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墓者说
一早去华泾镇探访旧迹,到邹容墓已是最后一处。墓园绿树成荫,十分幽静,除了一位正在扫地的老阿姨外空无一人。原拟拍几张照就走,刚在那驻足看碑文,那位老阿姨问:“弟弟,侬对邹容个事体有兴趣?伊是我外公埋在此地的。”我一惊:“你是刘三的后人?”1905年邹容瘐死狱中后,正是华泾人刘三(刘季平)不畏株连,将他尸首运出安葬,当时可说是闻名一时的义士。她点点头:“邹容死后,我外公去提篮桥监狱里把他带回来的,到我是守墓的第三代了。”

我说:“看入口处的标记碑,这里是1981年才修复的,以前不在这里?”她叹了口气:“以前的早没了。邹容墓原本是我外公花了十两白银,在华泾这里乡下买的三亩地,我小时候,墓地四周都是稻田啊。文革时,邹容墓也被冲击,尸骨掘出来扔到河里,棺材拿去做家具,只有剩下一大块石碑没办法,他们就拿去当桥板用。1981年汪道涵当市长的时候,才重修墓地,把那块石碑再找回来。但除了这块碑,这里别的都是新造的,墓里当然也没邹容的尸骨在里面。”
我问:“我刚才路上过来,看到前面的刘三故居(邹容纪念馆),那个是原来的吗?”她摇摇头:“那就更不是了。我家的老房子早毁了,也不在那个地方。”难怪,之前看到那故居那么新,还搭着脚手架在翻修,工人说清明前后开放。她说:“这些年对这段历史有些不一样了,以前的时候啊,我们家吃的苦可不少。”

她说话有浓重的乡土口音,有时不易听懂,讲到往事时,不时插叙倒叙,到后面情绪十分激动,一把鼻涕一把泪,墨镜也摘下来了。起初我不以为意,但听了几分钟就意识到,她这一家三代的经历,可说就是一部中国百年史。下面的记录,是我根据时间线重新梳理后的“口述史”,和她的口语在用词上或有些出入,但历史细节上都是根据她所说的:
“刘三是1903年去日本留学的,也是在那边加入了兴中会,他和邹容就是那时候认识的(按,此处应有误,刘三和邹容的经历原似无交集)。第二年回国,谋划刺杀两江总督,但起事前被叛徒出卖,他所以也蹲过巡捕房监牢,还是黄炎培把他救出来的。又过了一年,邹容死在监狱里,陈去病委托他安葬,那时我外公也是南社的,柳亚子他们那时都常来找他,有一年南社成员都在金山的张堰聚会,他也去的;所以陈去病一说,他觉得义不容辞。邹容是四川巴县人,那个年代要运回原籍实在太难,所以刘三就只能在自己老家这里找块地来安葬他。当时清朝还没灭亡,邹容又是朝廷钦犯,要埋他是有生命危险的,所以当时说起刘三,别人都会竖起大拇指。那他靠什么做成这件事呢?就得花很多钱。他父亲是布商,华泾镇这里早先离乌泥泾不远,棉布很多。以前华泾港是行船的,镇上的货物进出都靠船运进运出,直到六七十年代都还是这样,现在才被‘漓江山水花园’圈起来,都不能进去了。刘三靠着祖上的家产,在这里办教育,请了黄炎培他们来教书。他这人性格很慷慨,喜欢交朋友,像黄宾虹你知道吧,那时来住了很久。所以他在外名声好,但在老家这里,很多人却说他是败家子。”
