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


固:固然,虽然,必然的意思。
或:有的。
于:比,相比。
鸿毛:鸟的羽毛,比喻渺小。
有的建筑死比泰山还重,有的拆了却像鸿毛一样轻。
图1照片为《时间无痕》我几年前拍摄于法国,它依然和我干妈留学时看到的没有变化。
图2照片上的建筑为1922年建造的博物馆路,今虎丘路犹太教堂,80年代未建文汇报大楼拆了。
PS:《绚烂的醉生梦死》
我喜欢的电影中,有两部与酒有关。
《远离拉斯维加斯》讲的是一个穷困潦倒以酒当饭的好莱坞编剧,变卖所有家当,前去拉斯维加斯打算把自己喝死,最终如愿以偿。
《杯酒人生》讲的是两个落魄中年男人的酒乡之旅。前者绝望,后者温暖,它们的共同之处是,主角都是酒鬼。
酒鬼的身上有一种共同的自我毁灭倾向,不知道为什么,我对这类人天生有一种亲近感,常常觉得,如何能相遇相识,我们会成为朋友。
《莱姆酒日记》的海报,49瓶朗姆酒拼成了The Rum Diary的片名,《莱姆酒日记》的原著小说作者亨利汤普森是一个酒鬼.1937年出生于肯塔基2005年一个安静的星期天,在给妻子打电话时,他拿起手枪对着自己扣动了扳机。熟悉他的人说,他并不是个忧郁症患者,也不是对生活悲观绝望的人,相反地,他功成名就、一直生活在生命的浪尖上。
汤普森年轻时曾因醉酒毁坏财物坐过牢,后来给《滚石》杂志做记者,成名于六十年代。那是个伟大的时代,他开创了“荒诞新闻”一派,用小说笔法写新闻,跟马尔库塞、金斯伯格、凯鲁亚克一起成为反文化先锋。他的报道大多以第一人称来写,洋洋洒洒,嬉笑怒骂,无遮无掩地表达主观感受,却往往一针见血,其风格类似今天的BLOG写作,因此被尊为BLOGGER精神上的教父。
在《世纪之猪》里,他这么形容美国总统:“布什的罪恶如此深重,他能让尼克松都显得清白无辜;克林顿是只猪,但他是我们的猪。”他的写作影响了一代美国作家,“他用锋利的笔剥掉美国社会华丽的外表,将一颗真实跳动的心呈现给世界。”生活中,汤普森桀骜不驯放荡不羁,他烟不离手,酗酒,嗑药,喜欢收藏枪支。
《莱姆酒日记》根据保罗·开普所写的在波多黎各做记者时期的自传小说改编而成。书籍写于1959年,但是因为种种问题直到1998年才得以出版。
22岁的保罗当时在波多黎各一家经营状况不佳的报社里做自由记者。周围的环境让他很不适应,很多人心灵迷惘,有着自毁倾向。保罗的经历展示了人与人之间关系冷酷残忍的一面,看起来荒谬至极。
《阿斯彭时报》的编辑眼目睹喝得醉醺醺的汤普森,对着他的一本著作连开三枪,然后把它送给一个朋友说:这就是我的亲笔签名。
他的遗愿是把骨灰装进大炮轰上天空。
2005年科罗拉多,约翰尼•德普出资250万美元在汤普森的自杀之地,将他的骨灰伴随着礼花射向夜空。
一片绚烂所谓醉生梦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