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妈自述:从深柜到“社交达人”(7)
芝加哥:有点丑的基友,很美好的一天
2009年春天,我开始安排回国前的行程。大概是那时候特别渴望看看大苹果纽约,村儿里好基友好几个都对纽约赞不绝口。父亲说他当年从湖北走出来的时候最想去的地方就是大上海,纽约就是我的美国大上海吧,一定要去瞧瞧。然后呢,我从小就对欧洲美术和建筑感兴趣,毕竟学油画这么多年,于是决定去法国和意大利转一圈。于是定了六月去纽约待三周,然后从巴黎入境欧盟待三周,从罗马回国。大概是五月,我去芝加哥法国领事馆办申根签证。去芝加哥的灰狗大巴上没有几个人,有一位中国人大叔,一聊天,居然是我清华一个系1986年级的师兄,早已在美国定居,我们议论起当年已经成为系主任、院士、学术泰斗的系里一位顶梁柱教授(大约也是清华同方创始人之一),没想到他二十年前对这位教授的观感和我一样,非常好的教授和科学家,但是对学生“压榨”有点过分,把本科生当免费劳动力使用不太尊重学生的自由。我们交谈投机,不过我马上要讲的不是大叔的故事,是我在芝加哥遇到的一个基友。
那时候在美国的华人留学生大都上一个mitbbs——中文名字我已经不记得了,里面有个彩虹版,自然基佬们不会错过。大凡大家到哪个城市旅行,也都不忘发个消息,问问当地有没有基友接待。我去芝加哥前就联系到一位在那里的建筑学专业学生,大概是留了手机号,然后又用电话约好今年的时间地点。我到了芝加哥,在法国领事馆很快办了事情,大概是休息了一晚,第二天一早到城里loop(芝加哥最里面的城区是被一圈几乎一百年前修建的轻轨围起来的,这圈轻轨就叫loop)里的一个路口和他碰面。我之前没有和他交换过照片,他只是说他会穿着蓝色西装。
我到了路口,看到对面确实有个瘦瘦的中国学生,面孔实在不是太好看,但是身上的三件套西装却甚是得体,蓝得鲜艳。我虽然是个外貌协会,但是还不至于没素质到看人家脸放人家鸽子,就等灯绿了走到对面和他打招呼。没想到和他交谈轻松愉快,我们马上开始了为期一天的芝加哥之旅。我问他为什么穿得这样正式,他说这套西服是他在意大利旅行的时候买的,特别喜欢,今日为了表示尊重就穿来了。我平素是毫不在意自己和他人穿着的,熟悉我的人知道我一直都是穿着脚趾头处打洞的鞋、背着买菜挎包的;但是那天我体味到了正式得体的装束真的可以展示一个人的精神面貌、影响他人对自己的感受——哪怕是我这样一个不拘一格的人。当然,也并不仅仅因为那套意大利蓝色西服,恐怕他的言行更感染我。
芝加哥不愧是现代建筑博物馆,遍布各种看上去摩登优雅的高楼大厦,看上去和国内新世纪盖的大楼年代差不多,实际上很多晚则1970年代,早则1950年代,甚至可能还有1930、1940年代的玻璃房子。他是圣母大学建筑系学生,毕业来芝加哥实习,我喜欢建筑,我们就沿着loop瞎逛,看了很多有意思的现代建筑,印象最深的是downtown的梅西百货,里面居然有木头做的滚动扶梯,大厦底层的大梁有的也是木质,真是够古老,让我开了眼。记得他还带我去看了一个建筑专业的书店,里面书籍非常精致、丰富。芝加哥中心有个标致性的露天剧场,有个注明的巨大钢球雕塑,游客都会去合影,我们自不例外。在那里我看到一些穿着艳丽讲究、犹如大鹦鹉般的老妇人,貌似毫无目的地在街上闲逛,十年前中国大街上还没有现在这样成群的潮大妈,也是让我开了眼。
就在那旁边的现代艺术博物馆发生了非常搞笑的一桩事。我们进去参观前去存包处存包,黑人保安一再强调,存放的行李里不可以有食物。我在美国有个他人看来怪异的习惯,大凡外出旅行、开会,没到一地先去超市买一颗生菜。原因其实很简单,美国饭馆里食物以肉食为主,蔬菜少且贵,一盘子十几美元的沙拉,无非几片撕碎的各色菜叶加一点番茄、彩椒和干果罢了;我需要更多纤维素,一颗生菜不过一个多美元,随身携带,每到饭馆吃饭撕下来几片菜叶吃,营养足够。一同吃饭的其他人初次看我在大庭广众下从背包里拿出一颗生菜撕菜叶,往往忍俊不禁,我却一直我行我素,乐于为大家带来笑料。所以昨日到芝加哥,我早已把一颗生菜放进了我的书包里。在存包处,我并不想破坏他们的规矩,但是我的生菜到哪里存放呢?我又不想浪费食物。一想,这生菜没有很强的味道,也不甜不会招蚂蚁,不说应该也没问题。于是我就撒了个小谎,告诉黑人保安叔叔书包里没吃的,存了包进去和他逛。结果开开心心逛出来去取包,被黑人大叔一段骂,指责我骗他,非常不高兴,我和好基友默然听他训斥,灰溜溜取包走掉后,忍不住放声大笑。
