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 友
“我们曾经同路走,我们曾经是朋友”。这是九十年代,爸爸从工友手里低价买来的大块头录音机放着当时的流行歌曲,打工文化大放异彩。改革开放,广东门户大开,中国逐渐成为世界工厂,当时的西南五省青壮年蜂拥出逃,奔向广东,“去远方寻找未来”(《窗外》)。脱离了土地的束缚,又栽进金钱的泥潭,办成资本的附庸和会走路、说话的机器。留守在家乡被视为不求上进,谈婚论嫁都被人嫌弃。传统工艺逐渐没落,挣大钱才是王道。没有了土地的农民,还是不是农民,就像不上战场的太平兵,不创作的艺术家一样。说是一样,其实差别很大,太平兵有国家养着,饿不死,艺术家脱离了创作动动嘴,也可以生活下去。农民不一样,在时代的裹挟下,毫无反手之力。从农村流落到城市讨生活,换了一个叫法“农民工”。
离开土地,背井离乡。生活不易,还得努力。没有技术,体力成了唯一的资本投入,与大资本博弈,火中取栗,混碗饭吃。从事的职业大多辛苦高危:伐木、开山(放炮)、打沙。后来房地产崛起,一大拨所谓农民工,其实就是建筑工人。我的爸爸和叔叔辈都在其中。
有个婶婶,十八岁那年。她的爸爸给她两个选择:一外出打工;二给她买一台缝纫机,老老实实当个裁缝,当年的裁缝养家糊口没问题。婶婶想都没想,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前者。
“管它呢?先出去见见世面再说,一辈子困在山旮旮有什么意思?”表情坚定、一往无前。即便现在看来,当时的选择也相当明智。婶婶的儿子今年大三,准备考验;女儿今年中考,时间过得好快啊!
“我们曾经同路走,我们曾经是朋友”这句话一直伴随我成长,或许还会伴随我一生。算是我的音乐启蒙,虽然我现在还是音痴。但我对旋律的捕捉和诗歌的热爱,大概在此播种。既然说是“曾经”,可见现在已经不是了,其中究竟经历了什么让同路走的朋友变成陌路?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想来冥冥之中自有安排,只是这种安排超出我所能理解和认知的范围罢了。
从小到大我就不善社交,大概是因为生活在农村。村里总共就没多少人,顶天了也就三四百人,父辈都姓王,女性以姓黎的居多。山区,两个村寨相互通婚,舅爷就住在不远处的村子,夫妻闹脾气还能劝架,实在是在夫家待不下去,回娘家等风头过了,没有女人的家还不像个狗窝,男人自然会想到女人的好。气也消了,人也蔫儿了,服服帖帖、好说歹说去外公家接人。
这种环境生活的孩子因为大家都是熟人,抬头不见低头见。碰见打个招呼啥的,没什么问题。
“吃饭没?”
“吃了。”不管你吃过与否,这是潜规则,除非真的很亲,正好碰见吃饭。像这种时候,一般都会自嘲:三十夜(年三十)洗脚洗得好。(有口福)
可是到了学校就不一样了,大家本来就不认识。尽管,开学第一节课,老师会让做自我介绍,让彼此熟悉起来,往往到了一学年,我还是叫不出某些同学的名字。统称为:哎。当时浑身都是傻气,不只是当时,愣头青的事现在也没少干。一心只想好好读书,长大了为祖国作贡献,别笑,这是小时候的真实写照。当时根本就不知道,未来的人生路困难重重,养活自己很不容易啦!为祖国作贡献,谈何容易?问题在,别人会有什么需要我来做的呢?另外,我一见陌生人就脸红心跳、说话结巴、语无伦次、不知所云,我想我是太焦虑了,担心太多,所以显得不自在,像做贼似的,心虚。
算了,索性避开自己的短板,做自己擅长的事。我的习惯性紧张一直没有改变。造就了内心情感惊涛骇浪,却找不到表达方式,此中造成的误解和苦闷,有一句话来说:多少辛酸泪。把某人当成朋友,人家却在背后笑话你,可能是我玻璃心吧!在这个时候,我常常想:是不是我这个人根本就不配拥有朋友?
