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恨交加同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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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又能忘记老同学聚会时的场景,虽然千篇一律尽是些吃吃喝喝,但过去的事从现在人口中吐露出来,总该是有另一番味道的吧?学生时代的赵大长脸、李大头的那些个糗事,第一千次地被端上台面来,供大家嘲笑一番。过去两位男女同学的私密情愫,这时也不知被谁重新翻出了边角,众人就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架势,恨不得把这陈年旧事变作了衣服给铺得平平展展、毫无遗漏地晾在面前。从前极想证实又羞于出口的疑问,现在也寻根究底起来:“你那时候是不是背地里给我打分来着,而且才打了4.5分儿?”某女以众人皆可听到的音量质问对面的某男,说的是中学时代男生们中间颇为流行的“为女生相貌打分”一事。这质问也不是带了怨恨的,而是句带有嗔怪的玩笑话,当趣事一样倾箱倒出来,并不真的放在心上——虽说十几、二十几年前刚知道人家因为她眼皮一单一双而扣掉0.5分,心里是着实难受了一阵子的,还考虑过很久要去割个双眼皮。
这千百种的忆往抒怀,往往是音未落,说的人和听的人都已恍悟青春不再。而眼下生活中的琐事千头万绪,无非就是些做生意应酬饮酒伤身、学区房难觅、为教孩子写作业而抓狂之类的抱怨,不分享显得自己太假,说得多了倒像个破坏气氛的苦瓜,往往讲不到两句就转回对青春时光的追忆去了——毕业后便各奔东西,像炮竹一般在成年人的世界里散落开来、越漂越远,此刻也只能依靠集体回忆来维持友谊了。接下来语调就开始放慢放缓,有沉下去的趋势,话从口中吐出,不经意地在半空中转了一个弯儿,就在圆桌周围沉降开来,雾一样的,给屋里的怅然空气打了底。
今年同学聚会的阵地是KTV,大概之前已经在饭局上吃饱喝足,该叙的旧也叙得差不多了,众人都有些意兴阑珊,当中的一个同学就提议去唱卡拉OK。天色灰蓝蓝地暗淡下来,街灯早一盏盏地黄了,一些人推辞说工作或家事在身,匆匆退场。组织者只好临时电话邀请几个隔壁班的同学,幸好过去他们交情都不浅,又赶上大部分人过年放假,受邀的又是几个老爱出来凑热闹、工作不太忙的,他们竟都应允了,这才为险些中断的聚会添上了些人气。
老同学们人多,包厢也不小,前面是唱歌的舞台,后面摆几架皮沙发,之前放几个雕花木几。灯光仅源自台前屏幕,似有还无的,给人脸涂上了一层模糊不清的暧昧。被黑暗隔了一层,人们的语气就有一点飘,不特别顾忌了。所以,想知道真话一定要在黑暗里,欲听花言巧语也须得进黑暗中去。黑暗是层面具,给人们壮了胆,一时间连自己都忘记了旧秉性,羞涩的人活跃起来,平时张牙舞爪表情多得过分的人现在却平添了一层深沉与落寞。这黑暗中的故事,也格外的多。好像是,在昏黄喑哑的保护下,人的记忆也渐渐张开了,许多古旧私密的事情,就一点点地浮上来。又可能是人心都有些疲倦涣散,没有那么充足的兴致供应唧唧哝哝你来我往的闲谈,倒是更乐意不动声色地听。于是一个又一个故事,也应运而生。这里本来就不是个能让人全神贯注的地方,话常常只说了一半,便教某个爆发的高音压抑住了声响。或者正讲着,台上人高歌完毕,故事暂止,众人鼓掌喝彩——虽未曾仔细欣赏,但礼节总还是要有的。之后刚刚的听众上台放歌,方才演唱的参与进故事中来。讲的人呢,才不会顾及听众队伍有无变换,抑或新人能否跟上情节,依旧顺延着跟进,更像是将往昔的碎片梳理给自己看。讲的人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地讲,听的人也有一搭没一搭地听。有人点上烟了,青灰色的一道,幽幽地上升,弥散进了慵懒的变换着的灯光里。
