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序的冬季游历----Australia
“我很快厌倦了同样的风景和邻居。而旅行仍让我激动,每次坐进火车和飞机,都会有这种莫名其妙的激动。 一个美国姑娘告诉我她最喜欢的地方是航空港, 喜欢那里的气氛。” ———北岛《失败之书》 Here’s Australia. 我常常这样告诉自己。

每次乘坐公车的时候,我总是喜欢坐到最后一排靠右的位置。 靠右的位置总有好的风景,那些旧回忆和遥远的过往将现实与过去剪辑,以蒙太奇式的叙事方式让那个普通的角落充满魔幻色彩。 来澳洲之前,我总是想起那部《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 电影里的城市和公车,那么熟悉而陌生,墙壁上的雕花随着阳光照射的角度翩翩起舞,空气中总是升腾起海浪和青叶的气息。与我过去所生活的城市一样,还穿插着许多 相遇就一见钟情的偶然。 记忆会生长出许多从前并不曾有过的情绪。独木舟有一本书叫做《深海里的星星》,我从未读过,但这个场景一直是梦中最深的执念。当我深夜三点钟在印度洋上空醒来,天空与海洋在地平线深处交融成彼此的倒影,漫天的星光就如你也是她们其中的一颗。你像是在深海里游曳,其实你本身就是Galaxy。海上的日出很美,诸多层次的红与蓝相结合谱成热烈喷薄的图画,星辰西落,旭日东升,时间的更替,的确需要这样隆重的典礼来纪念每一天的逝去。

下午三点钟的风,吹动着被炙烤着的地面的一切,高大的棕榈和裸露的红色地面一起无声反抗,所有生命都在期盼着雨季的到来,干涸已久的河床两岸因为炙烤而多次引发山火,红色的火焰照亮红色的土地,而后在白天留下一片黑色枯骨,没有人再记得那天夜晚发生过怎样壮丽的殉情故事。我尤其爱那荒凉景象,裸露的红岩和卯足了劲吮吸地面水分的树木,丛丛簇簇高大或低矮的灌木,白色不知名的鸟儿低哑的嘶吼,更加增添了沙漠的荒凉,这里尤其美丽,尤其孤独,是个自我流放的绝佳处所。

这是我在过去的两年里的第四个夏天,我流转过不同的景色,享受着不同的温度和人群,也享受着不同的城市味道。雨在夜晚悄然而至,敲打着屋顶和寂静的深夜,金合欢树散发着迷人的香气,合着四下无人的街道一起呢喃低语。 我不再喜欢热闹的自己,因为生活的绝大部分是平庸。我总以为夕阳离开的方向是家,随之亦步亦趋。路灯昏黄,随着天黑的脚步逐渐明亮。粉色的云隐蔽在棕榈树的背后,红色的土地与灰尘仍旧留着白日的余温,沿着日落的方向跑去,背着星辰而归,道路尽头的人家传来哥德堡变奏的曲调,钢琴的余弦回音很长,屏住呼吸的那一刹那可以感受到琴弦微微的震动。

曲终,则人散,我们的种种故事总要谢幕,不然该当如何开启下一场。 通向黑德兰港的95号国家公路,红色裸露的地面和干涸的河床像褪去衣饰的丰腴少妇,热烈而荒芜。每次路面出现的生命都会让我有无限的惊喜。饮水的野牛和盘旋的山鹰,河床中茂盛生长的灌木丛,旱季使生命更加顽强而倔强。黑德兰的阳光更加刺眼,海水是翡翠般的绿,远处的盐场从天空中倒映出镜子的映像,透着淡紫色的光芒。每次双脚触碰到海水都会给我奇妙的欣喜。就像是很久没有回到母亲的怀抱。人类从出生开始就是会游泳的,母亲的子宫则是温暖的原生海洋,只不过很久的后来,我们弄丢了自己的尾巴。

