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事】| 死水之后闻一多
少年时,曾经为闻一多码过很多字。
虽然,中国现代文学作家里,无论文字还是思想,我最欣赏鲁迅。但是,中国现代文学作家里,我最痛惜闻一多(1899.11.24 - 1946.7.15)。
多少年前,因为语文课里的《最后一次讲演》,我知道了这个走出门去就没有再走回来的诗人学者。那日反复阅读这遗留在人间的一腔慷慨,不知不觉已泪眼模糊。说起来,以十二三岁的年纪,便感时伤世,真也不知源头为何。是否因为,十岁那年,第一次随父母出远门,开车一路从上海到湖北,看到太多过去不曾所见的凋敝所致?日后,回忆这趟旅行,中山陵也罢,黄鹤楼也好,都要后退,印象最深的却是安徽某个村落的坟头,因为新开了道路,坟地被一截为二,下车略透空气,站在土垄边,望去,依稀可见泥土截面里埋着残骨,衣衫沾着土色的乡村儿童忽然围观而来,说着我听不太懂的话。再以后,我想,那应该是第一次意识到,原来自己的生命和很多人,只是两道相交直线,仿佛能够相会,却只有一刻的交点,之后越离越远。
马克思说,社会本质决定意识形态。(语自“Es ist nicht das Bewusstsein der Menschen, das ihr Sein, sondern umgekehrt ihr gesellschaftliches Sein, das ihr Bewusstsein bestimmt.”)我想我其实在某种程度上,一直都有着无可名状的孤独感。一方面是世俗的价值评判,让人日日面对,无端疲倦;一方面,隔着历史,明明如此迢远,却又感到亲切呼应。
闻一多,是我第一次感到呼应的“古人”。感动,感佩,感叹 —— 这样的三部曲周而复始,并不新鲜,然而又和那些过于久远的古人不同,身为近现代人物,有照片可证,有档案可循,有子女仍然在世。纵然史料错杂,却也不至于完全梳理不出大致模样。
尚在年少时,便寻来他的诗选,传记,开始读那些还读不懂的他的论唐诗楚辞,遍寻民国回忆录 …… 态度等同“追星”。犹记同桌当年狡黠一笑,说追“死人”到底方便,毕竟没有层出不穷的新花样,不像我,演唱会新CD……我反驳,追“死人”也很辛苦,利用每周五终于可以回家,在书店图书馆翻书腿都站麻了。
压岁钱都被买来相关。爱屋及乌地读与他曾有结交者。往往本意不过是为了买其中一节,却同时搬回了一堆其他人。一个人的生平往事渐渐清晰后,也就摆脱了一个标签性的定义,诸如:诗人学者民主战士。
其实,在我看来,闻一多终其一生,都只是一个典型的士大夫文人。
1. 乡土少年在清华
我的第一个呼应,是13岁的闻一多以湖北省第二名的成绩考入清华学校后,和周遭氛围的格格不入。
彼时的清华学校,尚不是大学,不过是中学。最初由清政府利用美国退回的部分庚子赔款设立,叫作清华学堂,民国后改学堂为学校,是留美预备学校。毕业后,学生有丰厚的庚子赔款的奖学金,可以在美国留学五年。可以想见,人人等着出洋,这是个英语胜过中文的世界。
我的中学,当然和当年的清华学校无法相比,但当时也一向以外语教育闻名自豪。当年的入学考,全市层层选拔,考入如中大奖。每年高三的金榜,不论国内名校,首先要推谁又获得全额奖学金留美。这让我这个,似乎还是更喜欢语文历史课的人,一直有种难言的隔阂。
于是,那个在清华园中日日晨跑,爱做旧体诗,厌弃同学们等着留洋镀金的湖北乡土少年,就自历史走来,让我生出亲切。
这个乡土少年,来自湖北浠水的乡绅家庭,本名家骅,喜欢古汉语,喜欢画画。
五四运动,他手书《满江红》,贴在校门口;直皖战争爆发后,他罢考抗议段政府,最后差点被开除 —— 开除虽没有,到底留了一年级,等到去美国时,已经是1922年。他已经23岁。临行前的暑假,奉父母之命回到家乡,和素未谋面的女子结了婚。婚后,她怀上了他们的第一个孩子,是个女孩。
2. 相遇已成过去
多年前,因为澳门回归,因为那首《七子之歌》,让人又想起闻一多。他的最终以“中文系教授”身份被暗杀,让人倒要忘了他到美国留学的初衷 —— 是为了学艺术。
也许,你读过他写的诗,但是,看过他画的画吗?





