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音乐剧截然不同的原著 · 记加斯通·勒鲁《剧院魅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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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剧院魅影的音乐剧看了很多遍,是二十五周年纪念演出,里面的歌曲实在是太好听了,我基本都能背下来了。已经到了看到剧院魅影四个字就能回想起各个场景和曲子的地步了。
小说又一次颠覆了我的想法,本来对于魅影我是没有什么偏见的,剧中他几次哭着请求克里斯汀,都引起了我的同情。但是书里的魅影简直就是个冷酷无情的偏执狂,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爱上克里斯汀,但是他对她的所作所为实在是不可原谅。利用音乐吸引克里斯汀,之后又运用自己对她的影响力禁锢她,无论怎么为其找借口都没有办法自圆其说。我可以理解他的行为是源于心理创伤,但这种暴躁易怒的人实在是喜欢不起来。至于克里斯汀和拉乌尔,我留下的印象就是一个哭泣软弱的女人和一个痴情种子。
总的来说,原著就是一个单纯的悬疑推理故事,关于一个具有举世无双才能但天生丑陋,被迫隐藏在黑暗之中的怪物追求爱情的故事。
由于悬疑的成分偏多,所以作者并没有刻意描写人性的挣扎,而是专注于魅影制造的各种的神秘事件上,爱情不过是魅影制造事件的动机罢了,而拉乌尔也不过是作为推动情节代替观众提出疑问的角色之一。如果不是事先受到了音乐剧的影响,我本可以把它作为一本单纯的悬疑小说来看。音乐剧升华了爱情的主题,着力塑造魅影本人的高尚品质以及自卑与才能的混合影响,而弱化了各种悬疑事件。这就使这个故事有了一个能够吸引人的主题,还能够使人从这个主题引申出人性的挣扎和堕落中的高贵。由于原著的目的就是一个怪异神秘的故事,所以一旦我有了追寻意义的想法,那么原著对我来说就不能那么客观地看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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