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右十诗人批判书
江右十诗人批判书
卜雨
此文是应朋友之邀,仿《齐人物论》而作,本想戏评江右三十六诗人,写完十则,意兴索然,决定远离诗评,继续看《庄子》去也。
“霹雳手”郭豫章
“从小在客家聚居的赣南农村长大”的郭豫章,自陈“对自然、对人世”有着“朴实而真切的感受力”。郭豫章将自己的一本诗集命名为《南方的曼陀琳》,于是除了“杏花春雨江南”的各种古典意象在诗中叠沓出现之外,南方湿答答、黏糊糊的“梅雨”天气也被诗人一股脑儿塞进了诗歌。据说唐代诗人许浑诗中多见“水”字,江、河、云、雨、波、浪等词积简盈牍,过眼皆是,因而有“许浑千首湿”之称。豫章又名“洪”城,故而水量更大,满篇不是“雨水滂沱”,便是眼泪在飞。与许浑“满天风雨下西楼”的凄清愁人相比,郭豫章“把风放进来,把雨放进来”的呼吁,有一种雷人的喜剧效果。
郭豫章对在诗歌里杂糅进新词语颇感兴趣。例如“我在百度里搜索对你的爱”,试想百度里搜索出来的能是什么,无非陈词滥调而已(当然,现在恐怕不止如此)。而有意思的是,郭豫章恰恰对陈词滥调最感兴趣,只要能让诗歌显得“古色古香”,不顾与意境相合与否,什么陈词滥调都能入诗。于是“花好月圆”,“桃红柳绿”,“宵立风中”,“流年似水”,“潸然泪下”,“香消玉殒”,“破茧成蝶”一类陈言,满谷满坑。雅极而俗,反成唱“莲花落”。诗人“把一地的花瓣留给梅江,把一世的情留给”谁谁,然后把“一地鸡毛”的诗歌留给了读者。
郭豫章的诗追模的是琼瑶歌词“你侬我侬”的抒情风韵,时不时还白落梅附体地来一嗓子:“一见钟情只是一刹那,却耗尽了我一生的缠绵”,然后拈出一个李玉刚的兰花指:“像宋词一样丰满而感伤的黄昏”。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说:“词忌用替代字。其所以然者,非意不足,则语不妙也。盖意足则不暇代,语妙则不必代。”虽说“隔”到姜白石、吴梦窗的层次,也未尝没有一种雾里看花,朦胧绰约的美感,但郭豫章的诗,因用词并不“朴实而真切”,仿佛隔了两层:我不知道什么叫“像宋词一样的黄昏”。只有过分沉浸在自我陶醉之中,才会自得于这种貌似俏皮实则浅俗的诗句。
诗歌追求的是“混然天成”,郭豫章的诗已有混然之功,然未达天成之状。诗歌是意象的勾兑,而非词语的掺水。话语的霹雳,追求的是“电人”,而非“雷人”。也许这句掺了水的雷人警句,表露了诗人愿意从头再来的决心:“在出发的地方再次出发,在开始的地方重新开始。”
“传道者”牧斯
牧斯认为自己“天生就应该是个诗人”,然而从其诗歌的叙述方式来看,他倒更像是一个教堂里的牧师。当然,过分自觉的诗人,有时和牧师是一回事,那就是变着法儿不断宣说自认为是高深且正确的东西。
作为牧师的牧斯,在诗歌中宣说着“一切的意义”:“只要你信——他们就会存在。”宛然“因信得救”的节奏。当然,为强调自己的诗人面目,避免被误认为释迦、基督的宗教信徒,诗人还刻意在诗中标明“我说的不是菩萨”。就算说的真是菩萨又如何?只要诗歌本身足够优秀,也自有其不朽的价值。不过《致一切的意义》一诗的文字,不会比艾克哈特大师的讲道更具诗意。无论诗中绕来绕去说不清楚的这“一切”是否有意义,都不会是诗歌的意义。
然而牧师们往往觉得信仰“真理”至为优越,以至于只要在诗中思考一下所谓“真理”,诗便仿佛华丽丽升级,优越感也远逾于众人。他们自以为见你所不见,知你所不知,啰啰嗦嗦地好为人师,言语中自然少不了“我”对“你”的谆谆诲喻,诸如:
“你也没法分辨现实与未来的关系,
你也没法看清——我们的文明渡往何处?
