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机 | 陌路相识,所有的遇见绝非偶然
一张机 | 佛说:“伸手需要一瞬间,牵手却要很多年。无论你遇见谁,他都是你生命该出现的人,绝非偶然。”

佛说:“伸手需要一瞬间,牵手却要很多年。无论你遇见谁,他都是你生命该出现的人,绝非偶然。”
(一)
2013年2月的春节,他从隔壁的城市来到我家乡旅行。从他执意送出那条带有转运珠的红绳开始,我就能意识到他将是陪我走完这一生的人。
其实,这不是我的初恋,我对这份感情没有太多的美好幻想。只是在聊天之间,在相处之际,莫名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正是因为我们都曾错过一段认真的感情,所以遇见彼此时会更加珍惜。
不知不觉,我和他认识有六年多了,天天腻歪在一起生活也有五年半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或美好时光,或脸红争执,有很多记忆逐渐变得碎片化和模糊化。尽管那些逝去的生活点滴记忆犹新,但终究感觉不如从前一般生动有力了。
佛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两个人能在一起想必是在前世回眸了成万上亿次。
今生能走到一起,从陌生人到朋友,从朋友到恋人,再从恋人到家人,这些变迁说起来容易,可对于柴米油盐的生活来说是艰难和枯燥的,何况是两个男人的爱情,在爱情观传统和欠缺包容的环境里显得更捉襟见肘。有时候,也会面临来自家庭的压力、社会的诱惑和人情的轻浮。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同性之间的感情很难维持长久,有些人选择了独身,有些人选择了约炮。
在爱情方面,我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对待爱情,我不敢承诺不负一生,但一定做到不负对方。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我们有时面对的是晴空万里,有时也会迎接疾风骤雨,一路磕磕绊绊,经历其中也许会感到痛苦,走过之后会有浓烈的甜味。
用文字记录下这段感情和生活,我知道无法出版,也很难吸引流连的目光,但我还是决定要花时间和精力认真的写。
我只想把关于这段感情的记忆备份,当我们老了的时候,坐在温暖的海边,听着海风,打开这些文字,一起回忆这一生的路程。
当然,如果你对这段故事感兴趣,不论你在世界的哪个角落,我都愿意说给你听。
(二)
岁月是把杀猪的刀,我刚认识他的时候,他还没有现在这么胖。
178的身高,65公斤的体重,身材还算标准。当时的他留着抖擞的短发,戴一副大黑框眼镜,说话很是接地气,经常说些我听不懂的网络流行术语。
和他相反,那时的我还和现在一样,瘦高的个儿,书生气浓,不懂网游,不沉浸于网络,爱穿休闲西装,闲暇时练练英语,敲敲文字。在很多人眼里,我是一个励志青年,正能量爆棚,乐观,爱说爱笑。
我们的相识没有那么浪漫,不是职场中霸道总裁邂逅小白领的神话桥段,也不是在旅途中偶遇的传奇之缘。和很多Couple一样,我们是在布鲁帝上认识的,说起来少了点风花雪月的韵味,多了些简单、粗暴、直接。当然,和你想象的可能不一样,我们没有意淫中的约炮情节。
其实在见面之前,我和他在这个软件中成为好友快一年多了。用他的话来说,就是我在布鲁帝上留的照片没入他的“法眼”,顶多算看的过去。因而对于我的留言,他也就偶尔回复或者漫不经心。至于后来我们怎么走到一起的,我在后面告诉你。
(三)
那年秋天的某个傍晚,大概七点钟左右的样子,加班完的我朝地铁站的方向缓慢走去。刚一进站便收到了他发来的消息,问我有没有空一起吃饭。他在留言中说自己就住在越秀淘金那块儿,距离我公司的位置比较近。还说如果来的话,就打一个“开水”过来,距离近,反正也不贵。
我当即困惑,完全不知“开水”的含义。后来和他相处后才了解,原来这个“开水”是TAXI的谐音。从这点上来看,他比我更“入世”一点,后来的生活也印证了这点。
加班后的我很是辛苦,奈何单身困顿,对两个人的生活充满幻想。收到他的消息后,快上地铁的我还是掉头去赴了这个约。
于是我们约在了一家位于淘金的湖南菜馆见面,听他说那里的味道不错。
说来也巧,我刚出了地铁站给他电话,问他在哪里。他在电话里一边挥手一边说着“看过来,我在马路对面”。
现在想起初次见面时的场景,我已记不清他的模样和衣着。只是在印象中,瘦瘦的脸,身材比我结实,在吃饭的时候比较健谈,常常挑起可聊的话题。
我当时穿着一件休闲红黑格子棉衬衫,配着一条黑色裤子和皮鞋。出于职业的缘故,我上班时穿的比较正式。后来他告诉我,之所以“看上”我,就是因为在第一次见面时我穿了这一套正式的衣裤,这样看起来很“吸引人”。对于这个理由,我到现在都是不相信的。至少,我的外貌不需要衣着来衬托。
心理OS:一下子暴露了自恋的形象
那天,我们点了三四个菜,口味和他说的一样,很不错,不辣不咸,味道刚好。
我们坐在那儿,一边吃,一边聊,都是和工作有关的话题。毕竟第一次见面,看起来健谈,实际大家的内心都会比较尴尬。你不知道对方是否喜欢你,你也不知眼前的这位是否适合你。所有的一切都是在黑暗中摸索的阶段,担心会选错,也希望看透所有的未知。
大概吃了一个多小时,见菜都吃的差不多了,于是我叫了声服务员,准备起身买单。没想到他愣是和我争着买。无奈,第一次见面算是搭了趟顺风车,吃了他一顿湖南美味。
在固有的套路中,吃完饭的我们大抵应该去酒店情不自禁的“风起云涌”一番,不知道他当时是怎么想的,至少我还真没有类似的想法。激情的痛快只是一时,长久的陪伴才是最真情的告白。请原谅,我是一个爱情的理想主义者。
在他的提议下,吃完饭的我们沿着东风路走了好一阵。路上谈谈兴趣爱好,聊聊各自的生活。快走到地铁口时,我在钱包里顺手拿出一张刚在淘宝买的“符”送给了他。
说到这张符,由于我们都属蛇,在当年是本命年,于是我在网上买了两张。此举并非出于信仰,只是求个心安罢了,沾沾吉利的光。
见他请我吃饭,我没有提前准备礼物,也不好意思空着手回去。只好临时起意,从钱包里拿出这个物件儿了,还算是有送出的由头。
他看我送了张道符,笑了笑,戏谑的说:“这是定情信物吗?”
我说:“礼物倒成,信物嘛,再看看。”
于是我转身走向地铁口,他调头回了宿舍。
不知道在本命年相遇,这是犯太岁,还是遇情劫,还是前世注定今世缘?
总之,那晚风平浪静,什么都没发生。
后话:他和我熟悉了,对我说:“你知道吗,你在见第一面时送我一张‘符’,感觉神叨叨的。”
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