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活着〉观后感
已经忘记是什么时间看完,但内容还是有记住的,例如余华的小说读着非常有感觉,文笔很棒,已经喜欢上他叙述故事的方式。
他自己所说,用时间贯穿了一个人的一生,简短的文字却很详尽。现在进行时参杂回忆,行云流水,不显突兀;全文很少用具体的时间来表达年代,我们却自然而然的知道时间在推进,主人公在成长,祖国社会的变化,这是值得学习的一种写作手法。
余华的(活着)所表达的是福贵一生的经历,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从一个富二代怎么到穷小子的过程,接着又是怎样一路心塞到头发花白,到最后只剩他一个人跟一头牛一直还活着的故事。替他的家人可惜却又感慨自己现在这个年代多美好。一个人在经历了妻离子散,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还能活下去这是需要多大的勇气?余华说的,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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