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表征”还是“再现”? 一个不能再“姑且”下去的重要概念区分
传播符号学研究
作者: 赵毅衡 link:http://www.semiotics.net.cn/userfiles/images/66d880d97e7aefa1bdb2fdf0afcd45b5.pdf
摘要
在新世纪之前,汉语的 “再现” “表征” “表现” 等术语各安其位,意义分界清晰,使用范围并不重叠。从新世纪开始时在中国兴盛起来的文化与传播研究,用 “表征” 全面代替 “再现”,以显示符号文本 “揭示文化权力冲突征象” 的立场。使用者强 调这样才能推动 “后现代主义式” 的文化研究。这个动机很正当,这个工作有必要,但是符号文本最根本的再现机制,就被取消了,导致很多问题论述不清。本文建议让“再 现”与“表征”各归其位,结束这种不必要的混乱。
关键词
再现、表征、文化、后现代
作者简介
赵毅衡,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教授,符号学-传媒学研究所所长。电子邮箱: zhaoyiheng2011@163.com。本文是国家重大社科基金“当今中国文化现状与发展的符号学 研究”(13&ZD123)的阶段性成果。
一、两个术语的历史
“表征”已经成为我国文化研究甚至科技研究的最常用概念之一,而“再现” 却很少使用。目前用“表征”作为标题的论文,据“中国知网”有3万7千篇,用 “再现”做标题的论文只有8千篇,前者高出4.5倍。“表征”已经成为一个非常顺 口的通用词。据笔者和同事观察,在文学理论、艺术学、传播学、比较文学等领 域,大量各级学生的论文使用“表征”为关键词。“再现”与“表征”这两个词中 文意义不同,应当说一眼分明,几乎没有因接近而混用的可能,目前却是习而不察,让“表征”完全取代“再现”,使意义理论和文化研究一些最基本的问题说不 清楚。
在古汉语中,“表征”意为“显示出征兆”。《三国志》记载刘廙奏章:“伏惟陛下体有虞之上圣,承土德之行运,当亢阳明夷之会,应汉氏祚终之数,合契皇 极,同符两仪。是以圣瑞表征,天下同应,历运去就,深切着明;论之天命,无所 与议,比之时宜,无所与争。”(陈寿,1999:53)
用天象征兆,劝进曹丕应天承运 做皇帝。
大部分现代词典不收“表征”一词,《汉语一百年新词新语大辞典》2012年 版,没有列出“表征”,也没有列出“再现”现宋子然,2012)。英汉词典(2004) 至今也没有把representation译为“表征”,而译为“象征、表现、画像、表示 法”。《现代汉语辞典》(2001)定义“表征”为“显示出征象”,并且引闻一多 1943年的论文《诗与批评》:“这感觉的愈趋细致,乃是情感愈趋脆弱的表征。” 在汉语中,“表征”一直是个动宾结构词组,不是单词。
“表征”作为一个汉语词大量出现,是在二十世纪80年代至今近半个世纪中,绝大部分出现于科技论文。据“百度学术”这个术语使用有162万次;据“中国知 网”所列关键词,“表征”一次的学科分布,几乎全部用于科技,尤其是化学、化 工、材料等,占压倒多数,高达98%。相比之下文科使用非常可怜,总共2%,其中 “中国语言文学”国语言文,“心理学”理学””。所以此词至今是个科技词汇。 根据中国科学家的论文标题英译来看,这个词一直被译成characteristics(特征), characterization(特征化),因此,“表征”的意识在现代中文中实际上应当是“显 示出特征”。这就是为什么在科技论文中,“表征”经常与“检测”一道使用。(注释1)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孙正聿教授(1997/2001)提出“表征哲学”,他认为: “哲学总是在 学表述’什么或 么表达’什么,但这种 么表述’或 或表达’的意义 却不是对经验事实的陈述或对情感意愿的传递。”它是对存在或本体的理解,只是 是哲学所要寻求的 学本体’,却不是作为经验对象的却在者’,而是作为超验对 象的”。因此,哲学的言说方式只能是对超验的 因在”表而征之。哲学的存在无法直接表露于感知,一种感知只能间接地“表征”,而不像科学和艺术中那样,事 物的本质可以 而直接”体现于感知。“表述”与“表达”都是误解了存在的意义哲学, 都是将科学化视为哲学的合理趋向与最终期待(张艳辉,2015)。现在“表征”二字恰恰最大量使用于科技,这个趋势让孙正聿的主张(用“表征”反“科学 主义文化观”)成为反讽。