刚刚结束的,是个少年黑帮故事,叙述者是沙发中央的马大腿,表现欲极强,夸张似条八爪鱼,善于模仿角色的声音动作,黑帮大哥讲话,就一定要气沉丹田,透着一股狠劲儿;手下马仔弓腰驼背、唯唯诺诺,像宫廷里的太监;他自己作为男主角,当然刚正不阿,满腔青春热血。虽然经过这样一番戏剧化的添油加醋,真实性已经无法保证,但着实挑起了众人的兴致。故事当然也是俗套的:因为女朋友,与低一级的男生一言不合大打出手,没想到对方是有背景的,当天下午就召集了社会青年抡着砍刀凑到学校周围。大家都凑近了听,知道故事的高潮部分到了,望向他的眼睛几乎眨都不眨一下,这就有了一种屏气凝神的味道。少年马大腿在好哥们儿的掩护下与女友从公厕后面弯曲了的绿漆栅栏钻出了学校,可能还从教师车棚里拐带了一辆年级主任的自行车,在眼保健操的音乐中一路狂驰。他蹬着踏板,她就侧坐在前面的横梁上,用手搂着他的脖子。
同伴们还在揉四白穴,他俩已经跑到了学校后面的山头上,站在施工了一半的烂尾砖楼向下望,隐约还能看见穿皮衣的黑帮少年们于校门外守望,有的蹲坐在马路牙子上,有的倚靠在树边,顺带吓唬路过的小学生,一柄柄长刀被阳光照得明晃晃的,像晴朗夏日的水面,也似镜之迷宫。这是少年马大腿的第一次出逃,多年后他在父母安排的公务员岗位上忽然尥蹶子坐夜车逃到广州搞起了生意,但这是后话了。在波光粼粼的刀尖之上,少年马大腿竖起中指骂道“操!”。
“去你的吧,怎么可能那么多人敢在大街上直接掏刀子,又吹牛逼呢吧。”有人推搡着马大腿笑骂。
“后来呢?”更多的人问道。
因为怕黑帮小子们堵到家门口,或在上学路上阻截他们,也因为怕遭到父母的打骂和羞辱(老师已经将他们谈恋爱、逃学的事情告知了家长),马大腿和女朋友没敢回家,晚上向哥们儿王巨师借了点钱,就消失了。十四岁的马大腿和女朋友私奔的消息,成了风靡一时的校园新闻,一传十、十传百地变成了灾星下出生的恋人慷慨就义的故事。大家幻想着他们如何辗转南下至某沿海城市,隐姓埋名, 为养家糊口而打工,大约是某种体力劳动,以年轻的身体遭受着社会的磨砺,早早开始了家庭生活。
而事实是,马大腿和女朋友在一间偏僻的网吧里呆了十天半个月,吃统一或今麦郎方便面为生,把兜里的十几块钱花得差不多了之后,黑帮事件风头也基本过去,他们便各回各家了。那日清晨他睡眼惺忪地说,“啊,没钱了。”无需再多言语,两个人已经知道是离开的时候。分别的时刻仍是午后,没有一丝风,蝉趴在树的阴影里哀哭。他想起小时候在同样的夏日里和伙伴们用面团黏知了的场景,有时还能摘下蝉蜕,半透明的完整的虫的盔甲。忽然好想回到童年,好想家,他们分道扬镳的时候,彼此都感觉送了一口气。
(那感觉像极了许多年后,他提着土灰的旅行箱从广州坐着卧铺车晃晃荡荡回到家乡,再重新踏进政府机关时发出的如释重负的那声叹息。)
“所以你们那么多天都在一起,发生了点什么嘛?”有人问。
“发生个屁啦,我连亲都没敢亲她一下。也就是晚上趴电脑前睡觉的时候,她嫌网吧太吵睡不着,我就用手捂住她耳朵,就那样睡一夜。”
“后来你们俩还在一起吗?”
