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场一年
白云苍狗时光飞,嘻嘻哈哈一生追 。
一 下班回去的路上,是广州马场,当年的赛道早已不复存在,据说是因为政府对于赛马的管制而取消了这个活动。所以虽然这个地方仍然叫做马场,却只是个徒具虚名的饭馆聚集地。在这个城市的中央,这些饭馆坐拥着最好的地段,却也并非寻常人们难以踏足的场所。除了那个据说几碟小菜便上千的红馆以及进不去的私房菜。 由赛道改成的马路十分宽广,因此许多地方也便被划成了一个个的停车位,这条路可以通往那个叫做潭村的地铁站,每天我便是从那个洞口爬出看见珠江新城的阳光,又从这儿进去经过近半个小时的地铁之旅,回到我住的那个叫洛溪新城的地方。每次在出口位置,都能闻到浓烈的臭豆腐味,它们极具扩散性的飘了进来,然后钻进行人们的鼻孔,刺激人们的神经。 我记得在去年的某个时间段,大皮那时候的女朋友的同学来到了广州,当然是个女同学,她是个极度喜欢猫的人,来广州的目的也是为了看猫展。大皮非常希望我能够与之交往。是的,大皮是个好人,他处处喜欢为了别人多着想,这点不得不承认,虽然他也因此而犯过不少的2,我也没少抨击他鄙视他腹诽他。
在我刚来广州的那段时间,承蒙了大皮不少的照顾,连女朋友这件事,也是由大皮为我操了不少的心。大皮,你是一个好人,祝你和南南幸福。言归正传吧,说到这个女同学,她在广州逗留了3天,我与她见了5次面,似乎我想记住的事情我记得很清楚。我俩单独在珠江船头的风中聊天,她的裙子不停的被河风吹起来,然后很害羞的低头捂住,夏日的夜晚,江上并不那么燥热。她脸上有些痘痘,但是在珠江夜晚略微迷离的灯光映照出立体的有着美感的轮廓,她自我的言语与略显叛逆而自由无束的性格让我突然觉得这个女孩是多么的可爱。于是我看着她,极度的想牵起她的手。或者是极度的想与她拥抱。 或许是我动作的僵硬与不自然,或者是光线的昏暗,她似乎没有看到,或者说,是假装的没看到么。 这并不是一个完美的故事,她在广州的3天里,我与她一起看了猫展,一起逛了上下九,一起打了电动,在仅剩3个币的时候,我神奇的抓了只毛绒玩具,然后送给了她。剩下的两枚币我们一人一枚。似乎我只要再主动的干些男子们求爱的事情,我便能够顺理成章的摆脱20多年的单身生涯。最后一天我送她去火车站,地铁上她很疲惫的睡着了,没有靠在我的肩膀,距离有着10公分。她要回到她的学校完成她的毕业设计,而我则留在广州继续苦逼下去,最后,我们互相拥抱了一下,然后我看着她走下月台,我则回去上班,挥一挥手,撒哟娜拉。 之后我们常常联系,不过时间总是让让人倦怠的,当新鲜感不在,它的生命力亦就走到了尽头。
我尽量想用十分简洁的语言叙述这段故事,虽然我是多么的想将它无限的充实。 我现在仍然会不时的想起那个姑娘,她捂住裙子时娇羞的模样。
二 在通往潭村地铁站的宽阔马路上,你可以看见宽广的天空,广州的天气挺好,很多时候都能看见蓝天。我所在公司的办公室没有窗户,在那个密闭的空间里,如果不是特别忙的时候坐上两个小时,我便受不了要到走廊的抽烟室抽根烟。
那时候barry与tom还没来,一般只是我孤独的站在窗前,有时候会思考未完成的工作的事,有时候什么都没想,只是单纯的看看那看了一万遍的对面大楼,看里面端坐着的白领和贴在墙上的标语。barry与tom的到来让我有了两个烟友,虽然一个是我的上司,一个大我4岁。barry会不时的指教你的工作,tom则大多数时候会讲些他的见闻,我只会插科打诨。 我喜欢走在马场路上,因为它相比起来视线能够伸展的更远而不被阻碍,每天我都会在那个能看到广州塔的地方眺望那些林立的高楼大厦,他们耸入天空的样子仍然会让我觉得人类渺小,因为它们触目可及,而我却望不穿天空。于是我会很无聊的思考些很无聊的问题。比如宇宙,比如人类的意识,比如时间。然后我发现我如蝼蚁,我想哭,我甚至走不出自己的桎梏。 番禺区的天空相比较会小很多,洛溪新城虽然名叫新城,却是不折不扣的广州贫民区,洛溪大桥连接起了贫穷人们的起居之地与满地黄金的写字楼,让那些追逐梦想的人们能够以较低的生活成本完成略微体面的工作。于是我从大山而来,住进了洛溪。
我梦想有一天,我能够强大起来,至于是什么样的强大,我仍就不明不白。
三 天气渐热的6月,我开始讨厌起这座城市,我甚至怀念那座大山里的乡村。讨厌着人们讨厌的,比如拥挤的地铁,喧嚣的周遭,高昂的物价,我明白我是个普通人,我做着普通的工作,我住在普通的街区,每次走在那商贩成群的路上,我只能看见几片云彩,视线或被矮楼遮挡,或被树木掩盖。 终究是会有所改变的,我安慰着自己。 我订了酸奶,这是我高中开始以来从未干过的事,我开始注意饮食,这是我从小时候开始从未干过的事。 空调呼呼的吹出不自然的冷风,冻僵了广州疯狂的蚊子。窗外是一片浓稠的黑夜,我在边考虑着这个月该如何开支,边敲着键盘,很久没有这么安静下来说想说的话呢,有时候寂寞似乎也是有所裨益的么?
这是5年前的开始。100篇的时候,看看是不是到了那个值得结束的时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