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惠良:宋代册页中之尺牍书法
本文原载于国立故宫博物院: http://www.npm.gov.tw/dm/album/introduction/main_21.htm#a01
國立故宮博物院典藏之宋代書法冊頁總數近四百件,這些冊頁以書寫之內容而論,可分為尺牘、詩、文、詞、賦、題贊、跋語與經典……等不同類別,其中數量最多者,首推尺牘類,蓋冊頁之形制大都較卷、軸為小,特別適用於裝裱篇幅不大的尺牘,本文擬以院藏宋代冊頁中佔大多數之尺牘書法為中心,探討此類書法作品之背景、發展與藝術表現。

一、尺牘概說
在中國,用書信作為交往溝通之方式,可上溯至兩千五百年前之春秋戰國時代,當時文獻中記載有不少書信往返之事,如《左傳.昭公二五年》:「右師不敢對,受牒而退」(註 1)與《文選》「古詩一十九首之十七」:「客從遠方來,遺我一書札;上言長相思,下言久離別。」(註 2)等,其中所謂「牒」與「書札」均指信函。「尺牘」一詞,最早出現於漢代,《漢書》記載:「漢遣單于書,以尺一牘,辭曰,皇帝敬問匈奴大單于無恙。」(註 3)「尺一牘」即漢代詔書,因書於一尺一寸之書版上,故名,後省稱為「尺牘」。《史記》亦記曰:「緹縈通尺牘,父得以後寧」(註 4),緹縈之「尺牘」,即指其上書漢文帝,請求替父贖刑之文書。自兩漢而後,「尺牘」一詞逐漸成為公私文書之通稱,而人們為求變化也開始用「尺書」、「尺札」、「尺簡」、「尺翰」、「尺紙」、「尺素」、「尺鴻」、「尺鯉」等詞來稱呼書信。此外,稱呼私人信函,也用「書札」、「札翰」、「書疏」、「書問」、「簡」、「函」、「小柬」、「手簡」……等詞;而對公文書則有「章」、「奏」、「表」、「啟」、「牒」、「狀」、「劄子」、「箋奏」、「駁議」……等稱。本文為行文方便,採用「尺牘」一詞,代表以上所提及之所有公私信函。
註 1: 王道焜.趙如源編,《左傳杜林合註》,卷四十一,收錄於《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第一七一冊,頁797。右師為宋國樂大心,牒乃晉命宋輸粟之牒命。 註 2: 蕭統選.李善註,《文選》(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65),卷二十九,頁74。 註 3: 班固,《漢書.匈奴傳第六十四上》卷九十四上(臺北:鼎文書局,1986),頁3760。 註 4: 司馬遷,《史記.扁鵲倉公列傳第四十五》卷一○五(臺北:鼎文書局,1990),頁2817。
(一)尺牘之質材
書寫尺牘所用之質材,因時代的不同而有所變化。在紙張未發明之前,書寫信函不是用竹簡,即是用木牘,偶爾亦用絲帛織物,此即先秦兩漢時期之所以用「簡」、「牘」、「札」、「牒」或「素」等名來稱呼書信。目前可以見到最早的書信原跡,為西元前三世紀初期寫於木牘上的兩封家書,二信出土於湖北江陵雲夢睡虎地之四號秦墓,信中提及秦統一六國時殲滅楚國之戰役,發信主旨在向家中索取衣服、布帛與錢等事物。(註 5)這兩封信用秦隸書寫,內容簡短,其形制、格式當可反映出此時期書信之一般情況。至於用絲帛書寫的尺牘,現存最早者為發現於敦煌的兩封縑帛信函,時間約為西元一世紀初期,發信人為駐山西之地方官員,他致書敦煌邊關某人,抱怨通信困難。兩信用漢隸書寫,內文篇幅較前述秦代尺牘為長,同時出土者尚有絲質信封,可一窺漢代尺牘形制。(註 6)紙張雖然於西漢時期即已出現,不過,由出土之西漢古紙殘片分析研究,知道西漢時期的造紙技術尚在起步階段,此時之紙張以敝絮舊麻製造,質地粗糙。待蔡倫(活動於西元2世紀初期)改良造紙技術,用樹皮及麻等生纖維為原料後,一直發展到漢末,紙的品質有了相當程度的改進,可供不同需求,製紙成本也大幅度降低。(註 7)然而,儘管紙張在漢代末期已相當普及,且漢代文獻記載中之尺牘數量亦甚多,但存留下來的漢代尺牘卻多屬竹、木質材。現存書寫於紙張上的尺牘,其年代最早只能溯到魏晉時代,也就是從魏晉開始,紙張漸取代竹簡、木牘及絲帛而成為主要的書寫材料。此後,作為書信用的紙張,更發展出各類不同質地、紋理、色澤、花樣的信箋,成為不僅實用且可供觀賞的文房至寶。本院收藏的宋代尺牘幾乎全為紙質,其中更有製作精美的花箋,可以想見收到如此信函,除文辭傳情達意之外,優美的書法與精緻的信箋更能收賞心悅目之效。
註 5: 此二信為西元一九七五年於湖北江陵雲夢睡虎地出土之四號秦墓中發現,書於二片木牘之上,正反面皆書,詳細說明參見《雲夢睡虎地秦墓》(北京:文物出版社,1981),第二章隨葬器物,第一節簡牘概述,第二小節木牘部份。 註 6: 此二信為西元一九○八年史坦因於第二次敦煌探險時發現,保存情況良好,參見錢存訓,《中國古代書史》(香港:中文大學,1975),第六章帛書,第三節帛書的發現部份。 註 7: 一般認為紙是東漢時蔡倫所發明。然而考察文獻,知「紙」字在西漢時即已出現,而現存的古紙中,最早之年代亦是西漢,此即西元一九五七年於陝西灞橋西漢古墓中出土之古紙殘片。參見錢存訓,《中國古代書史》,第七章紙卷部份。
(二)尺牘之內容與結構
尺牘之使用,主要為人際間思想、意見、感情與訊息之溝通交換,其內容形式由早期之簡略,逐漸發展為文辭優美,立意簡明,措辭得體,稱謂、行款、封緘、紙墨均極講究的一種專門文體。尺牘內容雖因人而異,然皆隨心、隨情、隨性、緣事而發,故晉陸機(西元261-303年)於〈文賦〉中謂:「函綿邈於尺素,吐滂沛乎寸心」。尺牘之行文或言簡意賅,或千言不盡,或旨明文暢,或委婉含蓄,或引經據典以論理,或吟詩煉句以抒情,讀之如見其人,如聞其語,是以在中國文學史中,許多膾炙人口的作品均為尺牘文體,如李陵(?-西元前74)〈答蘇武書〉、司馬遷(西元前145-86?)〈報任安書〉、嵇康(223-262)〈與山巨源絕交書〉、王維(699-759)〈山中與裴迪秀才書〉、蘇軾(1036-1101)〈乞校正陸贄奏議進御劄子〉、與林覺民(1885-1911)〈與妻訣別書〉……等,皆文情並茂,醞藉雋永,讀之令人不忍釋手。



