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秘而美丽
上次和朋友去参加一个面试的活动,她是大四学生,即将毕业,而我才刚刚大二,不过是为了陪同,顺便当见见世面。途中她几次重复道:“等等我,我穿着高跟鞋,走路不方便。”我自然耐心停下来,同时聊些话题,以减轻她的紧张感。话题不知不觉谈论到高跟鞋。
她说,“人们就是喜欢通过折磨人来享受美。”
起初我尚不解其意。在我们的印象中,高跟鞋一直是优雅与高贵的象征。女孩的成熟不在于她经历过法定成年的年龄,而在于她能够穿上高跟鞋,以优雅姿态熟练行走。为那部中国大约百十年前封建社会残余时期题材的作品,搜集到大量资料,从追溯这女子穿高跟鞋的美感,不知不觉就引申到了中国历史上对于人们对于美感的追寻。
在中国人的眼中,高跟鞋是西方舶来文化的产物之一种,但在男权主导的封建历史上,人们的审美从来就是不拘一格。引领审美风潮的主导者,大多是能够写出触动人们情绪的文字的文人墨客,再由那些受过高等教育、颇有些社会地位的纨绔子弟发扬光大,致使对于某一类的审美在一段时间内蔚然成风,男子为之痴迷,女子争相效仿。其中最为典型的,也是乃至今日最具争议,让东西方研究者至今仍感到神秘的,应当是女子缠足的那一段历史。
有一位作家将它与“鸦片、宦官、姨太太”三者共称为中国封建社会的标志。
关于缠足,文人雅士们给它起了一个颇具美感的别名,叫做“三寸金莲”。它的来源至今说法不一,在这里就举一个流传最广的说法吧。在中国南唐的历史上,有一位皇帝十分出名,尽管他是一位亡国之君,纵情声色,但却才华横溢,他的诗词流传度很广。据传有一次他看歌舞的时候,突发奇想,让舞娘们用帛缠住自己的脚,作出弯弯如同月牙的形状来,并在六尺高的金制莲台上起舞,如同仙子一般,因此缠足又名“莲足”。后来,宫廷与民间的女子们纷纷效仿,认为这是美丽、高贵、娇弱、高雅的象征。

在封建社会土崩瓦解的今时今日,多数人都在用“糟粕”二字来形容那段时期,认为它有失人道,惨绝人寰,对此我并不否认,但秉承着“存在即合理”的原则,这样一种畸形之风为何能够盛行千年之久,探究起来也并不容易。在我看来,原因无外乎两点,这两点又不乏相通之处。
封建社会,男子三妻四妾,偌大的家庭,管理并非易事,缠足的女子走起路来亦步亦趋,十分笨拙,失去了自由的同时,也就不会有什么大的问题;第二个原因就显得有些抽象了,当时的男人认为,这样畸形病态的小脚,本就是一种美。
当今社会有一种根据社会现象衍生而来的新鲜词汇,叫做“慕残癖”,有极少数的一类人群,对健壮的肢体与美丽的容貌并不感兴趣,却又偏偏对一些人生理上的残缺而产生触动。是的,在这里我将这种感觉形容为“触动”,是一种生理上的感觉,而不是人与人之间的爱恋。
不可否认,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多数人本性都是自卑的,这与时代与环境又无太大关联,封建社会也不例外。扮演着主导者地位的男性,为了掩饰自己能力上的不足,或者是性格上的缺陷,他们需要一种制度来无时无刻强调着自己威严的姿态,让年轻的男孩子去势充当自己的家仆,或者是娶裹着小脚的女人都不例外。当你给弱者的姿态已经是高高在上的时候,一个友善的表情,一点微薄的给予,在他们看来,都已是超乎常理的恩赐,这个时候,他们对男子们的感恩戴德也就更进一步。
脚是人体组成的一部分,但追溯起古老的文化,时至今日,我认为脚同样是一种象征,一种象征着曾经的女人们,以步履蹒跚的姿态,一点一点,走进了文明而民主的时代。以优雅姿态呈现世人的同时,是众所周知的苦难与磨练。我不会对任何一种性爱与癖好有所偏见,但对于美,却有着自己严苛的定义。美丽从不是空洞的,它往往呈现出的,是复杂而神秘的模样,让天真而单纯的人们永远不会失去探究它的意义。