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成为读者,再成为作者
重读亦舒大姐的文字,读到这段:“有几位作者的专栏,天天必读,不管题目是什么,读了再说,正是,认人不认题……”
我们常说“专栏作家”,却不知还有“专栏读者”。想起十多年前的自己就是这么一位不择不扣的专栏读者。那时候网络还不普及,正是纸媒盛行的年代。有一本综合性周刊,里面的很多文章我都爱读。每逢周一杂志必会按时来,我便期盼着。周一的晚上,饭后散步去到我家附近的文具店买一本,每期必买,这似乎成了我那几年生活中一个顽固的习惯。买了很多年,虽没有仔细统计过,但累积起来估计有五、六百本,这本杂志在我家堆积起来,颇为壮观。但每次搬家我都会清点齐了,一本不落地打捆搬走。搬到新家后又一捆捆打开,一本本清点好了按时间顺序整齐地排列在书架上。
读那本杂志是我那几年阅读生活中一项很重要的内容。然而,并不是每一期上的每一篇文章都读,我只看几个专栏,设计、建筑、艺术。那时有一位旅日的中国艺术家常常写一些关于日本设计或是海外设计最新作品介绍以及展览的报道。有一位北京某著名高校教授建筑历史与理论的教师常常写一些关于国外著名建筑师设计的住宅建筑作品的文字。有一位专门写中国当代艺术以及城市化运动中人之处境及其相关文字的作家。这几个栏目是必看的,甚至把这些文章复印下来,归类成册,慢慢研读。还有一个栏目,文章短小,是关于日常生活的话题,写一些生活中的平常事、平常人,文字幽默风趣,诙谐智慧,颇具启发性,我也爱读。曾经还写过一篇寄去投稿,却杳无音讯,想必像我这样的普通读者,在读了这个栏目的文章后想一试身手的不知有多少。于是,我这个忠实的读者更加仰视这本刊物,以至于在很多年里我的理想并不是成为教授,而是成为这本刊物的专栏作家。
然而很富戏剧性的事情发生了。很多年后的一天,这个栏目的编辑竟主动来跟我约稿。当时我在公众微信上发了一篇建筑旅行文章。文章虽是很久以前就写好了的,选在那个时间发,主要是想以此纪念2013年我的柯布西耶建筑之旅一周年,那是一次令人神往又期待了很久的旅行。说来很巧,我中午发的文章,编辑下午就在网上搜到我那篇文章。他当时不仅是那本刊物的副主编,同时还是他们新办的另一本很先锋的智识性刊物的主编,他问我是否愿意将这篇文章发在他们那本新刊物上。写作这篇文章时我并没有想过要给哪个刊物投稿,这个约稿着实让我感到非常意外。
这难道是一种巧合,抑或是一种因缘?直到今天我仍在琢磨着这事,觉得它像是小说里才会发生的故事。我只好相信这是一种可遇而不可求的缘分。但我想说的并不是我的这个故事是“碰巧”发生的,很多事情都有它们前后的因果关系,比如写作与阅读之间其实是存在着一种十分必然的关系,即写作必须要建立在广泛和大量地阅读基础之上。
曾听一位很勤奋的作家说她每天过着怎样一种自律的生活:读100页书,写1000个字,走10000步路。我不得不佩服这组数字如此有逻辑的倍数关系。我每天也做着同样的这些事,但怎么就没有找到这几件事情之间“量”的关系?仔细想想,又觉得那只不过是一组数字而已,它们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我认为后两项是可以计算的,因为写了多少字电脑里有显示,走了多少路也是有仪器可测定,都是以数字说话,都偷不了懒的。唯独第一项无法计算——100页书。书的开本有大小,字体有大小,文字的排列有疏密,书的种类有差异,作者的文体有差异,这决定了书的难易程度和阅读的快慢,读100页小说,还是读100页学术理论文字?有些深奥晦涩的文字恐怕一天读20页都会累得你上气不接下气,而有些行文简洁流畅的小说一天读完300页也是轻轻松松。另外,现在的网络阅读也成为一种常态,那可是没法计算阅读量的。所以,不能笼统地说读100页书。
