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范迁《锦瑟》
读完了范迁的《锦瑟》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不管从文字风格还是叙述层次上,都很想问问他,是不是在模仿张爱玲?又试图找到一种力量来摆脱张?
文章里弥漫着的那种软弱的知识分子的惶惑和迷惘让人有深深的认同感,可是又对它的情节发展有巨大的怀疑。那种在生存的边缘对性和爱的追逐向往真的能够救赎自己卑微的灵魂吗?那种对已婚女性深入骨髓的眷恋到底是从何而来的?仅仅一张黑白的小像就能够令人魂牵梦萦、舍身而寄,这样的爱恨来的如此迅猛,力量强大到可以摧毁一切,舍生忘死,我不禁陷入思索的困境,人世间真的有这么动人的相逢吗?
一个人在饥寒交迫、无路可退亦无人可投的境况下,连一餐像样的饭食都无处可觅,甚至也曾舍下脸面、自尊前去屈坐在房东的餐桌前,一切都只为饱腹。可是就是在这样的日子里,托人相助,才得以捱过此死生之劫。此番救助也非是上天赐予,而是施与者看在主人公与自家亲戚看似爱情的关系里,才愿意援手相待。就在这桩鸡肋般半推半就的男女关系里,主人公居然从一帧黑白小像中找到此生真爱。而这副小像恰是那个帮助他的男人的。
在未曾谋面的柏拉图式恋爱里,他处处因之嗟叹不已,控诉这个时间的不公,为什么他偏偏无法巧遇那样的女子,并将自己对女性的欲望以施舍般的高度给了在他艰涩度日,雪中送来两块大洋或者一碗热饭的女帮佣。可笑的是,命运最后的安排居然是他们两个相依为命,熬到最终章。阴差阳错却也是上天注定,因为没有人会同情他以爱得名义来践踏女性,也没有人会赞成他以奢求爱得名义来洗白自己忘恩负义之举。
在梅园小住的短暂日子里,他果然见到了珏儿,黑白小像里的女子就悠悠然地站在他的面前,站在朦朦胧胧的梅园里,站在月下花前、黑瓦白墙的角落。而他,认为自己的爱有无穷大,可是我觉得说出来谁会相信呢,恐怕自己都认为可笑吧,居然以交朋友的借口约已婚嫁的珏儿相会,牵手、亲吻,如果不是梅园中老太太察觉,恐怕,他真的以为他想挽救她于破败的婚姻里,以性的关系。
一个书读至半截无法毕业,家产变卖、弟兄未成年的男子,无家国信仰、无责任担当、自己已陌路穷途尚未可知,却在救助自己的家里,引诱帮助自己的那个男人的太太,这样的人生,可是值得称赞?被发觉后的反应更是可笑,一副理直气壮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一副救世主的态度,一脸你奈我何的嬉皮笑脸。
我想知道,这个作者塑造出这样的主人公,这样的爱情,真的是合理并可能存在的吗?
不知道民国时期的读书人是不是真的都有着这样无畏的勇猛的爱情和人生。
想起吴宓对毛彦文女士的追求,惊鬼泣神,言辞之犀利、之恳切令人动容。更遑论徐志摩哉,美谈佳话自不胜数,这样联想的话,仿佛,这个故事又有理据可依了,如果不能理解,只能说是我辈见短识浅罢了。我的三观和主人公不符,我只能尊重他的人生。
后来的故事里频频出现选择,比如,选择和首长年轻的太太有私情,选择和相亲对象退婚,选择帮助珏儿,选择和寡居的珏儿结婚,在社会变革的浪潮里,他没有变化,只有自己,他的人生并不因时代的变革、社会的发展而改变,反倒是仍然是多年前爱情大过天的他自己。可是,他却频频在选择之后假设自己做出了另一个决定,所以,是在后悔吗?难能可贵的是他坚守自己坚守爱情的精神,坚守自己曾经一眼里的世界。如果真的这样,倒也是值得敬佩,偏偏,当初他抛弃的,却成全了他的人生。他抛弃的那个一夜之欢的女佣,为他带来了一个他期盼多年的儿子,也为他带来了后半生乱世里苟且的安宁。
这样的结局,又要如何评定?我不知道,也不懂。
我活在一个正常有序的环境里,一切都理智并有规则可循。以自己的利益为最高出发点,不问是否是自己想要的,只问这样做是否利于我的人生。这样冰冷这样简单,不会有不问单价多少钱多少平的爱情,更不会有守着模糊朦胧的黑白相就失魂落魄的人生。这样标价整齐的世界活的很轻松,请君扫码,电子支付,一切从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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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迁的《锦瑟》发于《收获》2017年的长篇卷,应该还没有出单行本,无法列于书评之中。只好贴在日志里。
文章里弥漫着的那种软弱的知识分子的惶惑和迷惘让人有深深的认同感,可是又对它的情节发展有巨大的怀疑。那种在生存的边缘对性和爱的追逐向往真的能够救赎自己卑微的灵魂吗?那种对已婚女性深入骨髓的眷恋到底是从何而来的?仅仅一张黑白的小像就能够令人魂牵梦萦、舍身而寄,这样的爱恨来的如此迅猛,力量强大到可以摧毁一切,舍生忘死,我不禁陷入思索的困境,人世间真的有这么动人的相逢吗?
