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德熙:自指和转指
朱德熙:自指和转指
《方言》1983(1)
自指和转指——语义角度,谓词性成分的名词化
构词平面的名词化:加名词后缀表转指
句法平面的名词化:加的,既可以转指也可以自指。
转指的“的”:1.语法功能的转化
2.语义功能的转化:我哥哥——我哥哥的
VP的 是 通过陈述形式表示出来的一种分析形式,表示指称的,可以分成自指(只能在定语上出现)和转指。
VP者/所VP 都造成表示转指的名词性结构。者还有自指功能。
句法成分的提取
VP的=VP者+所VP,后两者是不严格的互补。
转指的“的t”和“者t”,自指的“的s”和“者s”。
“者、所、的”的转指功能
“者t”提主语;“VP者t”可以表示施事,也表示受事;单独的及物动词+“者t”大都指施事;“所以VP”指工具。
“所”指什么成分,受到动词的“向”的数目的制约;所JV+者。
“的t”既能提取宾语也能提取主语。
“的、者、之”的自指功能
者不能解释为语气词,表示假设的“若VP者”,VP者仍是名词性结构,“者”仍然是自指的“者s”。后来慢慢转变为谓词性结构,者s也变得越来越像语气词了。
N之V表示自指,兼有动词和名词的双重性质。
余论的同一性主谓结构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