“没啦。后来她家里嫌太丢人,就给她转了学。之后听说她和她们学校里一个混混在一起了。再后来就没再联系,这都是多少年前的事情啦。”马大腿翘起二郎腿,摸了摸彩灯下油光发亮的秃头,掏出手机,给太太和情人各回了一条短信。“我女朋友今年高考呢,”他对旁边的中学特级教师李国华说,“你有时间的话,可以给她辅导辅导。”
众人一阵笑,故事就收场了。紧接着就需要寻找其他的谈资,可细细一数,似乎每个人的陈年旧事都已经给一一道明了原委,再难寻到新鲜话题。眼见着气氛沉闷下去,这时,某个人忽然指着前方一声喊:“歌王要开唱了!”
各桌的窃窃私语、嬉笑怒骂、掷骰子猜拳以及慵懒的哈欠戛然而止,抓取薯片的手也停在半空,十几号人齐齐注视舞台。歌王缓步至中央,接过话筒低沉地“喂——喂”试了几下(众人立即欢呼鼓掌),退后一步,身子已随着鼓点晃动起来,脚下也踩着街拍。歌王唱起来,自然与旁人不同——其他人大多是朝向屏幕定定地看着歌词演唱,可他不,他是面对观众的。那是首快节奏的歌,词曲早已被他了然于心,他随着节奏在台上荡来晃去,肩膀一耸一耸的,胳膊时而揣在裤兜里(那是条宽松的淡蓝色仔裤),时而又抬起,手指向观众,简直有点像是在真的舞台上了,也像是来自八九十年代的MTV,是“沙沙”作响的伴有雪花的屏幕,罩上了岁月的影子。他时不时冲着观众眨眨眼,这也是舞台上的做派,显得狡黠可爱。众人被他逗乐了,嘻嘻笑着听他唱:
“从前如不羁的风不爱生根,我说我最害怕誓盟。若为我痴心,便定会伤心,我永是个暂时情人……”
一曲终了,将话筒递给下一位,他跳下台来,先在茶几旁站定,拿起一瓶矿泉水,拧开盖儿,仰头“咕嘟咕嘟”喝了个精光,然后在沙发上坐下了。他穿灰色帽衫,里面的白衬衣领子隐约露出些边幅,稍长一点儿的寸头,眼睛清亮亮的,如果不是脸上的胡茬,简直可以被认作是个少年了。他并不与老友们同班,是被请来的同级生之一。跟大家却熟识,个个都唤得上名来。他刚刚唱得很卖力气,这时人们才看到他的汗从额头上淌下来,又顺着脸庞、脖颈滑落。坐在一边的女人这时候,就从包里掏出纸巾替他擦一擦头颈。他也不回话,很平和顺从的样子,好像天生就该这样。乍一看上去,他们就好像是对情侣,可你仔细一瞧,就会发现哪里不对,但究竟是哪里,你也说不好,可能是眼神,可能是手势,反正显得过于平淡,却又没有老夫妻柴米油盐的熟悉感,是种姐弟的默契。
这时就有人恍然大悟,冲着他们说,“哎,我记得你们当年谈过恋爱的吧?”
