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错重不重要
吕氏春秋里有一则故事叫“子贡赎人” ,说鲁国有法律规定如果有人把在国外沦为奴隶的鲁国人赎回本国,可以到官方机构领取补偿金。孔子的弟子子贡这样做了,但是却不愿收下国家补偿金。孔子认为这是不对的,他说,你做了好事,领取补偿金,是应得的,不会有损你的名誉,但你不要补偿金,那么鲁国人就没人愿意赎回自己的同胞了。
孔子的用意,说明白一点就是原本鲁国人愿意赎回自己的同胞,因为可以到国家领补偿,而且还能得到好的名声。但是这时候出现一些人赎人却不领补偿,似乎就显得那些领补偿的人唯利是图,无形中增加了道德负担,那么原本想救同胞的人也就有所顾忌了。
一言以蔽之,社会道德评价基准的提高可能和社会道德水平呈负相关。即社会道德评价定的基准越高,社会道德水平越低下。
具体来说,一个国家如果总是把无私奉献者定位为道德先锋,把主动拒领养老金的老人标榜为精神模范,那么这个国家只会越来越堕落。
这样的堕落来源于两个作用力。
其一,通常社会追求道德完人的期待只针对于原本有道德的人,对于已经堕落的人没有要求。行善者会被道德审查,当加害者与受害者同时出现时,因为人们对加害者没有道德期待,所以焦点总是集中在受害者身上,如果受害者非常完美,就值得惋惜,如果受害者也有问题,那么就是狗咬狗。所以哪怕仅用简单善恶二元论的角度来看,社会道德评价基准的提高,也增加了行善的成本,挤压了行善的空间。
其二,社会道德眼光的苛刻和狭隘,会导致社会容错率降低,从而催生虚伪和矫饰。举例来说,一对父母对孩子的生活事无巨细的保持挑剔眼光和责难的言语,会导致他在犯错误的时候不敢面对,而是把责任甩给其他人,或者用谎言掩盖掉。比如撞了人不施救,却选择进行二次伤害的药家鑫,后续采访发现是因为他长期的生活经验告诉他,错误在父母那里是不能容忍的,与其面对,不如掩盖,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
这种适得其反的应激反应在社会系统中同样存在。
在如今的互联网上,从技术上说,犯错之后,抵死不认(包括甩锅和矫饰),比老实认错得到的反馈更好。只要撑住,不交出话语权,人们对有争议的问题总是健忘的,而一旦认错道歉,一大堆不相干的暴戾分子会纷至沓来,将其永远钉在耻辱柱上,再踏上一万只脚。
当然,仅仅把不认错的原因归结于暴戾分子是不客观的,更深远的原因还和大国政治的示范效应有关。众所周知,大国政权是一个有相当历史包袱的国家政权,而“父权”政治特色决定了,为了保持完整和权威,这些历史包袱从不会主动放下,于是包袱越来越多,越来越重,对创造“和谐”形象的要求也越来越表面和具体,反映到行政里,就是冠冕堂皇的官范儿和踢皮球式办事,反映到文艺影视这一块,就会催生各种看似正确和谐实质虚伪的社会道德标准。
二战后德国总理在犹太人纪念碑前下跪,让德国重新赢得国际社会上的尊严。事实上,犯错和认错,在一个健康的社会系统中,是一个完整的程序,因为它使一个社会还葆有羞耻心和惭愧,有利于放下负担继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