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是否合理?
在看完《死亡》这个课后,也算作一个作业来完成。flag先立起。
为什么想到要写这个了,上周我去小娘家去耍,突然说道现在大学生特别多自杀,而自己又正好在看这个公开课,就依据自己的理解来简单说一下 自己的看法。
首先说一下什么是自杀? 百度上的定义是指个体在复杂心理活动作用下,蓄意或自愿采取各种手段结束自己姓名的危险行为 。有以下几个关键词-复杂的心理活动,自愿,结束生命。首先是复杂的心理活动,我们定义为自杀都是经过自己深思熟虑的,或者说有能力进行深思熟虑的人。还有就是自愿,不受他人强迫,出于对这个世界没有留恋而选择自杀的人,不包括那些被洗脑的、或强迫的用这种行为来阐述恐怖主义或宗教主义。然后我们再来看这个问题,自杀合理吗?
首先先说一个最基本的观点:自杀者认为自杀是合理的,他才会选择这样做。那到底基于怎么一种思想,可能需要好好分析了。或者也有人说,人有时候也会选择自认为不合理的事,但这都是在某种“胁迫”下进行的选择,不能算自愿。在自由意志情况下,人都会选择合理的事,即使是错误的,但他至少在内心中完成了自我说服。那为什么会有人觉得自杀不合理,并且是绝大多数人,自杀者到底伤害了谁?
绝大多数同情或者说谴责自杀者的理由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人生有什么过不去的坎,谁都会遇见挫折,遇到挫折就选择自杀,对自己太不负责了。2)自杀会伤害爱你的人,你的父母,你的朋友。亲着痛仇者快,对家人不负责。3)你读了这么书,国家和社会为了培养你,花了那么多资源,你什么贡献都没做,就死了,对社会不负责。
首先是第一种情况,对自己不负责。在最基本的价值观上,他承认人的生命是自己的,人的独立性凌驾于社会性之上。人有权决定自己的生命,但不能因为挫折而放弃生命,或者说小挫折。但这就存在一个问题,人都是独立存在的,你就无法感同身受他的挫折,也无法体会一件事对他的伤害。这又要引出一个概念:人生的追求。人的一生都是为了追求幸福避免痛苦而来的。为了更大的幸福或者有幸福的希望,人就会愿意忍受巨大的痛苦。或者说的最直白一点,人只要还有追求幸福的能力或者概率就应该忍受痛苦。但将来的幸福并不能有效的抵消现在的痛苦,那人生似乎也没有进行下去的必要。打个比方,如果让你把一个巨大的石头推上山,这个过程可能要花费数年,而且没有任何机会休息,你一停石头就会往下滚。在推到山顶后,只给你一个棒棒糖。我想这件事真的没有必要干。如果推上山后,上帝可以让你许一个愿望,他能力范围内都可以实现。我想这几年的辛苦痛苦就是可以接受的。同样对生命来说也一样,如果你发现你接下来的人生除了一直推石头的痛苦外什么也不剩下了,我想你选择结束生命就是合理的。但要是只是一时的痛苦就放弃生命,那确实是懦夫的行为。那你说人生又不像推石头,有人提前给你说好,它就是一串接一串的意外,会走向哪里根本无从得知。那恭喜你,只要你还有这种想法,你相信未来是美好的,这也是一种幸福,你就不会只有推石头的痛苦。说一下结论:自杀只有在完全无望的人身上是合理的,具体怎么辨别,也就是你根本无法找到任何能让你幸福的事物并且相信未来能得到的幸福相对于现在的痛苦根本不值一提。
再说第二种情况,自杀会伤害爱你的人,你的父母,你的朋友。亲着痛仇者快,对家人不负责。简单来说,父母带你来这个世界,你就有责任好好活着,对这个家庭,这个家族。你的生命并不完全属于你,没有家族的允许你是不能死的。这个观点简单点说,人其实是家族的财产,你不能说你直接就结束掉自己的生命。这个观点一听就不符合现在“自由主义”的观点,一听就不合理。但为什么已发生这种自杀,对自杀者的谴责却这种观点居多。因为“自由主义”盛行不过也才不到100年的时间。而以家族为单位进行生活、生产都历经千年。到底哪个对哪个错,不做讨论。还是回到自杀是否合理上来?在这个问题有一个差别,必须进行说明。如果家族里一个年轻人自杀和一个老人自杀,哪个给这个家族带来的伤害更大,仿佛显而易见,年轻人。一个快死的老人选择安乐死,家人还会为他少受苦而感到快乐。那这个年轻人呢,多大时伤害会最大,这个问题很重要,因为这个是找到家人伤心的真正理由。我们设想一下,如果一个孩子有能力在出生就自杀,并且他选择了自杀。