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居走婚制
https://en.wikipedia.org/wiki/Mosuo#Walking_marriages
很有意思。来自网络
人类社会最早的家庭是混居走婚制。
一个大部落生活在一起,一起采食、捕猎,一起分享采摘来的食物和捕获的猎物。晚上,男女以两情相悦为原则,自由组合,发生性关系。女性生下的孩子是整个部落大家族的孩子,整个部落对其有抚养义务。
这样的社会,大多为母系社会,男不娶,女不嫁,实行混居走婚。孩子知道母亲,知道外婆,知道自己的舅舅和阿姨,却不知道自己的父亲,祖父母,外祖父,更遑论叔伯和姑姑。
当时的人类社会必须采取这样的家庭结构。
——倭黑猩猩类似呢。
早期人类社会,平均寿命很短。虽然生育率很高,但是死亡率也很高,男子容易死于打猎或战争,女子容易死于难产,幼儿容易死与疾病,时不时还有各种瘟疫、自然灾害和饥荒。一旦父母一方死亡,甚至父母双亡,那么未成年的孩子就很容易夭折。再者,妇女怀孕后期,行动不便,获得食物的总量必然下降。这时如果以小家庭为基本单位,那么很多孩子在成年以前就会成为孤儿,难以长大成人,很多家庭会很难熬过妇女怀孕后期,很容易导致胎儿流产、婴儿死亡。
这种情况下,大家族混居走婚的家庭模式,至少有两个优势:第一、使风险分散在大家庭之中,避免出现孤儿寡母,导致幼儿夭折的情况(如果我们读过《猎熊的孩子》的话,就会知道爱斯基摩人基色,在他的父亲在猎熊中牺牲后,自己能够猎熊前,和母亲经常挨饿,靠别人施舍艰难度日的故事。)第二、只有大家族所有人尽快、尽可能多地生儿育女,才能使出生率与死亡率基本持平,保持部落人口总数相对稳定。
在生产力落后的条件,不采取这样的家庭模式的部落,只能灭绝了。
生活在云南、四川交接泸沽湖地区的摩梭人,至今仍实行走婚制。不过,相比更原始的母系社会,男女双方有相对稳定的关系,男子夜间进入女子的卧室,天明前离开。女子和子女,知道自己孩子的父亲。孩子由女方抚养,彼此之间,不承担经济义务。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出现剩余产品之后,部落首领尝试尽量多地占有原先属于公共财产的剩余产品,于是出现了私有产权的概念——属于部落首领的剩余产品,由部落首领自主支配,满足个人消费,从此与满足共同消费的公共财产无关。
这时,必然出现小家庭。
小家庭避免了机会主义的搭车者毁灭整个部落。
人类社会结束采食、捕猎阶段,进入农耕或游牧社会以后,由于农田劳作和放牧打猎需要大量的体力劳动,女性体力弱于男性。于是,男子经济地位上升,女子经济地位下降。
另一方面,由于剩余产品增加,出现了社会分工,出现了武士、祭司、官僚等统治阶级。大多数女子由于自身身体素质限制难以成为以肉搏战为主要作战方式的战争之中的武士——手里没有刀剑,就不要提政治地位。
(亚历山大大帝善用著名的马其顿方阵。没有把子力气,是使不了这样的冷兵器的)
农耕、游牧社会,女性既不控制经济基础,也不控制暴力,社会地位必然下降。
这种社会条件下,女子难以单独完成抚养子女的任务(甚至不能保护自身安全),需要男子协助完成。因此,任何一国的婚姻法之中,都明确规定了有关婚后公有财产的内容,以及男子必须承担抚养子女的义务。各国《婚姻法》的主要内容,与其说是爱情,不如说是财产。
在生产力相对发展以后,不采取小家庭模式的部落,必然出现大批机会主义的搭车者,导致部落衰落。
这些机会主义者与女性发生关系,却不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这时,私有财产取代了公共财产,建立在共产财产基础上的大家族已经解体。由于不存在公共财产,怀孕女子和单身母亲难以获得外来经济补助,必然极难生存。在出现私有财产的社会中,男子必须承担明确的抚养义务。抚养者和被抚养者的关系必须明确。否则,女性的选择必然是尽量减少发生性关系,以免自己和未来的孩子陷入困境。
这时,自然而然出现了贞操观。可以说贞操观的出现与生产力发展密不可分。
显然,在大家庭混居走婚的时代的人类社会是没有贞操观的。男女双方,彼此之间,不存在任何经济义务,所以也就不拥有任何性关系方面的垄断权利。合则聚,不合则散。今天与你好,明天与他好。贞操观起源于农耕、游牧社会的小家庭,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的对等。
人类的繁育特点决定了,Mother's baby,Father's maybe.
