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谈恋爱要先暧昧,暧昧之后要告白,告白之后可以牵手,牵手之后可以接吻。《房思琪的初恋乐园》
这本书不论在什么时候,被你发现,被你翻阅,都将让你在阅读之时,阅读之后,内心五味杂陈...
我用了三天下午的时间将这本及美轮美奂与悲伤凄迷、肮脏羞耻的书看完了,随即看了作者生前采访的视频。
在我而言,阅读时甚至会有不敢呼吸、屏住呼吸的感觉...我只好用五味杂陈、集万千情绪于一体的心绪来形容阅读完后的我的内心。
不可否认的是,在未看此书之前,我是看到豆瓣上发表的书评和相关讨论和报道之后,才决定即刻将此书买回来阅读的,大多的评论基本是围绕着小说里的诱奸、恋童、性暴力、家庭暴力以及助长此类事件频发且持续的“社会”,在这里我就不一一诠释了,大家大可自行搜索查阅。
亦如作者言之:“当你阅读时感受到痛苦,那都是真实的;当你阅读时感受到了美,那也都是真实的。”
让我们先感受这痛苦,与其不时带有的黑色幽默。
冷风像一个从不信中医的人在遍尝西医疗法而无效之后去给针灸了满脸。
不能露出的不只是瘀青的皮肤,还有即将要瘀青的皮肤。
鹅蛋脸,大眼睛长睫毛,眼睛大得有一种惊吓之情,睫毛长得有一种沉重之意,鼻子高得像她在美国那一年除了美语也学会了美国人的鼻子,皮肤白得像童话故事,也像童话故事隐约透露着血色。
她一直以为那是新娘子的娇羞,跟她们对食物的冷漠同理,食,色,性也。后来她才知道那是他在她心里放养了一只名叫“害怕”的小兽,小兽在冲撞她五官的栅栏。那是痛楚的蒙太奇。
好端端的漂亮东西被他讲成文化的舍利子。还是教书的人放不下?其实无知也很好。
壮丽的高潮,史诗的诱奸。伟大的升学主义。
一个搪瓷娃娃女孩,没有人故意把她砸下地是绝对不会破的。
洛丽塔之岛,他问津问渡未果的神秘之岛。奶与蜜的国度,奶是她的胸乳,蜜是她的体液。趁她还在岛上的时候造访她。
一个搪瓷娃娃女孩。一个比处女还要处的女孩。
一个四方的小院子被拖拉成高速铁路直条条闪过去的窗景,空间硬生生被拉成时间,血肉模糊地。真美。
一个如此精致的小孩是不会说出去的,因为这太脏了。自尊心往往是一根伤人伤己的针,但是在这里,自尊心会缝起她的嘴。
她的无花果通向禁忌的深处。她就是无花果。她就是禁忌。
我已经脏了。脏有脏的快乐。要去想干净就太苦了。
不要对不起。该对不起的是我。我没有好到让你感觉可以无话不谈。
她们是一大一小的俄罗斯娃娃,她们都知道,如果一直剖开、掏下去,掏出最里面、最小的俄罗斯娃娃,会看见娃娃只有小指大,因为它太小,而画笔太粗,面目遂画得草率,哭泣般面目模糊了。
无论是哪一种爱,他最残暴的爱,我最无知的爱,爱总有一种宽待爱以外的人的性质。虽然我再也吃不下眼前的马卡龙—少女的酥胸—我已经知道,联想、象征、隐喻,是世界上最危险的东西。
从十三岁到十八岁,五年,两千个晚上,一模一样的梦。
她多么嫉妒能大声说出来的爱。爱情会豢养它自己,都是爱情让人贪心。
忧郁是镜子,愤怒是窗。
我早已不是我自己了,那是我对自己的乡愁。
她永远在想她,时过境迁很久以后,她终于明白她那时候是什么意思,这一切,这世界,是她素未谋面的故乡。
既非想念亦非思考,就是横在脑子里。
我是馊掉的橙子汁和浓汤,我是爬满虫卵的玫瑰和百合,我是一个灯光流丽的都市里明明存在却没有人看得到也没有人需要的北极星。
他们的事是神以外的事。是被单蒙起来就连神都看不到的事。
神真好,虽然,你要神的时候神不会来,可是你不要神的时候,他也不会出现。
这爱让我好不舒服。
因为草莓有季节,我会患得患失,柠檬蛋糕永远都在,我喜欢永永远远的事情。
很难得遇见面对她而不是太紧张或太大方的男人。
我觉得以为自己有能力使一个规矩的人变成悖德的人,是很邪恶的一种自信。也许我曾经隐约感到哪里奇怪,但是我告诉自己,连那感觉也是不正当的,便再也感觉不到。
这美真孤独。美丽总之是孤独。在这爱里她找不到自己。她的孤独不是一个人的孤独,是根本没有人的孤独。
写实主义里,爱上一个人,因为他可爱,一个人死了,因为他该死,讨厌的角色作者就在阁楼放一把火让他摔死—但现实不是这样的,人生不是这样的。
她不知道她花了大半辈子才接受了一个恶魔而恶魔竟能抛下她。她才知道最肮脏的不是肮脏,是连肮脏都嫌弃她。她被地狱流放了。有什么地方比地狱更卑鄙、更痛苦呢?
