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 作者: 查尔斯·狄更斯 读后随笔
这本书比起小说,更像是一出戏剧。开始时苦难层出不穷,最后迎来一个happy end的大结局。
也只有戏剧中的小孩,才能在那样一个残酷的环境下还能成长为一个秉性纯良的孩子吧,凄凄惨惨的童年,更容易养成的是一个为了吃饱饭不惜一切的人,小偷也好,强盗也好,成长的环境是怎么样的,就很有可能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尤其是,对象还是一个孩子。
不过假如读书也要这么较真的话,那也就不用读了。再说,生活中也有很多别的不可解,错综复杂的变化着各种人物的心理状态,并不会按常理出牌。
小偷为什么一般都是孩子,是因为大人对孩子一般不设防吗?在暗黑的世界里,孩子往往没有奥利弗的好运气,一入狼窟深似海,贼不会那么笨,会让到手的鸭子飞掉,好控制的孩子会训练他去偷,不好控制的就弄残让他去乞讨,总以为世界很大,好坏全看人品。可实际上,不仅好坏不看人品,连美丑也不看。浓眉大眼的人都是好人?小眼光头就一定是坏蛋?不过以貌取人也是个完全的辩论题。有人说:“性格写在脸上,人品刻在眼里,生活方式显现在身材,情绪起伏表露于声音;家教看站姿,审美看衣服,层次看鞋子。”一段对话一顿饭,基本就可以断定这个人可不可交,这我是同意的,对于那些行为和内心都肤浅张扬的人来讲,这是个很好用的方式,但转念一想有时候应该也有例外,比如说一个彬彬有礼的人是一个完全没有丁点人情味的势利鬼,一个街头混混式的讨厌的人却充满人情味。人世间有很多意外,可是又觉得这些意外的概率太低,这样的对比很少有机会看到。好吧,我总是很擅长这么纠结拧巴的看问题,为什么任何事情再我的眼中,都不是只有单纯的一种答案?也许是在真实面前,一切好坏都是共存的吧,善恶同时存在于任何一个人的身上,都丝毫不足为怪。
小奥利弗从那个棺材铺逃出来的时候,我完全以为他碰到机灵鬼后会变成一个地道的扒手,当然和作者之前所说,扒手并不是小说中的侠盗,既不英俊也不潇洒,更偷不到美丽小姐的芳心。现实中的小偷犹如阴沟里的老鼠,生活中晚上连灯都不敢打开的可怜虫,但即便如此,我觉得这样的未来也比饿死在那个所谓的习艺所强,也比在棺材铺当学徒被老板娘拿他不当人的压榨之下强,虽然违背了世俗道德,但是在活命面前,任何世俗都比不得活着重要。幸好后来小说的情节一步步的显示出他有比当小偷更好的发展,安慰了被前述经历过于惨淡的读者们的心。从小我们被教育不是嗟来之食,但是在快要饿死的情况下,有多少人能说嗟来食不能保命呢?其实有时候我不明白古代的贤者文章里为什么总是把生命放在并不甚在意的层级上,生命是很宝贵的好吗?所以我才喜欢海明威,也觉得任何一个生命都不可被辜负。在我看来,生命并不能以旁观者以量计,好比一个人的生命和一群人的生命同时放在天平上,必须要舍弃的就一定得是那单个的人吗?我们从小看到的都是假如单个的人选择以自己的生命换取一群人的生命,那么他就是以个很伟大很了不起的英雄,同时也是一种必然的选项;但我们是不是从来没有想过反之呢?假如那个人并不愿意以自己的生命换取一群人的生命,而是选择了牺牲那一群人的生命而保全自己呢?这错的不是他自己,而是那个让他做这个选择题的人吧。可一旦这么做,大众犀利毒辣的眼光投射到他身上的数量,甚至比投射到出这道选择题的人身上的还要多。他们难道也并没有想过,假如自己处在那个位置,又会做出怎么样的选择呢?世间大部分人都不是贤者,我们都有自己的七情六欲,以及自己生命高于一群陌生人生命的态度。这样的人,能说是坏人吗?