脚下牡蛎的壳堆积起礁石和沙砾,被印度洋的风吹成波浪的形状,细碎而滚烫的沙滩与阳光相拥,彼此闪耀出更为炽热的光,红树林的嫩芽暗暗潜伏在浅滩四周,游鱼的踪迹是躲藏不了的,影子出卖了它。十个小时的车程,只为看一眼印度洋的海水,世上大概不会再有如此荒谬又孤注一掷的游客了。 雨季还没有开始,檐下的风铃总是随风雀跃。我真的很喜爱阳光,爱她的明亮与热,光影与阴翳。许许多多个夜晚,南半球的星空变得更为辽阔,我喜欢不穿鞋,赤裸着一双脚行走在无人的街道上,喜欢蚂蚁偶尔的叮咬和有碎石子的路面,昏黄的路灯下只有我一个人穿着大T恤模仿着芭蕾的体势,与影子翩翩起舞。风轻轻拂过,漫天都是蓝楹花的味道。 “人到生命的某一刻, 他认识的人当中死去的会多过活着的。 这时,你会拒绝接受其他面孔和其他表情: 你遇到的每张新面孔都会印着旧模子的痕迹, 是你为他们各自佩戴了相应的面具。” 在高尔夫球场认识的ELANA LORA,我更喜欢叫她ELANA,因为这个名字和我的好朋友ALENA很像。我们相约第二天去酒吧小聚,夜晚的出行则让我感到快乐。夏日的余温在泛着水果香气的啤酒里肆意散开,一桌喝酒聊天的陌生人在这个晚上诉说深深浅浅的故事,不同肤色的情绪合着音乐舞动在漫无目的的长厅,酒毕,语落,转身一句NICE TO MEET YOU,之后所有的情愫遗留在悸动的长街。我是一个特别爱听故事的人,那些杂七杂八的小故事总能带给你不一样的新奇体验,比如澳洲当地的土著人如何烹制袋鼠,探险者的地下洞穴之旅,如何用气球做一只吉他······我很喜欢一个自称BALLOON ENGINEER的魔术师,他总是用气球唤起陌生人童真的记忆和孩子气。在他身上,我仿佛捉到了一丝卡尔维诺的影子。 十一月份的风席卷着印度洋的水汽,半晌的阴云密布和半晌的烈日晴空交织和鸣,凤凰树的火红与三角梅的紫红冶艳了整个街道。搬走许久的邻居家的后院,只剩下坠落一地的野浆果。无人认领的猫闯入了午后的庭院,他多像我以前的那只Esperanza,让我回忆起Capote笔下Holly那只从来没有名字的猫。她说,我不是它的主人,我们只是相互成个伴罢了。 压抑已久的雨绵绵的落下,窗外是一层又一层的绵绵春意。现在的时节是南半球的春天,十二月的春意显得略略忧郁。那把橘红色的椅子在阴天的灰色里显得如此醒目,我仍然不曾在雨天撑伞,我喜欢旧的牛仔裤和帆布鞋,喜欢油彩被烘干的味道,喜欢刚刚从烘干机拿出的毛巾,喜欢煮了很久的牛肉汤,喜欢坏了的雨刷和擦不掉的雨滴。而我喜欢的一切都在随着驶离北半球而渐渐远去。 一条灰色的高速公路,分割了两岸的风景,一条不存在的线,划开了两个半球。 驱车沿着95号国家公路一直向南行驶,是的,我在朝着南极的方向一路走去。路旁的景致渐渐从夏天回到了暮春,云层逐渐变厚,变得很沉重,直到沉得飘不起来,降成雨滴在某个不复存在的夜晚,打湿未眠人的夜。 路旁的蓝楹花树绚烂的那么好看,和纽曼火红的凤凰树,三亚的三角梅不同,澳洲的蓝楹花是那样的紫色,是绝对的冷色调,盛开的那样绚烂而炽烈,就像火花的内焰。

“The afternoon grows light because at last Abruptly a minutely shredded rain Is falling, or it fell. For once again Rain is something happening in the past. This rain that blinds the windows with its mists Will gladden in suburbs no more to be found The black grapes on a vine there overhead 。” ——Jorge Luis Borges 每每经过葡萄庄园时,我总是想起博尔赫斯的那首《雨》。

多少年前我曾喜欢的一首诗,悄悄的藏在一本书的开头,我是如此喜欢桑德拉希思内罗斯,喜欢她诗一般的笔触,这样的情景我将它还原到新世界的澳洲,无论是广袤的红色沙漠还是路边的蓝楹花,绿得一望无际的葡萄田,白额信天翁和黑颈天鹅,荒芜而干旱的盐湖裸露出洁白的盐壳,作为一个画者,你会苦于不能用尽你全部的颜色去描绘,而作为诗人,文字会赋予你更多。

炽热的太阳灼烧着我的皮肤,使它留下痕迹。印度洋的海水如此清澈,你说那浪潮如水晶一般涌来也毫不为过,深蓝浅蓝,青翠靛紫,是阳光赋予了水如此层次不一的颜色,她如此可爱如此辉煌,是诗人也难以描述的姿态。 距离珀斯最近的城市是在三千公里之外,和世界上那么多美丽而有趣的城市相比,珀斯算不得特别。有人说,珀斯是世界上最孤独的城市。

世界上那么多各色各异的城市争奇斗艳,而珀斯却偏安一隅。我不知道如何总结How the city of Perth it is? 就像我不知道该如何总结自己。相比白天整齐有序的城市,我更喜欢夜晚的暧昧气氛。当西装革履的人们走出办公室,松开领带解开衬衫的第三颗扣子,走进任意一家酒吧,随意和某个陌生人攀谈小酌,这个时刻才真正属于生活。 有人定义生活说:“一个人的行走范围,就是他的世界。”但对于我来说,旅途不在于你走了多远,多久,而在于是否获得,是否精彩。流浪成为了我最真实的样子,我开始爱上了浅交的生活方式,我喜欢陌生人之间的坦诚,喜欢一期一会的际遇。最终,你仍在路上,不曾停留。 Dunsborough是西澳洲最西边的一个角,爬上山顶,有一座小小的白色灯塔,