电影里接吻了就要结束,而现实生活中,接吻只是个开始。
其实我第一次想到死的时候就已经死了。人生如衣物,如此容易被剥夺。
人人坐享小小的幸福,嘴里嚷着小小的痛苦—当赤裸裸的痛苦端到他的面前,他的安乐遂显得丑陋,痛苦显得轻浮。
啊,这个世界,人不是感情贫乏,就是泛滥。
没办法的,我们都没办法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诚实的人是没办法幸福的。
暂且“摒弃”这阅读时感受到的痛苦,来感受一下这阅读时的美,这真实。
她光是坐在那儿就像便利商店一本四十九元的迷你言情小说封面,美得飘飘欲仙。她欲仙而仙我,她飘飘然而飘我。
真的觉得心动是那次他台风天等她下课,要给她惊喜。
出学校大门的时候看到瘦高的身影,逆着黑头车的车头灯,大伞在风中癫痫着,车灯在雨中伸出两道光之触手,触手里有雨之蚊蚋狂欢。光之手摸索她、看破她。她跑过去,雨鞋在水洼里踩出浪。
外套里的衬衫和衬衫里的人一样,有新浆洗过的味道,那眼睛只是看看你就像要承诺你一座乐园。
你不要生我的气,你是读过书的人,应该知道美丽是不属于它自己的。你那么美,但总也不可能属于全部的人,那只好属于我了。
不知道谈恋爱要先暧昧,暧昧之后要告白,告白之后可以牵手,牵手之后可以接吻。
平凡是最浪漫的。
其实只要每个礼拜看到你好好的就好了。
我一直眼熟,是像大众言情小说里那种一见如故,那种上辈子看过你。原来我真的看过你,原来那天那个让人无法直视的新娘是你。原来我飞到香港挑的粉红钻戴在你脖子上。
你那样对我笑,我怎么可能不原谅你。反正我本来就是最没关系的人。
你怎么了。要是我不只是你的珠宝设计师就好了。我宁愿当你梳子上的齿。当你洗手乳的鸭嘴。你怎么了。你怎么了。你怎么了。
两人沉默地低头走路的时候,我很难不去看白长裤在你小小的膝盖上一皱一皱地,像潮汐一样。很难不去看你靠近我的这只手用力地握了起来,握出手背上一根一根骨头,像是怕我会情不自禁去牵你。
我不是贪心的人,可是愈是认识你我想知道的愈多,深夜回到家我会对自己背诵你说的话。
我真的愿意牺牲我拥有的一切去换取你用那样的表情看我一眼。
你的睫毛在挠痒我的心,可是它没有格格笑,它痒得哭了。
只要你幸福就好了。
你笑起来真美,想把你的笑风化了收在绒布盒子里。
为你浪费的时间比其他时间都好,都更像时间。
最后,就像作者书中所言,她写了一本很生气的书,你想想,能看到这本书的人是多么幸运,我们不用接触,就可以看到世界的背面。
知其不可而为之,
我明知不该看,可是我还是继续看了下去。
(本文运用少量原书中内容,就如书页上所说:“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或抄袭书本部分或全部内容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纯粹仅是打动本人的话语摘录,绝无复制抄袭之意,敬请谅解!!)