你也被囿于小城,为命运奔波,
你也可能慢下来思索……”
《诗》一诗中,作者更以21个“不是”,对读者的头脑狂轰乱炸,这与其说是“机锋百出,自言自扫”,不如说作者自己也没有弄明白到底“是”些什么。连篇累牍的废话,早已将诗撕裂得什么都“不是”。
牧斯若真想入现代哲理诗之堂奥,不如读读美国黑山派诗人查尔斯·奥尔森的作品。奥尔森的《麦克西慕斯之诗》系列,堪称用诗歌进行哲学思考的典范,与神神叨叨、不知所云的牧师讲道相比,高下立判。姑列一首如下:
有人只爱形式
形式进入存在
仅仅只是在
事物生成之时
而事物来自你自己
来自干草和棉秆
来自街头垃圾、码头、野草
都是你带来的,伙计
来自一根鱼骨头
来自草,来自愿望
来自颜色,来自钟声
来自你撕碎的自我
“装象者”水笔
能够打动人,是当代诗歌最缺乏的品质。只有诗作达到无技巧的境界,将丰富的内涵诉诸淡淡的叙说,才能举重若轻、淡而有味。假如反过来,举轻若重,将单调的意思作没完没了的铺展,那么整首诗就会变得相当滑稽。水笔的组诗《黄金战船》,就是这么个例子。
不过一条观赏鱼,因为有了一个牛逼的名字——黄金战船,使得整首诗瞬间仿佛“高大上”了一般。而诗人给它取了一个更为牛逼的名字——孤独,这就成了组诗全部的主题,我十分佩服这位诗人有本事围绕“孤独”两个字兜兜转转,无轨列车开了老半天,都不知开到了什么地方。仔细看去,才从字里行间看出,整首诗都写着两个字:“装逼”。
因为“我活得很窝囊,说话做事谨小慎微”,所以也只能在诗中“装模作样”。诗人对孤独说:“活得这么直接,有意思吗?”自然是开始装模作样的节奏。于是高深莫测的学者,克里米亚的人民,披着黄金铠甲的战士,都跟一条鱼产生了莫名其妙的联系。如果这条鱼不叫孤独而改称招财,这篇分行的玩意儿也就什么都不是。诗人曾说:写诗不过是为自己的灵魂挠痒。看来这位朋友的笑点,一定很低。
“鸡毛掸子”彭华毅
如果说生活是“一地鸡毛”,那么彭华毅的诗就是一柄鸡毛掸子。
据说,制作一柄鸡毛掸子所用的鸡毛,要取自近千只鸡,因为只有鸡的脖子和翅膀之间的一小段羽毛才能用来做掸子。若是一柄上好的鸡毛掸子,则上百只公鸡中也只有一两只的羽毛能达到要求。也就是说,要在数十万只鸡中选出羽毛,再经十几道工序,历时一月左右,一柄上好的鸡毛掸子才能诞生。这正与文学创作的奥义相近。
显然,彭华毅并没有这样的毅力来制作一柄上好的“鸡毛掸子”,而是在生活的垃圾站中回收人们弃如敝屣的鸡毛蒜皮,杂凑成诗。在垃圾堆里捣腾久了,感官也难免出些毛病,譬如把铜绿看成翡翠,铁锈当作桃花什么的。诗人环绕一个“环”绕了半天,没绕出精彩的语言“杂技”,倒把自己套牢在里面,诗歌也早就不知滚到哪里去了。好在读者们都惊呆了,弄不清这到底是“技术失误”还是故意搞笑。
彭华毅有一种“琐碎的才华”,他可以用琐碎的方式来反讽生活的琐碎。《小镇情事》堪称这方面的代表。别林斯基评论果戈理的反讽时说:“作者不插入任何箴言,任何教训;他只是像实际那样描写事物,它们究竟怎样,他管不着,他不抱任何目的地去描写他们,只为了享受描写时的愉快”,“一方面迷醉于描写猥亵,同时也激发人们对它的厌恶”。彭华毅对描写猥亵的迷醉庶几近之,只是他无意“激发人们对它的厌恶”,而是在诗中扮演一个地摊小报的恶俗记者,编织着鸡毛蒜皮的花边新闻吸引眼球。即便生活是一地鸡毛,也没有必要把诗歌也写得如此毛毛糙糙。琐碎惯了的彭华毅大概并不清楚,从作为八卦新闻的《购物狂信用欺诈,出墙女吞服砒霜》到作为世界名著的《包法利夫人》,到底相距了多远。
