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实相的本质 赛斯书
你在物质世界中所获得的经验、体会全都是从你心灵的核心向外流出来的,然後你再回过头来感知这些经验。发生在外界的各种事件、情况与状态实际上为的是作为一种活生生的回馈(feed-back)。因此改变自己的心灵状态,你就自动地改变了外界的具体环境。舍此之外,没有其他可行的方法以改变具体的事件。
以下的方法可能有所帮助:如果你想像在自己里面有个小天地,你在这个小天地中以具体而微的心灵形式创造了一切你所知的外界环境。简而言之,你根本原来就一直在如此做。你的念头、感受及心象可以被称为一种”雏形”的外界事件,因为无论如何它们就会一一具体化而进入物质的实相。
甚至连那些在你生命中看起来似属永久不变的情况,其实也一直在随著你对它们态度的改变而改变。你所感受到的种种外界事物没有一椿不是由你自己内里所引发的。
当然,你与其他人之间的交互作用的确存在,但是,其中仍然没有一件事是你所不肯接受的,也没有一桩事不是被你的想法、态度或感情所吸引而来。这个法则适用于你生命中的每一个领域。
用你们的话来说,这个法则还适用于生前死後。你们所拥有的这个可以创造自己经验的能力是项最最神奇的秉赋。
这一生中,你们所正在学习的就是如何去掌握你们可用的取之不尽的能量。整个今日世界情况,以及在这个世界中每一个个人所处的地位与境况,就是当人类形成这个世界时,人类自已本身进步的具体显示。
创造之喜悦从你心中流出,就如同你呼吸一样自然,一样不费力。你外在经验的最最细微的部份,全都出自这种创造之欣悦,你所有的感受全都有一种”电磁性的实相”(electromagnetic reality),它向外流出,影响了大气本身。它们因吸引力的作用而聚集在一起为某一些”事件”与”情况”造势,最後可以说”结合”成了实质的物体或是在”时间”中的事件。
感受及思想中有些被转变成你们称之为”物体”的构造;对你们而言,这种东西存在于一种你们叫作”空间”的媒介中。另一些则被转变成叫作”事件”的心灵结构,而这种结构在表面看来则似乎存在于一种叫作”时间”的媒介里。
“空间”与”时间”二者都是基本假设(root assumptions),叫它们作基本假设是因为人对两者都肯接受,同时还假设他的实相是根植於一连串的时间以及一个有深度的空间。就因此你们的内在感受就转译成了时、空的说法。
甚至,一椿事情或是一样东西於时、空中存在的久暂,完全凭它们所由生的念头或情感的强度来决定。虽然看起来并没有什麽不同,但是在空间中存在的”久暂”和在时间中的”久暂”并不是同一回事。我现在的话都是以你们的角度来说的。在空间里,昙花一现的东西或事情在”时间”里却可能会经久不散。比说,在空间中早已消逝的事事物物常能深印在你的记忆里而保留它的强度与重要性。这样一种事件或物体,并不仅只会象征性地存在你的心中或记忆中——它们的的确确会继续存在,以你们的话来说,而成为一种”时间事件”。
而只要这些事物继续存留在你心中,它的实相也就不会消灭。我们举个很简单的例子:我们告诉一个孩子不要再玩洋娃娃,而他却不肯听话。然後,这孩子有意或无意的把这娃娃给弄坏了,最後终于不得不把它扔掉。在这种情形下,只要这孩子或将来的成人一天没有忘怀,这娃娃就依然活生生地存在于时间中。
如果这个娃娃原来是摆在柜子上的,而这个印象还一直很生动地存留在这个孩子的心中,那么即使在原来摆娃娃的空间换上了其他的东西,这个空间还是依然保留了原来这个娃娃的”印象”。因此,能激起你反应的不仅是你眼前直接能看得到的,或占据了空间的东西,还包括了虽然在表面上看起来似乎已经在时、空中消失了,但是你还是在受著它影响的事与物。
基本上,你的经验与体会,是你透过了你对你自己,以及对实相的本质的信念而由自己所创造出来的。想要了解这一点,你可以换一个方式,从了解”你的经验就是根据你自己的期盼而被造出来的”这个事实去著手。所谓的”感觉基调”就是指对自己和生活大体上所抱持的感情态度,而在一般情形下,这些心态左右了经验与感受的很大的范围。
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情之所以有它的特性,就是因为你的”感觉基调”为它带来”整体的情感色彩”,就是如此。你就是发生在你身上的那些事。固然,你的感情状态往往是短暂的,但在这些情绪的下面,却存在著些你所独有的感觉的品质,就像是深沉的音乐的和弦。你日复一日的感觉虽会有起有落,但这些特征性的感觉基调仍然藏伏其下。
这些感觉基调有时候会升到表面上来,但这种浮升是以很缓慢很缓慢的节奏发生的。你不能称这种”感觉基调”是”正面性”的或”负面性”的,因为它们根本就是你这个”存在”的基调。它们代表了你经验中最最内层的部份。这并不意指它们是有意在躲著你或有意不让你去发现的东西。只是说,它们所代表的是一个核心,而从这个核心里面你形成你的经验。