我开始意识到应该对这个世界保持警惕,与人保持安全距离,不至于伤得太深。还没遇到真正的朋友就生无所念,我心有不甘。
“叫花子也有几个烂朋友”这里的“烂”并非指叫花子之间的友谊不牢,而是说大家都穿着烂衣服,处于社会底层,乞讨为生。总之一句话,不是你和我,而是我们,我们有共同点,你就是我,我就是你,我们是共同体。所以,我也是有朋友的,不管怎样。
“同门为朋,同道为友”按现在的话来说:同学一起上课的人是朋,志同道合、意气相投的人是友。同窗更多的是某种不确定因素决定的,一群互不相干的人一起生活、学习,是为缘起;缘散,各奔前程,从此不再联系。不过这种不确定因素开始向金钱低头。
“您知道北大附小里的学生都是哪些人的孩子吗?”
“不知道,路过时看见停着接孩子的车挺好的。”
“都是非富即贵的家庭,像我们这种,算是垫底儿的。”彤彤妈妈说,“他们学校修一个体育馆花了两个亿,都是孩子父母赞助的。”
可见,到名校混人脉的交到的所谓朋友,其实只成功了一半,交到的是朋,不见得是友。
同道,志趣相投,在于自己的选择。主要取决于之前的生活经历和现状,可以是同一阶层也可能是跨阶层的。“三个秀才谈书,三个屠夫谈猪”,共同话题,使陌生人变成朋友,如果屠夫喜欢看书,和秀才也可以做朋友。社会地位可能悬殊,思想认知必定相当。
至于从朋友变成陌生人,乃至反目,必定有时间、空间、观念的改变和误解,成为朋友需要非常努力,而且要两个人共同努力,相向而行。变成陌生人则只需要一个人决定,说:到此结束。另一个人只需要默默祝福就行,无需伪装自我去讨好对方,像这样由一个人维系的关系十分脆弱。而人总有累的时候,等你累了,这份对方丢弃,你去捡起的单方面宣称的关系就此谢幕。早该如此,只是某人不死心,不承认罢。何必呢?洒脱一点,多好。该来的不推,走远的不追。该还的还,该给的给。想来这里的“该”应作应当、适宜来解。说得书面文雅点,可以叫“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不过这句话不能割裂来看,解读它应该参照“尽人事,听天命”。
朋友之间必定有仁义,仁者爱人;义者克己,可以使分财。财可通神不一定正确,财可通人则一定没错。马云说(马云话最多,而且无一例外被视为至理名言。):“你我本无缘,只因我有钱。”所以,马云的朋友很多。所以,你现在没朋友不要紧,有钱了以后,朋友就会多起来。朋友变成钱的衍生物,幸耶?否耶?
仁爱之心,爱朋友的名誉,爱朋友所爱,有点爱屋及乌的意思。爱朋友,连朋友的缺点到自己的眼中也变得可爱。所以,我们向自己的朋友征求意见和批评,往往都靠不住,原因就在这里,说真话估计以后没法做朋友。
“钱财如粪土,仁义值千金”千金也是粪土,而且千金之于钱财的总额而言,并不算多,虽然对个人来讲很难得。如此看来,马云最臭。用西方那套逻辑生搬硬套古人的话,毕竟不合适,结论是:古人也是拜金主义,我们是拜金主义的后人。
“满面春风皆朋友,欲觅知音难上难”这是冯梦龙《东周列国志》伯牙子期篇的诗。如此看来,“朋友”大概跟“钱财如粪土”里的“粪土”相当。毕恭毕敬下面隐藏着距离和陌生,朋友之间稍微带点损,倒是功德圆满。
我没有几个朋友,也不打算广交朋友,因为没钱。好在我的朋友都是知己,古人云:人生得一二知己,足矣。看来我早该满足了,因为我的知己一直是一二的倍数和次幂。
“我们曾经同路走,我们曾经是朋友”,流动人口,注定在寻求生路的历程中奔波,朋友来了又走,走了又来。“不要把钱借给你的朋友,否则你将以失去这个朋友作为利息”,犹太人的告诫不敢忘记,朋友开口又不得不借,反正都做不了朋友。我相信,天注定,逃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