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淡相守,爱在日常烟火里
朗读者有一期的主题词是眼泪,每一个嘉宾都讲述了他们与眼泪的故事。最让我感动的莫过于丁一舟与赖敏的爱情故事。
他们的缘分始于2014年春。那时的赖敏,失去了父母、患上了企鹅病、相恋7年的男友也离开了,医生说她很有可能活不过30岁。她的生活被黑暗笼罩,没有光明。后来,丁一舟的出现,她才恍然,原来生活是彩色的。
她上下楼梯会摔倒,丁一舟说他来照顾她;因病痛的折磨,她无法正常地吃饭和洗澡,丁一舟说有他在;她不想在家等死,想出去看看,丁一舟就带着她、一辆改造过的三轮车和一只狗,走过五个城市,留下心形的足迹;担心无法嫁给他,丁一舟说结婚证他们自己画,等到他在拉萨求婚时,她却哭得泣不成声。

爱情有千百万种样子,或琴瑟和鸣,或举案齐眉,又或执手偕老,每一种都让人十分动容。丁一舟和赖敏这样的,大概就是不离不弃,平淡相守。就像肯·福莱特在《圣殿春秋》里,所刻画的三个女性的爱情故事一样。她们的性格截然不同,人生的选择更是大相径庭,唯一相同的却是对待爱情的方式,都是把日子融入到生活琐事里,细水长流地陪伴对方。

作者肯·福莱特是爱伦·坡终身大师奖得主,更是欧美出版界里,畅销书的代表名字。从1978年,凭借《针眼》打开知名度之后,便开始专职写作。《圣殿春秋》源于他对欧洲大教堂的执着与喜爱,从动工写大纲、参观搜集大教堂的资料、聘用专家与之为邻,到最终完成,耗费整整三年零三个月,是他的心血之作,更是他最受欢迎的作品。不仅被翻译成33种语言,更是畅销29年之久。用他的话来说,这是一本口口相传的小说。
《圣殿春秋》以建筑工匠汤姆修建中世纪大教堂为主线,展现了真实而壮美的中世纪生活。爱情与亲情、权力与战争、欲望与人性,各种情感交织在一起,上演着一出或喜或悲的人生百态。
最让我喜欢的,大概是埃格妮丝、艾伦和阿莲娜三个独立的女性角色,以及她们的爱情故事。肯·福莱特着墨不多,寥寥几个场景,却已活灵活现地勾勒在眼前。她们努力去生活,尽情去爱的样子,让人觉得人生充满了无限的温暖与美好。
埃格妮丝:爱是心甘情愿的陪伴
埃格妮丝是建筑工匠汤姆的第一任妻子,“从来没有人说过她漂亮,但她的面孔却充满着力量”。就是这样一份力量,让她甘之如饴地陪伴在汤姆身边,为他生下两儿两女,可惜其中一个女儿早夭了。
她和汤姆认识的时候,汤姆还在她父亲的教堂里打工,他只是一个建筑工学徒,赚得并不多,无法给她一份安稳的生活。尽管如此,埃格妮丝还是毅然地和他走到一起。后来,汤姆拥有十多年的建筑经验,成为建筑工的包工头时,一家人依旧居无定所。因为汤姆有一个建造大教堂的梦想,每次完成一个工程,他们就去下一个地方,注定无法在一个地方久住。睡过教堂的前廊、乡村的修道院、乱蓬蓬的矮树林,几乎风餐露宿,食不果腹。
面对这样的生活,埃格妮丝抱怨过,甚至无法理解丈夫的梦想。在她看来,凭借汤姆的能力,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房子并不是难事。更何况曾经有一份能做一辈子的工作摆在汤姆的面前,他还是拒绝了。所以,埃格妮丝无法原谅丈夫的决定。她和很多中国的传统女性一样,渴望有一个安稳的家,丈夫赚钱养家,她照顾孩子、操持家务,一家人过着平平淡淡的生活。
然而,谁能想到,这样的埃格妮丝,却始终默默地支持着丈夫的梦想,带着孩子和他坚定地往前走。当她生下最后一个孩子,在森林里血崩时,还是希望汤姆为她盖一座美丽的大教堂。她担心自己的去世会使丈夫自责,反而放弃了梦想,所以宁愿用这样美好的遗言,去鼓励丈夫,让他坚持下去。
埃格妮丝是三个女性人物中,出场最早,场景最少,也是最早离开的。她要的从来都很简单,就是她的丈夫。不管他有没有钱,不管未来的生活会如何,只要这个人是他,她就很安心。
肯·福莱特说,她是他的灵魂伴侣。世界上又有多少幸运的人,能遇到灵魂伴侣呢?据说在80万的人里,最适合你的可能只有0.53个人。偏偏就是那么小的概率,埃格妮丝和汤姆遇见到了。
虽然她不能理解他的梦想,可她却懂他的坚持,用本能爱着他,从来不后悔为他付出的一切。她的爱是隐忍的,更是宽容的,尽可能地让丈夫按照他的心愿生活,因为这样的他,才是当初那个吸引她的男人啊。
艾伦:爱是随遇而安的欢喜
艾伦是骑士的女儿,会三国语言,法语、英语和拉丁语。在修道院做见习修女时,学会了读书写字、音乐、数学和绘画。她是她们三个当中文化程度最高的,也是活得最洒脱、最逍遥的一个。从不在乎外人对她的看法,自己喜欢什么样的生活就怎么来。这样的格格不入,一点都不像是中世纪的女性,更像是现代独立的女性。