一般而言,尺牘之書寫形式結構發展到唐代已趨完備,其稱謂、問候、祝頌、述事、場合用語……種種,皆有明確嚴格之規定。宋承唐緒,其尺牘除內容更加生活化,用詞更加口語化外,結構無論繁簡均已成熟完整,現舉院藏宋代冊頁中繁式、簡式私人尺牘與公文尺牘各一例,以觀宋代尺牘之大略。繁式之私人尺牘書寫形式最完備者,至少包括九部份:具禮、稱謂、題稱、前介、本事、祝頌、結束、日期及署押。今以陸游(1125-1209)「致仲躬侍郎尺牘」(註 8)為例,將此九部份略加介紹,該牘全文如下:

註 8: 陸游,字務觀,浙江山陰(紹興)人。賜進士出身,除樞密院編修,後知夔、嚴二州(四川),范成大(1126-1193)帥蜀,為參議官,以文字交。不拘禮法,人譏其頹放,因自號放翁。後歷官江西常平提舉,以寶章閣待制致仕。才氣超逸,尤長於詩,是南宋著名的愛國詩人。陸游書「致仲躬侍郎尺牘」收於「宋人法書冊(三)」第二十二開。

游頓首再拜上啟。仲躬侍郎老兄台座。拜違言侍。又復累月。馳仰無俄頃忘。顧以野處窮僻。距京國不三驛。邈如萬里。雖聞號召登用。皆不能以時脩慶。惟有愧耳。東人流殍滿野。今距麥秋尚百日。奈何。如僕輩。既憂餓死。又畏剽劫。日夜凜凜。而霪雨復未止。所謂夌又已墮可憂境中矣。朱元晦出衢婺未還。此公寢食在職事。但恐儒生素非所講。又錢粟有限。事柄不顓。亦未可責其必能活此人也。游去臺評歲尚兩月。廟堂聞亦哀其窮。然賦予至薄。斗升之祿。亦未知竟何如。日望公共政如望歲也。無階參省。所冀以時崇護。即慶延登。不宣。游頓首再拜上啟。正月十六日。
1.具禮:致書人表示對受書人尊敬之語,如「惶恐」、「頓首」、「再拜」、「端肅」、「稽首」、「和南」……等。陸游信中首句「游頓首再拜上啟」即為具禮之一種。
2.稱謂:表示致書人與受書人間長幼親疏之關係,如「老伯」、「尊親」、「尊契家丈」、「契兄」、「老兄」、「賢弟」、「鄉友」、「老友」……等。上牘中稱受信人「仲躬侍郎老兄」,表明陸游與仲躬為熟識之同輩。仲躬為曾逮(活動於12世紀後期)之字,乃曾幾(1084-1166)之次子,陸游早年學詩於曾幾,與仲躬熟識,此札便是寫給後者,一方面祝賀曾逮由知州升遷戶部侍郎,一方面也寄望對方在朝廷能對賑災之事有所幫助。(註 9)
註 9: 參見本書圖版15說明。
3.題稱:表示對受信人尊敬之辭令,如「閣下」、「座前」、「台座」、「尊執」、「侍使」、「足下」、「左右」、「膝下」……等,上牘中「仲躬侍郎老兄」後之「台座」即是。
4.前介:本事之前的開場白,多敘間闊、瞻仰、起居、台候、恭維、時令或神明祐助……之語,如上牘「拜違言侍。又復累月。馳仰無俄頃忘。顧以野處窮僻。距京國不三驛。邈如萬里。雖聞號召登用。皆不能以時脩慶。惟有愧耳。」即先述間闊瞻仰,再賀受書人升遷之喜。
