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侵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是否无效
《公司法》第71条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须转让人以外的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如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该股权转让协议损害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协议无效。但是,其他股东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未主张优先购买权的除外。此外,表示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拟转让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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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71条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须转让人以外的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如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该股权转让协议损害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协议无效。但是,其他股东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未主张优先购买权的除外。此外,表示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拟转让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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