一个月零两天的雨,处在同一时空的活人和死人……神话,民间故事,宗教典故的穿插运用,实在有趣。魔幻与现实紧紧结合。我对失眠症又有了新的理解。 每个人以不同的方式演绎孤独。每个人都渴望被理解。每个人又都不被理解。但有时候会觉得,为了写孤独而写孤独,就是并不明白为什么孤独,突然就孤独了起来。一定是我没有看得仔细,嗯,再研究研究。 原著没有被翻拍成电影或者电视剧,啊难过。马尔克斯在与黑泽明交谈之后表示,除了黑泽明没有人有能力拍的好《百年孤独》…黑泽明生前没有拍,死后马尔克斯不愿将这个电影交给别人拍。啊,太遗憾了,要是拍出来一定很好看。
百年孤独适合在夏天一口气读下去。因为年少的无知与浮躁,我差一点错过了它。所以当你还未尝过痛苦,当你还未开始尝试看透生命,请好好的收着它,不要读它。庆幸自己不早但也不算太晚的遇到你。翻开这本书,就像你一个人坐在舞台前,看着台上角色们一个个出场,他们锣鼓喧天,光怪陆离,吵吵闹闹地演绎着一幕名为“孤独”的戏剧,看着这荒诞不经的剧情,滑稽不堪的人物形象。当你开始怀疑是不是进错了剧场时。突然,所有的喧嚣与光线戛然而止,周遭变得寂静而昏暗,台上的热闹也湮灭在这突兀的孤寂中。这时候你才明白,原来你也在戏中,你和舞台放在一起才是孤独。
2.王小波《黄金时代》
小波让我相信外表真的不重要,做一个有趣的人才最重要。他和李银河的爱情呐,真是甜。《黄金时代》是从一个网友那儿听来的,太有意思了。大概是冲着黄书去读的,可是一点也不低俗的。流氓式的文风,大量的性爱描写,挑战权威,揭露现实,让人读着读着扑哧笑出声来,又丧又愤青,对现实有着自己很透彻清晰的理解。王二和陈清扬的爱情畏缩又大胆,令人讨厌又欢喜。一切为了伟大的革命友谊。“ 文字之美与自由超于想象。荒谬与合理,欲望与爱,无知与清醒。 ”
还想说一说《爱你就像爱生命》,简直是现实版的一生只爱一个人。“你好哇,李银河”,从此以后蛮喜欢这么开头。字里行间感觉小波就像小孩似的,喜欢一个人就想把拥有的一切都给你,糖果都要给你,果汁也要分你一半呢。看得我真的好想谈恋爱啊天呐。而且李银河也很热爱小波,这就有趣了,单相思得多难过啊。可爱温馨甜蜜温柔。趁年轻谈个恋爱吧。
放一段摘抄:那一天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后来我才知道,生活就是个缓慢受锤的过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逝,最后变得像挨了锤的牛一样。可是我过二十一岁生日时没有预见到这一点。我觉得自己会永远生猛下去,什么也锤不了我。
3.阿加莎·克里斯蒂《无人生还》
阿加莎·克里斯蒂,英国女侦探小说家、剧作家,三大推理文学宗师之一。评价真的是高,而且是个女性作家,就很让人敬佩。是如何接触这本书的呢?图书馆还书的时候偶然看见了,《无人生还》这个名字就很吸引我,而且之前有接触过,所以就看了。
第一次接触阿婆的作品,也是第一次接触侦探小说。很有意思啊,一口气读完,童谣谋杀案,简单但引人入胜,全程我都猜下一个死的会是谁,不过都没猜中过。最后的凶手在我看来还是比较合理的,虽然感觉随便一个人都可以来做凶手,但法官的结局能够说服我。书的设计也很吸引我,“——阅读之前,没有真相”。看完之后我发了个朋友圈,有人评论说“这种的没意思,没有信息源,就是看状态的瞎猜。玩这样的不如抵抗组织。”然后知道自己不过还是个初级玩家,还需努力,就觉得有意思。接下来可能会多多接触侦探方面的小说。
在豆瓣上看见一段很有意思的评论: 高级版狼人杀 10个人,1个狼人,9个平民 。每次死1个人,活着的人轮流发言,洗脱嫌疑并怀疑凶手。角色方面,有起引导的“警长”、合谋的“情侣”、带走别人的“猎人”。
之后我又去看了《东方快车谋杀案》,竟然睡着了,一定是我的问题,别墅趴回来之后太困了没睡好。可能是我对女性有偏见吧,虽然我自己也是女性,但我对女性真的不太看好。总觉得矫情温柔柔弱细腻不大气,要改。
4.毛姆《面纱》
“我对你根本没抱幻想。”他说道,“我知道你愚蠢、轻佻、头脑空虚,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的企图、你的理想,你势利、庸俗,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为了欣赏你所热衷的那些玩意我竭尽全力,为了向你展示我并非不是无知、庸俗、闲言碎语、愚蠢至极,我煞费苦心。我知道智慧将会令你大惊失色,所以处处谨小慎微,务必表现得和你交往的任何男人一样像个傻瓜。我知道你仅仅为了一己之私跟我结婚。我爱你如此之深,这我毫不在意。据我所知,人们在爱上一个人却得不到回报时,往往感到伤心失望,继而变成愤怒和尖刻。我不是那样。我从未奢望你来爱我,我从未设想你会有理由爱我,我也从未认为我自己惹人爱慕。对我来说能被赐予机会爱你就应心怀感激了。
喜欢这个男人啊,要是有一个男人对我这么好,嫁了嫁了。
5.毛姆《月亮和六便士》
这本书是我在一个朋友的推荐下去看的,趁一个没有事的一天,跑到老远的西西弗书店,一口气读完的。最开始觉得好无趣啊,但是还是读下来了。看的是李继宏的版本,因为字比较少,可差评还蛮多的,没比较过,不说好坏,但我还蛮期待傅惟慈的译本,看有没有心情去看了。说真的,艺术家的世界和别人的不一样,但是抛弃一个正常的生活去追逐一个艺术梦,我就无法理解了,要是为了女人什么的还行,为了艺术???就算是为了艺术,也没有必要放弃现在的幸福生活吧?可是他创作出来的画作也并没打算分享给别人,创造出一些商业价值,以此谋生,纯粹是为了表达出内心的自己。虽然奇葩但真的很高尚,不为外界的事物所累。大多数人都是这样,“用尽了权力,过着平凡的一生”,其实这样真没意思,倒不如轰轰烈烈来一把呢。
