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颗子弹给 “何不食肉糜” 的刘瑜女士
米兔,或许与性无关
补充:
在这次讨论中,看到大家都在谈性、平权、贞操观等。虽然这些也是很重要的议题,但因为这些议题特别是性观念其实是千差万别的,大家常常会觉得问题复杂甚至无法沟通。
所以,我切入的角度跟性没有任何关系。来自领导、老板的性侵,在很大程度上甚至跟你个人的性的魅力无关。家世背景超好的白富美,就算领导再精虫上脑,也不敢惹;相反,来自普通人家没有人撑腰的小女孩,常常成为这些道貌岸然的人的猎物。
把性的侵犯换成 有权有势甚至同时有名望的人霸道地占你家地、抢你家钱、欺负你,你还需要引用某个思想家某一流派的观点来反驳他吗?
这是一次全民思想觉醒的大讨论,不是学术界的百花齐放。重点是我们要重视、要警惕,关怀弱者谴责强盗和文化流氓。这不是一次学术成果汇报大会。
所以,收起行业黑话(术语),说点大家都懂的人话吧。
尊重每一位明哲保身、在圈子当中保持沉默的人,你们至少没有说谎、颠倒黑白、误导大众;
更敬佩那些敢于站出来揭露内幕、甚至不惜自揭伤疤的人。没有你们,这潭黑水恐怕越来越越混。
写在前面:
对于近期频繁爆出的“me too” 事件,本来我什么也不想说。
公知,媒体,教授……这些圈子里,本来就长年寄居着一些要面子但不要脸 ( 好沽名钓誉而毫无个人底线)的人。早已见怪不怪,没有什么好震惊。
另外,不喜欢痛打落水狗。对已经被踏上千万只脚已然灰头土脸的性侵者,我不想浪费宝贵的一刀。
但,“事情正在起变化”。前两天,刘瑜女士急匆匆地也发了一篇文章。因为她是像领导指示一样,给我们列出了彼此没什么前后联系的十几点意见,我乍看时并不太理解她核心思想是什么,只是感觉其中有我同意的、也有不同意的观点。后来,一个姐姐跟我说,这种混合着七分对、三分错的文章,在这样的社会形势下最有误导性,实质上影响也更大。
我又仔细看了看刘瑜的文章,觉得姐姐说得有道理。
一看就荒谬的东西不可怕,可怕的是乍看有理的。它能吸引一大堆自以为掌握了一点残缺的西方自由、法治等概念的人,把严肃社会问题的讨论发展成炫耀自己智识的舞台。
有“知识”的人一说话,我们读书少的人都害怕。
可是理解很多事情,并不需要刻意去读相关的书籍。想想古代先贤吧,他们没你读的书多,但现在人更多的只是对他们的思想作注释而少有超越。
只要不放弃你自己的良心和大脑,很多事情还是可以思考和讨论一下。
下面是我针对刘瑜女士文章的一点评论。不做面面俱到的纠错,而只说说比较“刺激”我的两三点内容;另外,我也怕拳头打得太散,反而让文章重点不能突出。
首先,我很认同刘瑜说的,不能宽泛使用“性侵”概念。因为有一些人,不仅是风流成性,更确切说是地地道道的强奸犯。这些人的确不能仅仅用舆论公审,而应该由检察院起诉、法院审判。
对于强奸犯,你说他“生活作风”问题,这不是通过概念转换粉饰太平吗?无意这样说的,就是有点糊涂;如果有意这么说,那么只可能是混蛋、为虎作伥、臭不要脸(我没文化,也就只有这几个词能想到)。
有“知识分子”反驳我说: 能不能有点逻辑啊,性侵当然包括强奸了。对,你概念、分类学得好,但也别把别人当傻子。你说的很多人都知道,但在这里强调这一点,同样,不是糊涂就是坏。
可惜,刘瑜女士对强奸犯的理解有失偏狭。强奸犯不仅仅是那些拿着刀对着你 说不跟他发生关系就捅死你的人。那些掌握着权力,上级 领 导,以权势威逼他人就范的,同样是强奸。
刘瑜女士说,男性要节制。对于有点好色和风流的男人,或许劝他节制有用。但对于那些业内横行几十年的强奸犯甚至强奸惯犯,你让他节制不如劝老虎吃素。
与此相关的,刘瑜文章中第10点,是我最无法忍受的一个观点。也是刺激我写这篇短文的主要导火索。
她说,人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有选择的。领导、教授许你利益,你不接受扬长而去不就行了么?说白了你还是贪便宜啊。(我没有引用原文的原因是,想尽量用大白话让大家都明白。)
不知道她从小到大是不是都生活在富足而优越的环境里。即便如此,社会不是真空,也应该对他人疾苦有所了解。应该知道,跟我们一起考上同一所名牌大学的同学里,有多少是家境贫寒,克服万难才挤到这个相对优秀的阶层中的。他们的父母有可能在家务农,在市场上被城管追着跑。这些父母被生活压得说不出什么“独立”“平等”的大道理,只告诉自己拼命供起来的女儿: 你要有出息。
女孩子克服所有不利条件,花别人几倍的心血拼到了一个好一些的平台上,面对着本应属于自己的机会的另一端,是不平等的身体交换条件。刘瑜女士的意见是:姑娘,你要有骨气,转身离开!外面的世界更精彩!
