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与六便士
月亮与六便士
作者:毛姆
译者:徐淳刚
浙江文艺出版社 浙江出版联合集团
评分:三分(因为我庸俗)
我是个十分庸俗的读者,这一部流传甚广的名著,我读了一个多月,中间穿插看了许多杂书,大部分是言情小说。就在读完的这个上午,还频繁的间或刷知乎、豆瓣、虾米。这本书如果放在我国任何一个文学网站上,所遭遇的待遇只会比在我这更差。
作者写了许多人,尤其是后半部描写斯特里克兰在大溪地生活的部分,人来人往,但是谁都不重要,我反而觉得是作者炫技的部分。
我不了解艺术,也没什么热情,对工作对生活对感情都兴致缺缺,所以作者描写的男主角我并不能理解,也体会不到配角们被艺术震撼的情感。不过,不是有个悖论吗:你不知道,但你不知道你不知道。《月亮与六便士》就为我揭开了那样一个隐藏的世界:有人被创造美的激情攥住,想被魔鬼揪住了,逃不开,被迫要离开俗世安稳的生活,四处奔走,是有那样不同的人的。
摘抄:
我不想谋生。我想生活。(联想到龙应台对孩子的期望)
制造神话,是人类的天性。像那些出类拔萃的名人,人们总是对他们生活中的意外或神秘紧抓不放,深信不疑,缔造传奇,无限狂热。这是对平凡生活的浪漫抗议。传奇事件成为英雄通往不朽的最可靠的护照。(嗯,真是这样,没有逸闻算什么名人)
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它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有一种强烈的冲动,渴望一种桀骜不驯的旅程。这样的安逸总让我惊惧。我的心渴望更加惊险的生活。只要我能有所改变——改变和不可预知的冒险,我将踏上嶙峋怪石,哪怕激流险滩。(乍一听还挺励志)
我那时血气方刚,恃才放旷,认为一个男人陷入爱河而不使自己出丑,三十五岁是大限。
女人根深蒂固的恶习:与任何愿意倾听的人谈论自己的私事。(!可别这样啊)
“我永远也不会和他离婚,”他突然恶狠狠地说,“把我的话告诉他,他永远也别想和那个女人结婚。我和他一样,非常固执,我永远也不和他离婚。我要为孩子着想。”我想,她最后说的,是为了向我表明她的态度,但我认为,这是出于嫉妒,而非母爱。(以孩子为借口的情况在真个婚姻生活中真的数不胜数,仿佛没有别的合适的通风口了,两个人被锁在密不透风的监狱里,喘不过气来)“你还爱他吗?”“不知道。我要他回来。如果回来,可以既往不咎。毕竟,我们做了十七年的夫妻。我是一个宽宏大量的女人。不会介意他做了什么,只要我不知道。他应该清楚,这种迷恋长不了。如果他现在就回来,一切都可以敷衍过去,谁也不会知道。”斯特里克兰夫人对流言蜚语这般在意,让我有些心寒,因为,当时我还不明白,他人的意见,对女人的生活,关系如此巨大(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对于女人尤其是!少了男人更广阔的工作关系网,女人可不就是家长里短捆起来过活,生死起落不过几张嘴!)。我认为这种态度,会在他们深切的情感上,投下不真诚的阴影。
(这一段我看着很戳心窝子,放在当代中国任何一部小说里都合适!人类感情在家长里短上都是相通的。《月亮和六便士》的故事在书中任何一个角色的视角上都惊世骇俗,唯独在斯特里克兰夫人那里就是个生了别的心思的丈夫离家出走的事,令人失笑)