小说的前半部分来源于生活,后半部分高于生活,我在想,假如我置身于奥利弗的位置,我会变得怎么样,我觉得我会变得阴黯并且扭曲,变得憎恨世界上的所有人,憎恨盗贼,也憎恨衣着光鲜的绅士女士们,我也许会把所有的人都列为我报复的对象,我会报复社会,也许会变得反人类,我能想象出一堆有可能变得最坏的可能性,就是无法想象像奥利弗那样一尘不染到甚至到那种地步还有舍命维护名誉的想法。现在这个岁数,就像我开头说的,自然不会怀抱浪漫主义色彩把盗贼都想象成楚帅,风度翩翩侠肝义胆,劫富济贫什么的。选择小偷这个职业的人们,南茜是被逼无奈,诺亚是骨子里就坏,也许他们这群人有机会可以选择像是恰利一样改邪归正,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这个机会,他们大多像是南茜那样,一边厌恶这样的生活一边又离不开这样的生活,也许是阴沟里的老鼠做久了,就会变得见不得光;也许是舍不得另一只老鼠。
这两天读到一篇文章,是季羡林老先生写的,他说他深知这个世界上是有坏人的,季先生说坏人就像是毒蛇和毒蘑菇一样,是不知道自己有毒的,且他们是不会变好的。我们从小被教育人性本善,我们都相信坏人有一天会弃恶从善,我们都被告知不要轻易瞧不起从监狱里出来的人们和他们的家人,我们被告知要尊重别人,好像可以通过尊重或者自己的善良感化他们,让他们也变得客客气气且自尊自爱一样。可依我活了近三十年的观察来讲,虽然比不得季先生那么刻骨,我也觉得坏人是不会变好的,从简入奢易,从好变坏也易,反之都难。或许,坏人的基因是真的有的吧,不然很多事情无法解释,像是奥利弗,像是我们身边很多别的人。
有点扯远了,那就再扯得更远点好了。好像现在越来越缺少对人那种善意的情感,善意往往都给予了陌生人,对身边的亲人,朋友,或者有可能成为自己亲人的人,总会有莫名的挑剔感?为什么明明拥有感情是很简单的事情,却往往想的那么复杂?为什么总是很容易的先做好坏的打算?为什么缺点总是被无限的放大而优点却被直接秒埋?我想,我是该清理一下体内的负能量了,不能每每都对人们的好意都报以怀疑,不能每每谈起人性都眼角下垂只舍得用余光瞥视,不能每每在看透了某人某部分的行为后就直接否定这个人的所有。善恶优缺是每个正常人都存在的状态,负面的点也许有的多点惹人厌,也许有的少点讨人喜欢,成长后都不会像是小孩子般纯粹,饿了就哭,看见妈妈就笑,每个人生活都被各种成人的点线面缠绕着,穿插着,压制着,大多不自由,我也是很早以前的多年以后,也就是现在,才明白自由并不存在于远方,而存在于心灵。
注:“#”后为本书摘录
# 人的本性有时实在美妙;同样可爱的品质可以在最煊赫的显贵身上、也可以在最肮脏的慈善学校少年身上得到发展,决不厚此薄彼。
# 但凌驾于死亡之上的记忆仍能使它们恢复昔日的娇艳,重现明亮的眼神、妩媚的笑靥,透过躯壳射出灵魂的光芒,仍能悄悄地述说,泉下的美虽然已无法辨认,却变得更加崇高,她离开尘世正是为了像一盏明灯那样以柔和的清辉照亮天国的路。
# 如此说来,欲成大业便可不拘小节;至于什么叫大业,什么叫小节;或者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一律由当事的哲学家头脑清晰、通情达理、不偏不倚地分析自己的具体情况作出判断。
# 逢到一个女人发货,特别是她除开其他种种激情以外还处在不顾一切的强烈冲动下,那时她身上有一股男人通常都不敢惹的力量。
# 人们在压迫和折磨自己的同类时,为什么不想一想:人类作恶的罪证像浓密的阴云,尽管升腾缓慢,但是不可避免地会被天公发觉 ,最后总有恶报倾泻到他们自己头上?为什么不在想象中听一听任何力量也压制不了、任何尊严也封锁不住的死人声音的悲愤控诉?如果他们能想这么一想,听这么一听的话,每天层出不穷的伤害、不义、磨难、困厄、暴行和冤屈哪里还会发生呢?