与“表征”的强烈科技倾向正成对比,“再现”使用于标题60万次,只有“表 征”的三分之一略强,而且除了少量使用于地理学,它主要使用于文科(文化研究、文艺美学、意义哲学),其英译对译也一直是representation。在中国文艺学界 的著作中,“再现”成为关键词,比“表征”早得多,是在二十世纪的80年代初 期,当时是围绕“再现”(representation)和“表现”(expression)这两个在艺术 理论中常用的术语概念进行的讨论,这个争论一直延续到最近。早在上世纪80年 代初,王朝闻(1983)提出“表现”与“再现”的区别:“前者着重反映客观性特征,后者着重反映主观性特征。”自从那场辩论之后,文学艺术变成“大体上可 以分为再现论、表现论两派。”(吴中杰,1987)。程金城(1987)认为“现实主 义”强化客观再现、抑制主观表现,“不符合我们文学发展的历史要求”。二者的 对比至今还在于文艺学讨论中延续(董迎春,2016)。
但是,在新世纪的文科论著中,“表征”大量出现,几乎完全取代了“再现”。在文科中,这两个术语,似乎是同一西文词的中译,但是“表征”后来居 上,后声夺人。上文说过,“表征”在人文社科中的用法,与科学技术中的用法, 中文完全同一个词,但意义完全不同,西语的对译也完全不同。
那么“表征”是如何变成“再现”的同义词,甚至替代了后者?“再现”原是 representation忠实的翻译,意思是“用某种媒介再次呈现事物的形态”。此西文词 是presentation(“呈现”,“显示”)的派生词,(注释2) 由此词派生出有关意识和意义 的“现字系列术语”:“共现”(appresentation)、“代现”(re-presentation)、 “元再现”(meta-presentation)、“再再现”(re-representation)等,这些 术语在意义理论中的具体定义及用法区别,很难在此一一说明(参见赵毅衡, 2017:22),它们互相依存,互相补充。“再现”(representation)置于此系列术语 之中,对比整齐,容易理解。用“表征”就无法处理这一系列概念的平行关系,例 如这套术语中最重要的“共现”,在康德、胡塞尔、皮尔斯的意义哲学中都占有极 为重要的地位,总不能译成“共征”吧?
在“表征”出现之前,“再现”已经是国内文艺学界通用的术语。周宪 (2002)对“再现”做出仔细辩义:“作为一个哲学、美学和文学理论概念,国内译者通常根据不同语境将其译为‘表象’、‘再现’、‘表述’述有时也译为‘表现’。尽管这些译法有差异,但其基本涵义仍然围绕着汉语‘再现’一词的语义 圈,即‘再次呈现’、‘描绘’、‘展现’某事物……所以词语、句子、思想和图 象也许都被视为再现,尽管它们呈现事物的方式全然不同。”这也是西语各种词典 承认的representation的基本含义:“展示为形象、使用或充当符号,通过模仿来展示。”(Macdonald,1981)
周宪对这术语的讲解很清楚:“再现”也是一种“呈现”,只是并非直接呈现,而是换了一种方式,即经过任何一种媒介(文字、图像、声音等)加以“重新呈现”。周宪进一步解释说:“我们可以把广义的‘再现’简单地概括为:再现就是呈现了某物……”,因为我们可以把媒介化的文本也当作一种事物。
讨论到此,应当可以说,在二十世纪中国的学术界,“表现”“呈现”“再 现”“表征”的意义基本上相安无事,各占其位,学界讨论不少,但术语之间并不 混乱。这是一件好事,因为术语一旦重叠,界限不分,就不知道双方的争议究竟是 源于同一概念的不同术语,还是对同一术语的不同理解。有可能是因为当时的学 界,并不认为representation是文化研究必须处理的关键词。(注释3)
