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留学之日本租房注意事项
很多学生在日本学习和生活了一段时间,对当地的情况熟悉后就想自己租房,下面是在日本留学租房的注意事项,各位小伙伴一定要注意:
一、不能擅自和亲戚、朋友同住,或转借给他人
日本的民间宿舍,签合同者以外的人不能居住。这是日本不同于其他国家的社会习惯之一。如果想两个人住,最初就要跟不动产介绍所(或房东)说明。亲戚或朋友借宿,即使是短期,也要事先跟房东讲清理由并征得同意。围绕外国人在租房上发生问题最多的就是签合同以外的人居住的事例。
二、不能擅自改建房屋
不经房东同意,不能任意改建所借房间。想改建时,必须跟房东商量。关于搬家,也有一些约定合同书上对通知搬家的期限也有明确规定。一般是搬家前一个月要通知房东。突然通知的话,即使不住也要交一个月房费。把房子整理恢复成跟搬来时一样是搬离时的基本原则。不要的东西请按规定方法丢弃。还有别忘了算清电费、煤气费、水费和电话费等。
三、确认房间情况
在辛辛苦苦找到了一间合适自己居住的房子之后,商议完租房事宜的时候,签完房屋租赁合同书后,你便会拿到钥匙,这把钥匙在解约时需要还给房主,所以注意不要弄丢了。领取钥匙的同时,最好先与不动产中介公司一起确认一下房屋情况,填写一张确认一览表。画一张简单的房屋平面格局图,标注受损及已经被弄脏的地方并拍下注有日期的照片。室内的设备器具等,要事先实际操作确认一下,这对防止日后退房时发生纠纷很有用。还有,要注意不可擅自配钥匙,如有需要必须得到房主的同意。
四、租房时的连带保人
委托不动产介绍所介绍房子时,几乎都会听到“要有日本人作连带保人”。连带保人是指具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人,也就说如果不是有收入能维持生活的人,就不能做保人。租房的连带保人,要负债务保证责任。到期不交房费或损坏房屋又不交修理费时,房东有权向保人索取。也就是说,连带保人有法律上为你支付债务的义务。
作连带保证人,有时会被要求在合同书上盖实印,并添付“印章证明书”。日本人有在所居住的区、市镇村办理住民登记义务。“印章证明”是指在办有住民登记的地方同样办理“印章的属实登记”,即证明这是自己的真实印章。
对留学生来说,要找到保证人有一定困难。为此,各大学都制定了在满足规定条件的前提下,由学校出面安排保证人的制度,如学校研究协力部部长担当保证人的制度。而在留学生科窗口就可办理相关手续。由于事关重要,所以请学生本人务必亲自到所在学校的留学生科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