我发觉,她的行为有些矛盾,这让我疑惑不解。她很不幸,但为了引起我的同情,他向我表演她的不幸(据研究,女性比男性更善于表现辛苦和痛苦,真的)。显而易见,她准备大哭一场,因此准备了好多条手帕;我很钦佩她的深谋远虑,可现在回想起来可她眼泪的分量变轻。我说不准,她让丈夫回来,是因为爱他,还是怕招人议论;我也怀疑,爱的痛楚是否掺杂着虚荣心受伤的痛苦,这对我年轻的心灵来说,简直龌龊。我那时还不懂得,人性有多矛盾;我不知道,真诚中有多少虚伪,高尚中有多少卑鄙,或者,邪恶中有多少善良。
饭前想说服一个人,几乎不可能。我自己就常常憧憬爱情,但只有在茶余饭后,才有力气幻想美满生活(爱情与婚姻生活的差别:后者连想象都更费力气)。
我感到吃惊,瞥了他一眼。无论我讲什么,他都满口应承,这就没辙了。我的处境,忽然变得非常复杂,更别提有多可笑了。本来,我想说服他,打动他,劝导他,警告他,晓之以理,必要时,还会斥责他,咒骂他,挖苦他;但是,当罪人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劝导的人又能如何?在这一点上,我没有经验,因为,换我自己做了错事,总是矢口否认。(劝导这活我做过很多次,对于作者描述的这种尴尬处境深有体会)
“我告诉你,我必须画画。我身不由己。一个人掉进水里,他游泳游得好不好没关系,反正他得挣扎,不然就得淹死”(原来是这种感觉。。)
想让别人认可,这或许是文明人最根深蒂固的本能。(本能!!不能控制的看别人眼色活着)
感情自有其理,理性难以知晓
那时我还不明白,人性其实非常复杂。现在,我清楚地意识到:卑鄙与高尚,邪恶与善良,仇恨与热爱,可以并存于同一颗心灵中。(小的时候世界是两分的,好的和坏的;长大了,或者说变得更老了,反而连好坏都不会分了,哭~~)
事情过去大约五年,我决定去巴黎住段时间。伦敦,我呆腻了。每天做着相同的事,实在让人心烦。我的朋友们,生活按部就班,平平淡淡,他们不再能带给我惊喜,当我碰见他们,我知道,他们会说:老样子;甚至,连他们的风流韵事,也平庸乏味。他们就像从终点返回到终点的电车,连乘客的数目扳指头也能算出。生活被安排得如此井井有条。我不免有些惊慌。
常言说,痛苦使人高贵,这不对;让人行动高尚的,有时是自满得意;而痛苦,往往使人变得心胸狭窄,充满仇恨。(痛苦使人恶毒,亲身体会)
“为什么你认为美——这世上最宝贵的东西,会像沙滩上的卵石,一个漫不经心的路人,随随便便就能捡到?美是美妙,是奇异,艺术家唯有通过灵魂的煎熬,才能从宇宙的混沌中创造出美。而当美出现,它并非为了让每个人都认出它自己。要认识它,你必须重复和艺术家一样的奇异之旅。这是一支他唱给你的旋律,要想再次用心聆听,就需要智慧、感觉以及丰富的想象力。”(艺术创作是件体力活啊)
我不认为她曾真正喜欢过自己的丈夫,女人心中的爱,往往只是亲昵和安慰,大多数女人都是这种反应。这是一种被动的感情,能够被任何一个人激起,就像藤蔓可以攀爬在任何一棵树上;当一个姑娘嫁给随便哪个男人,总相信日久生情,世俗之见,如此牢固。说到底,这种感情不过是衣食无虞的满足,财产殷实的骄傲,受人爱慕的愉悦,以及家庭圆满的得意;女人赋予这种感情精神层面的价值,只是出于一种无伤大雅的虚荣。但这种感情,在面对激情时往往显得手足无措。(所以说,爱情是什么?衣食无虞的满足,财产殷实的骄傲,受人爱慕的愉悦,以及家庭圆满的得意,激情。。。?爱情是错觉,一种不可名状的强烈错觉)
父亲希望我像他一样,当个木匠。我们家五代都干这个,父传子,一代代传下去。也许,这就是生活的智慧,永远踩着父亲的脚印走下去,不用左顾右盼(中国四五线城市及以下,大部分人都是这样活着。听父母的话选个家里长辈有影响力的专业,混个差不多的文凭,然后回家乡被安排就业,哪怕是公考相对公正透明的今天)。