二、“表征”异军突起
2003年,英国伯明翰学派的学者斯图尔特·霍尔(Stuart Hall)(1997/2013) 编的文集《表征:文化表征与意指实践》中译本出版。(2013年再版)此书是英国开放大学的教科书。霍尔用一系列实际易懂的例子处理了这个文化研究的关键性问 题,他的“文化构成论”明白清晰,讲解深入浅出,中译者徐亮与陆兴华的译笔顺 畅清晰,造成很大影响。此书中文本标题的翻译方式,使“表征”此词人文社科领域异军突起。注意,霍尔的英文原文representation依然如故,他并没有创用新词, 也没有启用两个词。出现“重大发展”的是中文的翻译方式,以及这个译法引发的 中国学界的推想。许多学者的看法是:“表征”是个新概念,代表了文化理论巨大 的新发展,是“再现”理论在后现代进入新阶段。
郝永华(2009)用“后现代精神”为“表征”完全取代“再现”作辩护:“在 20 世纪西方哲学和社会科学经历了‘语言学转向’、‘后现代转向’之后,再现 这一古老的话题在新的理论语境中被重新讨论,许多当代西方理论家和学派在各自 的理论框架内赋予了再现概念全新的内涵并形成了一系列相关的理论话语。总的 来说,推动 20 世纪西方哲学两次转向的许多理论家颠覆了再现论的语言观和真理 观,从而导致了再现概念的……后现代转向。”
而据说完成了这一重大转换的人,就是霍尔,因为“他吸收了索绪尔 (Ferdinand de Saussure)、罗兰·巴特(Roland Barthes)、米歇尔·福柯 (Michel Foucault)、路易·阿尔都塞(Louis Althusser)以及雅克·德里达 (Jacques Derrida)等人的理论,才成功地把“把原本属于哲学认识论的再现 (representation)概念转换为结构主义符号学与‘文化研究’相结合的‘表征’ (representation)概念,从而实现了再现概念‘文化转向’。”(郝永华,2009)
而且,这位作者唯恐我们不够注意这两个中文词的区别,做了更进一步的强 调:“我们要充分认识的问题是:表征观念与再现观念属于不同的方法论,其理论视域也有很大的差别, 表征观念的出现将为我们带来新的理论资源和独特的研究视 角。”为什么会如此呢?因为“表征观念从文化的角度把文化文本中各种符号(或 形象)的创造,视为一种文化意义的生产……从文化表征领域中话语权力、意义争 夺和符号分配的角度,分析现实权力关系在符号表征领域的延伸:表征观念强调文 化表征实践的社会环境与文化体制,把某一文化文本视为其所由出的整个社会文化 环境的一个‘症候’(symptom)。”
也就是说,所有的符号文本,所有的“再现”,都在“显示文化的症候”。文 化研究的对象就是文化权力斗争,如此产生的文本,不是简单地“事物的媒介化呈 现”,而是文化之病所显露出来的“症候”。这样一来,当然再用“再现”这个 本期话题/传播符号学研究 28 国际新闻界 2017.08 词,就完全无法承担这个意义。注意,这里的关键并不是把符号文本分层两种,并 不是说某些文本只是“再现”,而另一些符号文本让人看出文化之病的“表征”, 而是所有的文本,从后现代的眼光看,都是“表征”。在后现代的文化研究中,就 不必再有“再现”。
文化研究整个学科,在中国出现如此重大的转折,显然不是作者霍尔的看法 (他自始至终只用了同一个词representation)。好像也不是译者徐亮与陆兴华的 看法,他们知道这个译词统一变更,可能会造成一系列的困难。徐亮(2013:20) 指出,他启用“表征”的根据,是霍尔本人在这本教科书中,明确地指出了 representation有两方面意义:“第一层意义是表征某物即描绘与摹状它,通过描绘而想起它;在我们的头脑中将此物的一个相似物品摆在我们面前;例如下句之中的 情景‘此画表征了该隐对亚伯的谋杀’”;第二层意义是“表征还意味着象征,代 表,做(什么的)标本,或替代;如在下句子之中的情形:‘在基督教里,十字架 表征了基督的受难和受刑’”。