我相信它是一种概念,虽是一种数字概念,实际却是一种“习惯”概念,一个“意识”概念。就是你必须要读书,每天都要读,而且要有一定的量,让读书成为生活中像吃饭、像睡觉、像呼吸一样自然而然的事。恍惚记得哪位作家曾说过“三天不读书便觉言语无味,面目可憎”的话,我想说的当真不是那种说说而已,什么可以靠读书来提高修养,充实自我之类心灵鸡汤式的励志口号,而是要真正把读书当做生活中一件不可或缺的事看待。
常常被人问道:“最近忙吗?”如果不是在上课,在备课,在评阅学生论文,在参加各种讲座以及学生答辩和面试,在学校开会,你似乎就不应该说自己很忙。但其实恰恰相反,不做这些事情的时候会更忙,忙着读书。我不敢说自己读过多少书,但读书的确是自己很愿意忙碌的事情。
最近读一本叫做《如何阅读一本书》的书,作者是大名鼎鼎的第十五版《大英百科全书》的编辑莫提默·J·艾德勒。书里介绍并分析了很多读书的方法和建议,比如什么“基础阅读”、“检视阅读”、“分析阅读”、“主题阅读”,等等,读来都很有道理。诚然读书有很多科学理性的步骤和正确的方法,但我们在真正读书的时候却是不可能完全遵从这些原则,而更多的是顺应着自己的兴趣、感觉、个性和经验。英国才女作家弗吉尼亚·伍尔夫曾说过一句很符合我对读书这件事的看法的话:“关于读书,一个人可以对别人提出的唯一指导,就是不必听什么指导,你只要凭自己的天性、凭自己的头脑得出自己的结论就可以了。”做一名普通读者是有乐趣的,不是为了什么目的,也没有什么企图,不功利地读自己想读的,喜欢读的,那才是真正的阅读。
我有两间书房。一间大,一间小。大的一间用于读正书,小的一间拿来读闲书。所谓读正书就是读那些有目的的书,备课用的书,用于专业研究的书,为写书写文章而收集准备的书以及资料。是自己认为有责任要读,但却并不一定全部都是自己乐意要读的书。那间小的书房是读闲书的地方,它仅有四、五个平方,我将朝西的一个小阳台改装成了这间小书房。不管是阴凉清爽的夏日上午,还是暖意洋洋的冬日下午,或是夜深人静之时,这里是我最想待的地方。
两种书都要读,所以两间书房都是既要进去,又要出来。因为大书房像一间正襟危坐的大堂屋,一本正经地读,坐久了会很累。小书房则像一座曲径通幽的后花园,妙趣横生,其乐无穷,可以这里摘几朵花,那里钓几条鱼,但终究是不能太随意、太散漫,一直待着不出来。
最钟意的还是读闲书。正因为读闲书可不是随时想读就可以读的,所以我常常会在辛苦工作或是写作忙活了一段时间以后给自己读几天闲书的奖励。每当那几天,一想到可以一整天随心所欲地读那些已经积攒了很久,堆了一大堆的想读而没有读的“无用”之书时,我便会兴奋不已,早早地起床,乖乖地坐到书桌跟前,正儿八经地开读。
好书往往开篇第一句话就瞬间被击中,然后非要一口气读完才肯罢休。有一天深夜读美国作家约翰·斯坦贝克的《横越美国》便是有这种畅快淋漓的感觉:“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一直有股冲动想要到其他的地方去,当时成熟的大人信誓旦旦地向我保证,成长会让这股冲动平息下来。等岁月说明了我已长大成人时,大家又说治疗这种冲动的药方叫做中年。年届中年,有人再次向我保证,等年纪更大一点时,这股冲动就会冷却下来,现在,我已经五十八岁了,或许老迈可以浇熄心中的渴望。但是什么都没用。船笛发出的四声沙哑巨响,依然能够让我脖子上的汗毛竖立、让我的双脚轻踏……”每每读到这样的文字,我往往会抑制不住情绪的冲动,一股脑地把这位作者的其他书都买下来。即使一时间没法全读完,但攒着就是觉得心里踏实,并宽慰自己道:买书,可不是为了马上读它,而是为了一旦哪天想读时它就在那儿。至于这个“哪天”,说起来可真是没底了。每当看到自己那些泛滥成灾的书,就会感慨到,书总是不嫌多,只嫌时间少啊!