另外一个是一个大学刚毕业,准备参加工作和结婚;那个带给这个家庭的伤害更大,不管是主观还是客观上来讲,当然是那个大学刚毕业的。那这两者的差别是什么,肯定不是血缘。而是这个家族在这个孩子身上花的精力和金钱。由此而带来的对未来的期待。为这个家族延续血脉、光宗耀祖以及情感寄托。如果这样去理解,我想才可以说去谈。那就是说你既不愿意为这个家族延续血脉、也没有光宗耀祖的能力或者不愿意光宗耀祖、与这个家族的任何人都没有情感交流或存在任何情感寄托的人,你选择自杀离开,并不会伤害到家族成员,所以是合理的。其他情况还有什么呢?你完成了对家族的责任是否可以选择离开了。但一听就是一个伪命题,父母之恩大于天,永远也没有完的一天。但我写这个的目的就是去弄清这种的差别,你也更加认清自己。 第一种观点: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父母创造了我们的生命。我们的生命是从属与父母的,不能有所损伤。意思你剪头发都要得到父母的允许。这个观点统治了几千年的光阴。如果你是这种观点的信服者。那不好意思,责任你一辈子都完成不了。因为父母的话你是一定要去完成的,而且是无休止的。就算他讨厌这个世界,想自杀要带上你,那也不是你自愿的,所以也不算。那第二种呢?我们是上帝的孩子,只是借助父母的身体来到这个世界。这个差别很大。意思是我们的生命是属于我们自己的,我们对父母的责任不包括我们的生命。而是养育、爱护、陪伴等等,这些都是可以偿还的。你说这些东西怎么偿还,毕竟是无形的,那就用无形的东西来偿还。标准确实是无法确定的。那在完成偿还后,我想你选择自杀就是合理的,在这之前就不是合理的。
第三种情况,你读了这么书,国家和社会为了培养你,花了那么多资源,你什么贡献都没做,就死了,对社会不负责。第三种情况和第二种有一些像,就是说你的生命是你自己的,但是你来到这个世界后,消耗社会资源,必须创造社会价值。这个问题其实很难解释清楚,里面有个概念:社会。这个词到底代表着什么,是整个地球社会(包含其他生物)、整个人类社会,还是就是这个国家。人在使用这个词的时候,其实本身是非常混乱的。怎么说呢?就是你的生命被捆绑在一个根本就是模糊不清的概念上,你说草不操蛋。这是什么都不知道,根本就是一个想象的概念。但人们在说的时候仿佛又能在你脑海里浮现出一个东西来。这个东西到底是什么呢,每个人因人而异。但我听小娘的意思,这个概念大概指代是国家。那我们到底对国家有责任吗?我的答案是没有,国家从人民群众手中取得权利和税收,然后支撑庞大的官僚系统,是来统治人民的。那人民所享受的社会安全和公共资源,不过是取之于民,然后用之于民,而在这个过程中还扣了不少。那你从出生就开始享受这些,还没有创造价值,纳税就去世了,不是亏欠了国家吗?不好意思,我父母帮我交了税的,学费也是父母交的,所以还是和国家没有关系。所以自杀者绝对是不必觉得对不起国家的。那是否亏欠人类社会呢?如果把人类社会作为一个整体,那你的做法确实也并没有伤害到人类社会的利益,毕竟你消耗的资源已是沉没成本,一去不返。未来还会消耗,你自杀反而节约了。那你说我未来万一创造了巨大的价值了,能抵消我消耗的成本呢?让人类社会进步呢。如果你有这种想法,那你自杀就不合理的,而且你也不会的。第三个就是整个地球社会,这个概念听起来很奇怪,怎么能把什么植物动物包含进来,人类和他们不一样。毕竟现在已经完全和自然割裂了。但可能还是有极少数人会认为我们都只是地球的居民,大家也像邻居一样,是一样的。如果有这样的想法,自杀也不会伤害谁,毕竟你活在自然里,死在自然里。并没有什么影响。消耗的资源也是一个循环,也不用在意。那自不自杀也就不会伤害谁。也就是即是合理的也是不合理的。做不做随你,不用考虑自然的想法。
说了这么多,不知道对不对,算是完成了一个课后作业,加深课程的印象。突然真的好想去国外读书啊,大学会开这样的课程,真的让学生去思考自己、认清自己。不是被什么东西绑架,然后忙忙碌碌地过完一生,然后当死亡真的来临时,只有恐惧与不安。
© 本文版权归 Heisenberg 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作者。
© 了解版权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