# 每当有人死去的时候,总有少数活着的人会这样想:多少事情被忽略了,多少事情还没来得及做,多少事情给遗忘了,多少事情已无法弥补——可见,平时在如何对待周围的人方面必须十分用心!
# 无论过去已经下的还是将来还要下的雨,都扑不灭一个人身上的欲望之火,正如扑不灭地狱之火一样。
# 与这种良知斗争着的却是自尊,这个毛病在最卑微,最下流的人身上并不稍逊于地位高、自信强的人。
# 在凡人的耳朵所听到过的一切可怕的大叫大喊中,要数被激怒的群众的咆哮最为惊心动魄。
也只有戏剧中的小孩,才能在那样一个残酷的环境下还能成长为一个秉性纯良的孩子吧,凄凄惨惨的童年,更容易养成的是一个为了吃饱饭不惜一切的人,小偷也好,强盗也好,成长的环境是怎么样的,就很有可能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尤其是,对象还是一个孩子。
不过假如读书也要这么较真的话,那也就不用读了。再说,生活中也有很多别的不可解,错综复杂的变化着各种人物的心理状态,并不会按常理出牌。
小偷为什么一般都是孩子,是因为大人对孩子一般不设防吗?在暗黑的世界里,孩子往往没有奥利弗的好运气,一入狼窟深似海,贼不会那么笨,会让到手的鸭子飞掉,好控制的孩子会训练他去偷,不好控制的就弄残让他去乞讨,总以为世界很大,好坏全看人品。可实际上,不仅好坏不看人品,连美丑也不看。浓眉大眼的人都是好人?小眼光头就一定是坏蛋?不过以貌取人也是个完全的辩论题。有人说:“性格写在脸上,人品刻在眼里,生活方式显现在身材,情绪起伏表露于声音;家教看站姿,审美看衣服,层次看鞋子。”一段对话一顿饭,基本就可以断定这个人可不可交,这我是同意的,对于那些行为和内心都肤浅张扬的人来讲,这是个很好用的方式,但转念一想有时候应该也有例外,比如说一个彬彬有礼的人是一个完全没有丁点人情味的势利鬼,一个街头混混式的讨厌的人却充满人情味。人世间有很多意外,可是又觉得这些意外的概率太低,这样的对比很少有机会看到。好吧,我总是很擅长这么纠结拧巴的看问题,为什么任何事情再我的眼中,都不是只有单纯的一种答案?也许是在真实面前,一切好坏都是共存的吧,善恶同时存在于任何一个人的身上,都丝毫不足为怪。
小奥利弗从那个棺材铺逃出来的时候,我完全以为他碰到机灵鬼后会变成一个地道的扒手,当然和作者之前所说,扒手并不是小说中的侠盗,既不英俊也不潇洒,更偷不到美丽小姐的芳心。现实中的小偷犹如阴沟里的老鼠,生活中晚上连灯都不敢打开的可怜虫,但即便如此,我觉得这样的未来也比饿死在那个所谓的习艺所强,也比在棺材铺当学徒被老板娘拿他不当人的压榨之下强,虽然违背了世俗道德,但是在活命面前,任何世俗都比不得活着重要。幸好后来小说的情节一步步的显示出他有比当小偷更好的发展,安慰了被前述经历过于惨淡的读者们的心。从小我们被教育不是嗟来之食,但是在快要饿死的情况下,有多少人能说嗟来食不能保命呢?其实有时候我不明白古代的贤者文章里为什么总是把生命放在并不甚在意的层级上,生命是很宝贵的好吗?所以我才喜欢海明威,也觉得任何一个生命都不可被辜负。在我看来,生命并不能以旁观者以量计,好比一个人的生命和一群人的生命同时放在天平上,必须要舍弃的就一定得是那单个的人吗?我们从小看到的都是假如单个的人选择以自己的生命换取一群人的生命,那么他就是以个很伟大很了不起的英雄,同时也是一种必然的选项;但我们是不是从来没有想过反之呢?假如那个人并不愿意以自己的生命换取一群人的生命,而是选择了牺牲那一群人的生命而保全自己呢?这错的不是他自己,而是那个让他做这个选择题的人吧。可一旦这么做,大众犀利毒辣的眼光投射到他身上的数量,甚至比投射到出这道选择题的人身上的还要多。他们难道也并没有想过,假如自己处在那个位置,又会做出怎么样的选择呢?世间大部分人都不是贤者,我们都有自己的七情六欲,以及自己生命高于一群陌生人生命的态度。这样的人,能说是坏人吗?
