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自由,也有家~
作为一个曾经坚定的“租房主义”者,我在去年夏天花了两个星期买了一间小房子。买完告诉朋友的时候,人家惊的下巴都掉下来。当事人我,从签合同、过户、贷款、交房,到装修完毕、搬家、入住,几乎都没有什么感觉,就跟每天起床上班起的那点波澜差不多。
住到新家已经一个月了,有点空静下来写写我和房子的事儿。未必值得看,肯定不是人人有共鸣。然而作为我们时代最被overrated的一件商品,它承载了太多的物质与情感的牵绊,也算是值得记录吧!
我是从温饱迈向小康、读书识字人家的独生女儿,从小生活在大院子里,与花草果蔬、鸡鸭狗兔一起长大,生活平顺,对于吃苦享福都没什么概念。青春期到青年期,统统住校。一米来宽的硬板床,夏天吊一顶蚊帐,冬天焐一只热水袋,也都晚晚睡得香。
毕业后自然是租房住。一开始房租占到工资三分之一,租住的也都是一套公寓中的一间。搬过几次家,换过几任室友。印象最深的是在“天山二村”的房子。
当时我在长乐路世纪商贸的电梯里偶遇大学同学,她是甲方,来我们兄弟公司开会。电梯里只有几秒钟,竟然非常有效率的聊到了我要搬家、她要找室友,于是十分友好的约定了看房。一个星期后我就搬到天山二村了。
我同学租了一个户型十分奇特的房子。一进门就是厨房和浴室,然后是一个非常大的房间,靠窗放了饭桌、沙发、电视柜,可是另外一半空间里还放了一张双人床和书柜。客厅一侧有个小门,通到一个很小的卧室里,仅能放下单人床和衣柜,该卧室通向阳台。小房间有隐私,她原本就住在里面,也就继续着,大房间更舒适,但是隐私差点,就给我住了,房租一人一半。不过我俩都是心大而不拘小节的人,从来没为关灯、声音、访客、打扫卫生有过任何意见。房东是一个特别和善、细心的上海大爷(真的比大叔大,但还没到爷爷那么老),儿子给他买了个新房,他纯粹是想找靠谱的人给他看屋子。隔一两个月电话一次,问问住的好不好、水电有没有问题,还给我们写了一张条,大意是如果没有意外,只要我俩住,房租不变化。我们和隔壁阿姨家共用一个铁门,她家因为有老人,家里总是有人在,特别安全。我室友经常把公司发的用不完的洗衣粉、洗发水拿去送阿姨,阿姨经常切块西瓜、拿两块冰糕来。我都没想到在上海处的比家里的邻居还好。
我和室友谁先下班谁就做饭,然后打电话给另一个人从楼下买一块刚出炉的新疆烤馕回来。室友会做特别好吃的豆角焖面,到现在也没吃过更好吃的。兴义路上有一个wagas,周末常去吃早午餐或者下午茶。小区对面是虹桥百盛(现在已经是虹桥南丰城了),每周五的晚上最后一场电影盛惠20元。我们经常去看,看完走路回家。2008年夏天的某一个周五,我和来找我玩的闺蜜晕晕看完电影回家开电脑,雅虎邮箱里躺着一封录取通知书和一份全额奖学金。晕晕笑着对我说:贾克琳(我当时在外企的英文名叫Jacqueline)你终于要去欧洲了。
在这个房子里住到第八个月,我就去米兰读书了。那个夏天是北京奥运会,还有雷曼兄弟倒闭了。
四年后,我从离天山二村不远的紫云路上的一个房子里收拾好东西,结束了复杂的学生签证(真的,认证公证我都认了,还要体检,检查有没有梅毒和肺结核),略有点不确定的飞去了比利时,一年后,带着第二张硕士文凭回来。