“呀!可不是嘛!”有人点头。
还未反应过来,这男女已然被围住:“你们怎么开始的?谁先追的谁?”一连串的问题抛了出来,像彩色珠串在盘子里滴溜溜地转,也是奶茶里的珍珠接二连三地被吸入口中。女人倒不介意,笑了一下——她嘴唇涂得红且厚,笑的时候习惯性地向上一努,就显出一种艳来。这艳也不是年轻的、绽放的艳,而是一种老派的感觉,你常常能够在七八十年代的女影星脸上找到这样的痕迹,在嘴角唇边闪烁一下,又弥散了,稍纵即逝的,但又不是真的幻灭,而好像是渐渐浸到了整个人的背景中,将她与众人隔离开来,留下个毛玻璃背后的剪影,有些令人琢磨不透。她把头发盘在脑后,用一个大夹子松松地别起来,显露出白皙的尖脸,更衬托了那种艳。 她偏过头,向男人抛去一个询问的眼神,他也笑了笑。她这才面向了大家,不紧不慢地开口,“那就来讲讲吧。”
“中学的时候其实我们并不认识,反而是进了同一个大学之后,因为学校里的歌唱比赛才熟络起来的。”先开口的是男人,“当时并没打算参加,后来旭鹏动员我说,张国荣的歌我都唱得不错,可以试试,夺冠后要用奖金请室友吃饭。所以我就报了名,并且决定初赛就唱《似水流年》。”
众人朝前坐了坐,故事有了点步入正轨的意思。
“初赛那天,我信心十足,觉得自己肯定会晋级。不是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嘛。我当时的感觉,是越见识对手们的功夫,就越发地自信了。”他哈哈一笑,可能是觉得说得欠谦虚,“当时旭鹏他们还画了牌子来支持我,大概是模仿人家歌友会。但是许多地方学得又不像,比如每个同学唱完,他们都要站起来挥牌子,狂喊,‘支持陈家铭!’”(他仰起头,右手在嘴边作喇叭状,用假声模仿着)“可上场的又不是我。”
“后来呢?”有人问。
“后来,第十几个表演的就是楚苓。”
“第十二个,”女人在一旁插话。
男人又向后靠了靠,一只手搭在沙发上,远远看去好像搭在女人肩上一样。他接着讲:“当时她披肩发离子烫,斜斜地晾下来——那时候特别流行这种发式,十个人里有八个都烫成这样。穿的是长袖黑绸子衬衣,上面还有密密的金色小塑料管串成的图案,最近好多年都没见过这种样式啦,当时还是蛮时髦的。下身是特别紧的牛仔裤,湛蓝湛蓝。”
“哟,怎么记得这么清楚呀?”几个女同学打趣他。
他倒表现得落落大方:“我第一眼看她就觉得她很漂亮。”话音刚落便响起了一片哄声。
女人的脸泛了些红,不过还是问,“真的?”
“当然喽,”他答,“不过,注意是‘当时’。”她听了,嗔怪一样地做出要打他的手势,他也装作用手护住头部,脸上都是笑。
待坐好,他又接着讲:“但旋律刚响起,我就感到不妙。”
“为什么呢?”旁的人问。
“她唱的也是《似水流年》。事后她说她特别喜欢梅艳芳的那一版。关键是她唱得真不赖,别看她平时说话脆脆的,但该唱低音的时候她就真能压下去。总之她唱和不唱,根本就是两个人。与她撞歌,当然不占优势,但又来不及换,只好硬着头皮唱。不过最后倒也进了复赛,实在好运。”
“因为你帅嘛,”她挪揄说,又引来一阵哄声。
他低头笑笑,“没想到在复赛我们又撞歌,先是胭脂扣,再是《千千阙歌》和《夕阳之歌》。评委老师还开玩笑说让我们组乐队合唱算了。”
“那最后谁赢了?”人们问。
男人避开了这个话题,“我们就是在比赛的时候成了好朋友。后来就经常在外面压马路。她常常跑到画室看我画画,我也画了不少她的肖像,大多是抽象画,鼻子眼都不长在同一张脸上的那种。也经常送她回家。她家在海谷东路,老城区。因为总出去玩儿,好像自然而然就在一起了,也没有个正经的开始。”
“这开始呢,”她接过话茬,“要说有的话其实也算是有的。”众人的注意力转移到她身上。“比赛过去三、四个月了吧,有天在石板街上走,碰到他弟弟,作介绍的时候他忽然就说,‘这是我女朋友。’哎,对对对,我当时也很吃惊,但那一天里我也没好意思再提起这事儿,兴许是他一时口误呢。可他不是,傍晚跟我道别之后没一会儿就追回来,迟疑了一下才问,‘你是我女朋友吧?’”
