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月亮与六便士》
首先,介绍一下小说组成:我觉得前一百八十页没啥意思,后五十页倒是interesting,
前面讲了个叫做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的男人,三十多岁时抛妻弃子去当画家,中途顺便玩弄别人妻子,以致他人家破人亡。后来他死了。基本是侦探小说式的第一人称叙述。叙述者“我”是节制的,因而文风质朴。(这也就是我就得没意思的地方,白开水。)
后面是大概算是补充,但是倒更有意思,移居塔希提岛后,定居那里,这几十页通过不同的人叙述构成的,文字不乏激情。描绘的绘声绘色。内容更加不贴合常理,因而有点意思。
就全文而言,有些像是回忆录的形式。不过这个文章——我以为——有个缺点:作为叙述者的“我”,是个说教者,有时废话太多。还是寡言的斯特里克兰德比较有趣。另外,这个小说是个故事,这也算对得起人们对毛姆的评价“最会讲故事的作家”,但从这个角度讲,这比较投合一般人喜好(因为他们只是喜欢读故事),而少了些文学色彩。按照略萨的说法,小说家并非讲故事的,他要建构的是一个世界(或大或小),当文本结束,它就脱离作者,独自生存壮大。而在《月亮与六便士》中,对于具体场景的描写并不多,大多是叙述与论述,因而这是个故事。
接着,讲一下题目:The Moon And Sixpence(《月亮与六便士》)
惯常的理解是,月亮代表艺术,便士是现实物质。然而,月亮跟绘画并没什么关系,便士倒是钱。如果我们可以牵强附会一下,不妨根据博尔赫斯的《莎士比亚的记忆》中所说的,找出一丝与月亮有关的内容。文中说莎士比亚对“月亮”一词,不使用优美的“戴安娜”,而用古朴的“moon”,这是一种“乡愁”,对名族语言的“乡愁”,因而,——我胡说——月亮代表的不是绘画,而更多是归宿,是乡愁(文段50有对乡愁的论述:陌生感……漂流……生来就似曾相识的地方……寻找到宁静。),至于便士,可能吧,是金钱。不过,我坚持:我既没有在文中看到月亮,也没有看到六便士(不过也有其他解释,下面。)
其次,我以为小说是有两个中心的,分别围绕两个人展开,在这点上,我不完全同意,那个关于“理想与现实的对立”的狗屁说法。我将从如下两个人物入手展开对小说中心的分析:
中心一:归宿
斯特里克兰德:如果说塔希提岛是他生活的归宿,那绘画就是他灵魂的归宿。我们可以从他的经历中看到画家高更的影子(咱不认识高更),不过我以为,经历的相似是次要的,斯特里克兰德与高更在灵魂上有更大的相似处,至少某一时期的高更,或许,他就是作者由高更的名画《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到哪里去?》中获得灵感构思出的人物,一个探问人生归宿,始终怀着乡愁的人。
从斯特里克兰德前期作为来看,大家无疑以为这是个渣男,这也就是无法理解他的地方。其实,这是可以解释的,用茨威格的话来说,这叫“魔鬼之力下的中魔之人”
(《与魔鬼做斗争,荷尔德林,克莱斯特,尼采》)。
在小说前些部分,叙述者首先划定了生命的“坚硬线”:道德,考虑集体利益,然后个人,父母幼时的不当引导……而斯特里克兰德则用用自己生命的轨迹划出一条充实而丰富的“逃逸线”,将主体生成为“艺术家意志”,他打破了那条“坚硬线”。为了突出斯特里克兰德,叙述者在文章中巧妙的为他涉及了几面镜子:医生亚伯拉罕放弃高薪岗位,移居亚历山大城,船长布鲁诺特移居小岛,他说自己对斯特里克兰德产生共鸣……这些都是打破生命坚硬线,而划出“逃逸线”的人,当然,他们存在,一定程度上只是,斯特里克兰德的镜子,共同映照出对归宿的找寻。
我不同意将理想现实的矛盾这一说法强加在斯特里克兰德身上,因为他根本不在乎现实,他是自己生命与生活的“局外人”,他的后半生是一次长夜中的漫游。如果非要说,他原本的那些所谓美好生活,就只值六便士——没什么价值(便士是当时最小的货币单位),他是淡漠的,用爱伦坡的话来讲:我不在乎我尘世的命运,只有少许的尘缘……,同时,他对理想也不屑一顾,因为,他在绘画,而不是想绘画,他依靠一种行为,而非观念。(马克思一定欣赏这个实干的人)由他和他的镜子指出的中心,是归宿问题,是乡愁,是奥德修斯的伊塔刻,是高更的——我们到哪里去?
中心二:月亮与六便士
叙述者“我”:评论似乎不怎么关注这位仁兄,这是不对的。
传统意义上的“我”,一定程度上是作者的发言人,他一定程度上反应作者的看法和观点。这部小说中的“我”,明明也是一个人物。也蕴含了不少态度。
“我”是作家,既听闻了斯特里克兰德的“半生”,又参与了其他活动。“我”有些讨厌斯特里克兰德,同时,细读文章,我们会发现,“我”在对伦敦上流社会的名人社交的叙述中也蕴含了几许嘲讽。文中提到“我”作为作家,探讨的主题是——人性,讨厌斯特里克兰德,因为他,基本没什么人性,而对上流社会的讽刺,也是对人性丑恶的揶揄。文中提到(忠实于文本)我恐惧斯特里克兰德,同时又对他很有兴趣,在对斯特里克兰德的探索中,叙述者才是见证“理想与现实的矛盾”的人。他的结果是中庸的,他肯定斯特里克兰德的成就,赞成你仰望月亮,同时,尽管对上流社会冷嘲热讽,他依旧参加聚会,他不否定六便士,也不能否认这生存之基。这是叙述者,一定程度上也是作者的态度。毛姆大概不会希望人们争着去做斯特里克兰德。月亮与六便士只是文章折射出来的值得思考的现实问题。而对于作为主人公的斯特里克兰德来说,我想他是幸福的。
我以为小说的后五十页有意思,那里有一种不媚俗的温情。那是作者谱写的一曲“小写的牧歌”,由不同的声部演唱。(小写的牧歌:就像昆德拉《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结尾,托马斯和特蕾莎在乡下田园。会有死亡给他们做结,并非安详,无尽,永恒,泪光,大写……)
斯特里克兰德住在人迹罕至之处,整天基本不穿衣服,这大概是偷学的威廉·布莱克夫妇,这大概也是对“归宿”的探索,从他的画作——关于肉欲,伊甸园,亚当夏娃——可以看出些门道,他的归宿,不是走向永恒,而是回到起源。换言之,用赫拉巴尔对于耶稣的阐释(《过于喧嚣的孤独》):前进到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