可以简单明确地说,霍尔(1997/2013:7)心中的representation有两个不同的意 义,一是符号学和其他意义理论通用的“描绘与摹状”事物,即用媒介“再现”; 另一个是具有文化意味的“成为象征”:“因为(这些文本)作为代表或表征(也 就是象征)我们想要传达的意义的各种符号来起作用。”徐亮感觉到,第二种情况 译为“再现”就不够了,需要译为“表征”强调“象征”。我不是说徐亮做的不 对,虽然原作是一个词,有创造力的中译者,有权用两个不同的词。
那么霍尔的第一层意思呢?徐亮(2013:618)说他“根据(霍尔的)这个解释”,将representation这个词分别译为“表象”和“表征”。他又说:“当它表示成型的客体时,译成‘表象’,而当它侧重于强调生产‘表象’的过程或行为时, 则译为‘表征’。”这段话反而不好懂:作为结果,用“表象”,作为动作,译为 “表征”,这与霍尔解释中的两层意思不同。实际上,全译本“表象”一词用得很 少,绝大部分情况下,无论名词还是动词,都被译成“表征”,因为实在也难分 清。霍尔的“构成论”文化研究立场,使他用此词基本上是表示“过程或行为”。
徐亮在解释他为何改用“表征”一词时,承认这样做“会有争议”,因为 “古汉语中,‘表征’作为名词,意为‘征象’、‘迹象’;作为动词,意为 ‘使......具有征象’,或‘阐明’等。这与representation 所具有的‘代表’、‘表 示’之意不一致”。他(2013:618)承认,全书强调了“表征”这个标题核心词, 原因是“很难找到一个恰当的中文词来担当这一功能,所以在事关重大的这一译名中,我们只好姑且用‘表征’一词”。暂时“姑且”一下,事出无奈,倒也无法苛 求,但是他没有预料到,整个人文学界全部如此“姑且”,一直“姑且”到今。如 果大家都不提这个问题,肯定会继续“姑且”下去。
从我们现在能看到的文字写作时间来看,《表征》一书所属的《文化与传播译 丛》丛书主持者周宪与许钧,在“总序”(落款1999年,在此译本出版之前)中, 已经强调把“再现”换为“表征”的必要:“从符号的角度看,它的基本功能在于表征(representation)。符号之所以被创造出来,就是为了向人们传达某种意义。因此, 从根本上说,表征一方面涉及到符号自身与意图和被表征物之间的复杂关 系,另一方面有何特定语境中的交流、传播、理解和解释密切相关。”这篇序言强 调文化研究不得不处理符号表意的“复杂关系”,此种社会关系的重要性,不用 “表征”难以得到足够的强调。至于“符号之所以被创造出来,就是为了向人们传 达某种意义”这个符号表意的基础问题,就不必有个单独的术语了。
国内文化研究学者,也一致认为“表征”这个译名为文化研究打开了一个新的 阵地。陶东风与和磊(2006)著《文化研究》认为这个有意取一义而放弃另一义的 做法有道理。他们在该书中说:“表征representation的基本意思是‘代表’、‘再现’。”但是他们接着说:“表征绝不是简单地复制世界,它涉及对意义的生产, 而在这意义生产中,权力不可缺少。这样,表征、意义、权力,当然还有语言之 间,就存在着密切关系。”这段解释应当是当今文化研究学者都同意的看法。
注意,上面引用的周宪(2002)的文章讨论“再现”,列出了此词的一些不同 的中译法:“根据不同语境将其译为‘表象’、‘再现’、‘表述’……其基本涵 义仍然围绕着汉语‘再现’一词的语义圈,即‘再次呈现’、‘描绘’、‘展现’ 某事物。”他甚至没有说“表征”是“再现”可选择的译法之一。
那么,如何解释1999年周宪在“《文化与传播译丛》总序”中坚持只用“表 征”,而在三年后2002年的《美学是什么》中完全不提“表征”一词?他可能认为 “表征”不应当是“再现”的另一种可取的译文,但是笔者没有能找到周宪对此变 化的解释。而后周宪 在《文化表征与文化研究》(2007)一书的序言中强调说,此 书“突出了文化与表征(或再现)的复杂关系”,看来此时他已经认为“表征”与 “再现”可以共存,并且完全同义。
三、“表征”的乱局
我们唯一确定的是:2000年,围绕霍尔的文化研究教科书《表征》中译本的出 现,原先是科技领域的、对译characterization的“表征”,开始作为representation的 对译大量应用于文学、艺术、尤其是正在兴起的文化研究,而“再现”一词几乎消 失。