是啊,姑娘,你怎么眼界那么狭窄,把你这国内重点大学当做通向成功的唯一阶梯了?你怎么不学学刘瑜姐姐,去哥伦比亚大学留学啊。
这就像流传甚广的民间故事,古代的官员(或皇帝)听说闹灾荒百姓没粮食吃,他惊讶地反问道:他们为什么不去喝肉粥啊?(何不食肉糜)
多么蠢萌的反问。多么无耻的无知。

通俗点说,这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由此我想到前一阵子另一篇劝女性独立的文章。文章作者是业余公众号写作者,同时是资深金融从业人员,百分之百的优秀女性。
她告诉我们,女人遇到老公出轨千万不能忍,立刻马上离婚。她引用了她“朋友”的例子,说这位朋友发现老公身上香水味道之后,非常有自尊地根本不去质问、哭泣和谈判,收拾好行囊带着一岁的孩子马上搬到了自己个人名下的大房子里。迅速办好离婚后,为了缓解心情,她出去周游世界一年,回来之后又自主创业慢慢当起了女强人,一切明朗,生活特别有希望。
我只想问,一个普通工薪阶层没有什么人脉资源的母亲,听了您的话受益匪浅,也想过潇洒人生,可否把孩子寄住在您家里,由您提供她一年周游世界的经费以及回国后创业的启动资金呢?
如果不能,希望您谨慎发表言论。
别用您占尽优秀社会资源后得到的高位来对别人辛苦、真实的生活指手画脚。
别闭口不提最初的钱是怎么来的,好像完全不知道有这回事 或者这件事对您的成功完全不重要一样。
知识分子,享受了好的教育资源,有了话语权,不去对抗不合理的社会规则,不去批判操蛋的社会风气,而反过来教我们小民自尊自爱自重自立?这让我不能理解。
刘瑜女士喜欢谈法治,那么我就再多说说她最缺乏的法治思维。
我理解的法盲并不是某些知识点的缺失。如果这样论下来,没几个人不法盲。真正的可怕的法盲,是对法律核心思想和思维方式的不理解。
我们早就不再处于自由竞争的时代。同时,这种时代背景下催生的第一代绝对的形式上的平等自由概念、理论是至少两百年前的思想。
现在社会的“公平”概念,内涵与百年前已有重大不同。那些市场占有率超高的企业,那些与你生活息息相关产业的大财团,你觉得他们给的格式条款不合理,用脚投票就算保护自己了?几个大网络公司要求必须用他们提供的平台下载软件,价格也不能商量。你觉得不合理,就干脆不使用这些软件?如果大家都用的情况下,你不用没法与社会保持联系呢?按照这些“强者”的思路,回农耕社会去自给自足啊。的确,人永远有选择的空间。你当然可以选择获得到广阔天地的彻底自由,同时享受 更彻底的贫穷与不方便。极大的物质贫乏带来的疾病无法及时防治,预期寿命变短也可以接受。刘瑜女士的观点放之四海而皆准—— 你永远都可以选择不合作而去自我了断。
女孩子,你要自强。你要相信法治,在你慢慢悠悠地把所有法律途径都适用个遍,把你被欺侮的细节一遍遍讲给不同的人听之后,依然没有得到保护时,强奸犯的诉讼时效基本上都过去了,证据也都找不到的时候,你再试试网上申诉。那时候一定会有一大堆知识分子跑过来说:法院都已经认定你没有证据了,你怎么还来闹?现在的人想出名想疯啦。
你以为法律途径无效的情形下,舆论会帮助你扳倒一个业内大佬?
too naive。。。
所以,刘瑜女士思路的实质是,如何不给社会添麻烦地选择一个自己死去的优雅方式。
按刘瑜女士的观点推论,反垄断法就是最不正义的法,是 “你弱你有理” 的法。可是,现代法治精神,就是要照顾到给定的利益格局,在此基础上再做协调与平衡。有的时候恰恰是支持 “你弱你有理” 的。利益格局上先天占优的一方,必然要承担较大社会责任,他的权利必然要有更多的约束。如果不认同这一点,那么不仅反垄断,甚至整个经济法、劳动法部门都没有存在的基础了。
当你和别人的权势处于极不平衡状态时,根本就没有什么所谓“自愿”。
刘瑜老师是面镜子,我并不想主要批判她,而是希望也能在这面镜子前看到自己存在或潜在的问题。我希望我,还有其他有良知的、自认为知识分子的人,可以在讨论问题特别是发表文章的时候思考以下几点:
1.对我所依赖的理论、观点本身,我的理解到底够不够准确、深刻、全面?
2.理论联系实际的时候,对于理论本身要求的前提条件,具体的生活实际是否都满足?
3. 最后也是目前看来最重要的一点: 将理论适用于实际的时候,对实际情况我是否做到了足够了解,对他人疾苦是否有所体谅?
我不是个女权主义者,但我希望自己永远都能对生活、对社会问题有敏感度并且对他人有同情心。
做不了英雄,也不要踩着别人的尸体直上青云。
(图片均来自百度,侵删)
原文首次发表于我本人的公众号: 玩玻璃球的荒原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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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立生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9-05-28 02: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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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enemaya 转发了这篇日记
写作的人不是来解决问题的,写作的人是要指出问题。而且动辄提几点“指导意见”也很傻--谁听你的? 不过是用文字与大家交流,表达想法罢了^_^
2018-08-05 15:12:47 -
Bienemaya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8-08-04 18: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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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裂挽歌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8-08-04 03: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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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啊啊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8-08-03 18: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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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8-08-03 08: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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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子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8-08-01 22: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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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340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8-08-01 21:4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