作家更关心知悉人性,而非判断人性
“一个女人可以原谅男人对她的伤害,”他说,“但永远不能原谅他对她所做的牺牲。”(文中描述塔希提的女人对男人的暴力甚至甘之如饴,而布兰奇对斯特洛夫的呵护妥协不屑一顾,并最终为了男主角斯特里克兰自杀。。。女人,是不能用理性分析的动物,哪怕同为女人也分析不通)
“我不需要爱情。我没有时间恋爱。这是人性的弱点。我是个男人,有时候我需要女人。当我的欲望满足了,我就会去忙别的事情。真是讨厌,我无法克制自己的欲望;它囚禁着我的精神;我希望有一天,我可以不受欲望支配,自由自在地去工作。因为女人除了爱情什么也不懂,所以她们把爱情看得非常重要,简直荒谬。她们还想说服我们,让我们相信这就是生活的全部。实际上,这是微不足道的一部分。我只知道欲望。这是正常的、健康的。爱情是一种病。女人是我取乐的工具;我没耐心让她们当我的什么助手、搭档、伴侣。(爱情再伟大,也有人不屑一顾;一道题特别难,很可能是无解的)
“如果一个女人爱上你,除非拥有了你的灵魂,她才肯罢休。因为她很软弱,控制欲极强,没有什么能让她满足。她心胸狭窄,憎恶她无法掌握的抽象事物。她满脑子现实,嫉妒理想。男人的灵魂在天际游荡,女人却想将它囚禁在自己的账本儿里(女人口口声声说需要安全感的时候,就是把绳索套你脖子上慢慢收紧的时候。雌性动物有哺育后代的本能,对周围一切点算清楚也情有可原,怪只怪男人一开始只是想找一个美丽的梦,而不是一个活生生的女人)
“一个人怎么可以完全无视他人的意见?”我说,与其说是对他讲,不如说是自言自语,“现实中,你总是和别人有种种关系。要想一个人、只为自己活下去,简直荒谬。总有一天,你会生病,会老去,你会向你的同类爬去。当你深切地感到,你需要安慰和同情,你不觉得羞愧吗?不在乎别人的意见,根本不可能。早晚,你身上的人性渴望与他人建立联系。(总觉得经济发展了,人民不再为温饱而挣扎的时候,孤家寡人也行)
作品见真我。在社会交往中,一个人只让你看到他希望别人接受的一面,你只能凭他不经意间的举手投足,一颦一笑,对他有所了解。有时候,人们带着完美的假面,久而久之,真会弄假成真。但是,在他写的书、画的画里,他会毫无保留地表露自己。如果他装腔作势,只能暴露自己的空虚。滥竽充数,最终会被发现。冒充个性,无法掩饰平庸的头脑。对于目光敏锐的观察者来说,哪怕是一个人最漫不经心的创作,也会泄露他灵魂深处的秘密(有的时候集中看一个作家的作品,会觉得很了解对方。以言情小说为例,当然一般都是女作者,女主角们三观都差不多,基本是作者自己的化身,男主角当然是作者自己花痴的那种类型。琼瑶一直歌颂小三,席绢甜甜蜜蜜冰淇淋style,清水慢文大大就坚持大女主,对男主各种救赎。。。)
我们每个人都孤独地生活在世界上。谁都被囚禁在一座铁塔里,只能凭一些符号与人交流,但这些符号并没有共同的价值,所以它们的意义模糊不定。我们可怜地想把心灵的珍宝传递给别人,但他们却无力接受,因此我们只能踽踽独行,虽然紧挨着,却并不真正在一起,既无法了解别人,也不被别人所了解。我们就像身在异国他乡的陌生人,对他们的语言知之甚少,想表达那些美妙而深刻的事物,只能局限于会话指南上一点平庸的词句。我们的大脑充满了奇想,却只会说“花匠的姑姑有把雨伞在屋里”(缘分还没到的同志们,是否坚信那个人就在前方?“个人独特的符号”这种意象让我想到世界上最孤独的鲸鱼Alice,发声频率52赫兹。在其他鲸鱼眼里,Alice就像是个哑巴,因为正常鲸鱼的频率只有15-25赫兹。一条鲸鱼能坚持发声二十多年,我却不能坦然的把心灵的珍宝递给一个人、递给下一个人)