“惊水之鸟”雁飞
读着雁飞的诗,我总会想起卡夫卡那篇名叫《地洞》的小说。《地洞》中鼹鼠般的“我”时时处于惊恐之中,惶惶不可终日,“即使从墙上掉下来的一粒沙子,不搞清它的去向我也不能放心。”雁飞的谨小慎微也大略如此。一只是“惊沙之鼠”,一只则是“惊水之鸟”。
大雁是群居动物,飞行时一会儿排成人字,一会儿排成一字,俨然集体主义精神的亮相。一旦落单成失行孤雁,则不免忧惧惴惴,小心翼翼。
雁飞瑟缩自忖着“我们只是一群可怜的行尸走肉”,或“不过一杯水而已”。他靠着想象去猜疑外面的世界,觉得“下雨也下得那么吓人”,并杞人忧天地“为饱受雨患的大地担忧”。面对这样的世界,他不堪忍受,希望自己“果真是一粒尘埃也好”,得出的结论也不过是“活着,就必须忍受无奈”。还得靠着开明的妻来开导这位“雁飞宝宝”说:“这就叫做尘世。”
人生在世,总免不了“烦恼”与“恐惧”。大多数人对此见惯不惊,但雁飞却对此心有余悸。在诗中,他显出如此的敏感琐碎,如此的煞有介事,使读者也难免为他的惊恐而困惑:这位诗人是否太过胆小善良,以至于把窗外的一切都当成了灾难恐怖片?
雁飞说:诗是生活的真相,是我回到内心时所看到的世界。雁飞内心世界的真相,大概是个被外面的江湖世界吓怕了的小孩子。雁飞是微弱的,就像卡夫卡一样微弱,卡夫卡说,“一切障碍都能摧毁我”,而雁飞则神经软弱地觉得,“一杯水,微弱的一杯水/我们小心翼翼地捧着/却只要轻轻的一口气/就会吹得它翻江倒海。”这就是雁飞对世界的隐喻,而我们只能劝他憋口气先把杯子放下:“地球是很危险滴,快点回火星吧!”可以想象,雁飞的诗打动的是这样的读者,这些人可能一辈子都没有过出门远行。
“雕虫者”木朵
木朵自称“前世是一条鱼”,那么“缘木求鱼”或可成为木朵写诗的一种隐喻。鱼本应该生活在流动的水里,但木朵的诗歌却极具雕塑感,仿佛一树纸折的花朵,雕虫篆刻,颇见苦心。
说木朵是雕虫者,并非讽刺,恰是赞扬。木朵自谓“含辛茹苦”,从此有了一点基础。而这含辛茹苦的基础,正是写出一首好诗的基本(而非全部)条件。然而,或许正因“为学日益”,过犹不及,所以离《庄子》所说“刻雕众形而不为巧”的灵动境界,差之毫厘。其实,木朵文字中独特的反讽意味,在戏剧性的诗中,会更显游刃有余。
《声名的长夜》和《乡下的一盘桃子》都试图作一些思考的尝试,然而并不算成功。木朵并不是一个里尔克式的思想者,既无意于用诗歌思考上帝,也不擅长以文字描摹石膏。这些诗歌里颇能引起读者惊异之感的句子,都是极具叙述感的反讽。如“嫦娥动过的吊篮静止不动,俨然否认嫦娥来过”。
木朵的问题,在于“有句无篇”:时有点睛之笔,情感意境却孤峭迫促,难以浑融。而短短两句的《文学史》,俨然便是点睛失败而未能上出的显例。