海风湿润着空气与砂石,山崖下有块巨大的礁石,他们叫它Sugarloaf Rock。海浪不断冲刷着礁石,使之剥离出不同的石灰质结构,藏在岩缝里的螃蟹和仙人掌,各自争夺着领地,彼时彼景好不热闹。

驱车向最南端行驶,沿途的小镇各有各的可爱,玛格丽特河是著名葡萄酒产区,酒庄里被烤过的橡木桶散发着悠远的味道,粉红色的cookie饼干屋盛满了温暖柔软的香甜,一家很小却有着精致品味的书店,风格不一的艺廊售卖着凌乱摆放的画作,旧年沉积的老物件拼接起来的咖啡厅研磨着浓香,弗里达的自画像随意的贴在彩绘玻璃的窗棂下,随处皆是不经意的小惊喜。最南端的Augusta,一个令我无法用语言描述的清澈和通透,一个小小的避风港,不远处的小镇有着高低错落的白色屋顶,湛蓝的海和深蓝的天掩映在云霭的垂影下,远处是一望无际的印度洋,巨大的岩石垒起避风港,一条通向远方的高丘开满了紫色的野花。

纯净得如同诗笔未落的纸一般,是个记忆中的梦之原乡。 雨季到来了,积厚的云层掩埋着阳光。后院的芒果熟透了,散发着诱人的甜蜜味道。邻居的三角梅逐渐凋零,蓝楹花也不再葱茏盛开,这里的夏天着实让我有些失望。千里之外的闪电透过云层劈裂开来,而山顶温柔的暖风如此轻柔而和煦,就像在太阳底下晒了一天的棉被,有种说不清的温度。头顶的星光不算灿烂,城市的灯火辉煌却比星光更甚。远离灯火的荒地上空,整个天空的星辰熠熠发光,偶尔有流星划过。可惜对于没有愿望的人来说,那不过是一个偶然的天文现象。 “每到一个新城市, 旅行者就会发现一段自己未曾经历的过去, 已经不复存在的故我和不再拥有的事物的陌生感, 在你所陌生的不属于你的异地等待着你。” 我喜欢坐在国王公园旁的咖啡厅,眺望远处的Bell tower和伊丽莎白湾,沿岸的红屋顶在下午的阳光下熠熠生辉,也喜欢逛在北桥的唐人街上,看红男绿女大快朵颐。所有映入眼帘的场景都是如此的似曾相识却又不再如旧。不乘公车,绕一个大弯拐过大教堂和榕树下的秋千,穿过逆行的人群,在街角等待绿灯,买一个甜甜圈坐在城铁的座椅上看人来人往,最后到美术馆享受一场灵动的诉说。

接待我的导览女士曾住在杭州,她说她希望有一天可以逃离烦闷的澳洲,她说自己已经五十岁了,但在我心里,我们都是一样的厌倦家乡的少年。 蜿蜒的河道在红色的土地上盘桓出地球的脉络,我选择在雨季来临的时刻离开,干涸的河床开始蓄水,云层也逐渐积厚,地平线消失于远方,这里的炙热,荒芜,晴朗,在电闪雷鸣之间顷刻乌有。离别,如此猝不及防,让我无暇道别也无从怀念。

同过去一样,我仍旧不记得在雨天带伞,不习惯道别,不喜欢与过去有关的故事。时至今日,我已经释怀了许多,何况生命何其漫长何其短暂,那些注定会流逝的人和故事就像是酒一样,注定随着一饮而下最终化为血液和水。 我变卖了我零碎的故事,那些书和那些琐碎情绪,在夏日的某个夜晚,沉浸在无限循环的夕阳里,低声吟唱我自己也不知是什么的曲调,高悬的风扇搅动着不安的空气,我总是想让墙上的钟不要慢五分钟,可他已经耗尽了所有的青春。

他仍旧想要充满活力的年少和诗歌,然而奋力追赶,却只能成为无限憧憬着用诗意的方式活在并不诗意的躯壳里的流浪者。 如何诗意的栖居于大地上?永恒的流浪?不断的追忆过去?人真是一个矛盾的动物,一面厌倦着所拥有的一切,一面在新的起点追思过去,记忆是一切的罪魁祸首。流浪不会使人倦怠,因为随处可见的新鲜感与未知,让你无暇分心故去的记忆。故事在等待他的结局,而我在等待着终将到来的一切。 我祈祷着故事的发生,也等待一切的谢幕。 引文出自: 北岛 《失败之书》 伊塔洛 卡尔维诺 《看不见的城市》 杜鲁门卡坡特 《蒂凡尼的早餐》 博尔赫斯《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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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ena. 赞了这篇日记 2018-01-01 11: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