其实我深知自己也有不少读书“恶习”,正像有些抽烟者的恶习,每根烟抽掉三分之一便把烟熄掉,然后就再点上另外一根。对于很多读书人来说又何尝不是这样的呢?每次读到的书,也许就只读了其中的三分之一,甚或是更少,五分之一,十分之一,就读不下去了,干脆合上书不读了,不是故意为之,只因为读的书实在没劲。
毛姆先生说读书理应是快乐的,如果一本书读来没劲大概就不应该再读它了。因为它不是为你写的。然而有些书并不是写得不好,或者是作者水平低,情况其实恰恰相反,可能有些书正是作者的水平太高,而我的水平低,对他(她)的境界不可企及的缘故,才感觉与作者的认识契合不上。但读过的书总是会贮存在自己脑子的某个角落里,一旦哪天某种“刺激”将它唤醒,就又会找出那本书,找到其中的某句话的那一页,于是找到一种全新的感觉和认识而把这本书读完。有些书是需要读很多遍才能找到“感觉”的。而事实上任何艰深的东西都不可能只读一次就理解了。所以,我读过的很多书都会重读。好书会重读,“不好”的书也会重读。
有些想象中会是很好看的书却比较失望。日本女作家吉本芭娜娜的《厨房》可算是“标准”的闲书。几年前买的,因为它的书名,因为它的作者名。但在书架上一直放着没读,最近有时间找出来一读,果然是日式简洁和清淡文字,但又觉得过于简单,不过瘾,总之就是没有想象的那么好吧。大概是因为放得太久,我已过了读这本书的年龄。
总之,即使是“浪费”了很多时间读了一些并不怎么有感觉的书,那依然是很有必要的,因为只有通过大量的阅读你才会发现自己喜欢的东西,而只有建立在这些大量的“喜欢”的基础之上,才会找到自己热爱的作品。无论是有责任阅读的正书,还是兴之所至而任性阅读的闲书都一样,而一旦遇到自己真正热爱的东西就需要一读再读。阅读本身也是一个不断筛选的过程。这种选择是只有自己才能完成,别人无法代替。
读书也好比进食,我是个不甚挑食的读者,正书闲书都要读,就像荤食和素食,粗粮或是细粮皆搭配着吃。即便是网络上的文章,只要是兴味所至的,我也会读得津津有味。微博微信上天天推送的各类海量文章,多到只怕是你没有时间读。一般我会在一早一晚抽时间大体浏览一下,遇到自己感兴趣的且有益的会先收藏后再找时间阅读。网络也为我的阅读提供了更多的线索,有些公众微信专门推荐书籍,我一般会顺着一条藤而摸出好几个瓜来,而且很多都是让人惊喜的瓜,当然也会摸到令人失望的瓜。即便是误买很多失败的书,你仍应该保持一种开放的态度。建筑师路易·康曾说,我们买书所花的钱只是付出了书籍的印刷费,相对于作者写书所付出的心力只是微不足道的,你花很少的钱却买到了作者用几年、几十年甚至一生完成的劳动成果和总结的智慧,是一件相当物有所值的事,所以偶尔买到失败而不值一读的书也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英国女作家简·奥斯丁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写作,但她在晚年曾托人带口信给她的一个喜欢写作的侄女,忠告她最好到16岁以后再创作,在此之前应该多读,少写。其实很多作家都说过类似的话。我想,一个写作者如果没有大量而广泛的阅读作为前提是不可能写出什么像样的东西的,除非你是一个天才,而这个比例几乎是微乎其微。我们大多普通的平凡人也只有看得多了,才可能写出味道不一样的文字。其实,一切的写作规则,文学训导都比不上对众多优秀作品的直接阅读。因为,一切的一切都在作品中呈现,主题、意境、叙述、节奏、语感,以及遣词造句……只有在阅读的过程中方可滋养出一种对文字表达的心境。
记得刚到川大工作时,一位新闻学院的教授告诉我,若要给学生讲一杯水的东西,那么你就得准备一桶水的东西。二十多年过去了,我越来越觉得这句话的份量以及它广泛的适应性。很多事情是相通的,写作也如此,你得始终有“一桶水”放在那里,阅读就是为写作准备的“那桶水”。
在阅读的内容如此多样繁杂的今天,有时会怀念纸媒盛行的那个年代的单纯,仅有的那么几本刊物可以让人不厌其烦的阅读,以一份纯然之心成为一本刊物的专栏读者。现在回想起来,那本刊物竟是自己最初的文学启蒙老师以及学习写作的范本。尽管今天重读这些文章,可能不尽然有当初的那种感觉,但我至今依然很郑重地将积攒了很多年的那本杂志保存在书架上,为的是保存多年前那份珍贵的阅读记忆。
现在,我很少再去逛杂志摊,那本杂志我也不再是每期都买了,因为它的很多文章都可以在微信上读到,我只是偶尔买下特别感兴趣的某一期,和着别的书一起在亚马逊下单,然后会在一大包书里收到这本开本和其他书不一样的杂志,一年当中可能有五、六次这种情况。
或许,大可以抛开写作这一“功利”目的单纯地看待阅读,因为它永远是使人受益的,那就是阅读带给我的快乐。尽管它也带给我苦恼,但快乐是主要的。我相信阅读的快乐是我所有快乐中最为享受的快乐,没有什么能与之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