5.本事:信之主要內容,因人因事而異,包羅萬象。上牘「東人流殍滿野。今距麥秋尚百日。奈何。……亦未知竟何如。日望公共政如望歲也。」即陸游致書曾逮之主要目的,由此段內容,再查證陸游生平交遊,可知此信當為陸游自江西撫州解官歸里,閒居山陰(浙江紹興)後所書。游歸里於淳熙八年(1181),是歲夏秋間,浙東一帶,水旱災相繼不斷,田稼受損,造成嚴重饑荒,紹興地區災情尤烈。該年十二月,朱熹(1130-1200)受命以提舉浙東常平茶鹽公事到任,處理賑災救荒事宜。翌年初,朱熹到任後,即前往婺、衢等州視查災情。信中謂「朱元晦出婺衢未還」,即指淳熙九年(1182)初朱熹巡視災情之事。陸游與朱熹是舊識,對朱熹之到來,寄予殷切的盼望,但又恐其權柄錢粟不足,紓解民困力有不逮,故去函曾逮,希望對方在朝廷能對賑災之事有所幫助。

6.祝頌:表示對受書人關切祝福之詞,如「善保珍重」、「千萬珍重」、「切冀保重」、「千萬以時自厚」、「茂介新祺」、「茂迎景福」……等。上牘「所冀以時崇護。即慶延登。」即陸游對曾逮祝頌之詞。
7.結束:結束信函之詞,如「謹拜復不備」、「不備」、「謹此敘復不宣」、「匆匆不宣」、「不宣」、「率略不罪不罪」、「右謹具呈」、「謹上狀不次」、「謹狀」與「不次」……等。上牘以「不宣」作為結束語。
8.日期:書信之日期,通常只紀月日,故需經考察,始知年代。上牘所記「正月十六日」,由信之內容得知,此信當書於淳熙九年(1182)正月十六日,時朱熹正在婺、衢等州視查災情。
9.署押:信末之簽名或畫押,名後多加附行禮,如「某頓首再拜」、「某咨目頓首」、「某頓首」、「某惶恐再拜」、「某悚息再拜」、「某拜覆」、「某拜稟」、「某啟」、「某手啟」、「某手狀」……等。陸游用「游頓首再拜上啟」表示鄭重。
簡式私人尺牘則不需如繁式般複雜,三言兩語即書明來函之意,通常是較熟識朋友間使用,讀來倍感親切。趙抃(1008-1084)「致知郡公明大夫尺牘」(註 10)即是一封輕鬆的小簡,全文如下:

註 10: 趙抃,字閱道,自號知非子,浙江衢縣人。景祐進士,為武安軍節度推官,累官殿中侍御史,剛正立朝,彈劾不避權貴,時稱「鐵面御史」。歷益州路轉運使,加龍圖閣學士知成都,以一琴一鶴自隨,為政簡易。神宗立,擢參知政事,與王安石(1021-1086)不合,再知成都,蜀郡晏然。以資政殿大學士、太子少保致仕。卒,年七十七歲,諡清憲,贈太子少師。趙抃書「致知郡公明大夫尺牘」收於「宋人法書冊(一)」第十開。

抃啟。辱誨示。以南都山藥分惠。曷勝珍感。介還布謝。崖略不宣。抃頓首。知郡公明大夫坐前。即刻。海柑四十顆。容易為獻。皇恐。皇恐。
此牘雖簡短,但仍包含有具禮(「抃啟」)、稱謂(「知郡公明大夫」)、題稱(「坐前」)、本事(「辱誨示。以南都山藥分惠。曷勝珍感。介還布謝」)、結束(「崖略不宣」)、日期(「即刻」)及署押(「抃頓首」)等部份,所省略者為前介與祝頌兩部份。信末則附加「海柑四十顆。容易為獻。皇恐。皇恐」一段,是為附述。通常,餽贈禮物,或與本文無甚關聯之語,多另外附述於信後餘紙。由牘中受書人之名字、稱謂,以及本事敘述可知,此信為趙抃答謝李迪(971-1047)之子李柬之(字公明,996-1074)知南都(即河陽,今河南商丘)時饋贈山藥而書,除答謝外,並送上海柑四十顆以示禮尚往來。

