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尊重孔子,但反感当时的中国 | 爱默生诞辰215周年
1803年5月25日,爱默生在美国波士顿出生。他8岁生日前父亲过世,由母亲和姑母抚养长大,后成为美国文化精神的代表人物。林肯称他为“美国文明之父”;传记作家称他为“美国的孔子”。
今天是他215周年诞辰纪念日。

爱默生坚持做一个只靠自己的人,晚年他还是在坚持说自己的信念为“无限的个人”。而这一立场,与他大半生同加尔文教进行竞争的基本观念一致。
加尔文教“因信称义”的原则,将信仰视为得救的唯一途径,进一步强化上帝对人的控制权。爱默生则反对把上帝人格化,他不能容忍把上帝描绘成一个人形的绝对权威,高高在上地掌管着整个宇宙。
爱默生在重塑个体价值的过程中曾经一度转向东方哲学,向包括孔子在内的哲学家寻求走出当时工业化困境的道路。比如深度细化的分工和日趋严重的机械主义提醒着人们整体思考的重要性,需要更广阔的思维,来应对分工隔阂和思考碎片化的危机。东方哲学成为他借用的思想资源。
爱默生尊重孔子,但反感19世纪同期的中国,严密的等级伦理秩序高度压制着个体价值和意义,同理他也拒绝被孔子思想中的等级等观念所影响。他认为个人是神圣的、特殊的,这一立场历久弥新,至今影响着世界范围的人们。而个体的崛起亦由此构成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
原文作者 | 钱满素

在19世纪的美国,
爱默生发起了一场关于“人”的观念革命
人是观念的囚徒。爱默生说:“在生命与真理之滨,我们却悲惨地死去。”真正的革命发生在人们的头脑之中,这就是观念的革命。观念革命是对既定价值的一次全面再评判,它把人的精神从旧思想的樊篱中解放出来,引入一个崭新的境界。
在 19世纪上半叶的美国,爱默生发起了这样一场革命。当时年轻的共和国诞生不过半个世纪,在经济上,它正在向工业化大踏步迈进;在疆域上,它正意气风发地向西部扩张;在文化上,它那寻求和确立民族精神的愿望也几乎同样急切,从欧洲移植过来的精神信仰已经越来越无法适应美国这个完全独立的新实体。
即便在美国清教的世袭领地新英格兰(新英格兰是英国殖民主义者最早开发的美洲地区之一,相对于英国的英格兰而言取名新英格兰,包括如今马萨诸塞州等美国的六个州——编者注),人们也感觉到正统的加尔文教过于僵固空洞,而改良的唯一神教又“冷得像具死尸”,人们在渴望着新思想的萌生。迅速扩展的西部虽然孕育着美国民族的独特之处,但它毕竟过于粗糙和骚动不安,难以用语言来自我界定。况且,新思想若不是从东部现存秩序的内部产生,亦很难受到认真对待,更不可能有机会理直气壮地得到发展。
虔诚的牧师爱默生居然开始“亵渎”神明,他扬言:
我要重新掂量一切。任何事物在我看来都既非神圣,亦非亵渎。我只是在实验,我是一个甩开过去的无止境的探索者。
爱默生作此惊人之语,态度却十分坦然,可谓问心无愧。
作为唯一神教的牧师,他背弃了一切宗教形式与教义,攻击整个教会,谴责它的精神死亡。作为学者,他反对学究作风,在他看来那只会扼杀个人生动的独创性。作为欧洲文化的继承人,他反对向欧洲顶礼膜拜,并宣布新大陆的精神独立。他对一切窒息灵魂的陈规俗套都不以为然,他以一种新的眼光来观察世界,顿时,事物便“奇怪地改变了其原先的比例”。
爱默生用以重新衡量一切事物的尺度便是个人的活的灵魂:
人类文明走对了的步子都是由于倾听了个人内心那永恒的呼唤……相信你的直觉,学会把你周围的一切,把观念体系,把你所有读过的文字,把你目前行程中的伙伴,都视为可能有用然而却会变化的形式,适合的便是有益,奴役心灵的便是有害。
爱默生的初衷在于重建宗教的灵魂,重新确立人在上帝面前的地位。他在这样做的过程中,逐渐确信人自有独立于上帝的价值,他个人则完全可以过一种独立于教会的精神生活。马丁·路德播下的革命种子由爱默生发展到其逻辑上必然的结论:宗教终于成为纯精神的、私人的和伦理的。
当新英格兰社会由宗教转向世俗之际,爱默生不仅代表了这一转折点,而且成功地从理论上完成了这一过渡,那就是从原先以上帝为中心过渡到以人为中心,从原先依赖上帝过渡到人的自立。他那崇扬个人灵魂的哲学超越当时当地,至今仍作为美国的经典思想在激励着寻求精神解放的人们。