“刘三的花烛,就是结发老婆,生了四个女儿,我妈最小;第二个老婆没生孩子,后来病死了;他一度过继了一个侄子,这侄子也病死了。在这些孩子里,他最喜欢的是我妈。大女儿跟着康有为学,书法那是极好的,卖钱的;二女儿夭折了;三女儿后来出家了,送走了;四女儿就是我妈,那时他当儿子来养的,所以我妈的堂弟堂妹叫她‘小哥哥’,是这么称呼的。我妈琴棋书画都会,还会吹笛子和箫,那时受了很好的教养,还练过功夫,所以活到96岁,走的时候小臂上的肉摸上去还是硬的。我外公太宝贝这个女儿,指望着她养老,总不让她出嫁,相亲看了一个又一个,都一个个退掉,直到1938年我妈31岁才订婚,没多久,刘三就在这一年去世了。刘三那时想生儿子,生前还娶了第三个老婆,生了一儿一女,1938年他去世时,这对儿女才五六岁,这小老婆就扔下孩子跑掉了,是我妈把他们抚养大的。那时甚至还有人说这两个孩子是我妈生的,年龄差那么多,是可以生得出来。这两个孩子,后来男的在山西大同,女的在北京,现在也八十多岁了。”
“我爸是苏州同里人,在浙江法政学院读的书,订婚时日本人已经打进来了,他后来撤到大后方去了。我妈在这里守孝三年,到1941年才去西安找他,两人就在那里完婚。不久生了我大哥,然后又继续撤到兰州,那地方条件艰苦,太冷,我二姐出生后就夭折了。我是1946年生的,那会抗战刚打赢没多久,又打内战了。解放军打过来,我爸是拿笔杆子的文官,就跟着投顺了。他们保住了性命,但觉得西北也不能呆了,就回老家来。结果政府说他这样投顺,要枪毙。总算找了人、花了钱,人是没死,但工作也没了,生活没了着落。我妈只能靠刘三留下的六亩地过日子,但她是大小姐,不会种田啊,没办法,只能学着做。”
“解放了,新政府又说我爸是国民党的,要判刑五年。他自己也没闹明白自己做错了什么,就被关进去了。家里刘三的老宅也被解放军征用了,不过那时还给房租。那时我还才三四岁,一家人活不下去了,我妈只能把我送到我爸同里老家的乡下人家那儿寄养。那家人有肺结核,我后来的肺结核就是这么来的。过了一年多,情况稍好,她来看望我,我这次哭着跟了她很久,拽着她的裤脚管,说什么也不让她走。她没奈何,只能把我带回来。但回到华泾这里也没家底了,土改后地也被没收了,因为被定成分为‘地主’,什么工作也找不到,我那时还经常被一群孩子骂‘小地主’,朝我丢小石块。我很委屈,我出生后就过的都是苦日子,为什么说我小地主,不知道做错了什么,回家问我妈,他们为什么叫我‘小地主’?她也说不出话。”
“那时候日子艰难,真的全是苦日子,想想都觉得不知道怎么过来的,太苦了(流泪)。家庭成分不好,备受歧视。普通人出一天工记8分工分,我爸妈就只有3分,到年底还要再扣掉些工分,说你们是剥削阶级。这样下来,实在没法活。小时候记得的就全是哀求亲友借钱,这里借一点,那里借一点,真的像讨饭一样。我爸还有一个弟弟,解放前读中山医学院的,后来因为在广西有贡献,当上了柳州的卫生局长,他会不时寄点钱来接济,如果没有这,我可能早就死了(流泪)。不过这位叔叔说,家里男丁将来还有指望,现在这么困难,你女孩子就不要读高中了。所以我就只读到初中,哥哥成绩好,读到了高中,但大学是不能上的,眼看着那些成绩不好的同学因为是贫农出身就能上大学,就是不让他上。”
“文革一来,我家逃不掉,受了反复冲击。刘三那时有一万五千册线装书,日本人入侵的时候全都拿走了,知道这些是宝。红卫兵抄家,那是真的掘地三尺,来了好多次,什么地方都找过了,连抽屉都拿走了,后来有些亲戚都不相信,怎么我们家里五斗橱连抽屉都没有。我们家早就没什么东西剩下了,最后还值钱的也就我父母的一对婚戒,都被拿走了;刘三留下的好多照片、文稿、信件,都被一把火烧了。抄家完,我妈发现有三斤粮票找不到了,她很着急,去问那个造反派头头,有没有看到那几张粮票。好了,说了这一句话,又给戴上高帽子游街。那时我哥终于上了江西的劳动大学,你知道吧,那地方苦得不得了,他有几次都在家信里说受不了了,想回家来,我爸勉励他一定要坚持下去,何况回来干嘛呢?回来也是种田啊。他后来熬过来,改革开放后教书,评上了高级教师。”