表奏牒劄等公文書與私人尺牘書寫形式大致相同,惟署押多固定用「右謹具呈」、「右謹具拜呈」或「右謹具申」……等語,而且署名必須具全銜,即上書人之官職全稱、姓、名全部書於表奏之末;同時,行文時必遵守「平缺式」之規定。「平缺式」指書寫尺牘之一套規定格式,一般而言,私人尺牘不一定完全使用,但公文書則需嚴格遵守。「平」即行文中提到受書人稱謂、涉及受書人情況、或以受書人為對象時,須另起一行,與前行平頭;「缺」係遇到前述情況時,不另起行,而空一至兩格再書。「平」、「缺」之外,尚有「抬頭」之規定,即提及帝后名稱時,除另起一行外,更須高出它行第一字才行。趙鼎(1085-1147)「劄子」(註 11)即為宋代公文尺牘之一例:

註 11: 趙鼎,字元鎮,自號得全居士,山西聞喜人。通經史百家之書,登崇寧五年(1106)進士,對策斥章惇(1035-1105)誤國,累官河南洛陽令。隨高宗南渡,除權戶部員外郎,累官殿中侍御使,陳四十事,遷御史中丞,後進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初鼎薦張浚(1097-1164)誤,後並相,協力以圖復興之功,與秦檜(1090-1155)誤論和議不合,罷居興化軍,移漳州、潮州。在潮州五年,杜門謝客,紹興十七年(1145)移吉陽軍不食而卒,年六十三。孝宗即位,追諡忠簡,封豐國公。趙鼎書「劄子」收於「宋人法書冊(三)」第十開。

鼎以罪名至重。不敢復當郡寄。尋具奏陳。未賜俞允。區區之私。不免再陳悃幅。伏望鈞慈。曲垂贊助。俾遂所請。實荷終始之賜。鼎方在罪籍。不敢時以書至行闕。併幸憐察。右謹具呈。伏候鈞旨。八月日。特進知泉州軍州事趙鼎劄子。
劄子是一種比較簡單的公文書,唐代稱牓子或錄子,宋代始改稱劄子,至南宋時期,士大夫間往來書信亦可稱為劄子。此劄為趙鼎出知泉州時所書。今人考證,據史傳所稱:「鼎至越丐祠,檜惡其逼己,徙知泉川」(註 12),可知鼎知泉州在紹興八年(1138)之後,時張浚(1097-1164)任福建安撫大使,兼知福州,泉州屬福建路,故此劄應為奏陳張浚者。宋代傳世劄子中,此劄為年代最早者。(註 13)此劄謹守平缺格式,「奏陳」、「俞允」、「鈞慈」、「贊助」、「終始之賜」、「行闕」、與「憐察」等,均涉及受書人,故另起一行,以示尊重。
註 12: 脫脫等編,《宋史》卷三百六十(臺北:鼎文書局,1986),頁11294。 註 13: 參見徐邦達,〈趙鼎郡寄帖〉,《古書畫過眼要錄》(長沙:湖南美術出版社,1987),頁422-423。
尺牘之封緘大致分兩類,一類用信封,封皮上書受書人姓名等,再鈐封,如為較鄭重,或需保密之書信,則再加一層封套,稱重封;另一類不用信封,直接將信紙左捲封合,就信紙背上書受信人姓名等。關於信封上之書寫格式,據司馬光(1019-1086)《書儀》所記,如信件為「上尊官問候賀謝大狀」之類較鄭重者,則封皮上書「狀上,某位,具位姓,某謹封;重封上顯云:某所,某位,下云:謹重封」;至若其它不同性質之書信,封皮上開頭可書「謹上」、「啟上」、「手啟上」、「面簽」、「簡呈」、「書達」或「書寄」等,可知宋代尺牘封緘時,如使用重封,則將地址書於外層信封上。(註 14)通常,公文章奏多不加封緘,若是機密文件始加封,這種加密封之公文書又稱「封事」或「封奏」。院藏程元鳳(1200-1269)「拜呈提舉郎中劄子」(註 15),是傳世極少數保留封緘之宋代公文書,其封題署全銜、姓與名,並於名上鈐印謹封。傳世之宋代私人尺牘保存封緘者極少,不過,由流傳至今的元人尺牘封緘,應可上窺宋代封緘之大略。管道註(1262-1319)「致中峰和尚尺牘」(註 16)之封題保存完整,被收藏者裁下,與尺牘本文接裱成一頁。為示尊崇,封題於受書人之名稱「本師中峰大禪師法座前」之前加書「和南拜覆」等字,自署「女弟子管氏道註謹封」,「趙管」一印鈐於「道註」上。觀察前述封緘之例,可知不論是宋或是元,致書人於封題署名時,其名字部份特別縮小書寫,對受書人表示尊敬,致書人自謙之作法。有時,受書人由尺牘之封緘處拆信,則封緘被裁為一半,如顧安(活動於西元14世紀後期)書「寄良輔徵君詩尺牘」(註 17),其封題「奉寄耕漁□下迂訥老繆封寄」由於沿縫拆開,所以,僅餘左半字跡。

