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记
书籍是一种可以随身携带的魔法器。我开车时通常会听有声书,去哪里都随身带一本。你永远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需要暂时逃离:也许是在你排在收费站的队伍长龙里时,你也许得在某栋大学楼的大堂里等导师出来,给你签名准许你退课。你也许在机场等候登机,下雨天的下午在自助洗衣店等衣服洗好。还有最糟糕的一种可能,你在医生诊所里,而那家伙看得太慢,你得等上半个钟头,才能轮到你让他将你敏感不适之处捣弄一番。在这样一些时候,我总是觉得书就像一根救命稻草。 我在能读书的地方都读。 在床上读书有时候乐似天堂,如果光线不多不少,恰好照亮书页,咖啡或者干邑白兰地也没有洒在床单上。 为了什么写作都可以,但不要轻易开始。让我再说一遍:决不能轻易开始在一张白纸上写作。 我的建议就是,你为了尽最大的能力写作,有必要建造自己的工具箱,然后增强肌肉力量,才有力气把箱子带在身边。你这样做,就不必在面对艰难任务时感到气馁,而是一把抓过适用的工具,立刻投入工作。 用词的第一条规矩是用你想到的第一个词,只要这个词适宜并且生动即可。 人们很久以前就认识到,最好的作家有时候会对修辞的规则置之不理。 作者除非确认自己写得很好,否则最好遵守规则。 语法核心内容很简单,令人安心,那就是句子只需要名词和动词。 海明威就一直用这种简单句子,写得不也挺好?他即便醉得不成体统,也是个见鬼的天才。 你应该尽量避免使用被动语态。 你应该总是把读者放在心上。 副词不是你的朋友。 界定对话最好的方式就是“某某说”。比如“他说”,“她说”,“比尔说”,“莫妮卡说”。 我相信恐惧是多数坏作品的根源所在。人如果纯粹为了个人愉悦而写作,也许不会那么恐惧。但是某人如果是被最后期限赶着在写作——学校作业、新闻写作、毕业考试作文——就会非常恐惧。 相信读者看到“他说”就会知道他讲话的语气与动作——是慢是快,是愉快还是伤心。 作者放下恐惧和造作通常才能写出好东西。造作是心怀恐惧的表现。 读者如果看得出说话者是谁,那就不必对对话加以界定。 我坚持认为段落而非句子才是写作的基本单位——意思在段落中连贯起来,词语有了更多的意义,不再仅仅是单词,段落也体现了节奏的快慢。 还有些坏作家出现在大众诗歌会上,身穿黑色高领衫和皱巴巴的卡其裤,冲口而出的打油诗都是“我愤怒的女同性恋的乳房”,“在那崎岖的小巷里我大喊母亲的名字”这种调调。 见鬼,大多数天才自己也搞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他们中许多人生活得很痛苦,知道自己不过是运气好一点的怪胎,就像T台模特,只是脸颊胸脯碰巧长得对,符合某个时代的审美。 说到在思想上偷懒,没人比得上那些真正的聪明人;那些聪明人但凡有半点机会,就会把桨橹打包运走,任由小船在水上飘荡或者大梦神游拜占庭。 你如果想成为作家,必须首先得做到两件事:多读,多写。据我所知别无捷径,哪个作家都得干这两件事。 我读书速度很慢,但每年通常也要读七八十本,其中多半都是小说。我读书并非为了学习写作;我读书是因为我就喜欢。躺倒在蓝椅子上读书,这是我晚间打的消遣。我读小说并非为了研究小说的艺术,纯粹是因为我喜欢故事。但我在不知不觉中学到了一些东西。你拿起来读的每一本书都对你有教益,写得不好的书比好书通常会给你更多教益。 糅合不同风格,是你形成个人风格之前的必经阶段,但杂糅不是凭空发生的。你必须广泛阅读,同时不断精炼并且重新定义自己的作品。 你如果没时间读书,那你就没时间写作。道理就这么简单。 在文明社会,就餐时阅读被认为是失礼之举,但你倘若期望成为成功的作家,粗鲁失礼什么的是你最不需计较的第二件事。你最最不需要计较的头一件事,是这文明社会和它对你的期许。反正你如果有心真诚坦白地写作,你作为文明社会的一员的日子也快到头了。 我尽量每天花一个钟头运动,我觉得,我若没有一本好小说相伴,这过程非把我搞疯了不可。大多数健身器械上如今都备有电视机,但电视机实在是一位胸怀大志的作家最不需要的东西。 我并非因为欧文停止联系才明白了这一点,而是因为他只在博伊老师规定的时间练习演奏。 你如果不能乐在其中,就不能成器。还是趁早探索其他领域,也许还有更高的天赋和更多的乐趣有待你发掘。 天赋使得练习这回事完全失去了意义;你如果发现自己在某件事上天赋异禀,会主动去做这件事,直到手指流血,眼睛都要从脑袋里掉出来。即便没有人听你演奏,你每次出手也都是一场炫技表演,因为你感受到了作为创作者的快乐或狂喜。这说法适用于读书写作,也使用于玩乐器、打球,或者跑马拉松。