这种情况下,如果社会不存在贞操观,那么必然出现大量的机会主义的搭车者。许多男人与女人发生性关系,但是不愿意承担抚养义务。反过来,这些女子名义上的丈夫,就要为这些机会主义者承担抚养义务。这时,如果没有道德(甚至法律)的约束,大多数男人的理性选择,就是当机会主义的搭车者,不承担抚养义务。最终的结果,必然是劣币驱逐良币,全社会婚姻减少,生育下降,种群趋于灭亡。
从经济的角度看,在这样的社会之中,对女人来说,失去了丈夫,就接近于失去了经济来源。对男人来说,并不能确定自己抚养的孩子是不是自己的骨肉。女人需要男人提供经济支持,男人需要女人保证生育的是自己的孩子。男女必须达成一种契约,明确双方的责任。这种男女之间明确的责任关系——男性与某位心仪的女性发生关系,满足性欲、繁衍后代获得心理慰藉,就要承担抚养她及她的子女的责任。对女性来说,与这位男性发生性关系,接受对方的经济支持,就要确保自己的子女是对方的子女,不与其他男人发生性关系。这是建立小家庭的基础。
男方要求女方拥有贞操观,类似客户要求商家对商品提供三包。女方强调贞操观,则类似商家强调自己的信誉。在男方提供经济来源的社会中,强调贞操观,是必须的,也是必要的。虽然,很多人总在想方设法破坏,但是总体看贞操观一直持续了几千年。(这就如同,虽然总有人想方设法伤害,甚至杀害同类,但是不伤害同类仍是我们最重要的社会规范之一。没有这样的内容,人类社会可能早就灭亡了。)
反过来讲,一旦怀孕,女方要承担的怀孕、分娩和抚养责任就远远重于男方。女方也必然要求男方不能处处留情。否则,女方为男方生儿育女以后,男方移情别恋。即使男方承担抚养义务,也必将因为配偶众多,无力抚养女方。那样,女方必然陷入经济危机之中。对男方来说,既然让女方受孕,为自己传播基因,就要承担抚养女方的责任,并不应搞婚外情。
这种情况下,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法律规定女方怀孕期间,不可离婚了。有人可能会问,法律为什么不规定,男方在女方分娩以后,也不可离婚呢?很简单,避免婚内谋杀——既然不能离婚,就杀害对方。
显然,没有贞操观的社会,在出现私有产权、独立核算的小家庭时代,是无法存在的。
从构成社会的角度看,抛开性行为不说,贞操观还有另一重含义。
我们前面分析过,我们与之发生性行为的人,往往也是我们最亲密的人,是与我们有最亲密关系的人。如果比较亲密的关系说变就变,那么还有什么关系不变呢?谁还敢与这样的人建立信任关系?
这就是大家对铡美案中的“陈世美”另眼相看的原因。
明眼人很容易看出,随着进入工业化时代,男女经济平等和妇女地位的上升,女方独立生活,抚养子女,在一些国家是存在的。
另一方面,随着工业技术的发展,操作现代武器,对体力的要求越来越低,各国军队之中,出现了大量的女武士。截至目前,除了坦克兵,各国诸兵种之中,基本都有一定比例的女兵。
这种情况下,如果妇女有能力独自养育子女,不再仰人鼻息,小家庭存在的意义便弱化了。单亲家庭日益增多,一夫一妻的小家庭的比例不断下降,贞操观也失去了其存在的经济意义。
没有参与经济、军事行为的平等,就不会有人身权利的平等。有了参与经济、军事行为的平等,自然而然就会有人身的平等。
当社会背景变化的时候,道德标准自然也会出现相应的调整。于是,贞操观自然而然出现了瓦解,男女双方,合则聚,不合则散。如此就不难理解,西方国家二战期间妇女走出家庭,妇女地位提升与性解放运动与之间的关系。
很多人不结婚但是长期维持情侣关系。
不过,贞操观并没有完全消亡,在某些社会中,比如在在财产分配悬殊的社会之中,反而出现了强化的趋势。事实上,社会贫富差距越大,女性的经济越不独立,社会地位越低,贞操观越强。
在这样的社会之中,与社会中层不同,底层和顶层的贞操观非常接近——即男人可以胡来,女人必须守身如玉。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两种家庭都有共性,即男子在经济上都负有重要的义务。
对顶层来说,男子掌握一家之中经济大权,女子往往处于仰人鼻息的从属的地位——张爱玲的《倾城之恋》之中有:“婚姻就是长期的卖淫。”对社会顶层的男子来说,女人是泄欲和繁育后代的工具。社会底层也是一样。女方难以独立完成抚养子女的责任,需要男子承担巨大的经济负担。在这种情况下,男子自然不愿意为抚养别人的后代吃苦受累。
这样的家庭的经济结构,与当年农耕社会男子控制经济命脉大同小异。
有趣的是,这两类人都希望成为机会主义的搭车者,不承担责任。前者有这样的经济实力,实现人类最原始的本能——使用金钱满足性欲。后者则受制于智力和认知水平,以为自己也可以有机会花点小钱,满足性欲,满足非分的欲望,占到额外的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