不能容忍把上帝描绘成绝对权威
新英格兰是美国清教的大本营。将清教徒团结在一起的是他们的神学加尔文教。加尔文坚持路德“因信称义”的原则,将信仰视为得救的唯一途径,并且强调“预定论”,进一步强化上帝对人的控制权;他的特殊贡献在于设计了一套新的教会组织,将权力下放到基层,使新教教会能够更加灵活地适应不断变化的形势,在迫害中求生存。
加尔文去世后不久,加尔文教便被信徒们大大修改和简化,以适应他们的思想水平和实际需要。在一般人心目中,它最重要的只有两点——人类的绝对堕落与上帝的绝对权威。其实这两点也不是加尔文的创造,他只是将它们强化和系统化了。在加尔文教的中心,是一位拥有无上权力的万能的上帝,只有上帝能决定谁进天堂,谁入地狱。它要求信徒们彻底放弃自我,完全听任上帝的安排,匍匐在上帝的绝对权威下。
从现代人的观念出发,很难理解这种完全排斥个人主观能动性的教义。清教徒之所以能接受这样一位专制独裁的上帝,也许只能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中得到解释。可以想象,一位反复无常的上帝正是和一个反复无常的世界相对应的,当一个社会陷入混乱动荡,正义无处伸张时,一个能够除暴惩恶的铁血上帝必定给人们心中带来可贵的因果感和正义感。
德国20世纪思想家马克斯·韦伯认为,新教入世禁欲主义伦理为资本主义企业家提供了心理驱动力和道德能量,从而成为现代资本主义得以兴起的条件之一。 ——编注

但是到了爱默生的时代,两个世纪又过去了。曾经让 16、17世纪那些心思单一、惯于克制的苦行僧般的农民心悦诚服的加尔文教早已显得不合时宜了,19世纪的新英格兰正在生产着全国三分之二的工业品。在一个完全变化了的物质和精神环境中,甚至连路德和加尔文的神学所使用的基本隐喻也丧失了魔力。
正如爱默生所说的:“在以往神学中如此显赫的撒旦,如今也成了一个空洞的词汇。”19世纪的新英格兰人发现加尔文的上帝专横独断,不通情理到了荒谬的地步。他们不想继续接受这样一个强加于他们的、既不可理解又不能同意的上帝。同时,加尔文教中对人的堕落与无力自救的强调,更使他们觉得尊严扫地,全无主动性可言。
爱默生对压抑人的加尔文教教义毫无好感,但是作为一种历史的产物,他也并非不能容忍它。他鄙视加尔文教,原因之一正是它扮演着“有用的警察,它是上帝利用人类幼年的无知和迷信制造出来的”。爱默生认为,加尔文教也许能够起到投合和安抚教徒心理的作用,因为他们每次礼拜反反复复听到的就是它。然而,它对世界的虚假解释和它那“戏剧性或隐喻式的风格”只会妨碍人们接受真理,接受“赤裸裸的事实”。