如果你已经变成了不敢面对自己的情感,或是不敢表达感受,或者,你已经接受人家教你的,把”内我”当成是一个不合礼教的冲动的储藏所,那麽你可能已经养成了否定自己这个”深层韵律”的习惯。你可能假装根本就没有这个东西,甚或试图驳斥它的存在。但它代表了你最深沉最具创造性的冲动;去抗拒它就像在强大的激流中逆游一样。
以下的方法可能有所帮助:如果你想像在自己里面有个小天地,你在这个小天地中以具体而微的心灵形式创造了一切你所知的外界环境。简而言之,你根本原来就一直在如此做。你的念头、感受及心象可以被称为一种”雏形”的外界事件,因为无论如何它们就会一一具体化而进入物质的实相。
甚至连那些在你生命中看起来似属永久不变的情况,其实也一直在随著你对它们态度的改变而改变。你所感受到的种种外界事物没有一椿不是由你自己内里所引发的。
当然,你与其他人之间的交互作用的确存在,但是,其中仍然没有一件事是你所不肯接受的,也没有一桩事不是被你的想法、态度或感情所吸引而来。这个法则适用于你生命中的每一个领域。
用你们的话来说,这个法则还适用于生前死後。你们所拥有的这个可以创造自己经验的能力是项最最神奇的秉赋。
这一生中,你们所正在学习的就是如何去掌握你们可用的取之不尽的能量。整个今日世界情况,以及在这个世界中每一个个人所处的地位与境况,就是当人类形成这个世界时,人类自已本身进步的具体显示。
创造之喜悦从你心中流出,就如同你呼吸一样自然,一样不费力。你外在经验的最最细微的部份,全都出自这种创造之欣悦,你所有的感受全都有一种”电磁性的实相”(electromagnetic reality),它向外流出,影响了大气本身。它们因吸引力的作用而聚集在一起为某一些”事件”与”情况”造势,最後可以说”结合”成了实质的物体或是在”时间”中的事件。
感受及思想中有些被转变成你们称之为”物体”的构造;对你们而言,这种东西存在于一种你们叫作”空间”的媒介中。另一些则被转变成叫作”事件”的心灵结构,而这种结构在表面看来则似乎存在于一种叫作”时间”的媒介里。
“空间”与”时间”二者都是基本假设(root assumptions),叫它们作基本假设是因为人对两者都肯接受,同时还假设他的实相是根植於一连串的时间以及一个有深度的空间。就因此你们的内在感受就转译成了时、空的说法。
甚至,一椿事情或是一样东西於时、空中存在的久暂,完全凭它们所由生的念头或情感的强度来决定。虽然看起来并没有什麽不同,但是在空间中存在的”久暂”和在时间中的”久暂”并不是同一回事。我现在的话都是以你们的角度来说的。在空间里,昙花一现的东西或事情在”时间”里却可能会经久不散。比说,在空间中早已消逝的事事物物常能深印在你的记忆里而保留它的强度与重要性。这样一种事件或物体,并不仅只会象征性地存在你的心中或记忆中——它们的的确确会继续存在,以你们的话来说,而成为一种”时间事件”。
而只要这些事物继续存留在你心中,它的实相也就不会消灭。我们举个很简单的例子:我们告诉一个孩子不要再玩洋娃娃,而他却不肯听话。然後,这孩子有意或无意的把这娃娃给弄坏了,最後终于不得不把它扔掉。在这种情形下,只要这孩子或将来的成人一天没有忘怀,这娃娃就依然活生生地存在于时间中。
如果这个娃娃原来是摆在柜子上的,而这个印象还一直很生动地存留在这个孩子的心中,那么即使在原来摆娃娃的空间换上了其他的东西,这个空间还是依然保留了原来这个娃娃的”印象”。因此,能激起你反应的不仅是你眼前直接能看得到的,或占据了空间的东西,还包括了虽然在表面上看起来似乎已经在时、空中消失了,但是你还是在受著它影响的事与物。
基本上,你的经验与体会,是你透过了你对你自己,以及对实相的本质的信念而由自己所创造出来的。想要了解这一点,你可以换一个方式,从了解”你的经验就是根据你自己的期盼而被造出来的”这个事实去著手。所谓的”感觉基调”就是指对自己和生活大体上所抱持的感情态度,而在一般情形下,这些心态左右了经验与感受的很大的范围。
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情之所以有它的特性,就是因为你的”感觉基调”为它带来”整体的情感色彩”,就是如此。你就是发生在你身上的那些事。固然,你的感情状态往往是短暂的,但在这些情绪的下面,却存在著些你所独有的感觉的品质,就像是深沉的音乐的和弦。你日复一日的感觉虽会有起有落,但这些特征性的感觉基调仍然藏伏其下。
这些感觉基调有时候会升到表面上来,但这种浮升是以很缓慢很缓慢的节奏发生的。你不能称这种”感觉基调”是”正面性”的或”负面性”的,因为它们根本就是你这个”存在”的基调。它们代表了你经验中最最内层的部份。这并不意指它们是有意在躲著你或有意不让你去发现的东西。只是说,它们所代表的是一个核心,而从这个核心里面你形成你的经验。
如果你已经变成了不敢面对自己的情感,或是不敢表达感受,或者,你已经接受人家教你的,把”内我”当成是一个不合礼教的冲动的储藏所,那麽你可能已经养成了否定自己这个”深层韵律”的习惯。你可能假装根本就没有这个东西,甚或试图驳斥它的存在。但它代表了你最深沉最具创造性的冲动;去抗拒它就像在强大的激流中逆游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