她停顿一下,继续说,“我朋友们都很喜欢他的。我周末里经常带我两个妹妹去学校听他唱歌,他每次表演都围着一大圈人,不到早些的话,挤都挤不进去。她俩每次都很激动,说他长得有点像张国荣呢。”
“不过你爸爸还是看不上我,说我是个臭画画的,没本事赚钱,又不肯干广告。”他说,“不过可能他说得也没错。分手之后那两年我都没搬出我们住过的房子,也没画过画。每天就是去公园里看老头儿们下棋、打太极,好像过上了退休生活。下午的时候回家看小说打激战到深夜,靠墙倒立着弹吉他。心里一直知道自己是会画画的,以后也要接着画,只是现在选择韬光养晦不去画而已。晚上睡不着觉的时候,会看着天窗里的树梢和月亮,吹泡泡糖,回想自己以前画过的画,背景色块的堆叠,人物眉峰的处理,以及右下角签名的形状,越想越还觉得精妙,其实自己算是有天赋的,虽然两年不动笔技艺生疏了,但总会拾起来的。直到有天我看到有个画画的比赛,就去箱子里把大学时的画一幅幅都搬出来,可用色和结构上,和想象中的图景总有些偏差,大概是原画在回忆中给加上了些提亮和柔光吧,才发现其实自己画得并不好。”
“我们再见面的时候是五、六年之后了吧,”他接着说,“在和朋友合办的画廊,之前都听说她结婚、出国了。那次遇到还感到挺意外的,不过当时已经变得有些生疏,好像多少大山大河的事都在互相错过的时空里将我们阻隔了,不知道说些什么好,怕一开口会让对方觉得自己果真变得俗气了,又怕被嫌弃自己居然还是老样子,憋了半天才打出一声招呼。”
“其实我回国之后头一次见到你,不是在画廊,而是在海港大道上的一间酒吧里,你不记得了吧?”她说,“当时我正为离婚的事心烦,在家里坐不住,晚上就出去吹吹风。正赶上国庆节,街上满满当当都是人,推推搡搡的,能把粉底都蹭到过路人的外套上。路边还有大排档,烟熏火燎地烤着羊肉串、猪腰子、章鱼须、馒头片之类的,男人们就坐塑料椅子上,在白烟后面扬起绿酒瓶子干杯。我找了个拐角的酒吧逃进去,一进门就看到前面的舞台,一群人踩着非洲鼓乐跳舞。彩灯打下来,好像是童年里玻璃糖纸在阳光下闪耀。之后不经意地,就看到你,穿白背心,头发乱乱的,就和现在差不多,不过还没有蓄胡子。你正拉着一个年轻女孩儿跳舞,面对面默契地左右摇摆,大概是女朋友吧,”她暗自笑了一下,接着说,“你当时笑得特阳光,跳得也卖力,显得还是那么年轻。我本来想等结束后就同你打声招呼的,没成想你那么开心,一曲又一曲,跳个没完!”
他一阵笑。这时从舞台旁边传来一个声音:“《妖女》是谁点的?”