註 14: 司馬光,《書儀》卷一,收錄於《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一四二冊,頁4。


註 15: 程元鳳,字瑞甫,一字申甫,號訥齋,歙縣人。紹定二年(1229)進士,寶祐中累官右丞相,兼樞密使。後辭相,復起判平江府。度宗即位,進少保,以觀文殿大學士致仕,在朝所論列甚多,為時名臣。程元鳳書「拜呈提舉郎中劄子」收於「宋人法書冊(四)」第二十一開。


註 16: 管道註,字仲姬,吳興人,趙孟頫(1254-1322)室,封魏國夫人。工書善畫,梅蘭竹菊,筆意清絕。說者謂,晴竹新篁,是其始仞,寸縑片紙,人爭購之,為後學模範。管道註書「致中峰和尚尺牘」收於「趙氏一門法書冊」第十二開。


註 17: 顧安,字定之,淮東人。元統中為泉州路判官,工書畫,以寫竹得名,大字遒勁。師法趙孟頫。顧安書「寄良輔徵君詩尺牘」收於「元人詩翰冊」第九開。
二、宋代書儀簡介
隨著尺牘之文體與結構形式日益發展成熟,應用範圍日益擴大,使用層面日益普及,尺牘之體例規範因而建立。為使尺牘之書寫體例格式不致因錯誤而失儀,寫信之程式範本開始應運而生,這類尺牘之程式與範本通稱為「書儀」。 (註 18)早期書儀在東漢時已出現,其書結構以一年十二個月為綱,每個月均列書信範本。(註 19)至於傳世最早之書儀則為西晉索靖(239-303)之「月儀帖」(註 20),其書為月儀形式,每月往復書信各一通,信以四字句為主。本院收藏唐人書「十二月朋友相聞書」亦為月儀體裁之書儀,按一年十二個月份之次序排列,一個月一封示範尺牘。
註 18: 有關書儀之介紹,參見周一良,〈書儀源流考〉,《歷史研究》,1990年第5期(1990年10月),頁95-103。劉恒,〈淺談尺牘與尺牘書法〉,收錄於劉恒編,《歷代尺牘書法》(北京:知識出版社,1992),頁1-10。 註 19: 據文獻記載,東漢時有《月儀》十二卷之著作,惟作者不明。參見《隋書.經籍志》卷三十二(臺北:鼎文書局,1987),頁942。

註 20: 傳世之「月儀帖」是否出於索靖之手,尚待考證,現存之本缺四、五、六月份,其書全文見嚴可均編,《全晉文》(臺北:世界書局,1963),卷八十四,頁8-10。

