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妈,一边儿去

作妖的产物也作妖
听老妈说,我是老爸自作主张作妖的产物。二十多年前的一次生命制造运动,老爸偷偷用针头刺穿了兜裹那群生命起点的保险套。我在与身边无数同伴的竞争中,穿过保险套上的小孔,奋力游向比赛的终点,夺得头名,从而长成一个生物体。
因为是老爸自作主张,我刚出生时,老妈便把养育我的责任,全权交给老爸。她好不容易争得单位公派去北京学习的机会,才不会因为意外的我而改变主意。于是,刚出月子,妈妈便走了,一走就是一年。
老爸总对我说,如果知道我这么烦人,当年他就不会刺破那保险套,要了我。我不知道小娃娃有多么难照顾。不过想想,若是让我这个七尺男儿去照顾一个小娃娃,我也不乐意。
“你小时候烦人,长大后更是讨人嫌,最喜欢干的事就是出坏心思。你刚一岁多会走路时,就拿起所有你拿得动的东西,往我身上扔。你妈也不管,说是我作的妖,让我自己消化。”老爸满脸嫌弃地回忆儿子的往事。
“你出坏脑筋有了我,我的坏心眼当然是遗传的。”我伸手把老爸嘴里的烟抽出来,放进自己嘴里,“一会老妈回家,看我告诉她。”
老爸最怕拿老妈威胁他,用奶奶的话说:老妈就是他的克星。奶奶不止一次用手指头点着老爸的额头数落,“看看你,怕老婆怕成这样,你从来都不怕我。”
老爸的确怕媳妇,老妈一不高兴,就提起他胆大妄为刺破安全套作妖的事,说我这个儿子,就是他那一刻胆大妄为的授命者,从小天不怕地不怕。
我也怕老妈,如今我都长成二十几岁的大汉子了,我还是怕她。老妈认为我继承了老爸的胆大,外加上我是从针眼穿过去的数十亿同伴中的第一名,顺便,她就认为我应该出人头地,事事第一。什么鬼逻辑!
从我六七岁上小学开始,老妈对我的学习,就像警察对待案件,伸展十八班武艺要把我培养成年级第一。
那时,我家里的书桌旁放着五六把长尺子,从细到宽整齐地排了一溜儿。到现在,那几把破尺子仍被妈妈陈列在客厅书柜顶部正中央。那可是她小时候对我严加管教的证据,每有客人到来,老妈都要讲述一遍她二十年前的教子有方。
我每次看到那几把尺子,牙根直痒痒,恨不得把它们掰断再砍成碎片,踩在脚底下,让它们永不超生。
都说儿子随妈妈,在我的身高上得到百分百验证。我完全遗传老妈家族的优良传统,读四五年级时,我的身高便如老妈所愿,保持全校第一,数年不变。可我的成绩就不那么稳定了。所以时不时,那些尺子便挨个儿在我手上显示一下威力。
老妈的口头禅是:“不考第一,你就对不起你爸扎的那针眼。”每次她用这话教育我,我就在心里骂老爸,“谁让你没事瞎扎针干啥。”
其实,我的成绩真不赖。年级第一不是每每都有,但前三名是必有的。可老妈只认第一,连老二都不认。每次考试,我都怕得心脏要跳出来,怕万一没得第一,又对不起老爸扎的那针眼。虽然我不明白针眼和第一有什么关系,但为了不看到老妈的雷霆之怒,我还是希望自己得第一。
于是,我小学考第一,中学考第一,大学考第一,一路考过来,考进老家的公务员,真正是考熟的人。
考试成绩好确实是再好不过的事,不知为我掩盖了多少劣行。我不敢对老妈甩脸,谁让她是我妈呢。但这可不表示我对她心服口服,不表示我没有反抗。我把对老妈的不满全发泄在同学身上。
我把女同学的长辫子系在桌腿上。我把女同学的内衣带子拉起,像打弹弓那样弹出去。我伙同几个男生把低年级的男孩骗到厕所,把他们裤子扒光。什么坏事我都干过,就差往同学嘴里灌厕所的废弃物了。每次被老妈用尺子教训以后,我都要干点坏事出来。
那些被我欺负的同学找老师告状,老师只是安慰他们一下,象征性地数落我几句。老师们都喜欢我,恨不得让我做他们的儿子。对我的坏行为,他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全当是小孩子成长中必经的过程。其实我不是故意要学坏,我只是故意要与老妈对着干。
单位的小混混
考上公务员,我以上班太远为由,从家中搬出独住。每周末老妈都打电话让我回家,我偏不回去。我为什么不愿回家?当然是不想再被妈妈管教。压迫越旧,反抗越大。更主要的原因是,我交了女朋友。她叫夏笙。
我和夏笙的交往,真正印证了“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的真理。
我刚到单位上班的第一天,便被老同事评价为吊儿郎当的人。不过我学历高,又以笔试面试皆第一的成绩进入单位。那些老古董虽看我不上眼,倒也认定我是个人才。
看吧,这年头考试成绩有多重要。这可是全世界通用的技能。有了这项技能,不管在哪,你都是人才。
我的职位是秘书,要经常到行政部门为领导要文具。第一次去行政部门,接待我的便是夏笙。夏笙挺漂亮,在一群公务员中,她就是牛粪中的一朵花。后来我知道,正因为夏笙漂亮爱打扮,被其他同事排挤。那些老娘们儿,自己不敢美,也看不得别人美。