我用了三天下午的时间将这本及美轮美奂与悲伤凄迷、肮脏羞耻的书看完了,随即看了作者生前采访的视频。
在我而言,阅读时甚至会有不敢呼吸、屏住呼吸的感觉...我只好用五味杂陈、集万千情绪于一体的心绪来形容阅读完后的我的内心。
不可否认的是,在未看此书之前,我是看到豆瓣上发表的书评和相关讨论和报道之后,才决定即刻将此书买回来阅读的,大多的评论基本是围绕着小说里的诱奸、恋童、性暴力、家庭暴力以及助长此类事件频发且持续的“社会”,在这里我就不一一诠释了,大家大可自行搜索查阅。
亦如作者言之:“当你阅读时感受到痛苦,那都是真实的;当你阅读时感受到了美,那也都是真实的。”
让我们先感受这痛苦,与其不时带有的黑色幽默。
冷风像一个从不信中医的人在遍尝西医疗法而无效之后去给针灸了满脸。
不能露出的不只是瘀青的皮肤,还有即将要瘀青的皮肤。
鹅蛋脸,大眼睛长睫毛,眼睛大得有一种惊吓之情,睫毛长得有一种沉重之意,鼻子高得像她在美国那一年除了美语也学会了美国人的鼻子,皮肤白得像童话故事,也像童话故事隐约透露着血色。
她一直以为那是新娘子的娇羞,跟她们对食物的冷漠同理,食,色,性也。后来她才知道那是他在她心里放养了一只名叫“害怕”的小兽,小兽在冲撞她五官的栅栏。那是痛楚的蒙太奇。
好端端的漂亮东西被他讲成文化的舍利子。还是教书的人放不下?其实无知也很好。
壮丽的高潮,史诗的诱奸。伟大的升学主义。
一个搪瓷娃娃女孩,没有人故意把她砸下地是绝对不会破的。
洛丽塔之岛,他问津问渡未果的神秘之岛。奶与蜜的国度,奶是她的胸乳,蜜是她的体液。趁她还在岛上的时候造访她。
一个搪瓷娃娃女孩。一个比处女还要处的女孩。
一个四方的小院子被拖拉成高速铁路直条条闪过去的窗景,空间硬生生被拉成时间,血肉模糊地。真美。
一个如此精致的小孩是不会说出去的,因为这太脏了。自尊心往往是一根伤人伤己的针,但是在这里,自尊心会缝起她的嘴。
她的无花果通向禁忌的深处。她就是无花果。她就是禁忌。
我已经脏了。脏有脏的快乐。要去想干净就太苦了。
不要对不起。该对不起的是我。我没有好到让你感觉可以无话不谈。
她们是一大一小的俄罗斯娃娃,她们都知道,如果一直剖开、掏下去,掏出最里面、最小的俄罗斯娃娃,会看见娃娃只有小指大,因为它太小,而画笔太粗,面目遂画得草率,哭泣般面目模糊了。
无论是哪一种爱,他最残暴的爱,我最无知的爱,爱总有一种宽待爱以外的人的性质。虽然我再也吃不下眼前的马卡龙—少女的酥胸—我已经知道,联想、象征、隐喻,是世界上最危险的东西。
从十三岁到十八岁,五年,两千个晚上,一模一样的梦。
她多么嫉妒能大声说出来的爱。爱情会豢养它自己,都是爱情让人贪心。
忧郁是镜子,愤怒是窗。
我早已不是我自己了,那是我对自己的乡愁。
她永远在想她,时过境迁很久以后,她终于明白她那时候是什么意思,这一切,这世界,是她素未谋面的故乡。
既非想念亦非思考,就是横在脑子里。
我是馊掉的橙子汁和浓汤,我是爬满虫卵的玫瑰和百合,我是一个灯光流丽的都市里明明存在却没有人看得到也没有人需要的北极星。
他们的事是神以外的事。是被单蒙起来就连神都看不到的事。
神真好,虽然,你要神的时候神不会来,可是你不要神的时候,他也不会出现。
这爱让我好不舒服。
因为草莓有季节,我会患得患失,柠檬蛋糕永远都在,我喜欢永永远远的事情。
很难得遇见面对她而不是太紧张或太大方的男人。
我觉得以为自己有能力使一个规矩的人变成悖德的人,是很邪恶的一种自信。也许我曾经隐约感到哪里奇怪,但是我告诉自己,连那感觉也是不正当的,便再也感觉不到。
这美真孤独。美丽总之是孤独。在这爱里她找不到自己。她的孤独不是一个人的孤独,是根本没有人的孤独。
写实主义里,爱上一个人,因为他可爱,一个人死了,因为他该死,讨厌的角色作者就在阁楼放一把火让他摔死—但现实不是这样的,人生不是这样的。
她不知道她花了大半辈子才接受了一个恶魔而恶魔竟能抛下她。她才知道最肮脏的不是肮脏,是连肮脏都嫌弃她。她被地狱流放了。有什么地方比地狱更卑鄙、更痛苦呢?
