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虚无的十字架》
感觉东野圭吾这四个字带走一种特殊的魔法,总会让人不由自主的驻足停留。 《虚无的十字架》算是鲜有的一本,我没有一口气看完,而是断断续续到每次翻来都不知道那些人是谁,不过看的倒还流畅。记得第一次看完《白夜行》之后又看东野圭吾的书的时候,我看见谁都觉得那是杀人凶手,而现在我更多的是顺着他的故事来不愿意想太多了。他的故事结局杀人凶手的杀人动机让人觉得意料之外可又在情理之中甚至令人汗颜。之前我看过的大都情节性的。在《虚无的十字架》中,当作者想要鞭策或是让人反思些什么的时候,在我看来《虚无的十字架》不是特别能说服我。特别是看到结尾,当整个故事全摆在我的眼前时,我有点接受不了,感觉真的很随意。那个叫造作还是作造的人简直丧心病狂(也许换个其它的词更合适点)。感觉作者对这个小夜子的杀人凶手的杀人动机和人物的变化的说服力没那么强。 抛开前面我那些对整本书的感觉,细想一下这本书想表达的。“十字架”本就和远古,神秘,宗教密不可分。同样,“十字架”在古代也是一种处以死刑的刑具,一种死刑的处决方式。关于死刑我了解真的是微乎其微到甚至零认识,我理解和认识到的只能是从我的道德观出发(一种感性的认知)《虚无的十字架》中,爱美的死,让小夜子走上了一条探寻罪与法之路。致力于为每一个试图跳脱法律制裁的杀人犯订上十字架。小夜子的死,是否应该把造作送上十字架引人深思。法律这种冰冷的东西给人套上的也只是一种虚无,造作并没有感觉自己做错了。杀死爱美的那个人也没觉得自己错了,他最后接受死刑也只是觉得自己累了。纱织和史也年轻时就亲手葬送了自己刚出生的小孩,不论是否有法律,我想从那天他们就给自己订上了十字架,那是无论怎样也摆脱不了的,因此史也想从自己的妻子那获得救赎,而纱织则走向极端。在我看来,在文明社会纱织和史也所背负的十字架才真正是法律追求的。史也和纱织背负的,是他们既作为杀人犯又作为被害者这种双重身份给带来的。古时候,行走江湖,“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天经地义。”那是一种信义。可是到了文明社会,法律却可以让人光明正大的从精神上背弃这种信义。“所谓“罪”与“法”,究竟本质为何?是让犯人听到自己的死刑宣判而感到解脱?还是让他重返自由社会,但用尽一生赎罪”。所谓“罪”与“法”,对被害者又意味着什么呢?被害者——一个容易被忽视的群体,可这种伤害对他们来说是一生的。小夜子作为被害者,小夜子的前夫,父母都是被害者,哪一种的“罪”与“法”才可以让他们释然呢?作者不知道。法律不知道。我肯定也不知道。我想甚至被害者自己都想不明白。 还记得第一次你给我推荐了这本书的时候,第一就想到川师杀人事件,我们还就此都发表了各自的看法。以前权贵会受到法律的额外保护,现在未成年,精神病患者都收到法律的额外保护,但这种保护感觉却却成了一个缺口,甚至一个犯罪的借口。如果我没记错,川师那个杀人的人最后是以精神病为借口逃脱了法律的制裁。而且他也并未做出觉得悔过或是弥补被害者的行为,这种逃脱真的会让人觉得法律的不公正。感觉这种人死不足惜。还有现在大多的国家都有废除死刑的趋势,甚至有些国家已经废除了。但是这种废除让被害者从哪里去获得救赎解脱呢?连法律的虚无的十字架都没了,又怎么让杀人犯去背负真正的十字架呢? 最后,我凌乱了,我不知道自己写了什么鬼。我想还是应该杀人偿命的,可是杀人的动机又不能不去了解,可是对一些动机的容忍就会变成一种漏洞,就会让一些毒瘤留存,继续伤害无辜。如若单纯的杀人偿命,又怎对得起文明社会“文明”二字? 好吧,我还是不知道怎么办。。那我就好好做人吧!!😁😁(这表情好丑) 2016年6月24号 小木子(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