在他的笔下,人物都很怪诞,他对这种怪诞感到非常生气;生活不过是一场混乱,充满了种种的荒谬和污秽,只能引人发笑,未免乐极生悲
无论他跑多远,无论他藏身何处,尼克尔斯太太都会像良心一样紧抓不放,像命运一样势不可当,立马就能找到他。他甩不掉她,就像有因必有果
我觉得,有些人,并未生在他们的理想之所。机缘将他们偶然抛入某种环境,他们却始终对心中的故土满怀乡愁;这故乡在哪里,他们并不知道。在他们的出生地,他们是异乡人,从童年时代就熟悉的林荫小巷,或者曾经玩耍过的拥挤街道,只不过是人生旅途中的驿站。他们仿佛身处异地,举目无亲,孤身一人。也许,正是这种陌生感,才让他们远走他乡,去寻找属于他们的永恒居所。或许,某种根深蒂固的返祖现象,让这些游子再次回到他们的祖先在远古时代就已离开的土地。有时候,一个人偶然来到某个地方,他会神秘地感觉,这正是他始终怀想的栖身之所。这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他会在这从未见过的场景中,在他从不认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就好像他生来就熟悉这一切。在这里,他终于有了着落(环境的好坏原来并无绝对,安贫乐道是现实存在的)
我很怀疑,亚伯拉罕是否真在作践自己。做自己最想做的事,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心平气和,怎么能叫作践自己?做一个有名的外科医生,一年赚一万英镑,娶一位漂亮的妻子,就是成功?我想,这取决于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你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你对自己有什么要求
但比这些声音更响的,是海水不断拍打礁石的沉闷怒吼,就像时间一样永无休止。但是这里寂静无声,空气里弥漫着在夜晚绽放的白色花朵的芬芳。夜晚如此美丽,你的灵魂仿佛再也无法忍受肉体的桎梏。你感觉,你的灵魂随时都会飘升到浩渺的天际,死神就像一位老朋友那样和你知根知底。(遭遇震撼场景的那一刻是会有灵魂脱离肉体的感觉,张晓风曾经描述过,登临绝壁,会有冲动想飞身跳下)
在这个偏远的海岛,他似乎和在老家大不一样,人们一点儿也不厌恶他,反而更多的是同情,他的喜怒无常也被欣然接受。无论土著还是欧洲人,在他们眼里,他是个怪人,但早就习以为常;世界上到处都是怪人,他们的举止稀奇古怪;但人们知道,一个人往往不是他想成为的那种人,而是他不得不成为的那种人。在英国和法国,斯特里克兰是方枘圆凿、格格不入的人,而在这里却有各种各样的卯眼儿,什么样的榫头都能协调(最近的几个新闻:shinee钟铉和河智苑的弟弟因抑郁症的痛苦而自杀,看到这段描写,我想提醒自己,如果不顺心,就出去走走吧,别困住了心,身体也放弃挣扎)
“攫住斯特里克兰的,是一种创造美的激情。这让他一刻也不得安宁。让他四处奔走。他是一个永远跋涉的朝圣者,被一种神圣的怀乡之情所困扰,他体内的魔鬼对他冷酷无情。有些人追求真理,坚定不移,为了实现它,不惜将他们自己的世界完全推翻。斯特里克兰也是这样,他所追求的美,等同于真理。像他这样的人,我只能深表同情。
她富有教养,待人亲切,但几乎掩饰不住内心的信念:她和别人不一样(追求“不一样”的个性,在我国被重点用来描述80后,原来是起码一百多年前西方玩剩下的)
