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强则国强
对于男人应该是什么样,我不认为有什么太大的限制,大体上的道德水准应该男女通用,即女人什么样,男人也应该什么样,换过来同样成立。当然从审美角度会不喜欢某种装扮,这是个人范畴,如果上升到社会必要承载的审美,那只能说这个世界审美出现了偏差。
有感而发的是对少年娘则国娘的批评,有时候觉得可能也只是对大众传媒的一种逆向批判,如果非要上升到对国家民族责任的地步,我想大致也是过分了。
女里女气恐怕有时候是对一个男人最大的侮辱,尤其在中国文化的背景下,说一个男人像女人,更是一种奇观了。不过这内在逻辑,恐怕是男权主义的,因为这种女里女气,内在就默认了女人的样子,其实是一种负面价值,比如在面临危难的时候,这种人往往容易投降,根本没有所谓血气。然而事实果然如此?论起来中国最女气的男人,应该就是乾旦,男人在舞台上塑造娇滴滴的女人形象,如果在相声舞台上,都有逗哏砸卦说捧哏只能演旦角。但论起来四大名旦,却并没有“女人”的软弱,典型如梅兰芳蓄须明志,坚决不与日本人合作。程砚秋更是在敌占区组织抗战义演。这种风骨,对起当时投降的精装伪军,判若云泥了。
所以大致上,一个人平日生活中有什么素养,大抵上于人无害,就可以了。不过自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问世以来,“少年强则国强”就成了一句关爱少年的政治正确,好像少年儿童必然负担其什么责任,否则国家就要灭亡。不过这话若是放在危亡之际,或许有几分道理,但是在今天还一个劲地说,却让我徒生一种恐惧感。
如果把这种强理解为阳刚,那么历史上所见的少年培养方案,当书斯巴达,在历史记载中,斯巴达的少年一旦出生,就被培养成狼,不合格的儿童,甚至会被杀害、抛弃,正是这样的血性培养,斯巴达成为了巴尔干半岛最为恐怖的军事国家。这一政体已然是希腊政治的噩梦,在伯利克里的演讲中,将斯巴达与雅典的政体对立,并留下了关于民主政治的千古强音。
不用做一个专业的政体划分,简单从如何对待个体的人而言,就可以看出斯巴达和雅典的区别,在斯巴达那里,人只是一个素材,用作将来搭建整个国家的一部分,人必须被塑造成“有用”的样子,否则就没有了为人的资格。
而其实人不管有没有用,在这样的视角下,其实都不是人了。比如最近被正当防卫而死的龙哥,虽然现在已经认定了正当防卫,而该案也做了撤案处理,但是之前的讨论总是让大家看到,这样的防卫,更多的时候是过当的,不成立的。如果把目光放到古代,其实同样可以看到这样的问题,在中国古代刑法理论中,关于杀罪研究最为深入,光是唐代就总结出了“六杀”,把各种杀人的情形做了详细的区分。
这种文化传统一直被认定为重视生命,并往往视为一种绝佳的传统,然而如果细细分析,中国民间文化中,对杀人却往往不那么重视。单说水浒传中,替天行道的重要手段就是杀人,武松杀潘金莲、鲁达杀镇关西、杨志杀牛二,都是民间百姓最津津乐道的故事,他们快意恩仇,并且能够逃离法网。可是潘金莲、镇关西、牛二难道就不是人,这种杀人又莫非对生命的漠视?
如果再把视角拉到另外一个问题,我想就有了清晰的答案。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史中,有一条线索一直争论到民国,即复仇是否可行?从制度上看,复仇自战国以后就逐渐被限制了。有论者一言中的,并不是文化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而是此时社会本身发生了转型,原先以西周为典型的封邦建国,变成了由秦开始的君主专制,主权者从一群贵族变成了一个君主,而人也由过去的部落成员变成了大一统国家的成员。由此政治关系不再多元,而变成了统一国家下的君臣关系。人民也不再是人民,而是国家的战略资本,或者说“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每个人都是帝王私产,于是杀人其本质就是侵害君主私产,当然只要杀人就会被认定为犯罪。
易中天在品三国的时候说过,刘备在博望坡仍然带领百姓逃生,这是以人为本第一次在史书中出现,也是对刘备的盛赞。但是刘备的以人为本,并不是今天我们提倡的以人为本。刘备在那个时候是以人为资本,而今天以人为本应当是以人为根本,我以为此语一语中的。实则在古代帝王专制下,人的存在就是为了给君主提供各种物质,所谓赋役制度,就是出钱出力,“以天下供一人”。于是赋役再怎么公平,也只是一茬茬待割的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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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迷豆瓣阿言言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8-09-05 14:3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