这本书的名字取得真的很好啊,虽然灵感来源于一句俗语,但是很符合内容,而且很有代表性,给人无限的遐想空间,我到现在还不能确定毛姆用月亮和六便士到底代表了什么。不过,“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送给郭顶。
摘抄: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薄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与此相反,做一个著名的外科医生,年薪一万镑,娶一位美丽的妻子,就是成功吗?我想,这一切都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他认为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对自己有什么要求。
6.陶杰《杀鹌鹑的少女》
是冲着最出名的那句话去的。 “当你老了,回顾一生,就会发觉:什么时候出国读书、什么时候决定做第一份职业、何时选定了对象而恋爱、什么时候结婚,其实都是命运的巨变。只是当时站在三岔路口,眼见风云千樯,你作出抉择的那一日,在日记上,相当沉闷和平凡,当时还以为是生命中普通的一天。”
以为是小说,其实是随笔,一些对生活的态度。那些我不了解的事。适合有足够的阅历的人。而我,没有。
7.石黑一雄《上海孤儿》
冲着粉色的封皮去的,事实证明内容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好。打着失踪案的幌子,但其本质依旧是典型的、石黑一雄式的寻根故事。 可以说是很无趣了,一度读不下去。一个年幼时因为父母失踪励志成为一个侦探的孩子,长大后回上海寻找真相,以为找到真相就能阻止世界大战的发生???小时候这样想可以理解,都这么大了是不是太天真了? 关于衔接总是以“至于这之后发生了什么,我记不清楚了,我只记得……”搪塞而过。 不是太有好感,但是其中对人性的描写我觉得还是值得称道的,特别是对和哲的关系的描写,虽然是好朋友,但是总是会有一些不满意不喜欢之类的。用细腻的笔触刻画了战时上海英国租界中无忧无虑的生活,也从侧面反映了英国殖民者将自己置身世外、无视中国人民水深火热悲惨生活的虚伪形象,更是将日本军国残酷霸行真实客观地描述出来,已经是很难得了。
我还蛮喜欢女主的,上得了台面又低得下头,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干什么都可以,也希望自己能够努力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
可能我还是有偏见,希望《远山淡影》能够改变我对石黑一雄的看法。
8.斯宾赛·约翰逊《谁动了我的奶酪》
这本书一定是炒作的太厉害了,火的莫名其妙。一个小小的寓言故事就能教人领悟人生过好一生?不不不,不会的。不过从寓言故事中悟出真理是非常值得学习的,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不变的只有不变本身。
9.三毛《送你一匹马》
虽然三毛在我们那个时代还蛮流行的,可是我竟没有完整地读过一本她的书。这还算是第一本呢。这种书信集读起来应该是蛮无趣的,最开始读是有这种感觉,可是当我继续往下读,越能发现一个亲爱的三毛。细腻的情感,奇特的生活,简单的心态,让人觉得亲近且喜欢。她对于教育的严谨真的打动到我了。让别人多给她点空间,她要把身心献给文学教育,我就在想啊,这是不是太形式太做作了,甚至有点怀疑她在这方面的贡献。可是当我读到她一个学生的文章的时候,真的震撼到我了。这是心与心之间的交流,一个老师,无时无刻不在关心自己的学生,从为人举止,说话做事,各个方面都教导学生,这是一个多么完美的老师啊。要是每个老师都像这样该有多好哈哈哈。我什么都不会,你什么都交给我,毫无保留。
摘抄:我避开无事时过分热络的友谊,这使我少些负担和承诺。我不多说无谓的闲言,这使我觉得清畅。------ 我尽可能不去缅怀往事,因为来时的路不可能回头。我当心的去爱别人,因为比较不会泛滥。我爱哭的时候便哭,想笑的时候便笑,只要这一切出于自然。我不求深刻,只求简单。
10.村上春树《眠》
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又和村上擦肩而过了哎。《眠》是一篇短篇小说,很快就看完了。 莫名的画面感,不知何故的深刻。 讲了一个女人失眠的故事,很短但是感同身受。我也是一个失眠患者,常常所有人都入睡了我还特别清醒,怎样都睡不着,无奈又无助。但我很喜欢女主对待失眠的方式,她喝着红酒看着书,不像我,划拉手机,要不就是睡不着硬睡。要是我能把这些时间拿来做有益的事,那我就比别人不知道多出多少时间了。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我涉猎的种类大部分都是小说,之后要调整一下方向了。
我很是纠结关于分享这个话题,分享吧,感觉蛮装逼的,不分享吧,就觉得很难受,无人与你产生共鸣,好像也不是太能学到什么。还是分享吧,总会有人理解的。
最后,为什么要读书?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许多时候,自己可能以为许多看过的书籍都成了过眼云烟,不复记忆,其实他们仍是潜在的。在气质里,在谈吐上,在胸襟的无涯,当然也可能显露在生活和文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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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7-12-29 21: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