作者:毛姆
译者:徐淳刚
浙江文艺出版社 浙江出版联合集团
评分:三分(因为我庸俗)
我是个十分庸俗的读者,这一部流传甚广的名著,我读了一个多月,中间穿插看了许多杂书,大部分是言情小说。就在读完的这个上午,还频繁的间或刷知乎、豆瓣、虾米。这本书如果放在我国任何一个文学网站上,所遭遇的待遇只会比在我这更差。
作者写了许多人,尤其是后半部描写斯特里克兰在大溪地生活的部分,人来人往,但是谁都不重要,我反而觉得是作者炫技的部分。
我不了解艺术,也没什么热情,对工作对生活对感情都兴致缺缺,所以作者描写的男主角我并不能理解,也体会不到配角们被艺术震撼的情感。不过,不是有个悖论吗:你不知道,但你不知道你不知道。《月亮与六便士》就为我揭开了那样一个隐藏的世界:有人被创造美的激情攥住,想被魔鬼揪住了,逃不开,被迫要离开俗世安稳的生活,四处奔走,是有那样不同的人的。
摘抄:
我不想谋生。我想生活。(联想到龙应台对孩子的期望)
制造神话,是人类的天性。像那些出类拔萃的名人,人们总是对他们生活中的意外或神秘紧抓不放,深信不疑,缔造传奇,无限狂热。这是对平凡生活的浪漫抗议。传奇事件成为英雄通往不朽的最可靠的护照。(嗯,真是这样,没有逸闻算什么名人)
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它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有一种强烈的冲动,渴望一种桀骜不驯的旅程。这样的安逸总让我惊惧。我的心渴望更加惊险的生活。只要我能有所改变——改变和不可预知的冒险,我将踏上嶙峋怪石,哪怕激流险滩。(乍一听还挺励志)
我那时血气方刚,恃才放旷,认为一个男人陷入爱河而不使自己出丑,三十五岁是大限。
女人根深蒂固的恶习:与任何愿意倾听的人谈论自己的私事。(!可别这样啊)
“我永远也不会和他离婚,”他突然恶狠狠地说,“把我的话告诉他,他永远也别想和那个女人结婚。我和他一样,非常固执,我永远也不和他离婚。我要为孩子着想。”我想,她最后说的,是为了向我表明她的态度,但我认为,这是出于嫉妒,而非母爱。(以孩子为借口的情况在真个婚姻生活中真的数不胜数,仿佛没有别的合适的通风口了,两个人被锁在密不透风的监狱里,喘不过气来)“你还爱他吗?”“不知道。我要他回来。如果回来,可以既往不咎。毕竟,我们做了十七年的夫妻。我是一个宽宏大量的女人。不会介意他做了什么,只要我不知道。他应该清楚,这种迷恋长不了。如果他现在就回来,一切都可以敷衍过去,谁也不会知道。”斯特里克兰夫人对流言蜚语这般在意,让我有些心寒,因为,当时我还不明白,他人的意见,对女人的生活,关系如此巨大(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对于女人尤其是!少了男人更广阔的工作关系网,女人可不就是家长里短捆起来过活,生死起落不过几张嘴!)。我认为这种态度,会在他们深切的情感上,投下不真诚的阴影。
(这一段我看着很戳心窝子,放在当代中国任何一部小说里都合适!人类感情在家长里短上都是相通的。《月亮和六便士》的故事在书中任何一个角色的视角上都惊世骇俗,唯独在斯特里克兰夫人那里就是个生了别的心思的丈夫离家出走的事,令人失笑)