颇有戏剧感的《就是那个人》,作者依违在篇、句之间,试图达到一种平衡。这种平衡,在《赵氏孤儿》中达到极致。一篇《赵氏孤儿》,足以为木朵的诗艺辩护,堪称佳作。《赵氏孤儿》在对一桩事故的极其冷静克制的叙述下,蕴藉了古老中国政治与日常生活如何互动的历史信息。而气氛的营造贯穿全篇,没有“主持人的打扰”。罗伯特·勃朗宁式的剧诗(而非诗剧),是木朵的诗才所在。因为这篇《赵氏孤儿》,我对木朵未来的诗作,颇有期待。
“识时务者”熊国太
如果说木朵的问题在于“有句无篇”,那么熊国太则是“有篇无句”的典型。熊国太之诗,结构完整,感情贯通,在这些方面,“吾无间然”。以“熊国太的诗歌艺术”来观照熊国太的诗,或许可说是接近于“完美”的。
因为熊国太的诗歌艺术,是一种传统的单一性抒情,在简单的诗句中,寄托淡淡的情绪。淡淡并非含不尽之意于言外,而是压根儿的口味清淡,少油少盐。你几乎看不到点睛之笔。但同样,你也找不出什么毛病。清词淡句,无任何违和之感,故也难以撄人。读之如踏雪无痕,难以找到让心陷落的地方。
这大概得益于熊国太的“藏拙之巧”。身为大学中文系教授,熊国太自是多见多闻,深识评诗之道。故能在自己所写的诗中,拂去一切漏洞与可被疵病之处。但同时,漏洞中或可透出的闪光与疵病中天才的头角,也再无展露的机会。哥窑汝窑的美,恰恰在于那永远不可复制的裂纹。而熊国太的诗,完美地像个假古董,堪称“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标本,故而给人留下的印象也最轻。
把诗歌写得简单,当然不是错误,但也不是最好的方式。苏东坡的诗所以感染时人,皆因“一肚皮不合时宜”。什么时候,熊国太能拿出“不识时务”的勇气,超出完美的畛域,方为俊杰。
“裸奔者”老德
一部诗集的书名,似乎总有那么些象征意味。从《裸体游行》,到《请看我无耻的脸》,再到《本色演员》,用老德自己的话说,可以看到其“诗歌写作的历程”。这是一条从游行者到表演者的历程。一般来说,游行总有些“高大上”的诉求,游行而沦为表演,即成游戏。对老德来说,诗歌正是一场裸奔的游戏。老德曾说,写诗是“记录个人的一部隐秘的心灵史”——将心灵的隐秘公之于众,非裸奔而为何?
内向胆怯而自我压抑的周星驰,在电影中往往表现出歇斯底里的癫狂。他大概以为这癫狂正是其受抑制的内心“本色”。一切露阴癖的心理皆源于此:在极不恰当的环境下,鼓起勇气卖弄一种“不懂事的风骚”,以使被抑制的本我获得平衡。而“总是和世界保待一种游离状态”的老德,选择了一种比较无公害性的裸奔方式——写诗。不过,对比将诗歌作为向神灵或情人祭献的诗人,这“本色”演出,颇有点唐突佳人的鲁莽,仿佛花和尚钻进了宁式床。
“扮演一个人类的小丑,和动物们周旋”,大概是老德最为当行的演出节目。所以老德的诗歌,颇有马戏团表演的滑稽感。然而每每在节目进行到最后时刻,老德总要当台卸妆,一露“本来面目”,以示这小丑只是角色,自己倒是个哲学家。观众们诧异也好,扫兴也罢,老德并不在意,因为这是他从“小丑”的状态中超拔自我的方式。老德诗中,随处可见这种“吹牛自饰”的“转换”,“装着什么都没看见”,倒好像真看见了什么似的;“就让这头狮子一直睡着吧”,然而从这幅“熊样”中,哪里见出狮子吼的半点眉目?