南北朝以還,書儀大量發行,內容亦擴充許多,按書信者身份之不同,或致書情況場合之差異,而有各類書儀出現,如《皇室書儀》、《婦人書儀》、《僧家書儀》、《吉凶書儀》……等。不過,南北朝時代的書儀,現均僅存目而已。唐及五代之書儀尚存,敦煌地區保存下來不少唐寫本書儀,其中尚有未為唐志著錄者,當為民間流行之書儀。(註 21)
註 21: 敦煌寫本書儀之圖版與介紹,參見二玄社編,《敦煌書法叢刊.第十三卷.書儀》(東京:二玄社,1986)。
宋承前代遺緒,繼續各類書儀之發行,並且擴充內容,囊括各種公私文書之格式、禮儀規範、乃至封緘方式……等等細節,依使用對象、場合、情境之不同,各附範例,並列舉用語活套,供人因需要而參考套用。現今可見之宋代書儀有司馬光《書儀》、任廣(活動於12世紀前期)《書敘指南》、孫覿(1081-1169)《內簡尺牘》、以及劉應李(活動於13世紀後期)《翰墨大全》(註 22)等。
註 22: 任廣,《書敘指南》,收錄於《叢書集成簡編》(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65),第七四四、七四五冊。孫覿,《內簡尺牘》,收錄於盛宣懷編,《常州先哲遺書》(臺北:藝文印書館),第八冊。劉應李,《翰墨大全》(明建陽書坊刊黑口本)。
司馬光《書儀》,共十卷,僅第一卷記表奏、公文、私書、家書之標準格式,以及應註意事項,其餘九卷均述冠、婚、喪禮之儀。雖然有關書信之儀僅止一卷,但仍提供不少寶貴的宋代尺牘資料,如前述「重封」之規矩,又如表奏之有表式、奏狀式、申狀式與牒式等不同區分,以及家書之重封上所以書「平安家書」,係因「凡人得家書,喜懼相半,故平安字不可闕,使見之則喜」……等。
任廣《書敘指南》與司馬光之《書儀》體例完全不同,其書採錄經傳成語,以備尺牘之用,故全書結構不以書信種類為綱,而是以生活中、工作上、以及人際關係等種種情況事物分類,全書共二十卷,每卷含十類,總計採錄二百類不同情況下合用之各種語彙。每類均以四字為題,如卷一天子命令、殿宇亭閣……表章疏對;卷二官職名事、奉祿租給……;卷三父母奉承、婚姻媒約……;卷四心體狀貌、氣節行義……;卷五廟堂學校、儒習科第……乃至卷二十疾病安否、祭享儀物……等,每題下列舉尺牘中各種情境適用之辭彙,且每辭均有簡明解說,並標註出處,可算是一本尺牘修辭大全。
孫覿《內簡尺牘》是一本模範尺牘選編,與月儀類之範本不同者,《月儀》尺牘均出於杜撰,而此書則全為真實之人事情境。《內簡尺牘》係孫覿門生選輯孫氏所書各種尺牘而成, 總計十卷,按尺牘內容性質,如國事、議論、述懷、詠物……等分卷編排,每牘之用事典故均詳加註釋,其註釋不僅遍查典籍,並蒐取孫氏自著詩文以資考證,故閱讀該書,不僅文筆清雋可喜,當時朋舊事物亦可藉以考其梗概。
劉應李《翰墨大全》是一本較全面的書儀,內容包羅甚廣,其甲集即含十二卷:卷一,諸式門,簡述諸式事實,下分書奏(上書、封事、奏對、奏議、奏疏、奏劄、奏狀);表牋(表、牋);書記(手書、長書、家書、小簡);啟劄(啟、劄);雜文(祝辭、字說、禮書、行狀、碑銘、題跋……);詩賦(騷、詩、行、歌、吟、辭、引、曲、琴操、詞令);詞科(詔令、制誥、檄書、露布……)等七大項。卷二至卷六再詳列諸式之標準格式規範,及註意事項。卷七為活套門,即不同情境對象之用語,如具禮可用惶恐、端拜、和南、稽首……等,稱呼可用閣下、座前、尊前、侍史……等。每詞均註出處加解說,如和南,《禪苑清規》謂僧家合掌作禮也;尊前,記曲禮侍坐於尊長之前。卷八至卷十一為書翰活套,即應用於各種不同場合之尺牘範例。卷十二為書翰活套稱呼類及通用字類,列舉各種同類稱呼與同義名詞,如稱人書劄可用台翰、寶墨、來教、惠劄、雲緘、誨示……等;自稱書劄可用柔素、訥翰、尺書、手槧、嗣問……等。《翰墨大全》一書提供了研究宋代尺牘之豐富資料,舉凡格式、具禮、稱謂、題稱、前介、祝頌、時令、起居、間闊……等各種規範體例均備,文字說明外,尚附有圖示,使讀者能充分了解。尤其記載當時許多有關尺牘之慣用詞彙,更具史料價值,如卷一諸式事實部份,記手書記事常用首末式,於標準格式後加註謂:「有別事,則用小帖,內簡後具禮又云再覆,或用事又曰謹呈,謂之內幅,亦謂覆帖子;或送物別紙列寫,謂之內屏,亦謂之抹子。」(註 23)閱讀此段文字, 則宋人所謂「內幅」、「覆帖子」、「內屏」及「抹子」等詞之意義自明。
註 23: 劉應李,《翰墨大全》,卷一,頁9。
三、宋代冊頁中之尺牘書法
宋代冊頁中之尺牘大都以楷、行或草體書寫,其中又以行書佔大多數。由於尺牘為互通音訊而作,故書寫時意在表達心境,直抒胸襟,而不在書法之藝術表現,是以筆法線條無須雕琢刻畫,結構行氣毋庸佈置安排。在這種無意求工的情況下書寫,呈現出的卻是「無意於佳乃佳」的真率自然與瀟灑隨意,此即尺牘書法與其它形式之書法大異其趣之處。以宋四家之一的米芾(1051-1107)為例,在他諸多書法作品中,當推尺牘書法最見本色,也最富變化,如本院藏米芾「致伯充防禦尺牘」,即「值雨帖」、「致竇先生尺牘」,即「清和帖」,以及「致臨沂使君尺牘」三札(註 24),其筆法或縱逸潑辣,或沈著含蓄,或迅疾流暢,充分反映出米芾遒勁圓熟收放自如的筆力,提頓擒縱變化多端的筆法,與瀟灑率意渾然天成的筆趣。




註 24: 此三牘收於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宋四家集冊」第四、五、六開。
尺牘的書風往往會因書寫對象與內容之不同,而有所變化,如趙抃(1008-1084)「致知郡公明大夫尺牘」,與「致知府舍人尺牘」(註 25),前者受書人為其友,故以較輕鬆古樸的鍾繇風格小楷書寫;後者為致謝知府舍人之手啟,故以較莊重嚴肅的顏字風格成書;又如蔡襄(1012-1067)澄心堂紙「尺牘」之內容,係擬以厚值蒐購佳紙,故以精美端整的小楷書之,顯得與所求佳紙相得益彰;而蔡襄另一尺牘(註 26)主要敘述其為腳氣發腫所苦,是以書寫時捨謹飭工整的楷書,而採隨興適意的行書,此與其內容所述之身體狀況甚有關聯。

