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论“疼”——现象学视角
疼是一个感知么?
当人们说,“这儿很疼”,“我有点疼”,意思是,“我感知到了一个疼”?这里我们至少可以区分出来,语言中的“疼”和我身体的“疼”是两个东西,需要通过解释来贯通。
初步问题是,疼被感知?疼是一个印象?疼是一个现象么?
首先,我们对于疼的知觉是直接的。因而粗粗地来讲,疼可以被视为一种心理现象,一种内感知。疼是一个直观体验。疼在第一时间到达我们:比如,当我们的手指被门把手夹了的一刹那,疼就来到了。当然疼也有很多种类,轻微的头痛,每月都有可能到来的月经痛,慢性病征的持续疼痛,以及虐待和酷刑带来的疼痛。什么是这些疼的共同特征?或者换个角度,如果没有疼,我们人类的感知是否依然如旧?
从自然科学式的还原来讲,疼无非是生物电流的刺激经过神经中枢传导到大脑所带来的反应。如果这样来看,那么疼毋宁只是无意识的生物电现象,是观察者眼里的躯体功能,最科学不过的看法就是,神经中枢和末端触梢使人有了疼。这样来对待的疼只是一种单独的物理现象。它孤立地对待疼。它对于疼和我们的感知之间的关联是漠不关心的。对于躯体来说,如果躯体的一片地方的神经死了或断了,就会感受不到触感和疼痛。所以有时候,一些医学治疗在对待病人的疼痛诉苦时,会干脆想出“切断神经”的治疗方案。这归因于这样一种对疼的理解。
现象学要从“我自身的疼”来理解疼,所以,疼首先是与感知相关的东西。然而疼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感知。我们能够通过疼来定位,但不能将疼客体化。疼直接是就某个部位的疼,而不是某个东西。在不同部位有着同样的疼。疼是无客体的,它伴随着客体——而所谓伴随着客体,这个客体也是当我们主体有意去辨识的时候才出现。眼睛的感知是通过视网膜的成像来视物,而当强烈的光线灼伤到眼睛时,疼出现了,而此时的眼睛什么也看不见。在这个案例上,与疼伴随的是眼睛的感知功能的失去。疼是伤和功能失效的伴随物。疼帮助我们定位到伤,也就是定位到感知的失效。
在现象学的鼻祖胡塞尔那里,疼并不是意向性的,疼不是对某物的意识,不关联到世界。疼带有情绪的内容,但它比其它各种情绪,比如快乐、悲伤、恐惧,都更加“与世隔绝”。疼是纯身体的。疼指向身体,且唯独只与身体相关。荷兰的心理学家博伊滕迪克( F.J.J. Buytendijk )对《论疼痛》(1948)这部系统研究疼的著作里,给出了一个决定性的启发见解:疼作为感受的一部分,但并非感受的核心内容,而是感受的“被触及状态”(Getroffenwerden)。每个感知的同时都包含有一个“承受”(pathische),疼便是这种承受。这是人的内感知的“不可抵消的传递”。因而疼不仅仅是一种伤,而首先是“对某物有所感受”的感受本身,它本身并不指向某物,而是指向对感受的承受。那种突如其来的巨疼所传递的,正是身体的“被触及状态”。梅洛-庞蒂用身体对世界的“卷入性”来描述感知的必备要件。身体性的一切,包括情绪,都在通过区分和整合的作用而为感知预备好进入世界的通路。感知是对世界中的某物的感知,因而,惟有这条通路预备了,感知才不是一个纯粹的心理现象。在这个意义上,疼实际上也可以说是意向性的,在胡塞尔“被动综合”的层面上,疼的意向之物不是某个具体事物,而是整个世界的“世界之存在状态”。
疼的关键性意义就在于,我们对世界的直接切入到底有多大。光能让我们视物,但是直接对视光,却可以让我们失明。世界的存在是我们的存在的必需条件,然而与世界的完全交融,却可以使我们消失。疼是一把世界融入的量尺,在一定的程度上我们感觉不到,在一定的程度上让我们直接抽离到自身之中。恋人间的疼爱体现了两人互相间真实渗透的程度。相爱会疼,分手也会疼。
疼实际上是生物学的独立性的一个机制。它负责检测自身与环境的交融。当这种交融达到了取消感官功能的时候,疼就发挥出突如其来的能量,鼓励机体逃离环境。疼既是个体融入世界,也是个体恐惧消亡。
让我们设想没有疼的感知体,他是否还能具有主体和客体的正常区分,更进一步,它是否能区分幻觉和真实。没有疼痛感的“生物战士”会爆发更大的战斗能力吗?他在战斗中可能连胳膊掉了都分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