不管怎样,“表征”不仅改造了中国的文化研究,改造了国外文化研究文献 的中译,甚至改造了我们阅读国外文献的角度:从此书出版之后,国内几乎一律 将“representation”译为“表征”。例如伊格尔顿(Terry Eagleton)(2000/2003) 《文化的观念》,卡瓦拉罗(Dani Cavallaro)(2006)《文化理论关键词》。有关 后殖民主义、女权主义、少数族裔文学文化研究的一些论文也只使用“表征”一 词。原先让译者徐亮颇为犹豫的“姑且”译名,成为对中国文化研究的重大贡献: “这不仅仅是翻译方式的转变,更体现了当代理论界对于再现问题理论观点的‘范 式转换’,而中文译法上的变化与分歧正标志着中国学者对这一转换的思考和反 应。”(郝永华,2009)。
应当说,语言无所谓对错,必须服膺从众原则。西文不加甄别地使用 representation,不管是媒介化表现,还是文化权力关系,自有西文使用群体的道 理;中文全部用了“表征”,自有中文使用群体的道理。西文用同一个词,不是可 以用来“纠正”中文的理由。如果中国学界都用一个词,那么此词就是对的,毋庸 争议。只是文科与理工科使用“表征”的意义不同,而文理科的分界不是绝对的, 翻译回去就比较麻烦。
首先,文化研究论著难得使用“再现”时,英语对译依然是representation,但 是“表征”就复杂了。例如这个标题:《权力空间化的视觉转译及其表征——近代 中国图像叙事的空间再现研究》(陈晓屏,2016),此文讨论晚晴小说的插图中的 “类似西洋式构图”,标题中前后用“表征”与“再现”,有所对比。文中的解释 是“在传统中国的皇权文化中,图像对空间的视觉再现往往被纳入权力空间化的逻 辑中,表现出明确的秩序表征取向。”作者的意思是:没有被“纳入权力空间”的 再现就是非“表征”的“再现”,一旦纳入,就是“表征”,这个解说很准确,但 是此标题前后都用“表征”。此标题没有译成英文,我们无法悬猜作者编者会如何 解决这个难题。
大部分的文化研究论文,与此文一样,不管如何理解,不问是否涉及“文化 权力斗争”,都不用“再现”,一律用“表征”。例如下面这个标题:《心理表征:翻译的一个新视界》(黄瑞丹,2012)一文,涉及的是语言翻译卷入的“心理 表征”,既然尚未卷入“文化权力斗争”,应当只是“再现”,但文中一律用“表征”。此文解释说:“人们在阅读后的最终心理效果为建立相应的心理表征。心理 表征由概念结构构成,读者阅读文本后可建立不同层次的心理表征:宏观的心理表 征如文体风格、文本类型的表征 ;句子层面的表征如概念范畴、言语行为、语域、 语气等。因而译者翻译时应顺应源语及目的语认知习惯,使译文读者阅读后建立与 原文读者最相似的心理表征。”再看另一文《多义词心理表征研究二十年》(刘振 标,毛浩然,2014)一文,关键词为“表征能力”“表征机制”,此文实际上是查 索并研究西文web of sciences 中的所有representation一词的使用方式,也就是说,所 有的“再现”已经全部被“表征”取代。甚至出现了“认知加工中的表象表征与命题表征”(祁乐瑛,2010)。既然可以用“表象表征”,那么“表征”就可以用于任何场合,任何意义过程都是表征(魏屹东,裴利芳,2009)。
在新世纪传播学的研究中,“表征”也全部代替了“再现”。徐沛与周丹 (2016)在《清末民国画报上的战争叙事与国家神话——以中日军事冲突的图像表 征为例》中,开篇指出“表征是通过符号系统产生意义”,讨论的也是媒介化再 现,研究的对象也是中日军事冲突的图像再现。刘洪(2007)讨论图像的传播机理 时,指出“对于图像的传播机理,过去人们都笼统地以‘表征’来概括 ”,实际上 他是提出“像差”和“像压”压来剖析图像的再现奥秘。任悦(2007)分析摄影作 品,讨论“数字时代视觉表征的变化”,文中说:“表征是指代某种东西的信号。 它代表某种事物,并传递某种事物的信息。”这是“再现”的定义。