这些琐事写起来实在是很像小学生的流水账,不过幸福都在平凡中。我和这位好基友之后没再见过,我回国后也断了联系,不过我会偶尔记起他,想起那天阳光下的美丽街道和可爱的老古董轻轨小火车,那个建筑书店。也不知道为什么一个只见了一天、而且确实长相不好看的基友会给我这样深、这样美好的印象,我想是他的性情、人格魅力和学识吧,可是过了快十年,当初我们聊了什么,现在没有印象了,当时没有记日记,好可惜啊。
萤火虫和薄荷味哈根达斯
2009年的五月份大概我基本都在按订单画画。最后的一段时间,认识了一个邻居好基友,在读硕士中国人,也是我当时见过的最为奇特的一个基友。记得他是广东人,身材瘦长,面相斯文带副眼镜,看面相同胞们都以为他20出头,其实已经30岁了。而且他说他从来没有谈过恋爱,也没有任何性经验,是个完全的处男,这话别人说我不信,他说我完全信。因为他生活极为简单,除了做功课,就是自己唱唱歌录下来,真的是无欲无求的人;和其它没情没性就苦闷的基友完全不同,他自己活得十分怡然。我住的筒子楼在一个几米高的小土坡上,他的筒子楼在这个土坡底下,于是在小镇最后的一段时间我有空就找他出来聊聊天。
我们的宿舍旁边是一个1960年代废弃掉的通往河谷的老火车道,现在早已成了被苍翠植物包围的石子路,用于骑行和徒步,路两旁有谢长椅;到了初夏的晚上,无数萤火虫就会从路两旁的树丛中涌现出来,在看不到尽头的空间里眨眼睛,有银河般的神秘色彩,极为动人。正好那时候公寓旁边加油站旁小超市里卖的哈根达斯冰激凌出现了一款白色的薄荷味冰激凌,我俩就会买了薄荷味的冰激凌走进林间,坐在长椅上,和萤火虫作伴、聊天。他是个很可爱的人,但是我和他在一起也没有什么邪念,因为他贞洁得我的邪念都失效了。能感觉到他大概有点喜欢我,但是毕竟我也要远行了,他没有多说什么。我找了一天请他来做模特,为他画了一幅画像,留给他做纪念。

告别小镇
进入六月,我就开始收拾离开了,因为我定了6月底去纽约的机票。临别前,我给导师和第一年作我房东的二师兄画了大幅的油画肖像,放在了实验室。我有点怕看到他俩,尤其是导师看到我的画的现场反应,虽然我确定我画得很像、很传神。当天二师兄告诉我,导师看到我的画之后高兴得跳了起来。他来看我,问我怎样可以凭想象把他画得如此逼真,却忘记了其实他穿着这身衣服拿着啤酒的姿势是我在美国第一年二师兄的生日派对上我拍下来的。好像这一幅画让我们之前三年的各种误解烟消云散,导师眼里我就成了个好画家。后来导师告诉我,他把这幅画“借”给他父母让他们拿到新泽西的家里欣赏,听得我美滋滋的。离开美国后的几年,我和他还每年有邮件往来,偶尔聊聊心里话。这几年联系少了,我去年上facebook看了看他的网页,岁月不饶人,现在也是头发花白了。

记得离开小镇前的两天夜晚,我天天等到半夜夜深人静的时候,会跑到公寓旁边的小篮球场上,自己投篮。之前这个小破宿舍区至多让我觉得熟悉,现在突然变得亲切起来。写到这里,突然想起在清华时离开校园的最后两个夜晚:当年清华著名的钓鱼地点荷塘月色我在校时候一直想去不敢去,怕遇到熟人;被赶出学校前的最后两个晚上彻夜没有回宿舍,到荷塘月色找那里的人聊天,两天各遇到两个极为有趣的年轻基友彻夜长谈,第一天遇到的是一个清华教师子弟,第二天遇到的是一个天主教徒,不知道是那种私密的环境还是看不清人脸造成的安全感使然,感觉大家都掏心挖肺把心里话讲完了,还记得那个年轻天主教徒讲述的在信仰与本性之间挣扎的痛苦,以及在我试图褪去他裤子时说的话,大意是我都对你这样真诚了,你还要脱我的裤子吗?于是我终于没有再有下一步行动。