註 25: 此牘收於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宋元寶翰冊」第二開。


註 26: 此牘收於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宋諸名家墨寶冊」第五開。
尺牘書法雖不像其它形式書作之刻意求精,但其自然率意,反而更能忠實地透露出書寫者之真正水平與實際風貌。書寫尺牘時,手隨心轉,自由揮灑,不受任何拘迫,書者之功力在最自然的情況下流露,所以尺牘中常出現極精彩的作品。歷代書家們的代表書蹟中,有不少即是屬於尺牘類,這些尺牘除述往還之情外,更成為書法史研究的重要資料。蓋尺牘中未署年款者,其內容可詳加考證,從而訂出其書寫時間,待其尺牘之書寫時間一一定位,尺牘即可成為研究個人書風發展的基點。因此,經由書家之尺牘作品,可一窺其個人書風之演變;更可由同時期書家之尺牘中,看到時代書風發展之脈絡。
以米芾之書風研究為例,米芾四十一歲以前之書蹟均署名為「黻」(註 27),故署押「黻」之尺牘中,清楚呈現出其早年書風。本院藏兩通署名「黻」之米芾尺牘,一為「送提舉通直詩牘」,又稱「三吳詩帖」,另一為「致知府大夫尺牘」,又稱「長者帖」。(註 28)二牘雖未署年款,但經由稱謂、內容及署押之考察,可斷定其書寫之時期。「三吳詩帖」受書人為米芾在長沙為官時之同僚,考米芾官長沙時間自熙寧八年(1075)起,至元豐四年(1081)止,是知「三吳詩帖」當為此時期所書,亦即米芾二十五歲至三十一歲間之作品。「長者帖」受書者不可考,然由受書人稱謂「知府大夫」中「府」字闕筆判斷,此牘書寫時間當不早於元豐八年(1085),蓋「府」字之闕筆,係避宣仁高太后(哲宗太皇太后)之父高遵甫之名諱,「府」為「甫」之嫌名,故亦須避之。宣仁高太后自元豐八年(1085)三月起垂簾聽政,令中外避其父名諱,此為該牘書寫時間上限之證明。元祐六年(1091)九月太皇太后卒,遂取消「遵甫」避諱。另外,由署款「黻」字得知,其書寫時間必不晚於改字為「芾」之元祐六年(1091)。由上述避諱與改字二點,可確定「長者帖」係米芾三十五歲到四十一歲之間所書。(註 29)「三吳詩帖」與「長者帖」二牘皆屬米芾早期書作,用筆尚乏姿態,不若晚期筆法之精熟多變化,如「三吳詩帖」第八行「秋」字與「長者帖」末行「大」字之撇筆,均粗重直率而少變化。不過,由於「長者帖」之間書寫時間比「三吳詩帖」晚了五到十年,所以行筆上,「長者帖」較為流暢。「三吳詩帖」結字緊峭,猶存歐字體勢;「長者帖」則結字傾側,尤其首行「再」、第四行「情」、與第七行「舟」等字,其豎鉤向右斜下之體勢,已漸具個人獨特風貌。由此二牘之研究可知米芾早期書風大約於三十一歲以前,尚在臨習古人階段,未能推陳出新,三十至四十歲間,個人特殊風格逐漸成形。若與米芾自述書風成長過程之語:「壯歲未能立家,人謂吾書為集古字」(註 30)兩相對照,則此二牘正是「壯歲」至「立家」前之例證。


註 27: 關於米芾由「黻」改為「芾」之時間,最早提出者為翁方綱(1733-1818),其論證詳見徐邦達,《古書畫過眼要錄》,頁311。 註 28: 「三吳詩帖」與「長者帖」收於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宋四家墨寶冊」第十一開與「宋諸名家墨寶冊」第十二開。 註 29: 此二牘書寫時間之考訂,參見徐邦達,《古書畫過眼要錄》,頁331-333。 註 30: 米芾,〈海岳名言〉,收錄於《宋元人書學論著》(臺北:世界書局,1972),頁l。
書家傳世尺牘中署押之寫法變化,也是書法史研究的斷代基準之一。如米芾署款為「黻」之尺牘必為四十一歲以前所書,至於四十一歲以後署名「芾」之尺牘,可由其內容考訂年代,研判出其先後次序,從而得以明瞭米芾後期書風之變化。以其書「致景文隰公尺牘」為例,此牘署名「芾」,但無年款,全文如下:

