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奢秉公执法
《周纪五》
周赧王四十四年(公元前271年)
赵田部吏①赵奢②收租税,平原君③家不肯出;赵奢以法治之,杀平原君用事者九人。平原君怒,将杀之。赵奢曰:"君于赵为贵公子,今纵君家而不奉公,则法削,法削则国弱,国弱则诸侯加兵,是无赵也。君安得有此富乎!以君之贵,奉公如法则上下平,上下平则国强,国强则赵固,而君为贵戚,岂轻于天下邪!"平原君以为贤,言之于王。王使治国赋,国赋大平,民富而府库实④。
【注释】①田部吏,部收田之租税者也。②赵奢,嬴姓,赵氏,名奢,赵国邯郸(今河北邯郸)人,战国时代东方六国八名将之一,封马服君(其子孙遂以马服为姓,后改单姓马。是马姓的重要来源)。主要生活在赵武灵王、惠文王、孝成王时期。其主要军事成就为:阏与(读如恶雨)破秦。③平原君赵胜(?—前251年),战国四公子之一,赵国贵族。武灵王之子,惠文王之弟。因贤能而闻名,曾三任赵相。与之相关的成语包括:毛遂自荐、一言九鼎、脱颖而出。④按胡注:观此则赵奢岂特善兵哉,可使治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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