不过过了三年,又一次离别,我却是很不同的我了。
周游,回家,北京一夜
离开小镇后,我按计划去纽约玩了三周,去欧洲晚了三周。在纽约的三周, 我每周借住在一个未曾谋面、网上认识的基友家,地点分别在曼哈顿最北端的海地难民区、因不安全而闻名的Harlem和纽约最早的游乐园Coney Island附近,三个房东包括三年前就在网站上见过的一个有拉美血统的小帅哥(他毕业于我的学校,我去的时候他刚刚到纽约来读书)、一个胖胖的国内的访问学者和一个几乎从来不上班在家写方案书的大概是IT产品经理。我见识了曼哈顿夕阳余晖射入万千高楼缝隙的壮丽景象,也去过了纽约许多略显猥琐的小角落,在法拉盛唐人街的韩国料理和不明来路的各色华人gay聚餐(非法移民的孩子和土豪二代大概兼而有之,他们走后我心疼菜浪费太多,自己留下来接着吃,好心的老板娘以为我饿让我不要急慢慢吃),在亚裔同志酒吧WEB看着格外猥琐的白人金主往穿着赤身露体只穿着性感内裤的亚裔小帅哥内裤里塞钱。不过这罪恶之都最吸引我的还是博物馆,自由女神像旁边一个岛上的纽约移民博物馆我让我深入了解了美国的历史,当然我最爱还是大都会博物馆,简直是人类文明的浓缩胶囊,一连在里面逛了七天;每天看完无数千年文物,闭馆的时候出来的时候都看到大厅外台阶上坐满了人,为前面各种杂耍和表演的艺术家欢呼鼓掌,那时候真的感觉到这座世界之都的包容和豪迈。
在纽约邂逅了不少有趣的基友和帅哥,深夜地铁里遇到过中国过去的一脸疲倦操劳的舞蹈演员,见了一个facebook上认识的可能中国红三代帅哥,印象最深的是一个在纽约坐着薪水不高的工作的香港人小帅哥基友,他租住在一个北京人的房子的地下室里,特别诚恳地要我去坐坐,因为他和我面基的时候看到我给了乞丐一美元,他因此觉得我是个善良的人。能感觉到,这是一个机会无限却又很多人缺爱的城市。
之后去欧洲的三周,在巴黎玩了一周(其中在卢浮宫又呆了五天),罗马玩了一周,在罗马之外的意大利玩了一周。当然也有很多有趣的见闻,不过因为一路都有自己和我爸的老同学接待、提供住宿,晚上要"回家”, 除了路上的一些小偶遇,我几乎没什么机会和人多聊。现在去欧洲旅行早已不是新鲜事,我就不记录很多人都会遇到的类似的桥段了。
2009年8月5日,我从罗马飞回了北京。由于上次回国的时候家还住在四环外的望京,而这时家已经搬到了北京西边二三环之间的地方,回到北京家中的感觉是新鲜又陌生的。不过不知怎的,我对我在国内的新生活的记忆,却是从回国不久的一个夜晚开始的。
那时应该还在八月或者九月初,夜晚也不凉,处在北京盛夏的雨季。我一天晚上和博亚网上刚刚认识的一个网友约好见面,地点在朝阳区青年路,好远。那时候刚刚回北京,我远没有现在这样懒,真的在晚饭后赶到了约定地点。记得在灯火阑珊的街头,走来一位挺拔魁梧(185+)、印堂开阔的帅哥,这个天却穿着印象里是天鹅绒的西服上衣——那气质让我想起来小时候特别帅的央视综艺主持人程前,看到我非常大方地上前一步和我握了握手,然后就很坦然地带我进了一个小店,去喝三块钱一碗的绿豆沙。很容易感觉到,他是个非常爽朗的男生,我们一见如故,聊到深夜,外面下起雨来。我想等雨停再乘车回家,就干脆和他继续聊。结果眼见雨稀稀拉拉下个不停却也不大,我俩就走出了小店,非常怡然地漫步在凌晨的街头。街上拦不到车,我俩就一路走一路聊,一直走到三环路,天都露出一丝鱼肚白。终于看到了还在运行的夜班公交车,我上了车,和他挥手作别。下了车,走进家里的大院,天已经亮起来,家门口的植物上挂满露珠。我强烈地感觉到,在北京的生活,又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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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乐易生 赞赏了这篇日记 2018-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