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施害者都是些什么人?
上一篇文章说到性侵的受害者绝大部分是儿童青少年和女性,那性侵施害者呢?都是些什么人? 据我查找的资料显示,性侵的施害者70-80%都是熟人,包括亲人,亲戚,朋友,同事,领导等,职业不限,最常见的是老师,医生,公职人员,还有商场精英,年龄从十几岁的青少年到七八十岁的老人不等,性别有男也有女,其中,男性尤为普遍常见。 接下来我将根据性侵对象的不同将施害者分类,并且尝试将其施害背后的心理原因进行分析。 以儿童青少年为施害对象的施害者,如果施害者为青少年,大部分原因是性意识刚启蒙,对性充满好奇,想要知道怎么回事,但是家长,学校以及社会对性忌讳莫深,闭口不谈,或者强制禁止,这个导致青少年们对性产生过分的压抑,一旦有机会,就会探个究竟,他们往往并不知道这是犯罪行为;如果施害者是成年人,这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恋童癖,这个通常是因为他们在侵犯儿童的时候会获得一种强大,占有的心理满足感,而这种心理满足感是对缺失的一种补偿,比如如果平时就自卑,懦弱,经常被人看不起,欺凌的人,他们就会通过对比自己弱小对象进行施暴来获得自尊和满足;有些施害者是有钱有权有势的人,照理说,他们应该不存在上述人群的自卑懦弱等心理,有时候,表面看他们得到很多人想要的一切,应该不再需要通过性侵来获得满足,但是,只是表面上,内在的缺失很多时候不是表面的钱权势可以满足的,有部分人就是无法满足,所以会通过更多变态的方式来满足,这个时候,儿童更多的是被物化成一种稀缺资源,施害者通过占有被物化的稀缺资源来显示自己的掌控感和权利感;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还有很大一部分施害者是老人,从五六十岁到七八十岁不等,按照常理,他们的性功能都在退化,应该没有性需求了,或者性需求已经消退了,这个深入到本质,很多时候其实并非是性需求的问题,而是一种心理需求的问题,老人容易被儿女忽视,也容易被社会忽视,这种忽视会让他们感觉缺乏力量,丧失存在感,他们需要通过某种方式来证明自己还有力量,还存在,而占有儿童,就是其中的一种方式。 以女性作为施害对象的施害者,主要针对是成年男性,他们一部分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生理需求,一部分跟恋童癖的成年人一样,因为自卑,懦弱,压抑,这种根本的原因导致两种表现,一种表现是伪君子式的性侵,也就是他们会一厢情愿地认为对方跟自己发生关系是自愿的,如果女性不给予拒绝反抗,他们就会认为对方也是有意的,于是会更进一步,从试探性地性侵到实质上的性侵,这个过程如果女性是自愿接受的,就是恋爱的情侣关系,如果一方是已婚或者双方都是已婚的但都是自愿的,那就是婚外情,如果女性非自愿不接受,那就是性侵;还有一种表现是大男人主义的强暴性侵,这类性侵的施害者不尊重女性,不仅强硬性侵,还有施暴行为,比如殴打,杀害性侵对象,他们是男权社会的产物,跟恋童癖一样,他们将女性物化,将占有和征服女性作为获得男性自尊的一种方式,如果有特定类型的性侵对象,比如漂亮,家境优越的,背景显赫的,施害者更容易从性侵强暴中得到满足,因为在他们的潜意识,他们碾压的不仅仅是那个女人,更是那个女人背后的社会权力体系。这类施害者通常是心理扭曲的,这个心理扭曲通常跟小时候的经历有很大关系,如果不是小时候曾经也遭受暴力性侵,就是曾经被女性暴力伤害过,所以他们对女性有一种入骨的恨意,以至于他们需要这样的暴力方式进行偿还。注意的是,这类人通常会以温文尔雅,彬彬有礼的绅士外表出现,外人是看不出他们的变态心理的,这类人通常是老师,医生,成功人士等体面的职业。 放大到整个社会,性侵率的激增,不仅跟网络通讯的发达有关系(增加了曝光率),还跟经济发展导致的人际关系疏离,以及性解放有很大关系,人际关系的疏离导致了熟人之间的潜在束缚减弱,性解放导致了道德的崩盘,性道德对人的约束越来越弱。 所以,要想好好解决性侵问题,不仅要完善法律维权,还要注重心理健康,性侵施害者,通常也是受害者。 针对儿童青少年,性教育的开展迫在眉睫,针对成年人,应该好好审视自己的性行为,必要的话求助心理咨询。 对于很多施害者,我们需要反省的是,作为男性,或者长者,权威,看上去应该是要保护弱小的人,为什么没有保护,反而变成了施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