电影里接吻了就要结束,而现实生活中,接吻只是个开始。
其实我第一次想到死的时候就已经死了。人生如衣物,如此容易被剥夺。
人人坐享小小的幸福,嘴里嚷着小小的痛苦—当赤裸裸的痛苦端到他的面前,他的安乐遂显得丑陋,痛苦显得轻浮。
啊,这个世界,人不是感情贫乏,就是泛滥。
没办法的,我们都没办法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诚实的人是没办法幸福的。
暂且“摒弃”这阅读时感受到的痛苦,来感受一下这阅读时的美,这真实。
她光是坐在那儿就像便利商店一本四十九元的迷你言情小说封面,美得飘飘欲仙。她欲仙而仙我,她飘飘然而飘我。
真的觉得心动是那次他台风天等她下课,要给她惊喜。
出学校大门的时候看到瘦高的身影,逆着黑头车的车头灯,大伞在风中癫痫着,车灯在雨中伸出两道光之触手,触手里有雨之蚊蚋狂欢。光之手摸索她、看破她。她跑过去,雨鞋在水洼里踩出浪。
外套里的衬衫和衬衫里的人一样,有新浆洗过的味道,那眼睛只是看看你就像要承诺你一座乐园。
你不要生我的气,你是读过书的人,应该知道美丽是不属于它自己的。你那么美,但总也不可能属于全部的人,那只好属于我了。
不知道谈恋爱要先暧昧,暧昧之后要告白,告白之后可以牵手,牵手之后可以接吻。
平凡是最浪漫的。
其实只要每个礼拜看到你好好的就好了。
我一直眼熟,是像大众言情小说里那种一见如故,那种上辈子看过你。原来我真的看过你,原来那天那个让人无法直视的新娘是你。原来我飞到香港挑的粉红钻戴在你脖子上。
你那样对我笑,我怎么可能不原谅你。反正我本来就是最没关系的人。
你怎么了。要是我不只是你的珠宝设计师就好了。我宁愿当你梳子上的齿。当你洗手乳的鸭嘴。你怎么了。你怎么了。你怎么了。
两人沉默地低头走路的时候,我很难不去看白长裤在你小小的膝盖上一皱一皱地,像潮汐一样。很难不去看你靠近我的这只手用力地握了起来,握出手背上一根一根骨头,像是怕我会情不自禁去牵你。
我不是贪心的人,可是愈是认识你我想知道的愈多,深夜回到家我会对自己背诵你说的话。
我真的愿意牺牲我拥有的一切去换取你用那样的表情看我一眼。
你的睫毛在挠痒我的心,可是它没有格格笑,它痒得哭了。
只要你幸福就好了。
你笑起来真美,想把你的笑风化了收在绒布盒子里。
为你浪费的时间比其他时间都好,都更像时间。
最后,就像作者书中所言,她写了一本很生气的书,你想想,能看到这本书的人是多么幸运,我们不用接触,就可以看到世界的背面。
知其不可而为之,
我明知不该看,可是我还是继续看了下去。
(本文运用少量原书中内容,就如书页上所说:“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或抄袭书本部分或全部内容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纯粹仅是打动本人的话语摘录,绝无复制抄袭之意,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