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
子墨结婚了。Finally。在自己34岁的时候,嫁给了28岁认识的男生。
婚礼上看到新郎笑得跟地主家的傻儿子,想起跟他第一次见面的样子,觉得恍若隔世。我觉得子墨应该也这么觉得,时间这把杀猪刀,痛宰了一个少年的青春,少年或许都没发出丁点声响,就只是沉默着被霍霍。就像默剧里的火车,你看着轰隆隆驶过,碾压过的,却只有寂静无声。
说实话我觉得新郎挺好的,幽默是最大的优点。计划余生一起度过的那个人,要是不有趣,可能生活挺难煎熬。懂得自嘲的人,应该特别懂得给别人台阶下,说话幽默的人,应该特别喜欢给生活增添别样的情趣。工作努力,赚得不少。除了生性有些懒惰,不知道子墨在婚后能否调教这点以外,没有别的不良嗜好。哦打游戏算不良嗜好么?哎宅男哪有不恋战的道理?看在平日里工作辛苦的份上,适当调节放松心情也是可以忍受的吧。只要子墨觉得可以忍受,什么都好。
子墨的历任男友,我大约都见过,有些即便没有见过,但是也都听闻了大半。她喜欢的,高高瘦瘦,有技能傍身,或者颇有才华,美女皆爱才子,这个道理亘古不变。兜兜转转的,有年轻肉体青春年华都给了她,有成熟男人略有心计但缺乏共情力,有花心大少油嘴滑舌来骗炮,还有初恋旧爱却因不愿意许诺未来而告吹,也有遇到想要托付终身的男人可惜末了是个妈宝。想来这么多年来,子墨在爱情的沼泽里摸爬滚打了十年,练就了鉴别男人的超能力,最后选了地主家的傻儿子,也是人生的奇妙之处罢。
新郎挺好的,是幸福的,得之子墨。
我的青春也不是没伤痕,是明白爱是信仰的延伸 。 甚么特征人缘还是眼神,也不会预知爱不爱的可能。保持单身忍不住又沉沦,兜着圈子来去有时苦等。人的一生感情是旋转门,转到了最后真心的就不分 。
蔡健雅就是这么唱的,事实也都是如此。愿子墨与爱人的心,白首不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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