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中的“深海火山岩浆面膜”,你造吗?
新开业的“容膜膜”美容店,生意惨淡,人狠话不多的老板浩哥,准备整个免费营销!
陈浩北:“新店开张,免费为您“做”面膜喽,瞬间变回18岁!”(路边招揽顾客)
刘萌萌:“那我来体验下。”
刘萌萌:“看起来效果一般,我18岁那会儿啊,皮肤水嫩的就像果冻,拍照根本不用美颜、滤镜的!毕竟是免费体验,谢谢喽”
陈浩北:“美女,您好像忘付钱了。”
刘萌萌:“不是说免费做面膜吗?”
陈浩北:“对呀!‘做’面膜是免费的,可面膜是要收费滴,这深海火山岩浆300%提纯面膜,价值不菲!” 强拉硬扯住刘萌萌
刘萌萌:“你这可是讹诈和强迫啊!”
陈浩北:“用了面膜就要给钱,天经地义的事,你这种人就得强迫!”
无奈之下,刘萌萌为了安全脱身,只好按陈浩北的要求付了1万元。
那么,陈浩北强迫刘萌萌购买面膜的行为,应受何种处罚呢?
法君为您解析:
依据《刑法》第226条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情节严重的,构成强迫交易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时依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28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交易数额达1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2000元以上的,可认定为“情节严重”。
本案中,陈浩北强迫刘萌萌购买面膜,交易数额达1万元,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已构成了强迫交易罪,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法君建议:
消费者在接受商家的各种免费、优惠服务前,应问清消费内容和价格,并保留好凭证,以便事后维权。当遭遇强迫交易情形时,应首先安全脱身,然后再及时报案,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更多原创趣味法律知识动画,请百度、微信、微博搜索“法君说”!
“法君说”--法律从未如此简单!长期关注法君说,成为自己的法律专家,每周持续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