一个人在饥寒交迫、无路可退亦无人可投的境况下,连一餐像样的饭食都无处可觅,甚至也曾舍下脸面、自尊前去屈坐在房东的餐桌前,一切都只为饱腹。可是就是在这样的日子里,托人相助,才得以捱过此死生之劫。此番救助也非是上天赐予,而是施与者看在主人公与自家亲戚看似爱情的关系里,才愿意援手相待。就在这桩鸡肋般半推半就的男女关系里,主人公居然从一帧黑白小像中找到此生真爱。而这副小像恰是那个帮助他的男人的。
在未曾谋面的柏拉图式恋爱里,他处处因之嗟叹不已,控诉这个时间的不公,为什么他偏偏无法巧遇那样的女子,并将自己对女性的欲望以施舍般的高度给了在他艰涩度日,雪中送来两块大洋或者一碗热饭的女帮佣。可笑的是,命运最后的安排居然是他们两个相依为命,熬到最终章。阴差阳错却也是上天注定,因为没有人会同情他以爱得名义来践踏女性,也没有人会赞成他以奢求爱得名义来洗白自己忘恩负义之举。
在梅园小住的短暂日子里,他果然见到了珏儿,黑白小像里的女子就悠悠然地站在他的面前,站在朦朦胧胧的梅园里,站在月下花前、黑瓦白墙的角落。而他,认为自己的爱有无穷大,可是我觉得说出来谁会相信呢,恐怕自己都认为可笑吧,居然以交朋友的借口约已婚嫁的珏儿相会,牵手、亲吻,如果不是梅园中老太太察觉,恐怕,他真的以为他想挽救她于破败的婚姻里,以性的关系。
一个书读至半截无法毕业,家产变卖、弟兄未成年的男子,无家国信仰、无责任担当、自己已陌路穷途尚未可知,却在救助自己的家里,引诱帮助自己的那个男人的太太,这样的人生,可是值得称赞?被发觉后的反应更是可笑,一副理直气壮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一副救世主的态度,一脸你奈我何的嬉皮笑脸。
我想知道,这个作者塑造出这样的主人公,这样的爱情,真的是合理并可能存在的吗?
不知道民国时期的读书人是不是真的都有着这样无畏的勇猛的爱情和人生。
想起吴宓对毛彦文女士的追求,惊鬼泣神,言辞之犀利、之恳切令人动容。更遑论徐志摩哉,美谈佳话自不胜数,这样联想的话,仿佛,这个故事又有理据可依了,如果不能理解,只能说是我辈见短识浅罢了。我的三观和主人公不符,我只能尊重他的人生。
后来的故事里频频出现选择,比如,选择和首长年轻的太太有私情,选择和相亲对象退婚,选择帮助珏儿,选择和寡居的珏儿结婚,在社会变革的浪潮里,他没有变化,只有自己,他的人生并不因时代的变革、社会的发展而改变,反倒是仍然是多年前爱情大过天的他自己。可是,他却频频在选择之后假设自己做出了另一个决定,所以,是在后悔吗?难能可贵的是他坚守自己坚守爱情的精神,坚守自己曾经一眼里的世界。如果真的这样,倒也是值得敬佩,偏偏,当初他抛弃的,却成全了他的人生。他抛弃的那个一夜之欢的女佣,为他带来了一个他期盼多年的儿子,也为他带来了后半生乱世里苟且的安宁。
这样的结局,又要如何评定?我不知道,也不懂。
我活在一个正常有序的环境里,一切都理智并有规则可循。以自己的利益为最高出发点,不问是否是自己想要的,只问这样做是否利于我的人生。这样冰冷这样简单,不会有不问单价多少钱多少平的爱情,更不会有守着模糊朦胧的黑白相就失魂落魄的人生。这样标价整齐的世界活的很轻松,请君扫码,电子支付,一切从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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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迁的《锦瑟》发于《收获》2017年的长篇卷,应该还没有出单行本,无法列于书评之中。只好贴在日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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