爱默生反对把上帝人格化,他不能容忍把上帝描绘成一个人形的绝对权威,高高在上地掌管着整个宇宙。
爱默生的上帝是真理、生命、良心、道德理想、自我的“必然”,以及“心灵深处的精神悟性”。总之,上帝就是人类的本质,他全是精神,“仅供理智的思考”。因此爱默生认为,任何界定上帝和把上帝人格化的做法都只能使宗教情绪降格和庸俗化,而且神灵的客观化最终必然导致“赤裸裸的偶像崇拜”。
观念革命之际,转向东方哲学找资源
19世纪 40年代,在美国新英格兰的文化圈里,出其不意地迸发出对东方哲学的热情与钟爱。当时美国的先锋派组成了超验主义俱乐部,以表达他们对心智自由的向往和对社会进步的希望。他们的刊物《日晷》在题为《各族圣经》的专栏里连续发表了东方圣哲们的语录,其中包括《摩奴法典》《论语》《佛陀经》《琐罗亚斯德神谕》《中国四书》等。
爱默生成为最早认真对待东方异教思想的美国人之一。他的传记作家称他为“美国的孔子、新英格兰的琐罗亚斯德、马萨诸塞的佛陀”。
当然,爱默生只有在完成了自身的观念革命以后,才可能迈出这一步,转向东方是他的观念革命的继续,也是其中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爱默生对中国文化的了解主要还是通过自己的阅读。在很长时间内,孔子是爱默生唯一熟悉的中国哲学家,后来他也读到了孟子。但是作为经典道家的老子和庄子——他们对中国思想的影响几乎同样深远,爱默生却从未提起过。很遗憾,我们永远不可能知道他对道家会如何反应了。至于爱默生为什么从来不提道家呢?原因很简单:他毫无所闻。这一疏漏应该归咎于担任翻译的早期传教士
爱默生不是通过思辨,而是进入一种境界来领会东方哲学的真谛。在东方思想的含混框架中,爱默生最欣赏的是其对精神和超验的天然倾向:宇宙的整体性、自然与人的和谐、人的整体性、伦理型与审美型的思维,沉思的气质,直观的认识方式。
(一)宇宙的一致性与整体性。东方哲学保留了古代的有机整体性,视宇宙为一体。东方人崇尚宇宙的同一性,万物在宇宙的广袤和谐中合而为一,不同的物体相互补充,和平共处,交织在那个包罗一切、与一切认同的“一”之中。爱默生所赞赏的东方思想的广阔无垠也许主要就是源于这同一整体性。
(二)精神性与超验性。爱默生激烈地批判历史基督教的形式主义,批判它缺乏真正的精神。东方宗教与其哲学一样,常常强调精神,因而较少注意形式礼仪,最典型的就是汉化后的佛教——禅。禅宗强调印度佛教教义中的“一切众生,悉有佛性”,但它不是通过经院式的钻研和复杂的思辨来认识真理,而是通过一种迅速而完全的启蒙——顿悟。以直觉和顿悟的方式达到精神升华显然与爱默生的宗教观是一致的:内在光明是宗教的本质。
(三)综合型与直觉型的思维。东方哲学形成于耶稣之前,在爱默生的时代,尚未经历现代科学化理性化的改造,对细部的深入还未充分发展,因而保持着一种原始的自然的整体性。当然,这种自然的一体性缺乏科学上新发现新发展所必须具备的不同层次,但它对西方的机械主义和异化可以起到某种平衡作用。当时,美国正处于工业化进程中,异化问题已经日趋明显,东方的整体性提醒人们不要忘记自己是宇宙的一部分。
“世界不算什么,人才是一切”
爱默生这样评论自己:
我在所有的演讲中,不过教了一种学说,那就是个人的无限性。
平民个人的崛起无疑是现代社会中一个最本质的特点,毫不夸张地说,现代文明就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
爱默生不喜欢当时中国的主要原因就是:无数的中国人像个不可区分的整体,唯唯诺诺地听命于一个皇帝。爱默生觉得自己如此珍视的个人价值、个人权利等概念,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根本不存在,个性和个人主义惊人地欠缺。
爱默生的个人主义在肯定个人自由和权利方面和他的前辈是完全一致的,但它具有心智和超验的特点。它超出了政治、社会和经济的范畴,进入道德、哲学和形而上的层次,或者说,它是19世纪上半叶的浪漫主义时代精神中孕育出的清教精神与世俗个人主义的结合。
爱默生强调个人的四个方面:
第一是个人的神圣性。作为超灵的一部分,每个人都可以声称自己的神圣。第二是个人的特殊性即个性。爱默生把人的个性定为“现代社会的特点”。第三是个人的无限潜力。爱默生把个人视为社会和历史的中心,他说:“世界不算什么,人才是一切;你自身中有一切自然的法则……你该知道一切,你要敢于面对一切。”第四是个人的自足和个人的自治权,爱默生的自立说是对这两者的确认,并同时提供了如何实现自我和如何与外在世界相处的方法。
在爱默生看来,每个人都同样特殊,都有同样的潜力来实现自己的价值,所以他是不会使用尼采提出的“超人”这类词汇的,因为“超人”暗示了人的不平等。相反,他用“局部的人”来对照“整体的人”或“普遍的人”。伟人是具有代表性的人,他们并非超人,只是更充分地实现了他们作为人的潜能。



任何一种学说都有其局限,个人主义也不例外。产生局限的根源在于人是有局限的,不完美的个人不可能创造出完美的理论,问题是如何不去滥用一种理论。任何理论都是某一特定环境的产物,它们都提供了某种独特的观察角度。接受一种理论就是在懂得它局限的前提下,汲取它有益的精神。一个天才的作家需要一个天才的读者来将其闪光的火花延续下去。
对于个人主义,存在着几种忧虑。有人怕个人主义使个人孤独,使社会异化。这种可能是有的,个人的自立肯定会削弱社会对他的控制,同时也动摇个人对社会的依赖,个人与社会之间将会形成一种新的关系。个人也许会觉得孤独,但却未必比在一个人际关系密切、相互监督的社会中更加不幸,因为他有了更多的自由空间和创新可能。对惯于群体生活的人来说,他不愿意为自由付出孤独的代价。而对更喜欢自由的人来说,孤独正是他盼望的不受干扰的宁静和广阔。
更多的人感到忧虑的是,强调个人利益可能会引起道德上的肆无忌惮。这种情况实际上在任何社会都有发生,而在专制制度中统治者的肆无忌惮是最严重的,强调一下普通人的个人利益也许能对它有所遏制。毫无限制的自由从来不存在,“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
个人主义更不是为所欲为的许可证,它同时包含了个人的权利和责任两个方面,它在一个社会中的实施是基于这样的共识:个人权利是至关重要的,个人利益是合法的,但每个人必须服从一定的法则,做出自己的贡献。这情形类似于都市的交通,每辆车和每个人都在奔向自己的目标,但都有责任遵守交通规则。
本文内容经东方出版社授权整合自《爱默生和中国》一书第一、二及五章。整合有删节,标题为编者所加。作者:钱满素;整合与编辑:西西。未经东方出版社或新京报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欢迎转发至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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