芾篋中懷素帖。如何。乃長安李氏之物。王起部薛道祖一見。便驚云。自李歸黃氏者也。芾購於任道家一年。揚州送酒百餘尊。其他不論。帖公亦嘗見也。如許。即併馳上。研山明日歸也。更乞一言。芾頓首再拜。景文隰公閣下。
米芾此牘係書予其翰墨友劉季孫(1033-1092)者,劉氏字景文,北宋知名鑑藏家,因蘇軾推薦,於元祐六年(1091)除命出知隰州(今山西隰縣),元祐七年(1092)到任月餘即卒。據米芾《書史》與《群玉堂米帖》中記載,知米芾欲以歐陽詢二帖、王維「雪圖」六幅、犀帶一條、硯山一枚、及玉座珊瑚一枝,交換劉氏所收王獻之「送梨帖」,而劉氏因蘇軾喜愛芾之硯山,欲以硯山贈軾,遂許之。芾因硯山已被好事家王詵(約1048-1104以後)借去,久不歸還,遂書此牘與景文,欲另加懷素一帖,以換獻之帖。然景文至隰州任,月餘即卒,故未能成交。由此可推知此札當書於元祐六年景文赴隰州任前,時米芾年四十一歲。(註 31)此時米芾之書藝已脫離「集古字」階段,而漸入化境。通幅筆致瀟灑,結體俊邁。行筆由緩而急,氣勢愈見雄強,末二行,先以急速使轉之連筆,一氣呵成,復用點劃分明之重筆,頓挫至終,如此書風正是沉著痛快之體現。此牘款署「芾」字寫法代表了剛改字時期的風格,其橫劃較長,取法褚字之波勢,點劃慎重而略顯遲疑,與較晚期之「芾」字寫法大異其趣。

註 31: 此牘收於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宋四家真蹟冊」第10開。關於此牘書寫年代之考證有二說:一為元祐六年,參見曹寶麟,〈米芾篋中帖考〉,收錄於曹寶麟,《抱甕集》(臺北:蕙風堂,1991),頁59-69;一為元祐末紹聖初年間。參見徐邦達,〈米芾景文隰公帖〉,《古書畫過眼要錄》,頁343-345。今從前說。
「清和帖」為米芾較晚之尺牘,全文如下:

芾啟。久違傾仰。夏序清和。起居何如。衰年趨召。不得久留。伏惟珍愛。米一斛。將微意輕尠悚仄。餘惟加愛。加愛。芾頓首。
崇寧四年(1105),米芾五十五歲,是時芾尚在無為軍,其後召為書學博士。此牘中「衰年趨召」之語,當即指受召赴東都,任書學博士事,故此牘書寫時間必不早於崇寧四年。米芾五十七歲過世,書此牘時已五十五歲,故以「衰年」自稱。(註 32)此時米芾寫「芾」字,橫劃較短,點劃呼應,運筆圓熟,已無初改字時之拘謹。(註 33)米芾「致景文隰公尺牘」與「清和帖」二牘,代表了改字初期以及改字後期款署寫法之變化,其它無年款之書蹟,均可以此二牘作為斷代基準。
註 32: 此牘書寫時間之考訂,參見徐邦達,《古書畫過眼要錄》,頁364。 註 33: 關於米芾改字後,「芾」字寫法之差異,參見曹寶麟,〈米芾竹前槐後詩帖考〉,收錄於曹寶麟,《抱甕集》,頁141-147。
除了前述作為書家風格發展變化,以及書蹟斷代之資料外,宋代冊頁中的尺牘尚保留了許多較罕見的書家和歷史人物之作品,因此更增加了冊頁尺牘書法之藝術與史料價值,如北宋王安石(1021-1086)與南宋陸秀夫(1238-1279)二家書蹟流傳絕少,幸於本院收藏中存有二人尺牘冊頁各一開,使其風采得傳於世。這兩件珍貴的尺牘就是王安石「致通判比部尺牘」,又稱「過從帖」,與陸秀夫「致義山尊兄長尺牘」,又稱「群玉帖」或「義山札」(註 34)王安石書得無法之法,甚為當時蘇、黃、米等大家讚賞,黃庭堅曾云:「比來士大夫,惟荊公(安石尊稱)有古人氣質而不端正,然筆間甚遒。」又曾云:「荊公率意而作,本不求工,而蕭散簡遠,如高人勝士,敝衣破履,行乎大車駟馬之間,而目光已在牛背上矣。」《宣和書譜》亦載道:「荊公作行字,率多淡墨疾書,未嘗經意。」(註 35)由「過從帖」觀之,書史記載確為的評,其書清勁峭拔,飄飄不凡,真所謂橫風急雨,不事雕琢,自有法外之趣。陸秀夫之忠義氣節為世所重 ,英年早逝,雖不以書名,然其尺牘書法自有可觀之處。其書質樸清雅,無絲毫矯作,一派純任天然,觀其書不覺俗念全消。睹書思人,正如仇遠(1247-?)題識所云:「忠烈之氣,奕奕浮動紙上,百世之下,使人感慨。」(註 36)




註 34: 王安石「致通判比部尺牘」收於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宋人法書冊(一)」第十二開。陸秀夫「致義山尊兄長尺牘」,收於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宋人法書冊(四)」第二十四開。 註 35: 黃庭堅及《宣和書譜》引文俱見馬宗霍輯,《書林藻鑒》卷九(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65),頁210。 註 36: 仇遠題識書於尺牘對幅,全文參見國立故宮博物院編,《故宮書畫錄》(臺北:國立故宮博物院,1965),卷三,頁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