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
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
前段时间刚又重新读了一遍《围城》,再看果然是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年龄,读来有不一样的理解,不一样的感受。
第一次读围城的时候应该是在大学期间,真的是无知无我,肆意洒脱的美好时光。读完除了对钱钟书佩服的五体投地之外,唯一记住的一句话也就是“婚姻是座围城,城内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
再读,虽然还是年幼无知,阅历浅薄,但是多多少少有些不一样的感触。
记得不知道在哪里看到过这样一句话,文坛上“最刻薄”的两个人:钱钟书、张爱玲。一个饭中沙,鱼中刺;一个白饭粒,蚊子血。刻薄的让人毫无反感,甚至刻薄的还是那么几分的可爱。剖开皮肉,直接在骨头上刻字,酣畅淋漓。
读《围城》真的感觉有一种别样的反差萌,钱钟书,《管锥编》,学者,教授,大师。可是在《围城》里,我看到的就是一个洞察人心又旁观在外的趣人儿一个。
引用杨绛先生对钱钟书的评价就是:“我认为《管锥编》的作者是个好学深思的钟书;《槐聚诗存》的作者是个忧世伤身的钟书,《围城》的作者就是一个充满痴气的钟书。”最最恰当不过的评价了吧。
我读书喜欢在书上到处写写画画(自己的书,拿个铅笔到处画,借的书,拿个铅笔头倒着到处画。)喜欢的,美妙的,好玩儿的,有感的,有趣的,忍不住勾勾勒勒。读《围城》的时候照样也是,拿个铅笔,手里转着,可是画着画着我就画不动了,一页,划线,画圈,满满当当。自己先啼笑皆非,于是作罢。
《围城》写于一九四六年,现在再看,再读,再品味,依旧如昨。这大概也就是经典的魅力,它经久不休它耐得住岁月的淬炼。
全书以方鸿渐为主线,留学,待业,任教,失业,结婚,再就业,失业。穿插情感主线,生活辅线进行描述。
方鸿渐,怎么说呢,我一直找不到一个很妥帖的词来形容他。他不是英雄,不是坏人,也不是小人。一个凡人,一个芸芸众生,一个小市民。他是你,是我,人性中的所有的一切善,罪,懦弱,自私,逃避等等他都有,可也仅限于有。
在外国浪荡四年,回国为了给父亲以及岳丈一个交代,伪造了一份假学历,一个伪博士。可是他又内心又因为造假学历而煎熬。不愿意登报公示,羞于和别人谈论,自己羞愧难当。不像书中和他同样伪造学历的韩学愈,混的生风水起,教授,系主任。在人面前能脸不红心不跳的说那个伪造的学校在外国是多么的有名气而不被愚昧的国人所知。能够吹嘘自己杜撰出一份杂志,那上面发表过多少自己文章,著作。
最后方鸿渐自己都说:撒谎骗人该像韩学愈那样才行,要有勇气坚持到底。自己太不成了,撒了谎还要讲良心,真是个大傻瓜。
方鸿渐的感情线,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每一个都是典型,可是每一个我们又都能从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钱钟书赋予这些人物形象太丰满,有血有肉。给我一种他们就生活在我们周围的错觉。她们身上的某些点在周围的人身上,我们身上都能够找的见。
哦,落下了鲍小姐,鲍小姐应该只能算是方鸿渐的一场艳遇吧。一场被欺骗利用的艳遇。双方互相得到满足。方鸿渐受到到了情爱的启蒙又满足了他的好奇,猎艳心。同时又填补了或者说是打发了鲍小姐的空虚无聊的海上航行时间。彼此之于对方都像是桌面上的水迹,一转瞬,风吹过就淡了,没了。
苏文纨,留洋女博士。一个自命清高,功于心计,爱慕虚荣的女人。我读到现在也不知道她是不是真的爱方鸿渐。利用赵辛眉来刺激方鸿渐,享受两个男人为她争风吃醋。给方鸿渐制造机会亲近他,引诱他。再得到方鸿渐的明确拒绝之后又在唐晓芙面前诋毁他,最后又因为那可怜的自尊心草草的嫁给了一个肥头大耳,满肚纸絮的“曹大诗人。”
苏文纨对于方鸿渐来说,没有爱,可是又是第一次涉及情感,第一次被“追求”不懂得拒绝而又优柔寡断,间接的也错失了最爱。
唐晓芙,作者给予的笔墨并不多,但是就像杨绛先生说的那样,钟书无疑是疼爱这个女子的。不忍心把她变成柴米油盐的家庭主妇,毁了形象。要不然把唐晓芙嫁给方鸿渐,过着大家庭式的生活,周旋于婆婆和两个妯娌之间,奔波着生计,不知道那个时候的唐晓芙还是不是方鸿渐的心头血。
唐晓芙,方鸿渐今生中唯一一个真心喜欢过,爱过的人。一个为之能茶不思饭不想的人。唐晓芙喜欢方鸿渐吗?一开始肯定是不喜欢的,只是为了和表姐苏文纨赌气,假意和方鸿渐亲近。可是最后呢,最后喜欢吗?喜欢的吧。要不然也不会最后打电话到周家。
