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日子久了,他乡是可以变成故乡的
倏忽之间,十月已过半。武汉的冬天也和时间一样,倏忽而至。熟悉武汉的人都知道,这里没有秋天。似乎一夜之间人们就从短袖衬衣换成了厚大衣,更有甚者,早早的就穿上了羽绒服,比如今天晚上一起上课的某个同学。 我自去年离家,到武汉来上学。初到时千般抵触,万般嫌弃。还大言不惭借了成都的宣传语说武汉是你来了就不想再来的城市。是的,忽冷忽热的天气,在武汉呆过的人到新疆或者西藏去是毫无压力的,毕竟武汉动不动也是早穿棉袄午穿纱的。还堵车,堵地铁,公交车上人挤人,逢年过节,各大地铁站火车站人山人海。私以为,被挤在人山人海中的感觉是最无奈的,毕竟你不得不直面自己的渺小。虽然本来就知道自己是渺小的,但是因为平时走在街上,人零零散散的,你的周围只有你自己,就可以自欺欺人说“老子最大”,然而每到这种时候,就不得不承认,这么多人,我只是其中一个。在一个追求个性的时代,没有什么比承认自己与别的人一样更糟心了。 说到底呢,还是因为武汉不是自己最先想去的城市。高考第一二三志愿我分别填的是南京昆明和苏州的城市,之所以来到武汉是因为志愿掉档,没有学校要我,补录后才来的武汉。说起来还要感谢武汉的收留之恩呢。可我却因为不好的第一印象,产生了傲慢和偏见。于是我从来武汉的那一刻开始就计划着离开。 既然留在武汉这座我不喜欢的城市已成定局,我也不能消极对待,自然是要吃喝玩乐一番。于是我每逢没课的下午和周末都会出门,独自一人,不去热门景点,黄鹤楼之类的热门景点早在高中之前就去过了。就去武汉的大街小巷里,寻找那些鲜为人知的但是却很有意思的去处。比如江汉路附近的很多民国老宅,不仔细进去看根本不会发现。武汉本地人也很热情,老人们都讲武汉话,为我指路时也都很激动的样子,生怕我找不到地方。我痴迷留恋着武汉,然后等待着我的爱人降临。我没有办法选择命运,但是我可以选择用何样的方式去对待它。 每次玩到五六点钟坐公交回学校的时候,看到车窗外边马路上穿着校服的学生,还有马路两边像极了我家的小区,就会不自觉的想起厨房里的妈妈和菜刚刚下锅时被油一滋的声音,接着就是锅铲和锅碰撞的声音。那一刻,真的很想家。可一下公交,走进的是学校,而不是自家小区。有一次,妈妈打来电话,没等我开口就扯着她那特有的大嗓门和我们那特有的方言喊“几点了哟,还不回来吃饭。”原来她打给我那上初中正贪玩的弟弟的电话,一不小心拨错了拨到我这里来,可是妈妈,原谅我不能听你的话,我再也不能一放学就回家吃饭了。 所以就像所有欢喜冤家一开始两相厌的故事一样,我对武汉也是日久生情。于是再听李健的《异乡人》,更是别有一番体会。我以为我意志很坚定,把武汉当成一个暂时的落脚地,时候到了一定会离开的,但是不过一年时间,我已经向这座城市缴械了,我已经在计划着留在武汉的某个大学读研究生。原来时间一久,他乡是真的可以变成故乡的。那么还有多少年少时固执而偏见的坚持,是不能被岁月改变的呢。 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发现自己对武汉的感觉变了呢,是又一次钻进烟雨中的汉口老街的时候,还是又一次来到琴台听音乐会的时候,或者是一个又一个乘着公交车横跨长江穿行武汉三镇又踏着月色回学校的时候。总之不知不觉中,我也会推荐在别处读书的同学到武汉来玩,网上的朋友问起武汉时也处处维护这座城市,每次离家时说的话也从“到武汉去”变成了“回武汉。” 后来我以为,武汉的堵车大概是为了让你多看一眼这个城市,也许就这无意的一眼,你就爱上了,千回百转。在武汉,总是要遇见些什么,或许不是某个人,但总要遇见些什么。命运是不会让你无缘无故到某个地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