我发觉,她的行为有些矛盾,这让我疑惑不解。她很不幸,但为了引起我的同情,他向我表演她的不幸(据研究,女性比男性更善于表现辛苦和痛苦,真的)。显而易见,她准备大哭一场,因此准备了好多条手帕;我很钦佩她的深谋远虑,可现在回想起来可她眼泪的分量变轻。我说不准,她让丈夫回来,是因为爱他,还是怕招人议论;我也怀疑,爱的痛楚是否掺杂着虚荣心受伤的痛苦,这对我年轻的心灵来说,简直龌龊。我那时还不懂得,人性有多矛盾;我不知道,真诚中有多少虚伪,高尚中有多少卑鄙,或者,邪恶中有多少善良。
饭前想说服一个人,几乎不可能。我自己就常常憧憬爱情,但只有在茶余饭后,才有力气幻想美满生活(爱情与婚姻生活的差别:后者连想象都更费力气)。
我感到吃惊,瞥了他一眼。无论我讲什么,他都满口应承,这就没辙了。我的处境,忽然变得非常复杂,更别提有多可笑了。本来,我想说服他,打动他,劝导他,警告他,晓之以理,必要时,还会斥责他,咒骂他,挖苦他;但是,当罪人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劝导的人又能如何?在这一点上,我没有经验,因为,换我自己做了错事,总是矢口否认。(劝导这活我做过很多次,对于作者描述的这种尴尬处境深有体会)
“我告诉你,我必须画画。我身不由己。一个人掉进水里,他游泳游得好不好没关系,反正他得挣扎,不然就得淹死”(原来是这种感觉。。)
想让别人认可,这或许是文明人最根深蒂固的本能。(本能!!不能控制的看别人眼色活着)
感情自有其理,理性难以知晓
那时我还不明白,人性其实非常复杂。现在,我清楚地意识到:卑鄙与高尚,邪恶与善良,仇恨与热爱,可以并存于同一颗心灵中。(小的时候世界是两分的,好的和坏的;长大了,或者说变得更老了,反而连好坏都不会分了,哭~~)
事情过去大约五年,我决定去巴黎住段时间。伦敦,我呆腻了。每天做着相同的事,实在让人心烦。我的朋友们,生活按部就班,平平淡淡,他们不再能带给我惊喜,当我碰见他们,我知道,他们会说:老样子;甚至,连他们的风流韵事,也平庸乏味。他们就像从终点返回到终点的电车,连乘客的数目扳指头也能算出。生活被安排得如此井井有条。我不免有些惊慌。
常言说,痛苦使人高贵,这不对;让人行动高尚的,有时是自满得意;而痛苦,往往使人变得心胸狭窄,充满仇恨。(痛苦使人恶毒,亲身体会)
“为什么你认为美——这世上最宝贵的东西,会像沙滩上的卵石,一个漫不经心的路人,随随便便就能捡到?美是美妙,是奇异,艺术家唯有通过灵魂的煎熬,才能从宇宙的混沌中创造出美。而当美出现,它并非为了让每个人都认出它自己。要认识它,你必须重复和艺术家一样的奇异之旅。这是一支他唱给你的旋律,要想再次用心聆听,就需要智慧、感觉以及丰富的想象力。”(艺术创作是件体力活啊)
我不认为她曾真正喜欢过自己的丈夫,女人心中的爱,往往只是亲昵和安慰,大多数女人都是这种反应。这是一种被动的感情,能够被任何一个人激起,就像藤蔓可以攀爬在任何一棵树上;当一个姑娘嫁给随便哪个男人,总相信日久生情,世俗之见,如此牢固。说到底,这种感情不过是衣食无虞的满足,财产殷实的骄傲,受人爱慕的愉悦,以及家庭圆满的得意;女人赋予这种感情精神层面的价值,只是出于一种无伤大雅的虚荣。但这种感情,在面对激情时往往显得手足无措。(所以说,爱情是什么?衣食无虞的满足,财产殷实的骄傲,受人爱慕的愉悦,以及家庭圆满的得意,激情。。。?爱情是错觉,一种不可名状的强烈错觉)
父亲希望我像他一样,当个木匠。我们家五代都干这个,父传子,一代代传下去。也许,这就是生活的智慧,永远踩着父亲的脚印走下去,不用左顾右盼(中国四五线城市及以下,大部分人都是这样活着。听父母的话选个家里长辈有影响力的专业,混个差不多的文凭,然后回家乡被安排就业,哪怕是公考相对公正透明的今天)。
作家更关心知悉人性,而非判断人性