命运,本身就是嘲讽的代表词。方鸿渐错把电话那头的唐晓芙认为苏文纨,咆哮着那些伤人至极的话。唐晓芙又错以为就是对自己讲的。就这样本应该天作之合的两个人,阴差阳错,阳错阴差,无疾而终,不了了之。
方鸿渐的心死了,不爱了,看透了。
结婚无需太伟大的爱情,彼此不讨厌已经够结婚的资本了。
孙柔嘉,方鸿渐的妻子。一个最最平凡的人,一个内心有城府,有主见的女人,最终成了方太太。设计方鸿渐和她订婚,又对方鸿渐的生活处处干涉。孙柔嘉的个性形成,和她的生长环境离不开。重男轻女的父母,从小不受重视。依赖于一个心理优越的姑妈,所以她从小就见识过人情泠暖,知道世道人心。她懂得怎样为自己筹谋,为自己争取。和方鸿渐完全相反的两个人。这也是作者的绝妙之处吧。
她喜欢方鸿渐吗?喜欢的。她爱方鸿渐吗?不知道。方鸿渐是她自己为自己找到的丈夫,一个自己各方面都适合的丈夫。最起码结婚前她是这样想的。
婚后的她快乐吗?周旋于婆媳妯娌,柴米油盐间。还有不时地忍受方鸿渐的情感宣泄。自己造的城
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书本里有段原话我记不清楚了,大致意思就是:方鸿渐突然有一天发现妻子的好处,他可以把所有的情绪都发泄在妻子身上。哪些不能对父母发的,不能对上司发的,统统都可以发泄给妻子。妻子是最好的宣泄对象,因为他知道妻子是自己的,是安全的。
心疼着孙柔嘉,可怜着方鸿渐。
最后作者借助方鸿渐陈述了一段话:老实说不管你跟谁结婚,结婚以后,你总发现娶的不是原来的人,换了另一个也同样。早知道这样,结婚以前那种追求,恋爱等等,全可以省掉。谈恋爱的时候,双方本性全都收敛起来,到结婚的时候还没有彼此认清,倒是老式婚姻干脆。
许多人谈婚姻,语气仿佛是同性恋爱,不是看中女孩子本人,是羡慕她的老子或是她的哥哥。
哦,对了还有赵辛眉,算是方鸿渐唯一的一个朋友。不打不相识的朋友。一开始赵辛眉因为苏文纨误会方鸿渐,对他冷嘲热讽各种看不起。喜剧性的由于苏文纨嫁给曹诗人,而误以为方鸿渐和他一样“同是天涯沦落人”而走到一起。在上任途中的患难与共以及最后的真心帮助,算是方鸿渐收获的唯一的友情。
写这篇感谢,写的断断续续,开始,放下,开始,放下,一个星期也没写好。真的不知道怎么写,一开始写脑子里就乱糟糟的,想很多,想着这样那样。可写的太多,反而写不出来。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没有逻辑,没有条理的人,文笔又不好。很多想写的,只能在心头绕绕,脑头转转,无从下笔。感觉每个人要是细了分析都能分析出来好多,每个人都是一种典型,每个人都能代表你我,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个人又都是小市民中的一员。李,孙,高,韩,方鸿渐的父母,两个弟媳,包括两个小侄子,笔墨不多,但是人物形象很少丰满。只能说作者的功底太深厚了。
真的是想到哪里就写哪里,毫无逻辑,可是又想本身感想就是梳理自己情感的。自己写的过程中,又把书在脑海里过了一遍,又咀嚼了一遍,虽然写不出来,可是也是受益了。就这样信马由缰,写写停停。
下面是我在写的时候脑海里蹦出来的句子。可是我只记得意思,原句全部记得,都是一些摘录。
年龄看上去二十五六岁,不过新派女人的年龄好比旧式女人合婚贴上的年庚,需要考订学家所谓外证据来断定真确性,本身是看不出来的。
那女人平日就有一种孤芳自赏、落落难合的神情-大宴会上没人敷衍的来宾或喜酒上过时未嫁的少女所常有的神情。
忠厚老实人的恶毒,像饭里的沙砾或者出骨鱼片里未净的刺,会给人一种不期待的伤痛。
撒谎有时并非不道德,就像士兵对敌人,医生对病人,官吏对民众都应该哄骗。
嫁女必须胜吾家,娶妇必须不若吾家。
好东西不用你去记,它自会留下很深的印象。
也许女孩子第一次有男朋友的心境也像白水冲了红酒,说不上爱情,只是一种温淡的兴奋。
旅行最试验得出一个人的品行。旅行是最劳顿,最麻烦,叫人本相必现的时候。经过长期苦旅行而彼此不讨厌的人,才可以结交作朋友。
你不讨厌,可是全无用处。
不管怎么,外国一切好的东西到中国没有不走样的,想中国真是厉害,天下无敌手,外国的东西来一件,毁一件。
亏的做官的人栽筋斗,宛如猫从高处掉下来,总能四脚着地,不至于太狼狈。
快乐的不像是人过日子,倒像是日子溜人一样。
只有女人才会看透女人。
在小乡镇时,他怕人家倾轧,到了大都市,他又恨人家冷淡,导觉得倾轧还是瞧得起自己的表示。
拥挤里的孤寂,热闹里的凄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