从那以后,我有事便去行政部找她,因为她漂亮。我没事也去找她,因为她漂亮。我今天说她唇彩的颜色好看,明天赞她的新裙子艳丽,后天夸她的身材该胖的地方胖,该瘦的地方瘦。也奇怪,我一个大男人这么评论一个女人,她竟然不恼怒,反而越发视我为友。
“你就是个没正形的流氓。”这是夏笙对我的评价。夏笙也见不得多么欣赏我,只不过我是单位里唯一重视她的人,她不想失去这个唯一。
不久,我便把她弄到手。
一个周末的上午,我和夏笙正拥抱着睡在床上,门开了,门竟然开了。老妈什么时候配的我房子的钥匙?夏笙吓得钻进被子里,几乎窒息而死。
老妈走进来,连看都不看我一眼,翻箱倒柜地找东西。“妈,你找啥?”我好气又好笑地问。
“你这小子,翅膀硬了,谁都不放在眼里。昨天去你领导家打麻将,人家向我控诉你在单位从不学好,天天吊儿郎当跟个混混一样,手里拿着一本《金瓶梅》,哼着黄曲滥调,到处勾引女同事。”
工作后的世界确实和学校不同。想当年在学校,我也混混一个,只因成绩好,老师见我都像见了亲儿子一样,从不告状。
被窝里的夏笙忍不住噗嗤笑出声。老妈这才注意到我那张被挤得没有任何多余之地的单人床。“谁?”老妈指着被子里的肉块说。
老妈不喜欢夏笙,因为她早已替我相中了一位白富美。她说,我是千军万马中的第一名。当我还是精虫时如此,上学时如此,公务员考试如此,娶老婆也必须如此。
我见过那位白富美。她名字就叫许富美。她确实很白,不仅全身皮肤白得像得了白血病,脑袋更像个白痴。她确实很富,她老爸的企业在当地是缴税最多的公司。她美么?那可不是。老妈说她美,一白遮百丑嘛。可看看她满脸的斑,再白也遮不住黑啊。再看她那塌鼻子大嘴巴,脸上的器官像是随意从几个死人身上切下来再组合到一起,完全不协调。
夏笙走后,老妈又开始她的狂轰乱炸。我躺在床上没起身,点燃一支烟,边欣赏从嘴里吐出的缓缓上升的烟雾,边听着老妈的数落。我早已对她的无敌骂产生进化,耳朵长出盾牌。她说她的,我做我的。她是我妈,我没办法不让她说,可我并不照做,而且只会朝相反的事情努力。我一定要证明,我和她期望的不同。
我要选择自己的生活
事业单位是混吃等死的好去处。我天天捧着金瓶梅,在公司到处晃悠。看到性致高昴处,还要拉上几位年轻同事念叨念叨。一个人独乐没意思,得祸害祸害别人,让这些小年轻感受一下“情”的乐趣。我会挑选书中的情话,找到夏笙,献给她。每次都臊得她满脸通红。
除了夏笙,我也会对其他女同事念上几句。怎奈她们都是正经人,知道我又要胡诌便骂骂咧咧地走开。其实我心里明白得很,别看她们装得一本正经,回家指不定怎么折腾老公。我最讨厌正经人,尤其假装正经的人。
老妈顶欣赏正经人,从小就把我往正经人的道儿上逼。老妈说那些成功人都是正经人。她常举的例子有:各个单位和公司的一把手都是君子,一言一行都让人尊敬。再看电视上那些官员,西装革履,说话沉稳庄重,让人一看便心生敬意。老妈希望有朝一日我也能成为正经人,坐在领导的宝座上,出现在电视里。
老妈要我去讨好那位白富美,把她弄到手后立刻结婚,从此过上有名有位的生活,说不定日后还能继承她家的公司。如此一来,我便朝着伟大的正经人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可是,我却和夏笙结婚了。我本无意这么早娶妻,只为反抗老妈。我宣布要娶夏笙的第二天,就和她领证了。老妈气得扬言要同我断绝母子关系。
我和夏笙举行了简单的婚礼,租了一间大一点的房子,正式过上婚姻生活。
夏笙是位贤妻,真不敢相信漂亮美艳如她,竟带给我平淡真实的幸福生活。早晨我刚起床,她已把早饭做好,我再也不用跑出去买早点了。下班后我们一起去买菜,一起做晚饭。闲时一起散步一起看书看电视。本为与老妈对抗才娶了她,自己反倒被夏笙紧紧迷住了。
拥她在怀时,我常想,若是听从老妈安排,和那位白富美小姐结婚,现在又会是什么样子。
每晚我抱着那具白得不像人的肉体,脑子必须想象一张漂亮的脸才能和她做爱。和她做爱至少干净,总比出去找女人安全。当我半夜醒来,在夜灯下看到那张随意拼接而成的脸,吓得我屁滚尿流,以为身边躺着僵尸。
早晨,她懒懒地躺着,一脚把我踢下床,“去,给我做饭去。”然后我就得屁颠屁颠地做饭伺候她,谁让我吃人家的软饭呢。
我还得兼职家政人员,随时保证家中的卫生。好不容易忙完,坐下去休息一会儿,白富美小姐就开始召唤我的双手,“来,给我按摩。”然后我就屁颠屁颠地做起按摩专家。要知道,我若不肯干,有的是人在后面排队要伺候她呢。
想要做伟大的正经人,必然要付出代价。每当想到这些代价,我都不禁打颤。二十几年前,我从老爸那出来,奋勇狂奔,在数亿伙伴中夺得头名,成了一个人。就算如此,我也只是物竞天择的产物,和追求名利有什么关系?
我不要那种生活。我想做早饭便做,不想做便不做。可以选择自己的生活,是多么大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