从有限可见的画作来看,功底是相当不错的,他本来应该可以成为一个非常好的艺术家的。如果,他能再专心一点。

他的留美第一站,是芝加哥美术学院,各科成绩优异,读完第一学年,因好友梁实秋去了科罗拉多大学,便打了铺盖转学去那里。那个最终以谈吃谈喝谈玩闻名的“雅士”梁实秋,因为诗歌上的共同品味,曾与闻一多倒交情很深。在科罗拉多,他们一同用酒精灯煮饺子,使用不慎,以至于烧掉了闻的一截卷发;借了车开到山上看风景,却差点刹车失灵坠崖……这些细琐往事,让当年的我读了不知多少次莞尔失笑。哦,芝加哥到底怎样?科罗拉多风景如何?……也只是因为闻一多,我对那个大洋彼岸的国度才有了一点亲近感。
日后,梁实秋回忆,任教美术的一对姐妹女教师,对闻一多赞赏备至,称是“见过的最有天赋的学生”。但是这个学生,却因为数学不及格,不愿意补考(故而,他的后来欣赏臧克家,也是因为你我本同道啊),选择只拿毕业证,而没有学位。(梁实秋虽然也不喜数学,到底还是啃了下来。)
到此为止,还是小闻的闻一多,今天看来,简直是个任性BOY。画笔丢了一边,志向转向新诗。更不堪忍受这独居异乡,身为“弱国之民”的情绪,决定提早回国。五年变三年。最后在纽约稍停。—— 中央公园不怕人的松鼠跳上帽子和肩头;绿意之外,远望一番,到处是黑烟。他在露出一丝微笑同时,又皱过多少次眉头?
—— “那里只有铜筋铁骨的机械,喝醉了弱者的鲜血,吐出些罪恶底黑烟,涂污我太空,闭熄了日月,教你飞来不知方向,息去又没地藏身啊!”《孤雁》
离开美国时,他用英语写了一首诗《相遇成为过去》,只是此诗英文版我倒一直没有找到过,市面只见许芥昱的翻译:
欢悦的双睛,激动的心;
相遇已成过去,到了分手的时候,
温婉的微笑将变成苦笑,
不如在爱刚抽芽时就掐死苗头。
命运是一把无规律的梭子,
趁悲伤还未成章,改变还未晚,
让我们永为素丝的经纬线;
永远皎洁,不受俗爱的污染。
分手吧,我们的相逢已成过去,
任心灵忍受多大的饥渴和懊悔。
你友情的微笑对我已属梦想的非分,
更不敢企求叫你深情的微喟。
将来有一天也许我们重逢,
你的风姿更丰盈,而我则依然憔悴。
我的毫无愧色的爽快陈说,
“我们的缘很短,但也有过一回。”
我们一度相逢,来自西东,
我全身的血液,精神,如潮汹涌,
“但只那一度相逢,旋即分道。”
留下我的心永在长夜里怔忡。
他和美国,从此的确相遇成为过去,再无交集。直到死后,倒是有美国的几十位教授联名写信,抗议国民政府的暗杀行为。
3. 何妨一下楼主人
1925年,去国三载,回来,女儿已三岁多,聪明懂事,见他要出门,藏起大衣礼帽,以为这样父亲就没法走。他却终不得不辗转各地,谋职任教。转职途中女儿染病,他无奈把女儿送回老家,不久,女儿病死,临死时也未能见到在外谋生的父亲一面。匆匆赶回家乡,只见薄皮棺材,他写下《也许》:
也许
——葬歌
也许你真是哭得太累,
也许,也许你要睡一睡,
那么叫夜鹰不要咳嗽,
蛙不要号,蝙蝠不要飞,
不许阳光拨你的眼帘,
不许清风刷上你的眉,
无论谁都不能惊醒你,
撑一伞松荫庇护你睡。
也许你听这蚯蚓翻泥,
听这细草的根儿吸水,
也许你听这般的音乐,
比那咒骂的人声更美;
那么你先把眼皮闭紧,
我就让你睡,我让你睡,
我把黄土轻轻盖着你,
我叫纸钱儿缓缓的飞。
虽然,小闻时代里,郭沫若曾是他的偶像,但,这新格律诗体,还是有很多感情上的克制。此处,无意太多分析其诗歌艺术,我不是新诗粉。但总觉,画画时的小闻,忘不了诗歌;而写诗时的小闻,又太多想要戴着枷锁跳舞,难脱学究气。1928年,《死水》出版后,他不再写诗。转身走入书斋,成了研究古籍不问世事的“楼主人”。
是死水太让他绝望吗?——
死水
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
清风吹不起半点漪沦。
不如多扔些破铜烂铁,
爽性泼你的剩菜残羹。
也许铜的要绿成翡翠,
铁罐上锈出几瓣桃花;
再让油腻织一层罗绮,
霉菌给他蒸出些云霞。
让死水酵成一沟绿酒,
漂满了珍珠似的白沫;
小珠们笑声变成大珠,
又被偷酒的花蚊咬破。
那么一沟绝望的死水,
也就夸得上几分鲜明。
如果青蛙耐不住寂寞,
又算死水叫出了歌声。
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
这里断不是美的所在,
不如让给丑恶来开垦,
看他造出个什么世界。
(个人一直还是认为这是他最好的作品)