我向往常一样找工作、租房子,在一个不太好住的房子里过渡一年后,我顺利接手了即将去伦敦读书的闺蜜宋小姐位于陕西南路的小窝。讲真,没住过比这里更方便的房子了。下楼拐弯就是陕西南路地铁站,一号十号十二号,走路到淮海中路还有十三号,上班下雨都不带伞的。上海音乐学院、交响乐团都在步行距离,国泰电影院的夜场电影也没少看。偶尔出去喝酒看演出,统统不需要打车,走回家就可以了。附近咖啡馆林立,成全了偶尔要写写稿子、在家办公的我。
2013年上海出了一个政策,强制所有的集体户口从冠生园路的大学生就业中心迁出来,进入社区成为公共户。如果没有亲友可以投靠,唯一的选择就是让房东带着房产证陪你去办租房证明,签到房子所属的社区(不是入这个房子)。可想而知大部分房东有多不愿意,我的自尊心也不允许我求人。我找了米兰读书时认识的师姐兼好友,拿着她家房产证,做了一份“租房”合同,十分波折的迁到了她家所在的街道。此后的三年内,每当办签证需要户口本,就要去派出所,写一张申请书,请户籍警签字,才能拿到为期只有一个月的盖章的户籍证明。我笑着说自己是二等公民,当然我绝对没有歧视任何人的意思。
在陕西南路住的几年里动过几次买房的念头,不过也都没有很坚决。一方面我没有钱,我的父母也没有钱;另一方面他们总觉得女孩子不用买房,有这个钱应该留给我当嫁妆;最后,我心里也不知道自己会在上海呆多久,让我为一个不确定的栖息地背上巨额贷款,我想不通。
又过去了几年,除了第二条没有变化、还单着,第一条和第三条都不太一样了。首先,老家住了三十五年的房子,喊拆迁喊了有十五年,终于……拆了……除了搬入新居,我们还拿到小小一笔赔偿金,大概在上海可以买个卫生间+厨房吧。其次,我不再纠结在哪里生活、退休。三十多岁,错误还在犯,但路总算越走越宽了一点。对于在哪里都能活成自己期待的样子,多少有了点信心。
最后一根稻草还是户口。我的师姐兼好友卖了那套房子,居委会打电话给我,既然我已经不住在里面,也就没有理由留在当地街道了,要尽快迁走。挂上电话,我十分平静的想了几个方案,最后告诉父母:我要买房。
很简单,与其为这些事务性的东西烦恼,不如一了百了解决它。又不是完全买不起,自己也要住,那就买吧!
我十分干脆利落的列出了选房的标准(虽然也咨询了朋友,但最终并没有采纳他们的意见):第一,有两条以上地铁线,且步行至地铁不超过十分钟;第二,考虑到我母亲脆弱的膝盖,必须3楼及以下;第三,所在的社区必须是我觉得舒服的。屋子装修可以改动,然而位置、楼层、朝向则不能,所以不能妥协。
两个星期后,我选择了现在的房子。在7、8月的盛夏里,跑到房产交易中心去办手续,热的让人质疑生活的意义。10月旅行回来拿到了钥匙,去上一家派出所开了迁出证明,跑到现在房子所在的派出所,一分钟没到,迁了进去。因为有了房产证,不再是社区公共户了,变成了常住户口,当上了“户主”。
大学毕业的时候我们的集体户口就是在新华路派出所,我还在那里拍过身份证照片。没想到十几年过去了,买了第一套小房子的我,竟然又回到了这里,一条长长的曲线,最终还是划成了一个不规则的圆。
这几天是上海最好过的天气,不冷又不热,柳絮也不飘了,冰淇淋可以吃起来。我发呆的时候,常常忘了这是我自己的房子——使用权和拥有权在我心里的界限很模糊。所幸,房贷并没有夺去太多的自由,我仍然感觉自己是自由的;不过,光着脚踩着地板的时候,觉得自己好像一棵树,可以生出根来,就更枝繁叶茂了。地中海小岛刷成明黄色的小房子,以及院子里的橄榄树和树下的石桌,也没有变得更遥远,而是更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