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店原理
几年前我在网上与人聊天,这个人告诉我他几年前开过一个专门“宰人”的黑店,倒不是像水浒传里的孙二娘,专门杀人蒸人肉馒头那样的黑店,而是食物酒水的价格高的离谱,饭菜酒水的质量却平淡无奇,从而获取暴利的一种坑人的店。
讲道理的说这种事情也不算是什么奇闻逸事,跟不值得拿出来描述,但是这个人说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就是有的顾客明明知道自己被坑了,但是事后,还会带着他的朋友再一次来这个店,当然了这次付费的肯定不是他自己了,让他的朋友也被坑一次,而且这种事情还不是一两次。当时听着,我是很诧异的,他给我的分析是,这些人一般都是些外地来的做生意的人,一来有点小钱懒得瞎折腾,二来爱面子不愿意别人知道自己上当受骗,三来呢为了找到心理上的平衡点,把自己的朋友也带进来坑一次。这样呢,大家都觉得自己是精明的商人,大家都需要表现的财大气粗,这样一来二去,黑店是又坑了钱,又基本上没有什么纠纷,只有开黑店的人心里美滋滋。
今天睡前突然想起这个事,感觉这个事情可以映射很多事情,人们会碍于自己的形象自我认知等等,宁愿在被坑以后哑巴吃黄连,息事宁人,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从而达到维护自己的形象的目的,最后导致坑人的一方获益,就是这样。比如很多仙人跳,某些利用色情骗钱的网站,很多圈套,很多让爱面子的人碍于面子不去深究的恶心事,都是这个原理。
打破这个原理的因素是什么,就是当事人不爱面子了,失去理智了,准备鱼死网破了,这个时候圈套啊套路啊之类的事情,除了哑巴吃黄连就会有另外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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