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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死的零碎生活,坚持三天的日记废了那么久。今日读完安东尼-吉登斯《民族-国家与暴力》,认真做摘录,认为吉登斯对资本主义社会(国家)性质的研究颇为透彻。所谓“民族-国家”,即是资本主义社会同义词,这是一种具有吉登斯所说的“自反性监控”的一种社会结构,一些主要的特点是领土边界明确、边界内行政力量贯彻深入且因为行政力量的存在而使得内部实现了绥靖,故而以军队为主的暴力从结构运作中最大限度移除,警力也是最小限度地直接干预这个机构。
如上三个特点(自然是不完善的),前两点在本尼迪克特-安德森的书中已经出现过,后面的特点确实为吉登斯所创造。本书最大的创见在于提出“民族-国家”即是“社会”这样见解,这是对国家与社会分析框架的一个值得思考的见解,如何理解“民族-国家”是“社会”的同义词?理解这样的见解需要理解吉登斯对国家演化的研究,在吉登斯看来,国家演化过程大致阶段分为传统国家-绝对主义国家-“民族-国家”,在这些不同类型国家中,政治、经济、文化等等不同的部分相互之间的联系究竟是什么样的?在以往的观点看来,越是在这个演化进程中往上回溯的国家类型,这些不同的部分的越是分不开的,那么民族-国家中政治和经济之间应该是分离的,吉登斯的观点认为,在一个有明确领土边界的民族-国家内部,政治和经济的联系可能比传统国家和绝对主义国家时期的联系更加紧密,原因是民族-国家在行政力量(通讯和信息储存、内部绥靖)来维持社会结构,而经济无疑是这样结构中的一个部分,所以经济,特别是其最重要的所有权是通过政治来定义的,经济的运作很大程度上也得益于行政力量维持的这个社会结构,所以在民族国家中,政治与经济的关系比传统观点所设想的密切的多,这正是民族-国家是社会的同义词这种创见的解释,也就是民族-国家即是结构化了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