本色,本来面目之谓也。然而何为本来面目,人言言殊。孟子以性善为本色,荀子以性恶为本色;基督教认为的本色当是未吃智慧之果前的蒙昧;而弗洛伊德肯定哈哈大笑:“本色不就是我说的动物性吗?”汉高帝明太祖,做了皇帝也掩盖不住流氓本色。倘若有人告知,一直扮演的“角色”,倒似其“本来面目”,老德又该如何自持呢?“人艰不拆”,且看裸奔的好。
“自陶者”陈新
如今爱诗的年轻读者,多追慕曼德尔斯塔姆以降极具现代感的二十世纪西方诗人。课本上的普希金、泰戈尔,仿佛陈年的古董陶器,摆一摆也就得了,要是真拿来盛饭盛菜,一如西装革履的当代酒会上,出现一位穿着长衫的孔乙己;不会被视为“典雅方正”,倒是被目为“返祖现象”的。这道理也说得通:如果所读的东西全和别人雷同,写的诗自也只能和别人雷同。有识之士绝不会如法炮制,取羞于人。
于是,在西方现代诗人的影响下,读不懂的中国现代诗歌接踵而至。西方的现代诗歌读不懂,大多是因为对语言指涉的背景不熟之故,对西方文化浸淫甚深的读者,其实很好弄懂。然而,中国现代诗人的学步之作,倒是极其难懂。解西方现代诗,仿佛猜谜题,谜题越难,越有趣味;解中国现代诗,仿佛破乱码,你情愿一锤子把它砸碎了事。
更有不少诗人,常在西方诗歌之中寻找冷僻意象。这几乎是故意跟读者为难,越是你不熟悉的意象,他们越是爱用。用冷僻意象写诗,貌似有个优点:不易与人雷同。但这些学步诗人大多水平有限,故而取径思路也大致相同,结果写出的诗像是“同父异母”的混血兄弟。
由此乱象,再反观陈新的诗,倒有点重吃窝头粗粮农家菜的意思了。陈新的诗歌,并非“推陈出新”,而是“三十年河西”后的“因陈而新”。仿佛以普希金式的热情吟唱早期流行音乐的歌词,追求自由的诗人,并无对诗歌的锤炼之意,而是满足一种浊酒自陶的生活方式。普希金时过境迁的陈旧抒情,早期流行音乐免不了的做作直白,当年目为普通的东西,因为诗坛的一阵胡来之后,现在却也不易得。诗人言道:诗无可说,分行存念,故而他的诗句中充斥“往事”,“怀念”,“再说”,“想起”,“珍藏”等缅怀的情绪,颇有一种寂寞冬夜“白头宫女说玄宗”的况味。
“逃亡者”汪峰
实在不愿批评汪峰的诗歌。因为你读着读着,“心中总有一根针”。放眼望去,什么“鱼的背里有一条流淌的河,一条流淌的河里有鹰的眼”,一派厚地高天“万物生”的意味;然而走近细看,才知诗人是一个情种,在破碎与黑暗中“无地自由”。无论字面如何缥缈、轻巧,压在纸背的,全是沉郁浓烈的情感。用一句俗话说,就是“闷骚”——如果还原“骚”字之原意的话。
《谣曲》一诗,可以展现汪峰的矛盾状态。按理说,“谣曲”是一片土地上最纯粹之精神情感的展现,没有心理创伤,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歌曲《万物生》中提及的“破碎”,乃是对“天地不仁”,万物化生的直观;但汪峰诗中的“破碎”,却是实实在在情感的破碎。这些碎片,都是汪峰的“情诗”和“绝望的歌”。
“最是文人不自由”,其实更多是挣扎于情感的“自虐”。意识到了的,便开始逃亡。汪峰是一个时时从当下生活中遁去的“逃亡者”,逃到自然山水和历史人文中,于是情感得以释放。用弗洛伊德的说法,则叫做压抑情感的转化与升华。浓烈的感情投入到世界万象,所描摹的自然意象便都点铁成金。大概汪峰自己也发现了这一点,于是写诗成了他人生行脚中观照万象并放置情感的方式。无论汪峰如何故作潇洒,那只是装模作样,其实字里行间,全是“无法缝补的裂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