两次爱情,都是一见钟情。第一任丈夫杰克,是个非常会讲故事的法国流浪诗人,却被冤枉偷东西而绞杀。只有15岁的艾伦,带着儿子,住在森林的洞穴里。
她的野外生活能力很强,洞穴里的食物,都是自己打猎来的;为了保护自己和儿子,很少接触外面的人,却会在看见受伤的孩子时,主动出来帮助他们;她把孩子教得很好,从不给孩子灌输仇恨,而是把她和丈夫会的所有东西,都一一交给了孩子;尽管生活很拮据,还是在洞穴准备了书。她希望儿子是个正直善良、有责任、有担当、懂得爱的人,不希望上一代的仇恨绑架孩子的人生。这个孩子,最终扛起了修建大教堂的重任,延续汤姆的梦想。
第二任情人汤姆,是在埃格妮丝离世后,两人走到一起的。最初的情动是因为性,后来是情不自禁的喜欢。因没有结婚,他们被迫分离一年。一年后,他在原地等她,她重新回到他身边,一直到汤姆意外去世,两人依旧没有结婚。
可能在很多人眼中,艾伦是个傻女孩,一个单亲妈妈,没名没分跟着一个男人。但这样一个我行我素的女性,不觉得才是《圣殿春秋》最大的亮点吗?这本书里的所有人,他们都负有自己不可推卸的使命和责任,尤其是女性,大多都活得很辛苦,没有自我,依附男人而活,唯有艾伦,活得通透而自由,她是唯一一个从头到尾都为自己而活的女性。
于艾伦而言,爱情是一场随遇而安的欢喜。遇到了,就大胆爱了,不在意对方的过去,只踏实地活在当下,全心全意地对另一半好。即便知道未来很艰辛,还是见招拆招,想尽一切办法努力地活下去。就像史蒂芬·霍金说的,活着就有希望。这是对生命,也是对她自己最大的尊重。
阿莲娜:爱是苦尽甘来的幸福
阿莲娜一生多坎坷,经历过强暴、丧父、生意破产、被迫结婚、万里寻夫、夺回城堡等一系列遭遇。她的故事,是三个女性人物中,描写最多,所以看第三本时,觉得肯·福兰特可能没有把握好力度,写得有一些烂尾。好在瑕不掩瑜。
以夺回城堡为分界线,她的人生划分为两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兑现父亲临终前的承诺,重新夺回城堡,让弟弟当上夏陵镇伯爵。
当她被人强暴时,选择勇敢地活下来;没有钱,就从羊毛生意白手起家,得以有足够的金钱,支撑弟弟购买作战装备,养活军队;因为战乱,羊毛生意破产,为了继续供应弟弟,即便与艾伦的儿子杰克(父亲和儿子同名)两情相悦,还是被迫嫁给汤姆的儿子阿尔弗雷德。这里不应该说是嫁,而是说弟弟在没有和她商量的情况下,擅自做主,把姐姐卖给了阿尔弗雷德,只因他有钱。
这个时期的她,身上背负了太多的责任,逃不开又躲不掉。唯一给她带来快乐的,就是杰克。她比他大,但他完全不介意,每天都给她讲喜欢的故事。当她生下他的孩子,不知道何去何从时,是艾伦给了她勇气,让她带着孩子万里寻夫。这才有了他们的未来。
我还记得当城堡被攻陷的那刻,她哭着说了一句话,“现在,父亲,我已经为你做到了,所以请你回到坟墓中去,让我平静地生活吧!“那时的她,该是多么的欣喜,近二十年的努力,终于自己这个人,不再属于父亲和弟弟,而是可以为自己,为杰克,为孩子而活;终于苦难的生活到了尽头,未来有的只是甜蜜。
第二部分,我更愿意称它为苦尽甘来的幸福。是的,苦尽甘来,之前所做的一切都值得了。没有人知道她做生意时,面对男性商人的恐惧,更不会有人知道,为了重新夺回城堡,她是怎么忍辱负重,苟且偷生。现在,有了杰克,有了儿子汤米,有了女儿莎莉,生活重新打开新篇章。
我始终觉得,阿莲娜是外柔内刚的。爱情对她而言,是雪中送炭。就好像一个绝望的人,突然间被人拉了一把,一下子从地狱到天堂。看过天堂的美景之后,再也不想活在黑暗的地狱里。为了拼命地留在天堂,她有了活下去的欲望,对未来开始有了期待。
与其说是肯·福莱特给了阿莲娜美好的结局,倒不如说是她主动创造了自己想要的幸福。这条路并不好走,她披荆斩棘,像个女英雄一样过五关斩六将,终于将幸福牢牢地抓在手中,也终于重新找到了曾经丢失的自己。
《圣殿春秋》这本书,很多人可能看到的是气势恢宏的中世纪故事,但我却更愿意为肯·福莱特创造的这三个女性角色点赞。埃格妮丝、艾伦和阿莲娜,每个人都有自己鲜明的特点,我们能够在她们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或勇敢,或随性,或坚强。不论生活给与了多少磨难,她们微笑接受,坦然面对。只因在她们的心中,有一束光,始终温暖着柔软的心房。
那束光,是爱情的时光。守着喜欢的人,过着平平淡淡的生活,有着活泼可爱的孩子,一家人平安喜乐。
这样简单而美好的生活,其实就在你我的日常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