你如果乐在其中并且有这方面的天赋,那么我倡导的这种刻苦阅读和写作的模式——每天四到六小时,天天如此——就不会显得太艰苦。 阅读的真正意义在于,它能够让写作变得容易上手。 我本人的时间表大体很清晰。上午写新作品——进行中的著作。下午小睡一会儿,处理信件。晚间阅读,陪伴家人,看电视转播的红袜队比赛。如果有非校不可的稿子,就校稿。大体来说,我主要在上午写作。 我一旦开始写某本书,除非万不得已,我不会停下来,也不会放慢速度。 我不工作的时候,就根本不写,但我在这些完全停工的日子里通常会有些自我放纵,夜里还睡不好觉。对我来说,不写作才是真正的工作。 我只有在极糟糕的状态下,才会容许自己不完成两千字就关机。 工作环境要安静。天生最多产的作家在一处警报频传、老让其分心的环境里也很难坚持工作。 地方不妨简陋,但有一样东西必不可少:一扇你甘心关上的门。你关门,等于是以你的方式告诉世界,也告诉自己,你言出必行;你已做下要写作的严肃承诺,一诺千金,说到做到。 你终于走进书房,关上门,应该已经定好每天的写作目标。你得像进行体育训练那样,起初最好把目标定得低一点,免得泄气。我的建议是每天一千单词。我想我可以再慷慨一点,建议你每星期休息一天,至少刚开始时可以每周休息。就一天,休息日子多了,你就会失去写故事给予你的紧迫感。你目标定好了以后,就要下定决心,不达目标绝不开门。赶紧动手把这一千个单词写在纸上,或者写在软盘里。 一个字一个字地写。 门把世界都关在外面,把你关在了里面,你要集中精力,完成手上的工作。 如果可能,你的书房里不该有电话,当然更不该有电视或者电脑游戏这些让你打发闲暇的玩意。房间如果有窗户,除非窗外是一面光秃秃的墙,不然你要把窗帘拉上,遮挡外面的世界。任何作家都应如此,新手作家尤应如此。消除一切会让你分心的可能性是明智之举。你坚持写下去,会本能二自然而然地把这些会让然分心的因素屏蔽掉。但在开始阶段,你最好还是在动手写作之前就尽量把这些处理好。我听着很吵的音乐写作——AC/DC,枪与玫瑰,金属乐队这种摇滚乐一直是我的偏爱——但是对我来说,听音乐是另外一种关门方式。音乐环绕着我,将凡俗事务隔离在外。你写作时,会想让整个世界消失,难道不是吗?当然是这样。你写作时是在创造自己的世界。 尽量让头脑从日常生活单调的理性思考中解脱。 你只要讲真话。 从你喜欢读的题材开始写起。 你若觉得我品味不高,我只能无可奈何耸耸肩。我就是爱。 写小说是为了布一张虚构故事的大网,从中捕捉真理。 人们喜欢读关于工作的描写。 用知识去充实小说。 故事几乎都是自发的,作家的职责就是为它们提供发展的空间。 我主要依靠直觉,我能够这么做,是因为我的书多半是基于某种情势而非故事。这些书最初通常只是些很简单的点子。 观看发生的事情,然后把它写下来。 再说了,何必担心结局呢?控制欲何必那么强?或迟或早。每个故事总会走到个结局,管它结在哪儿呢。 我一边写,一边一杯接一杯地往肚里灌茶水。 好描写始于所见清晰,终于落笔清晰,意象清新,词汇简单。 你的工作就是把你看到的写下来,然后继续讲故事。 你如果可以将某事表现出来,让读者看到,就绝不要明讲出来。 许多擅长写对话的作家都似乎天生有一副好耳朵,就像有些音乐家和歌手对音准的判断几乎完全正确。 你许诺通过虚构故事表现人们真实言行。 公式:第二稿=第一稿乘以百分之九十 说到背景故事,当今把它讲得最好的也许要数哈利波特系列小说的作者罗琳。你不妨找来这套书读读,留心每部新书是如何用三言两语将前面的故事交代清楚的。哈利波特系列小说非常有趣,从头到尾都引人入胜。 关于背景故事,要记住以下几个要点:1)人人都有过去;2)其中大半都很无趣。留住有趣的部分,别在其余部分上多费笔墨。 工作压力越大——从仅是“我想写”,逐渐变成“我必须写”——工作越有可能会出现问题。 你真的需要得到许可、拿到通行证才可以写作吗?你难道需要有人给你做个纸牌子,上头写着“作家”,才能相信自己真的是作家?上帝啊,我希望不至于如此。 你不需要写作课或是工作坊,正如你不需要非得读某本书才能学会写作。 我这辈子的本事,最有价值的部分是我在班戈的新富兰克林洗衣店洗汽车旅馆的床单和饭店桌布时学会的。最好的学习方法就是多读多写,最有价值的课程是你自学得到的。这些教益多半是你在关起书房门写作的过程中获得的。写作课上的讨论可能睿智而饶有趣味,但经常会偏离主题,对一字一句的实际写作毫无帮助。 我写作是为了自我满足。我也许借此还清了房贷,送孩子上了大学,但这些都是附加的好处,我图的是我能沉醉其中的那种乐趣,为的是纯粹的快乐。你如果是为了快乐而做事,就可以永远做下去。 写作最终是为了让读你书的人生活更丰富,也让你自己的生活更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