“一个女人可以原谅男人对她的伤害,”他说,“但永远不能原谅他对她所做的牺牲。”(文中描述塔希提的女人对男人的暴力甚至甘之如饴,而布兰奇对斯特洛夫的呵护妥协不屑一顾,并最终为了男主角斯特里克兰自杀。。。女人,是不能用理性分析的动物,哪怕同为女人也分析不通)
“我不需要爱情。我没有时间恋爱。这是人性的弱点。我是个男人,有时候我需要女人。当我的欲望满足了,我就会去忙别的事情。真是讨厌,我无法克制自己的欲望;它囚禁着我的精神;我希望有一天,我可以不受欲望支配,自由自在地去工作。因为女人除了爱情什么也不懂,所以她们把爱情看得非常重要,简直荒谬。她们还想说服我们,让我们相信这就是生活的全部。实际上,这是微不足道的一部分。我只知道欲望。这是正常的、健康的。爱情是一种病。女人是我取乐的工具;我没耐心让她们当我的什么助手、搭档、伴侣。(爱情再伟大,也有人不屑一顾;一道题特别难,很可能是无解的)
“如果一个女人爱上你,除非拥有了你的灵魂,她才肯罢休。因为她很软弱,控制欲极强,没有什么能让她满足。她心胸狭窄,憎恶她无法掌握的抽象事物。她满脑子现实,嫉妒理想。男人的灵魂在天际游荡,女人却想将它囚禁在自己的账本儿里(女人口口声声说需要安全感的时候,就是把绳索套你脖子上慢慢收紧的时候。雌性动物有哺育后代的本能,对周围一切点算清楚也情有可原,怪只怪男人一开始只是想找一个美丽的梦,而不是一个活生生的女人)
“一个人怎么可以完全无视他人的意见?”我说,与其说是对他讲,不如说是自言自语,“现实中,你总是和别人有种种关系。要想一个人、只为自己活下去,简直荒谬。总有一天,你会生病,会老去,你会向你的同类爬去。当你深切地感到,你需要安慰和同情,你不觉得羞愧吗?不在乎别人的意见,根本不可能。早晚,你身上的人性渴望与他人建立联系。(总觉得经济发展了,人民不再为温饱而挣扎的时候,孤家寡人也行)
作品见真我。在社会交往中,一个人只让你看到他希望别人接受的一面,你只能凭他不经意间的举手投足,一颦一笑,对他有所了解。有时候,人们带着完美的假面,久而久之,真会弄假成真。但是,在他写的书、画的画里,他会毫无保留地表露自己。如果他装腔作势,只能暴露自己的空虚。滥竽充数,最终会被发现。冒充个性,无法掩饰平庸的头脑。对于目光敏锐的观察者来说,哪怕是一个人最漫不经心的创作,也会泄露他灵魂深处的秘密(有的时候集中看一个作家的作品,会觉得很了解对方。以言情小说为例,当然一般都是女作者,女主角们三观都差不多,基本是作者自己的化身,男主角当然是作者自己花痴的那种类型。琼瑶一直歌颂小三,席绢甜甜蜜蜜冰淇淋style,清水慢文大大就坚持大女主,对男主各种救赎。。。)
我们每个人都孤独地生活在世界上。谁都被囚禁在一座铁塔里,只能凭一些符号与人交流,但这些符号并没有共同的价值,所以它们的意义模糊不定。我们可怜地想把心灵的珍宝传递给别人,但他们却无力接受,因此我们只能踽踽独行,虽然紧挨着,却并不真正在一起,既无法了解别人,也不被别人所了解。我们就像身在异国他乡的陌生人,对他们的语言知之甚少,想表达那些美妙而深刻的事物,只能局限于会话指南上一点平庸的词句。我们的大脑充满了奇想,却只会说“花匠的姑姑有把雨伞在屋里”(缘分还没到的同志们,是否坚信那个人就在前方?“个人独特的符号”这种意象让我想到世界上最孤独的鲸鱼Alice,发声频率52赫兹。在其他鲸鱼眼里,Alice就像是个哑巴,因为正常鲸鱼的频率只有15-25赫兹。一条鲸鱼能坚持发声二十多年,我却不能坦然的把心灵的珍宝递给一个人、递给下一个人)