与此同时,科技的“表征”依然翻译成characterization,由此就出现了中文 “表征”一词万能地取代了所有可以理解为符号表意活动的所有场合,不再顾及 学科的分别,或学派(现代思维、后现代思维)的倾向。这些论文中的“表征” 全部被英译为representation;而科学技术的“表征”依然被翻译成characterization (张松柏等,2017);这样一来,一旦文科论文出现“再现”,就不能再被译成 representation,而不得不译成rendering、reconstructing、reappearing等,都是在另创 新术语。应当说,这个场面够混乱的。
文科学者,甚至专治文化批评的学者,面对这个局面,有时也茫然不知所措。 罗纲、刘象愚(2000:223)在翻译讨论霍尔(1994/2000)的时候,不得不反复加 注,恐怕他们自己也不胜其烦。请看这一段:“霍尔反对寻找某一民族、性别、 种族、阶级的真正本质并对其做出准确再现的提法。在论及电影表征与文化身份 的建构时,他说:‘我们迄今试图对身份加以理论化,视其为在再现(笔者注: representation ,即表征)之内而非之外构成的;因此,将电影视做能够把我们构成新型主体的……一种再现(笔者注:representation,即表征)形式,而不是反映已经存在的事物的二度镜子。”。这段文字中一再出现的“笔者注”不是霍尔的注 释,而是罗刚、刘象愚二位的注,而且是不断地围绕“再现”这个词加注。霍尔一 直方便地使用representation,这二位中国论者不得不来回反复注明。
也有文化学者觉得此词用得太过,换用他词。例如李彬翻译约翰·菲斯克 (John Fiske)(1992/2003:241)的名著《关键概念》,就换为“表述”,但是他依 然要加注:“表述是表述活动representation的社会化过程以及这一过程的产物”。 到今天,要让不明就里的学生看懂,依然要不断加注。
笔者考察的结论是:文科中全部用“表征”,造成的后果是,对这个意义理论的基本概念,至今中文无法有个固定的、相对清晰的术语。此种局面混乱,已经影响到学术讨论的顺畅,影响到学科的发展。
四、重说“再现”
笔者的建议是:如果已经无法全部回到“再现”,就应当遵从译者徐亮建议的做法,representation两层意义,即意义功能的“再现”,与文化研究的“表征”, 分别用两个不同的词。
符号是“被认为携带者意义的感知”。再现是用一种可感知的媒介携带意义, 成为符号载体。也就是说,媒介第一位的任务,是作为符号载体提供一种感知。再 现的对象可以分成三种,它们的共同特征是尚未媒介化为符号,因此无法传达意 义:
第一种对象是经验世界(实在世界),例如一枚苹果。再现与经验世界的不同在于经验世界拥有三个本体性的特点:不同主体共享的同一性,细节无限性,直观 可验性。再现的文本,例如一幅画苹果的画。在被符号意义活动“对象化”之前, 它一样需要解释才能获得意义。
第二种对象是心灵世界,即他人的思考与想象中的意义世界。有道是“他人之心不可测”,是因为这个对象也处于非媒介,非传达状态中,必须有一定的感知方式,才能把他人心中的意义再现出来。
第三种对象是被再度再现的别的文本,例如曹操青梅煮酒,讲“前有梅林”旧 事,或是评书“说三国”说到此段,或是《三国演义》说此段,电视剧表现此轶 事。
三种对象有可能混合,只有不同的解释才能决定某种再现是否“携带文化权力意义”,一个苹果可以被解释为“原罪”象征,一段“前有梅林”可能是奸 雄之心机,因为“未知性在任何时候都同时是一种已知性的模态”(胡塞尔, 1938/1999)。但是应当看到,“表征”是在“再现”的基础上出现的,是对某些 (不会是所有)“再现”做出成功的社会化解读的结果。
例如,可以说:“在《清明上河图》中,宋代汴京画家眼前呈现出一片繁华”,这是没有把图像再媒介化考虑进来。如果我们说“《清明上河图》是宋代汴 京的繁华的图像再现”,此时我们考虑媒介的作用;我们可以说“当前开封城市设 计再现了《清明上河图》中汴京的繁华”,考虑到《清明上河图》本身已经是媒介 化的再现,这句话里应当说“再再现”。但是除非在“元符号”的细致讨论中,可 以不必如此累赘。如果说“《清明上河图》作为宋代商业文化繁荣的表征”,这才 有道理。我们不能否认(暂时尚未包括文化权利关系的)“再现”作为分析基础的 存在,全部一律用“表征”一词,就把本来并不复杂的关系搞糊涂了。
