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品的付费问题
我一直在思考商品的付费问题,例如书籍和软件,这两方面我用的盗版太多了,我为自己感到可耻,但也是有部分原因的。
首先,价格太贵了,软件一般都非常贵,动不动几百美元,还有上千的,英文书也非常贵,一本专业书也动不动几百美元。
再者,定价是给这个商品定的,那么我要是下载一个软件只用一次呢?虽然软件有试用时间,但是有时候下载下来发现不适用,等过了几个月又想试试那个软件,可是试用期已经过了。下载一本书看了几页发现对我没有用处,就不看了,但还得给全部价格,要是我下载几百本书,一本100美元,这个价格没几个人受得了,但是只有尝试了才知道适不适合。
我的观点是,这样的定价是不合理的。为什么?因为软件、电子书的发售是没有成本的(很低),只需要用户从网上下载就可以使用。这与买实体商品不同,我去菜场买块肉,吃了一口发现不好吃,是没有办法再退的,因为已经影响再次销售了,但是软件和电子书不会。所以我觉得一个比较合理的定价方式应该是根据用户的使用程度来定。例如,一个软件买几千美元,但是用户实际上一年就用几次,有的天天使用,但他们却要给一样的钱,这是不合理的,一年只用几次的用户是不愿意购买的。如果能够根据使用的程度来定价,那么能够照顾到使用次数少的用户,购买用户会增加,价格也可以低一点。书是同样一个道理,看多少,给多少的钱。
这个定价方式的难点在于不容易确定用户使用了多少,需要解决。其实也容易,软件可以简单按照使用时间来付费,用了再给钱。书不太容易用户到底阅读了多少,如果互相信任的话,可以让用户来定(不过,目前这个社会不可能实现)。
现在书籍的出售根本没有跟上互联网的发展,我在网上看了一本书,基于这么方便的互联网,我想立即阅读,但是没有电子版(部分有),反而提示,出于版权、防止盗版等方面的考虑,只提供纸书。真是可悲。
对于书,我看法是,很多书都非常贵,是没有道理的。卖得贵,是希望赚钱,可是,这个钱应该给创作人,而不是那些出版社,我说的是针对完全电子的情况,电子化时代不需要那么贵就可以让作者得到丰厚的回报。我希望在电子化的时代,能够去掉出版社这个“中间商”来牟取暴利(期刊我已经吐槽很多遍了),作者写了书,直接发布到网上,读者下载阅读,然后付费给作者,不需要印刷。这样,作者的成本基本为0(只需要一个服务来存放待下载的书),读者的钱全部给作者,这样才是最好的鼓励创作的方式,对是最对得起作者的方式,作者得到的回报才是最大的。不过这个方式需要一个前提:读者会主动付费,目前这个社会我是不指望了。
从性的弱点,让很多可以简单的事情变得很复杂,也阻碍了知识的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