在他的笔下,人物都很怪诞,他对这种怪诞感到非常生气;生活不过是一场混乱,充满了种种的荒谬和污秽,只能引人发笑,未免乐极生悲
无论他跑多远,无论他藏身何处,尼克尔斯太太都会像良心一样紧抓不放,像命运一样势不可当,立马就能找到他。他甩不掉她,就像有因必有果
我觉得,有些人,并未生在他们的理想之所。机缘将他们偶然抛入某种环境,他们却始终对心中的故土满怀乡愁;这故乡在哪里,他们并不知道。在他们的出生地,他们是异乡人,从童年时代就熟悉的林荫小巷,或者曾经玩耍过的拥挤街道,只不过是人生旅途中的驿站。他们仿佛身处异地,举目无亲,孤身一人。也许,正是这种陌生感,才让他们远走他乡,去寻找属于他们的永恒居所。或许,某种根深蒂固的返祖现象,让这些游子再次回到他们的祖先在远古时代就已离开的土地。有时候,一个人偶然来到某个地方,他会神秘地感觉,这正是他始终怀想的栖身之所。这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他会在这从未见过的场景中,在他从不认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就好像他生来就熟悉这一切。在这里,他终于有了着落(环境的好坏原来并无绝对,安贫乐道是现实存在的)
我很怀疑,亚伯拉罕是否真在作践自己。做自己最想做的事,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心平气和,怎么能叫作践自己?做一个有名的外科医生,一年赚一万英镑,娶一位漂亮的妻子,就是成功?我想,这取决于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你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你对自己有什么要求
但比这些声音更响的,是海水不断拍打礁石的沉闷怒吼,就像时间一样永无休止。但是这里寂静无声,空气里弥漫着在夜晚绽放的白色花朵的芬芳。夜晚如此美丽,你的灵魂仿佛再也无法忍受肉体的桎梏。你感觉,你的灵魂随时都会飘升到浩渺的天际,死神就像一位老朋友那样和你知根知底。(遭遇震撼场景的那一刻是会有灵魂脱离肉体的感觉,张晓风曾经描述过,登临绝壁,会有冲动想飞身跳下)
在这个偏远的海岛,他似乎和在老家大不一样,人们一点儿也不厌恶他,反而更多的是同情,他的喜怒无常也被欣然接受。无论土著还是欧洲人,在他们眼里,他是个怪人,但早就习以为常;世界上到处都是怪人,他们的举止稀奇古怪;但人们知道,一个人往往不是他想成为的那种人,而是他不得不成为的那种人。在英国和法国,斯特里克兰是方枘圆凿、格格不入的人,而在这里却有各种各样的卯眼儿,什么样的榫头都能协调(最近的几个新闻:shinee钟铉和河智苑的弟弟因抑郁症的痛苦而自杀,看到这段描写,我想提醒自己,如果不顺心,就出去走走吧,别困住了心,身体也放弃挣扎)
“攫住斯特里克兰的,是一种创造美的激情。这让他一刻也不得安宁。让他四处奔走。他是一个永远跋涉的朝圣者,被一种神圣的怀乡之情所困扰,他体内的魔鬼对他冷酷无情。有些人追求真理,坚定不移,为了实现它,不惜将他们自己的世界完全推翻。斯特里克兰也是这样,他所追求的美,等同于真理。像他这样的人,我只能深表同情。
她富有教养,待人亲切,但几乎掩饰不住内心的信念:她和别人不一样(追求“不一样”的个性,在我国被重点用来描述80后,原来是起码一百多年前西方玩剩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