笔者承认,大部分文科研究(文学批评、艺术批评、文化批评、传播研究)实 际上是研究“表征式的再现”,但这是再现在文化研究学术中的发展,不是人类意 义活动的普遍现象。文化是意义再现的集合,而文化的强大组织功能,对再现的社 会性功能形成非常大的制约作用。对文本的集团性理解方式,是“解释社群”存在 的最有力证明:一个社会文化,保证“社群”中相当数量的人,用比较一致的方式 理解某一类型的再现。这就是为什么在符号再现的解释中,会体现人与人之间的权 力关系。也就是霍尔(1997/2013:15)所说的“某一文化众成员间意义生产和交换 过程中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
意义的生产,出发点是一般性的再现,任何分析必须从符号的再现谈起,然后 才能从文本意向性入手分析其文化作用,从文类期待分析其社会功能。我们可以看 到:产业符号学的品牌身份与其意动目的之间的矛盾,信息与社会之间的控制与反 控制,传统与社会伦理之间的变异与持续之间的冲突,生态环境与社会发展之间的 对抗,都是对再现文本的解释与评价问题。
这也就是说:文本再现(包括文本对另一文本的“再再现”)无法直接显示 “文化权力斗争”的征象,以及由此暴露的社会病症。它们并不会主动出现在文本 之中,因为在文化程式中,文本有一种圆融整体的假相。例如《清明上河图》, 只能再现昔日城市的繁华,它不可能自动“表征社会权力关系”。至于12世纪初中 国社会的权力关系变化,商人与市民的地位上升等等,这些意义“征象”,只可 能出现在对《清明上河图》的批判性解读之中。这就是所谓的“症候式阅读”: “作品的真正意义,不在作品之中,而在作品之外,在它不再是作品的极限处” (Macherey,1978:231)。再现的稳定性与解释的播散性,构成了文本阐释最根本的 张力。
基于以上的理解,笔者建议:应当如霍尔建议的那样,把“再现”与“表征” 分别使用于不同场合。本文的详细引证和讨论,至少可以证明一点:“再现”无法 完全用“表征”替代,意义理论中的“再现”更不便由“表征”包揽。当然,西人 只用一个词representation,中国学界不必跟着西方人走,我们完全可以用“再现” 指一般意义上的再现,用“表征”指含有文化权力冲突意义的再现。相反,一律用 “表征”,把所有的再现都看成是“文化权力冲突的征象”,反而冲淡了文化研究 的目的性。只有一部分再现在社会文化中演变,包含了文化权力冲突,使这个重大 社会文化课题,变成了符号表意的一般形式特征。
当然,笔者也明白,术语使用问题,要全体使用者来做,无法用争论辨析来解 决。但是文化与传播研究学界,至少可以给全体使用者,尤其是广大学生,做个思 维严谨,态度敬业的表率。
(责任编辑:胡宏超)
注释 [Notes]
1. 例如:《新型稀土硼酸盐荧光体的制备与表征》,例如《B超探测深度的表征与检测》。
2. Concise Oxford Dictionary, Ninth Edition, 1999,定义此词为“exhibition for public attention”, “demonstration or display”,译为“呈现”应当说很妥帖。
3. 例如覃光广等《文化学辞典》(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8年版);何新《中外文化知识词典》 (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9年);刘进田《文化哲学导论》(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衣俊卿 《文化哲学十五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均无此词。
引用文献 [References]
(太长了 见原链接后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