“1981年,汪道涵市长说要重修邹容墓,我妈听到这消息就哭了。汪市长那时还把我们一家找去,我是没去,我父母去了,说邹容是革命先行者,刘三那时冒巨大风险守护他英灵,鼓励我们要好好守下去。他们那时更艰苦,但爱国这一点是没错的,我到现在还是这么觉得。墓迁过来,当时华泾村委里本来还不愿意,但因为之前刘三买下了三亩地,所以还是得拨出三亩地来。墓修好了,我们一家四口都经常来,我爸扫地,我老公会修剪枝条,我妈和我拔草——那时没有除草机,这些石缝里的草很难拔。那时给的工资是每月30元。”
“我那时身体已经不大好了。1979年刚生完孩子,那时我在厂子里踏绣,做枕巾,有一天要搬铅块,我这人呢,是做事很积极的人,就抢先搬了。铅块太重,落手就知道有点不对,送到中山医院一看,医生说只差一根头发丝那么点,我的脊椎错位就会造成全身瘫痪了。还好捡回来一条命,但还是在床上躺了很久。那时幸亏我老公,他们很多人都说他是来我家做长工的,一会儿我生病,一会儿是我父母,我妈活到96岁,2003年才去世的,我爸也活到90岁。”
“1981年重修了邹容墓,也是这一年,镇政府说我们家住的是危房,要拆掉另建。但这是刘三留下的旧宅,有三个亲戚也有部分权利,现在要拆掉,他们就上诉要分财产,法院判决是给他们每家一千元。那是1981年啊,三千元是很大一笔钱,我们都愁死了。那时亲戚也早都不讲人情了,没拿到钱就要打官司。我老公在化工厂做,他和单位说,家里五口人没地方住了,厂里要么借点钱;厂里说,这是你家自己的事,厂里怎么能借钱给你?他说,那要不然我们住到厂里来。这更不可能。到最后,他和我的单位都同意每月扣10块钱工资,每天就过着酱油汤、盐钵头的日子,这样一点点凑起钱来。你说什么?镇政府出钱?不可能,他们觉得这是你家房子危房,这是你自己的事。”
“我妈2002年去世,那一年,又说要拆迁,连拆迁证也没有的,就是二话不说要你拆迁。原先我们家自己的房子240平米,它就分给你117平米,现在我们三代人就住在一起,媳妇虽然不说,心底里也不痛快,毕竟都不想和老人一起住。我找很多人说过,镇政府、统战部,跟他们说,我就是看守邹容墓的那个,他们理都不理我(流泪),没人要听我说,我也不会写。这十六年来,我就晴天落雨过来看看,现在骑车过来要20分钟,在这里倒是清静。有时也遇到有人来祭扫,有人还知道刘三,说‘刘三谁不知道’,我也没和他说,我就是刘三的外孙女。”
她和我一直讲了两个小时。很多事听着都艰难,不知如何安慰她,自己能做的也有限,唯一能做的看来就是听她讲下去。如果不是有事在身,我还想多听她细说这三代人的往事。末了,我说,实在抱歉,我这会儿得走了。她如梦初醒,局促不安地说:“你快走,弗好意思哦弟弟,挡了侬噶许多辰光。谢谢侬听我讲这些。”我问了她电话号码,她说:“我没手机,你记我家里的电话吧。”希望下次过来,还能看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