小说的前半部分来源于生活,后半部分高于生活,我在想,假如我置身于奥利弗的位置,我会变得怎么样,我觉得我会变得阴黯并且扭曲,变得憎恨世界上的所有人,憎恨盗贼,也憎恨衣着光鲜的绅士女士们,我也许会把所有的人都列为我报复的对象,我会报复社会,也许会变得反人类,我能想象出一堆有可能变得最坏的可能性,就是无法想象像奥利弗那样一尘不染到甚至到那种地步还有舍命维护名誉的想法。现在这个岁数,就像我开头说的,自然不会怀抱浪漫主义色彩把盗贼都想象成楚帅,风度翩翩侠肝义胆,劫富济贫什么的。选择小偷这个职业的人们,南茜是被逼无奈,诺亚是骨子里就坏,也许他们这群人有机会可以选择像是恰利一样改邪归正,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这个机会,他们大多像是南茜那样,一边厌恶这样的生活一边又离不开这样的生活,也许是阴沟里的老鼠做久了,就会变得见不得光;也许是舍不得另一只老鼠。
这两天读到一篇文章,是季羡林老先生写的,他说他深知这个世界上是有坏人的,季先生说坏人就像是毒蛇和毒蘑菇一样,是不知道自己有毒的,且他们是不会变好的。我们从小被教育人性本善,我们都相信坏人有一天会弃恶从善,我们都被告知不要轻易瞧不起从监狱里出来的人们和他们的家人,我们被告知要尊重别人,好像可以通过尊重或者自己的善良感化他们,让他们也变得客客气气且自尊自爱一样。可依我活了近三十年的观察来讲,虽然比不得季先生那么刻骨,我也觉得坏人是不会变好的,从简入奢易,从好变坏也易,反之都难。或许,坏人的基因是真的有的吧,不然很多事情无法解释,像是奥利弗,像是我们身边很多别的人。
有点扯远了,那就再扯得更远点好了。好像现在越来越缺少对人那种善意的情感,善意往往都给予了陌生人,对身边的亲人,朋友,或者有可能成为自己亲人的人,总会有莫名的挑剔感?为什么明明拥有感情是很简单的事情,却往往想的那么复杂?为什么总是很容易的先做好坏的打算?为什么缺点总是被无限的放大而优点却被直接秒埋?我想,我是该清理一下体内的负能量了,不能每每都对人们的好意都报以怀疑,不能每每谈起人性都眼角下垂只舍得用余光瞥视,不能每每在看透了某人某部分的行为后就直接否定这个人的所有。善恶优缺是每个正常人都存在的状态,负面的点也许有的多点惹人厌,也许有的少点讨人喜欢,成长后都不会像是小孩子般纯粹,饿了就哭,看见妈妈就笑,每个人生活都被各种成人的点线面缠绕着,穿插着,压制着,大多不自由,我也是很早以前的多年以后,也就是现在,才明白自由并不存在于远方,而存在于心灵。
注:“#”后为本书摘录
# 人的本性有时实在美妙;同样可爱的品质可以在最煊赫的显贵身上、也可以在最肮脏的慈善学校少年身上得到发展,决不厚此薄彼。
# 但凌驾于死亡之上的记忆仍能使它们恢复昔日的娇艳,重现明亮的眼神、妩媚的笑靥,透过躯壳射出灵魂的光芒,仍能悄悄地述说,泉下的美虽然已无法辨认,却变得更加崇高,她离开尘世正是为了像一盏明灯那样以柔和的清辉照亮天国的路。
# 如此说来,欲成大业便可不拘小节;至于什么叫大业,什么叫小节;或者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一律由当事的哲学家头脑清晰、通情达理、不偏不倚地分析自己的具体情况作出判断。
# 逢到一个女人发货,特别是她除开其他种种激情以外还处在不顾一切的强烈冲动下,那时她身上有一股男人通常都不敢惹的力量。
# 人们在压迫和折磨自己的同类时,为什么不想一想:人类作恶的罪证像浓密的阴云,尽管升腾缓慢,但是不可避免地会被天公发觉 ,最后总有恶报倾泻到他们自己头上?为什么不在想象中听一听任何力量也压制不了、任何尊严也封锁不住的死人声音的悲愤控诉?如果他们能想这么一想,听这么一听的话,每天层出不穷的伤害、不义、磨难、困厄、暴行和冤屈哪里还会发生呢?
# 每当有人死去的时候,总有少数活着的人会这样想:多少事情被忽略了,多少事情还没来得及做,多少事情给遗忘了,多少事情已无法弥补——可见,平时在如何对待周围的人方面必须十分用心!
# 无论过去已经下的还是将来还要下的雨,都扑不灭一个人身上的欲望之火,正如扑不灭地狱之火一样。
# 与这种良知斗争着的却是自尊,这个毛病在最卑微,最下流的人身上并不稍逊于地位高、自信强的人。
# 在凡人的耳朵所听到过的一切可怕的大叫大喊中,要数被激怒的群众的咆哮最为惊心动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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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野女孩* 赞了这篇日记 2020-05-14 15: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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