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药神,我乃俗人
说实话,很少有一部电影让我看的声泪俱下。《我不是药神》就是这样的一部电影。 电影讲述了主人公程勇为帮助慢粒白血病患者控制病情,走私一种药效相同,价格却十分便宜的印度高仿药,最终入狱的故事。看过电影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这部电影给我带来很多思考。 01活着,没错 “世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药就在那里,我却买不起。” 看完电影,有人得出了这样的感受。不得不说,这不仅是对电影内容的概括,更是人们生活的真实写照。 影片描述了身患慢粒白血病患者们为了生存,不得已顶着巨大的经济压力,持续服用4万元一瓶的正版格列宁抗癌药。 慢粒白血病患者吕受益(王传君饰)为了节省开支,找到程勇(徐峥饰),托他从印度带回一种药效相同,价格低廉的仿制抗癌药,渐渐地,他们以走私印度高仿抗癌药为生。 他们开始盈利,赚了大把大把的钱,和程勇一起贩药的患者们不再承受因买药带来的经济压力,他们有药吃,有钱赚,也有命花。 但是好景不长,在一次和假药贩子的冲突中,程勇走私印度高仿药的事情被假药贩子张长林(王砚辉饰)抓了把柄,情急之下,程勇只好把印度高仿药的代理权转让给张长林。 接着,印度高仿药在张长林的手中开始疯狂涨价,患者们再一次背上了沉重的经济压力。祸不单行,张长林也因走私印度药被公安局通缉,逃跑在外,无法提供药品。这使得慢粒白血病患者们再一次陷入了没药吃,没钱买,没命活的悲惨境地。 影片中,吕受益因为缺乏药品,病情没能得到及时救治,最终抱憾离世。 走私药品,触犯法律的人明明不是白血病患者,可为什么最后是他们失去了生命,为什么最后代替触犯法律的人走向死亡?借用电影中的一句台词“他只是想活着,他有什么错。” 活着,没错。人,都想活着,都想更好的活着。 02命就是钱,钱能救命 起初,程勇并不是想做一个治病救人,普度众生的大善人,他只是希望通过兜售印度高仿药获利,赚到父亲的手术费。 他知道,命就是钱。为了赚钱,他开始从印度大量走私高仿抗癌药,回国销售。一段时间后,他攒够了给父亲治病的钱,付清了房租,随之而来的是公安局的调查。 为了脱离走私药品的罪名,想要独善其身的程勇将药品的中国代理权转让给以贩卖假药为生的张长林。毕竟程勇自己本身不是患者,他并不能体会到患者对药品的急切需求,走私药品只是他的一个经济来源,想舍弃,就舍弃了。 没过多长时间,张长林被公安局通缉,逃跑在外,无法供药,程勇的朋友吕受益因缺药去世。程勇意识到,自己不能再独善其身了,他想和患者站在一起,帮助患者继续买药,延续生命。开始重新卖药的程勇以不盈利的方式为患者提供药品。 但是,更严峻的形势发生了,印度药厂倒闭,无法提供药品,程勇只好到印度当地药店购买药品,虽然价格比国内价格,但仍然不是普通患者能够承受的。 程勇清楚地知道,钱能救命。患者没有钱以印度市场价购买药品,但是程勇有,他可以用自己的钱帮助患者买药。回国后程勇以批发价将药品卖给全国各地的患者。这一次,他不光不赚钱,还要自己倒搭钱。 没有人愿意让自己无端的卷入到一件和自己无关的事件中,没有人愿意触犯法律,但是程勇为了能够挽救更多的生命,他这样做了。走私印度药从盈利到平价再到亏损,程勇俨然将慢粒白血病患者们当成了自己的朋友,家人。程勇虽然不是“药神”,但是程勇的大义值得我们敬佩。 03不地道的好人 好和坏,是相对的,善与恶,也是相对的,但是,好人不一定会一直从善,恶人也不是永远都没有做过好事。 剧中人物张长林,他的出现很具有戏剧性。在遇见程勇之前,他卖了十几年的假药,谋财不害命,却逃过了公安局的抓捕;遇见程勇之后,他代理印度高仿药一年多的时间,虽然谋财,但是也救命,却被警方逮捕。这让人不禁唏嘘,原来,救命也会犯罪。 对于张长林,很难评价他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说他是坏人,因为他贩卖假药,牟取暴利;说他是好人,因为他代替程勇,提供药品,被捕时守口如瓶,保护程勇。我只能说,他不是一个地道的坏人,他是一个不地道的好人。 程勇在漫粒白血病患者眼中是至高无上的救世主,是他们存活下去的希望,可是在生活中,程勇却是家暴妻子的不良丈夫。这种鲜明的善恶对比,未免太过扎心。 在某种程度上,正版抗癌药的销售者,他们,才是恶人。如果不是他们把药品价格定位过高,就不会有那么多人吃不起药,病情因得不到及时的控制而离世。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就是在谋财害命,他们,就是坏人! 我认为,我们需要重新定义一下善人和好人的概念。能帮助弱者继续活下去的人,就是善良的人,就是好人。 04法大于情? 影片中最让人难忘的片段是刑警曹斌(周一围饰)与患者老奶奶的对话。 “领导,我就是想求求你,别再追查印度药了行吗?我病了三年,四万块钱一瓶的正版药,我吃了三年,房子吃没了,家人被我吃垮了。现在好不容易有便宜药了,你们非说他是假药,那药500块钱一瓶,药贩子根本就没赚钱,谁家还没个病人,你能保证一辈子不生病吗?我不想死,我想活着。” 这段话,很是揪心。难道没钱,就只能静悄悄的等待死亡?为什么抗争死亡的行为会被定义成犯罪? 刑警曹斌深知,走私印度高仿药可以帮助更多的患者延续生命,可以给他们减轻大量的经济负担。但是,作为一个刑警,一名执法者,他不仅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更要维护法律的尊严。 曹斌曾经向自己的领导请示不参与走私印度药品案件的侦查,得到的,却是领导的一句: “法大于情的事情你见得少了吗?” 的确,法大于情的事情,我们见过的不少,但是如果没有法律的制裁,又用什么来惩罚那些违背道德伦理的人呢,又用什么为人们基本的行为规范画一条界限呢?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即使是执法者,也会有自己的无奈,他们既要维护法律,又要尊重道德。法律于道德实则难两全。 最终,程勇被捕入狱,在法律和道德的双重效力之下,服刑三年。三年后,程勇出狱,他看到了药品已经列入医保,慢粒白血病患者存活率达到85%。一个美好的世界在向他招手。 这世上本没有法律,恶人多了,侵犯他人权利的事情多了,法律自然就出现了。 这世上本没有道德,善人多了,保护他人利益的行为多了,道德自然就形成了。 我们都坚信,在医改不断推进,法律逐渐趋于完善的社会大背景下,未来,会更美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