女人仰头应一声,从沙发上跳起来接过话筒。
“她才是真正的歌王呢,”他淡淡地说,“毕竟当年获奖的人是她。”
电贝斯声随着节拍响起,她开唱,也是背对屏幕的,侧着脸,眼光却直勾勾地望过来,毫无遮拦地要望到人心里去似的:
“妖女即将收服bad boy……妖女叉腰侧望bad boy……”
果然还是挑了这首歌呢。他暗暗地笑,头枕着手臂,整个人缩进沙发里。旁边她遗留下来的空位,好像悬挂着的画框忽然被摘下,露出一片留白的墙面。
他接着对老友们讲,“其实分手后我好多次路过海谷东路,她那时已经离开那儿了。好多年那里都没什么变化,从公交车里望出去,临街的小楼一栋挨着一栋,墙壁都给熏得泛黄了。最底的一层多是铺面,卖些针头线脑的玩意儿,也是一家挤着一家。楼上几层是住户,阳台外面都晒着衬衣、背心、彩袜,甚至内衣裤,洗得有些染色了,红的变成浅粉,藏蓝的则斑斑驳驳,毫无顾忌地都被晾出来见人。街上走的大多是买了菜回家的,提个竹编的篮子,慢悠悠地荡。也有放学回家的孩子,白衫棕短裤黑皮鞋,放眼一望,豆丁儿大大小的一片,追着打着,面目都笑开了,根本分不清谁是谁。夕阳的暖光一照,就更显出是条平凡小街,不紧不慢地,充斥的都是市井生活的基本需求。但这种柴米油盐的日常生活里竟然是曾经有个谢楚苓的!实在是令人惊异和敬畏。不过后来那儿就拆了,街道都转了向。”
一会儿她唱完,坐回原位,好像从未离开过似的又重拾起话题来,“我们重新又熟络起来,是在又一年的同学会之后吧,自然而然地,又聊起天来,好像中间隔着的多少年都不存在似的。不过这次不大一样,大家都很珍惜这种友情,没什么拘束。”
他赞同:“从前恋爱时顾忌太多,总在一起的话怕对方心烦,隔几天不见又觉得被冷落。约会前得对着镜子左照右看磨蹭半天。说话要斟酌着语调,还不能做最后回应的那位。即使这样,因为说错话而彼此生闷气的时候也不少。现在则不会,心里有话都直说无妨。后来她办好了离婚手续,之前电话里一直说自己没事儿,可见到了真人却发现她消瘦了一大圈儿,说话都钝钝的。我就陪她去游乐场坐遍了过山车,又打了几天几夜麻将,去了不少次KTV。有天还一起去看电影院重放《胭脂扣》,朱宝意说,‘做女人真难,拼死了也不知道为什么。’就听到我身旁窸窸窣窣的,原来是她从提包里翻出纸巾在抹泪呢。擦了一张又一张都擦不完,好像剥下一层层的洋葱,葱芯还是那么大,没有尽头似的,终于背过头去不敢给我看见。”
“还有这事儿?”她低头笑了,“我都记不得了,只记得看完了电影,家铭的小女朋友,不是刚刚说起来的那个,下班了来找家铭一起吃烤串儿,也招呼着我来。小姑娘当时想攒钱开个民宿呢,一路上都兴奋地聊着哪儿的地段好,怎么装修更合适。我这时才意识到自己是真的不年轻了。”
“后来她没办民宿,改开了个猫咖啡。”男人补充说。
有人忍不住问,“讲了这半天,可是你俩当年为什么分手呢?”
他俩对望一下,相视而笑。女人说,“分手就是分手,哪里儿有什么特别的,大概,就跟你们二十多岁时和男女朋友分手的理由都差不多吧。”说罢拍拍手,意为故事结束。
老友们有些失望地散开了。他忽然又想起了什么似的,扭头问她,“咱们总该合唱一曲吧。你觉得唱哪首歌比较好?”
“就唱张国荣梅艳芳的《缘分》吧,再合适不过。”她回答。
“高人所见略同呐,只可惜,”他说,“我刚刚翻过菜单了,这台点歌机里没有这首歌。不如咱们就唱《芳华绝代》吧?”
她摆摆手笑出声来,“老都老了,还什么芳华绝代。”
这个时候她侧过脸来细细地看他,紫蓝色的灯光照射过来,映在墙面上,是水族馆玻璃壁内缓缓张合的水母群。他低下头微笑,笑容让他的脸变得圆了,显得祥和而温暖。他眼睛里闪闪的,与十几年前她记忆中那个年轻人的笑眼差不多,隐约着却又像有滚水在翻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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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少女时期的另四篇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