楼主人长期不下楼,不参与政事。楼主人并非生来清高,撇去清华时不惜罢考退学,也要抗议的勇气,尚在美国时,他也一时激愤曾加入宣扬国家主义的大江会,最后又因意见不合而退出。甚至也加入过国民党政宣部。楼主人此时,只是不知道,究竟该何去何从。内惩国贼,谁来惩?外抗强敌,谁来抗?一介书生,何必指点江山,不如做些自己力所能及之事。
楼主人做了多年,让人笑作“何妨一下楼主人”。做到山河凋敝,从生活优越的北平做到院子掉炸弹的昆明,做到了一月收入不足以维持一家十天的生活时。
4. 一雨成冬终不悔
战时昆明,西南联大教授们为了生存,纷纷减衣缩食。时光如能倒退,我的确很想见见穿云南赶马人一口钟的朱自清,或是戴着阴阳镜片的金岳霖之类。而岁月蹉跎,已是人到中年的老闻则把美术功底用到了刻印上。靠治印换取生计 —— “弟之经济状况,更不堪问。两年前,时在断炊之威胁中度日。乃开始在中学兼课,犹复不敷。经友人怂恿,乃挂牌刻图章以资弥补。最近三分之二收入端赖此道。”
1942-1946年,短短四年,他刻印1400多方。一年平均300多,差不多一天一枚。高产如此,辛苦如此。才换得一家八口人的饱食。
关于楼主人是怎么忽然又下楼了,参加民主同盟,从此奔走呼号。传闻如此:他在一次大病初愈后,上街时看到国民政府公然抓壮丁。而所谓壮丁,都是饥肠辘辘赢瘦不堪的贫民,终于忍无可忍。
国家已至如此境地,知识分子还谈清高……不顾民生,不敢针砭,这太不正义!回忆往事,他未免自责。年轻时站在新月派阵营,看不起鲁迅整日口诛笔伐。最终,自己却比鲁迅更鲁迅。
这是一段真实的心路历程的变化。回望民国,这样的变化也不只是闻一多才有。一个人迷茫过,才懂坚定为何意。
抗战八年,老闻一直没剃胡子,说只等抗战胜利才剃。因此传世的照片,多见这个:

二十年前,西装革履站在芝加哥美术学院门口的青年,而今,叼着烟斗,穿得破破烂烂,俨然一老农。抗战胜利,他兴高采烈剃了胡子。书案前,又回归了几分文人的本来面貌。不过,身为战友的李公朴说他胡子剃的太早,李本人自从七君子事件后,也是一把大胡子,并表示除非民主实现,不然不剃。

然而,时间对两人而言,都终于走到了生命终点。1946年7月。入夏后,昆明多雨。7月11日,夜,李公朴在学院坡被暗杀,妻子就在身边,子弹穿透腹部,流血一夜,无力回天,临死前问了一句:天亮了吗?虽然民主尚未实现,他的胡子终于还是因为要清理伤口,被剃了。
三天后的追悼会,闻一多最后一次讲演完,又参加《民主周刊》记者招待会,在离家十几步远的西仓坡,被冲锋枪射杀,中弹十几处,爆头,当场毙命,他的长子扑在他身上 —— 也中弹,幸而没有致命,但从此落下残疾。
死于非命,对于生来有社会运动能力的李公朴而言,似乎多少也是一种死得其所。但对闻一多呢?
如果不是因为,这世界上已经放不下一张安静的书桌,他又何妨做一生楼主人?他又何必要如此“壮烈”一死?
他死后,挽文甚多,我少年时喜欢看吴晗的,但成年后,却对朱自清但觉“惋惜”而心有戚戚。是的,惋惜。因为朱自清认为他本可以在学术上得到更多的成就。尔后,朱自清以孱弱多病的身体,主持他的文集编订,我总觉得这样的行为,才符合“君子之交”的本意。而吴晗,本质则是政客文人。
但是,闻一多如果地下有知,他后悔吗?我想应不会。他自信于自己所持是正义。走下楼来,并不为投机取得名利。
可是,他大概还是没有想到真的会如此死于非命。显然低估了自己孤军奋战的实际情况,高估了看不到摸不着的人民(人民?我从来没有看到过人民,只看到一个个人罢了!)的支持。他横死街头,无人敢送他去医院,云大太平间甚至不敢接收尸体。
只是,他的死,倒是让知识界对执政党彻底失望。直接打击了其合法性。………不能再说更多。
5. 后记
大二离开上海前,我终于去了一趟昆明。拜谒了云师大的李闻衣冠冢。又在两位先生的遇难处聊表缅怀。这是我平生两次为了扫墓而去旅行的一次。西仓坡当时乱七八糟,只见周围水泥公房围了一圈,个个窗子防盗栏高耸。心情沉闷。为过去,也为现在。
只是我当时,大概还是并没有真的懂得,在某一种时代,能坚持发出声音到底是要有怎样的勇气的。
虽然,这样的代价,也许还是太惨烈了。
最后,也还有一个假设,就是假如闻一多没有死,之后又会怎样?我想他不会屈服,也不会自沉,他会坚持下来,直到最后一刻。他的生命,本就如他第一首公开诗《红烛》所表白的那样 ——
灰心流泪你的果,
创造光明你的因。
光明也许不过是寸光,未必能指引别人,却至少照亮了自己。
—— 又是一年清明,容我再祭一次,我心目中最后的一位士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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